唐書二十四 末帝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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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泰三年春正月辛卯朔,帝禦文明殿受朝賀,仗衛如式。

    乙未,百濟遣使獻方物。

    戊戌,幸龍門佛寺祈雪。

    癸卯,以給事中、充樞密院直學士呂琦為端明殿學士;以六軍諸衛判官、尚書工部郎中薛文遇為樞密院直學士。

    乙巳,以上元夜京城張燈,帝微行,置酒于趙延壽之第。

    丁未,皇子河南尹、判六軍諸衛事重美封雍王。

    己未,以前司農卿王彥镕為太仆卿。

     二月戊辰,吐渾甯朔兩府留後李可久加檢校司徒。

    可久本姓白氏,前朝賜姓。

    庚午,監修國史姚顗,史官張昭遠、李祥、吳承範等修撰《明宗實錄》三十卷上之。

    《五代會要》:同修撰官中書舍人張昭遠、李祥,直館左拾遺吳承範,右拾遺楊昭儉等各頒赉有差。

    以大理卿窦維為光祿卿,以前許州節度判官張登為大理卿。

    丁醜,以太常卿李鈴為兵部尚書,以兵部尚書梁文矩為太常卿。

    庚辰,以前鄜州節度使皇甫立為潞州節度使。

    辛巳,以前均州刺史仇晖為左威衛上将軍,保順軍節度使鮑君福加檢校太尉、同平章事。

    丁亥,以昭義節度使安元信卒廢朝。

     三月庚子,中書門下奏:「準閣門分析内外官辭見謝規例:諸州判官、軍将進奉到阙,舊例門見門辭;今後隻令朝見,依舊門辭。

    新除諸道判官、書記以下無例中謝,并放謝放辭,得替到京無例見;今後兩使判官許中謝,赴任即門辭,其書記以下并依舊例。

    朝臣文五品、武四品以上舊例中謝,其以下無例對謝;今請依天成四年正月敕,凡升朝官并許中謝。

    諸道都押衙、馬步都指揮、虞候、鎮将、諸色場院,無例謝辭,并進榜子放謝放辭,得替到阙,無例入見。

    在京鹽曲稅官、兩官巡即許中謝,新除令、錄并中謝,次日門辭,兼有口敕誡勵。

    文武兩班所差吊祭使及告廟祠祭,隻正衙辭,不赴内殿。

    諸道進奏官到阙,見,得假,進榜子門辭。

    」從之。

    辛醜,權知福建節度使王昶奏,節度使王延鈞以去年十月十四日卒。

    是時延鈞父子雖僭竊于閩嶺,猶稱籓于朝廷,故有是奏。

    甲辰,以右神武統軍楊漢章為彰武軍節度使。

    丙午,以翰林學士、禮部侍郎馬裔孫為中書侍郎、同平章事。

    丁巳,以端明殿學士呂琦為禦史中丞。

    案《通鑒》:呂琦與李崧建和親契丹之策,為薛文遇所沮,改為禦史中丞,蓋疏之也。

    戊午,禦史中丞盧損責授右贊善大夫,知雜侍禦史韋稅責授太仆寺丞,侍禦史魏遜責授太府寺主簿,侍禦史王嶽責授司農寺主簿。

    初,延州保安鎮将白文審聞兵興岐下,專殺郡人趙思謙等十餘人,已伏其罪,複下台追系推鞫,未竟。

    會去年五月十二日德音,除十惡五逆、放火殺人外并放。

    盧損輕易即破械釋文審,帝大怒,收文審誅之。

    台司稱奉德音釋放,不得追領祗證。

    中書诘雲,德音言「不在追窮枝蔓」,無「不得追領祗證」六字,擅改敕語。

    大理斷以失出罪人論,故有是命。

    是月,有蛇鼠鬥于師子門外,鼠生而蛇死。

      夏四月己未朔,以左衛上将軍王景戡為左神武統軍,以右領軍上将軍李頃為華清宮使。

    戊辰,以太子詹事盧演為工部尚書緻仕。

    辛未,以中書舍人、史館修撰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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