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書二十二 末帝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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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珠,三帝也;驢馬沒人驅,失位也。

    」帝即位之後,以濛為将作少監同正,仍賜金紫以酬之。

    帝初封潞王,言事者雲:「潞字一足已入洛矣。

    」又,帝在鳳翔日,有何叟者,年逾七十,暴卒,見陰官憑幾告叟曰:「為我言于潞王,來年三月當為天子,二十三年。

    」叟既蘇,懼不敢言。

    逾月複卒,陰官見而叱之曰:「安得違吾旨,不達其事,再放汝還。

    」退見廊庑下簿書,以問主者,曰:「朝代将易,此即升降人爵之籍也。

    」及蘇,詣帝親校劉延朗告之。

    帝召而問之,叟曰:「請質之,此言無征,戮之可也。

    」後人雲:「二十三,蓋帝之小字也。

    」又,石壕人胡杲通善天文,帝召問之,曰:「王貴不可言,若舉動,宜以乙未年。

    」及舉兵,又問之,杲通曰:「今歲篰首,王者不宜建功立事,若俟來歲入朝,則福祚永遠矣。

    」其後皆驗。

    夫如是,則大寶之位,必有冥數,可輕道哉! 丙子,诏河南府率京城居民之财以助賞軍。

    丁醜,又诏預借居民五個月房課,不問士庶,一概施行。

    帝素輕财好施,自岐下為諸軍推戴,告軍士曰:「候入洛,人賞百千。

    」至是,以府藏空匮,于是有配率之令,京城庶士自絕者相繼。

    己卯,衛州奏,此月九日鄂王薨。

    庚辰,以宰臣劉煦判三司。

    辛巳,邢州奏,磁州刺史宋令詢自經而卒。

    令詢,鄂王在籓時都押牙也,故至于是。

    甲申,帝以鄂王薨,行服于内園,群臣奉慰。

    癸未,太後、太妃出宮中衣服器用,以助賞軍。

     乙酉,帝服衮冕禦明堂殿,文武百僚朝服就位,宣制改應順元年為清泰元年,大赦天下,常赦不原者鹹赦除之。

    丁亥,以宣徽北院使郝瓊為宣徽南院使,權判樞密院;以前三司使王玫為宣徽北院使。

    以随駕牙将宋審虔為皇城使,劉延朗為莊宅使。

    鳳翔節度判官韓昭允為左谏議大夫,充端明殿學士;觀察判官馬裔孫為翰林學士;掌書記李專美為樞密院直學士。

    戊子,侍衛親軍都指揮使康義誠伏誅。

    是日,诏曰:樞密使硃宏昭、馮赟、宣徽南院使孟漢瓊、西京留守王思同、前邠州節度使藥彥稠,共相朋煽,妄舉幹戈,互興離間之謀,幾構傾亡之禍,宜行顯戮,以快群情,仍削奪官爵雲。

     庚寅,鳳翔奏,西川孟知祥僭稱大蜀,年号明德。

    有司上言:「皇帝以五月朔日禦明堂殿受朝,三日夏至,祀皇地祇,前二日奏告獻祖室,不坐。

    比正旦冬至,是日有祀事,則次日受朝。

    今祀在五鼓前,質明行禮華,禦殿在旦後,請比例行之。

    」诏曰:「日出禦殿,舉祀事無妨,宜依常年例。

    」史館奏:「凡書诏及處分公事,臣下奏議,望令近臣錄付當館。

    」诏端明殿學士韓昭允、樞密直學士李專美錄送。

    辛卯,以左谏議大夫盧損為右散騎常侍。

    壬辰,诏賜禁軍及鳳翔城下歸命将校錢帛各有差。

    《通鑒》雲:禁軍在鳳翔歸命者,自楊思權、尹晖等各賜二馬一駝、錢七十缗,下至軍人錢二十缗,其在京者各十缗。

    初,帝離岐下,諸軍皆望以不次之賞,及從至京師,不滿所望,相與謠曰:「去卻生菩薩,扶起一條鐵。

    」其無厭如此。

    丙申,葬明宗皇帝于徽陵。

    丁酉,奉神主于太廟。

    戊戌,山陵使、司空兼門下侍郎、平章事馮道上表納政,不允。

     五月庚子朔,禦文明殿受朝賀。

    乙巳,以左龍武指揮使安審琦為左右捧聖都指揮使,以右千牛上将軍符彥饒為左右嚴衛都指揮使。

    丙午,以端明殿學士韓昭允為樞密使;以莊宅使劉延朗為樞密副使;以權知樞密事房暠為宣徽北院使;以成德軍節度使、大同彰國振武威塞等軍蕃漢馬步都部署、檢校太尉、兼中書令、驸馬都尉石敬瑭為北京留守、河東節度使,加檢校太師、兼中書令,都部署如故。

    汴州節度使、檢校太師、兼侍中、驸馬都尉趙延壽進封魯國公。

     戊申,中書門下奏,太常禮院狀,明宗以此月二十日祔廟,宰臣攝太尉行事。

    緣馮道在假,李愚十八日私忌,在緻齋,劉煦又奏判三司免祀事,《五代會要》:清泰元年五月,宰臣劉煦奏:「中書以近敕祠祭行事官緻齋内,唯祀事得行,其餘悉斷。

    又,宰臣行事緻齋内,不押班,不赴内殿起居,不知印。

    臣緣判三司公事,其祀事、國忌、行香,伏乞特免。

    」從之。

    诏禮官參酌。

    有司上言:「李愚私忌,在緻齊内。

    諸私忌日,遇大朝會入閣宣召,皆赴朝參。

    今祔廟事大,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