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書十六 明宗紀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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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成四年春正月壬申朔,帝禦崇元殿受朝賀,仗衛如儀。

    幽州節度使趙德鈞奏:「臣孫贊,年五歲,默念《論語》、《孝經》,舉童子,于汴州取解就試。

    」诏曰:「都尉之子,太尉之孫,能念儒書,備彰家訓,不勞就試,特與成名。

    宜賜别敕及第,附今年春榜。

    」戊子,放元年應欠秋稅。

    以左衛上将軍安崇阮為黔南節度使。

    壬辰,回鹘入朝使徹伯爾等五人各授懷化司戈放還。

    以北京副留守馮赟為宣徽使、判三司。

    戊戌,禁天下虛稱試攝銜。

    西川孟知祥奏:「支屬刺史乞臣本道自署。

    」 二月乙巳,王晏球奏,此月三日收複定州,獲王都首級,生擒契丹托諾等二千餘人。

    百僚稱賀已畢,乃诏取今月二十四日車駕還東京。

    辛亥,以北面行營招讨使、宋州節度使王晏球為郓州節度使,加兼侍中;以北面行營副招讨使、滄州節度使李從敏為定州節度使;以北面行營兵馬都監、鄭州防禦使張虔钊為滄州節度使;幽州節度使趙德鈞加兼侍中。

    乙卯,以樞密使趙敬怡權知汴州軍州事。

    丙辰,邢州奏,定州送到僞太子李繼陶,已處置訖。

    辛酉,帝禦鹹安樓受定州俘馘,百官就列,宣露布于樓前,禮畢,以王都首級獻于太社。

    王都男四人、弟一人,托諾父子二人,并磔于市。

    《五代會要》:尚書兵部宣露布于樓前,宣訖,尚書刑部侍郎張文寶奏曰:「逆賊王都首級請付所司。

    」大理卿蕭希甫受之以出,獻于郊社,其王都男并蕃将等磔于開封橋。

    時露布之文,類制敕之體,蓋執筆者誤,頗為識者所嗤。

    樞密使趙敬怡卒,贈太傅。

    以端明殿學士趙鳳權知汴州軍州事。

    甲子,車駕發汴州。

    丙寅,至鄭州。

    賜左仆射緻仕鄭珏錢二十萬。

    丁卯,宰相崔協卒,诏贈尚書右仆射。

    東都留守、太子少傅李琪等奉,至偃師縣奉迎。

    時琪奏章中有「敗契丹之兇黨,破真定之逆城」之言。

    诏曰:「契丹即為兇黨,真定不是逆城,李琪罰一月俸。

    」庚午,車駕至自汴州。

      三月甲戌,馮道進表乞命相。

    丙戌,诏皇城使李從璨貶授房州司戶參軍,仍令盡命。

    從璨,帝之諸子也。

    先是,帝巡幸汴州,留從璨以警大内,從璨因遊會節園,酒酣,戲登禦榻。

    安重誨奏之,故置于法焉。

    壬辰,中書奏:「今後群臣内有乞假觐省者,請量賜茶藥。

    」從之。

    乙未,以前郓州節度使符習為汴州節度使。

    丙申,诏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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