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書十四 明宗紀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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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曰:「不與兒郎為主,更何處去?」知溫绐之曰:「馬軍皆在河西,步卒獨何為也!」遂得躍馬登舟,濟于西岸。

    安審通戢騎軍不動,知溫與審通謀,伺便攻之,令亂兵卷甲南行。

    騎軍徐進,部伍嚴整。

    叛者相顧失色,列炬宵行,疲于荒澤。

    遲明,潛令外州軍别行,知溫等遂擊亂軍,橫屍于野,餘衆複趨舊寨,至則已焚之矣。

    翼日,盡戮之,脫于叢草溝塍者十無二三,迨夜竄于山谷,稍奔于定州。

    及王都之敗,乃無噍類矣。

    癸巳,兗州節度使房知溫加侍中,齊州防禦使安審通加檢校太傅,并賞盧台之功也。

     丁酉,僞吳楊溥遣移署右威衛将軍雷現貢端午禮币。

    辛醜,以前利州節度使張敬詢為雲州節度使。

    遣樞密使孔循赴荊南城下,時招讨使劉訓有疾故也。

    甲辰,以戶部侍郎韓彥恽為秘書監。

    是日,幸石敬瑭、安重誨第。

    丙午,故振武節度使李嗣恩贈太尉,以司封郎中、充樞密院直學士閻至為左谏議大夫充職。

    右谏議大夫梁文矩上言,平蜀已來,軍人剽略到西川人口甚多,骨肉阻隔,恐傷和氣,請許收認。

    帝仁慈素深,因文矩之奏,诏河南、河北舊因兵火擄隔者,并從識認。

    是日,郢州進白鵲。

      五月癸醜,以福建留後、檢校太傅、舒州刺史王延鈞為檢校太師、守中書令,充福建節度使、琅琊郡王;以太常卿蕭頃為吏部尚書。

    是日,懷州進白鵲。

    戊午,以三司副使、守太子賓客張格卒廢朝。

    以翰林學士、駕部郎中、知制诰窦夢征為中書舍人充職。

    癸亥,遣宣徽使張延朗調發郡縣糧運赴荊南城下,仍以軍法從事。

    以右龍武統軍崔公實為左龍武統軍,以前複州刺史高行周為右龍武統軍。

    割果州屬郡。

    乙醜,僞吳楊溥貢新茶。

    滄州進白鶴。

    庚午,诏罷荊南之師,既而令軍士散掠居民而回。

    诏:「文武臣僚及諸道節度使、刺史,有父母在者,各與恩澤。

    」宰臣任圜表辭三司事,乃以樞密院承旨孟鹄充三司副使權判。

     六月壬午,華州、邢州進兩歧麥,兗州進三足鳥。

    丙戌,宰相任圜落平章事,守太子少保。

    丁亥,诏天下除并無名額寺院。

    以宣徽北院使張延朗為右武衛大将軍、判三司,依前宣徽使、檢校司徒。

    辛卯,大理少卿王郁上言:「凡決極刑,準敕合三覆奏。

    近年已來,全隳此法,伏乞今後決前一日許一覆奏。

    」從之。

    壬辰,南面招讨使、知荊南行府事、襄州節度使、檢校太傅劉訓責授檢校右仆射、守澶州刺史。

    訓南征無功,故有是譴。

    诏喪葬之家,送終之禮不得過度。

    乙未,戶部尚書李鈴上言:「請朝班自四品已上官各許薦令錄兩人,五品官各薦簿尉兩人,功過賞罰,與舉者同之。

    」诏從之。

    其所舉人,仍于官告内标所舉姓名,或有不公,連坐舉主。

    仍令三品已上各舉堪任兩使判官者。

    丙申,以天策上将軍、湖南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太師、守尚書令、楚王馬殷為守太師、尚書令,封楚國王。

    庚子,幸白司馬陂,祭突厥神,從北俗之禮也。

     秋七月庚戌朔,以宋州節度使王晏球充北面行營副招讨使。

    癸醜,以左金吾将軍烏昭遠為左衛上将軍,充入蠻國信使。

    中書奏:「馬殷封楚國王,禮文不載國王之制,請約三公之儀,用竹冊。

    」從之。

    壬戌,西川節度副大使、知節度事孟知祥加檢校太尉、兼侍中,東川董璋加爵邑。

    以左效義指揮使元習為資州刺史,右效義指揮使盧密為雅州刺史。

    癸亥,幸冷泉宮。

    甲子,以檢校工部尚書謝洪為宿州團練使。

    夔州刺史西方鄴奏,殺敗荊南賊軍,收峽内三州。

    丙寅,升夔州為甯江軍,以鄴為節度使。

    戊辰,诏曰:「頃因本朝親王,遙領方鎮,遂有副大使知節度事,年代已深,相沿未改。

    其東川、西川今後落副大使,隻雲節度使。

    」庚午,遂州留後李敬周、鄜州留後劉仲殷莘正授本州節度使。

    壬申,兗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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