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書十四 明宗紀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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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南面者,蓋據夔、梓所向言之。

     甲辰,兗州節度使房知溫加同平章事,宋州節度使王晏球加檢校太傅。

    丁未,以禮部尚書蕭頃為太常卿。

    戊申,以禦史大夫李琪為右仆射,以太子賓客李鈴為戶部尚書,以吏部侍郎李德休為禮部尚書,以前吏部侍即崔贻孫為吏部侍郎,以端明殿學士、戶部侍郎趙鳳為兵部侍郎,依前充職。

    庚戌,诏諸道節度使男及親嫡骨肉未沾恩命者,特許上聞。

    河南府新安縣宜為次赤,以雍陵在其界故也。

    辛亥,以刑部侍郎歸藹為戶部侍郎。

      三月壬子朔,以中書舍人馬缟為刑部侍郎。

    幸會節園,宰相、樞密使及在京節度使共進錢絹,請開宴。

    癸醜,遣供奉官賈俊使淮南。

    甲寅,以西川節度副使李敬周為遂州武信軍留後。

    乙卯,開府儀同三司、司徒緻仕趙光逢可太保緻仕,仍封齊國公。

    以武信軍節度使李紹文卒廢朝。

    丙辰,宰臣判三司任圜奏:「諸道籓府,請依天複三年已前許貢绫絹金銀,随其土産折進馬之直。

    又請選孳生馬,分置監牧。

    」并從之。

    《五代會要》:任圜奏:三京留守、諸道節度觀察、諸州防禦使、刺史,每年應聖節及正、至等節貢奉,或讨伐勝捷,各進獻馬。

    伏見本朝舊事,雖以獻馬為名,多将绫絹金銀折充馬價,蓋跋涉之際,護養稍難,因此群方俱為定制。

    自今後伏乞除蕃部進駝馬外,諸州所進馬,許依天複三年已前事例,随其土産折進價直,冀貢輸之稍易,又誠敬之獲申。

    兼欲于諸處揀孳生馬,準舊制分置監牧,仍委三司使别具制置奏聞。

    太常丞段颙請國學《五經》博士各講本經,以申橫經齒胄之義,從之。

    庚申,以前澤潞節度使、檢校太傅、兼侍中孔勍為河陽節度使。

    壬戌,幸甘水亭。

    甲子,青州節度使霍彥威加檢校太尉、兼中書令,以大内皇城使、守饒州刺史李從璋為應州節度使。

    丁卯,诏:「所在府縣糾察殺牛賣肉,犯者準條科斷。

    其自死牛即許貨賣,肉斤不得過五錢,鄉村民家死牛,但報本村所由,準例輸皮入官。

    」癸酉,以戶部郎中、知制诰盧詹為中書舍人。

     夏四月辛巳朔,房知溫奏:「前月二十一日,盧台戍軍亂,害副招讨甯國軍節度使烏震,尋與安審通斬殺亂兵訖。

    」帝聞之,廢朝一日,贈震太傅。

    新羅國遣使貢方物。

    丁亥,以華州留後劉彥琮為本州節度使。

    是日,幸會節園宴近臣。

    己醜,以兵部侍郎崔居儉權知尚書左丞,以戶部侍郎王權為兵部侍郎,以禮部侍郎裴皞為戶部侍郎,以翰林承旨、守中書舍人李愚為禮部侍郎充職。

    庚寅,禦史台奏:「今月三日廊下餐,百官坐定,兩省官方來,自五品下辄起。

    」诏曰:「每赴廊餐,如對禦宴,若行私禮,是失朝儀,各罰半月俸。

    」《五代會要》:長興三年五月诏:文武兩班,每遇入閣賜食,從前禦史台官及諸朝官皆在敷政門外兩廊食,惟北省官于敷政門内别坐,既為隔門,各不相見,緻行坐不齊,難于肅整。

    今後每遇入閣賜食,北省官亦宜于敷政門外東廓下設席,以北首為上,待班齊一時就坐。

     诏:「盧台亂軍龍晊所部鄴都奉節等九指揮三千五百人在營家口骨肉,并可全家處斬。

    」龍晊所部之衆,即梁故魏博節度使楊師厚之所招置也,皆天下雄勇之士,目其都為銀槍效節,僅八千人。

    師厚卒,賀德倫不能制,西迎莊宗入魏,從征河上,所向有功。

    莊宗一統之後,雖數頒赉,而驕縱無厭。

    同光末,自貝州劫趙在禮,據有魏博。

    及帝缵位,在禮冀脫其禍,潛奏願赴朝觐,遂除皇子從榮為帥,乃令北禦契丹。

    是行也,不支甲胄,惟幟于長竿表隊伍而已,故俯首遄征。

    在途聞李嚴為孟知祥所害,以為劍南阻絕,互相煽動。

    及屯于盧台,會烏震代房知溫為帥,轉增浮說。

    震與房知溫博于東寨,日亭午,大噪于營外。

    知溫上馬出門,為甲士所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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