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書十二 明宗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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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州節度使、檢校太保李紹斌加檢校太傅、同平章事,複姓名為趙德鈞。

    乙酉,诏百官朔望入閣,賜廊下食。

    自亂離已前,常參官每日朝退賜食于廊下,謂之「廊餐」。

    乾符之後,百司經費不足,無每日之賜,至是遇入閣即賜之。

    《五代會要》:明宗初即位,命百官五日一起居,李琪以為非故事,請罷之。

    惟每月朔望日合入閣賜食。

    至是宣旨,朔望入閣外,仍五日一起居,遂為定式。

     六月戊子,前襄州節度使李紹珙起複,依前襄州節度使,仍複本姓名曰劉訓。

    以皇子河中留後從珂為河中節度使,百僚表賀。

    以翰林承旨、兵部尚書、知制诰盧質為檢校司空,充同州節度使。

    己醜,以使部尚書、判太常卿事李琪為禦史大夫;以禮部尚書崔協為太常卿、判吏部尚書铨事;以禦史中丞崔居儉為兵部侍郎;以太子賓客蕭頃為禮部尚書。

    中書奏:「請以九月九日皇帝降誕日為應聖節,休假三日。

    」從之。

    故忠武軍節度使、檢校太師、兼尚書令、齊王張全義贈太師,以前尚書右丞崔沂為尚書左丞。

    丙申,新州留後張庭裕、雲州留後高行珪并正授本軍節度使。

    丁酉,诏曰:「四夷來王,曆代故事,前後各因強弱,撫制互有典儀。

    大蕃須示于威容,即于正衙引對;小蕃但推于恩澤,仍于便殿撫懷。

    憲府奏論,禮院詳酌,皆征故實,鹹有明文。

    正衙威容,未可全廢;内殿恩澤,且可常行。

    若遇大蕃入朝,即準舊儀,于正殿排比鋪陳立仗,百官排班,于正門引入對見。

    」時百僚入閣班退後,卻引對朝貢蕃客,禦史大夫李琪奏論之,下禮院檢讨,而降是命焉。

     戊戌,樞密使安重誨加檢校太保,行兵部尚書事如故。

    以太子詹事劉嶽為兵部侍郎,以太子右庶子王權為戶部侍郎,以太子左庶子任贊為工部侍郎。

    庚子,荊南節度使、檢校太師、兼尚書令、南平王高季興加守太尉、兼尚書令,澤潞節度使、檢校太傅、同平章事孔勍加兼侍中。

    汴州屯駐控鶴指揮使張谏等謀叛伏誅,以樞密使孔循權知汴州軍州事。

    甲辰,樞密使孔循加檢校太保、守秘書監,依前充使。

    己巳,秘書少監姚顗為左散騎常侍,以太子左谕德陸崇為右散騎常侍,以兵部郎中蕭希甫為左谏議大夫,前幽州節度判官呂夢奇為右谏議大夫,以鄴都副留守孫嶽為颍州團練使。

    诏曰:「古者酌禮以制名,懼廢于物;取其難犯而易避,貴便于時。

    況'征''在'二名,抑有前例。

    以太宗文皇帝自登寶位,不改舊稱,時即臣有世南,官有民部,靡聞曲避,止禁連呼。

    朕猥以眇躬,托于人上,止遵聖範,非敢自尊。

    應文書内所有二字,但不連稱,不得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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