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書八 莊宗紀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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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尚書王溥贈右仆射。

    裴樞等六人皆前朝宰輔,為梁祖所害于白馬驿,至是追贈焉。

    壬辰,以天平軍節度使、蕃漢總管副使、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太尉、兼中書令李嗣源為宣武軍節度使、蕃漢馬步總管,餘如故。

    甲午,以樞密使、特進、左領軍衛上将軍、知内侍省事張居翰為骠騎大将軍、守左骁衛上将軍,進封開國伯,賜功臣号。

     秋七月戊戌朔,故宣武軍節度使李存審男彥超進其父牙兵八千七百人。

    己亥,中書門下奏:「每年南郊壇四祠祭,太微宮五薦獻,并宰臣攝太尉行事,惟太廟遣庶僚行事,此後太廟祠祭,亦望差宰臣行事。

    」從之。

    乙巳,汴州雍丘縣大風,拔木傷稼。

    曹州大雨,平地水三尺。

    丙午,以襄州節度使孔勍為潞州節度使,李存霸為郓州節度使。

    乙酉,幸龍門之雷山,祭天神,從北俗之舊事也。

    辛亥,以郓州副使李紹珙為襄州留後,以前澤州刺史董璋為邠州留後。

    戊午,西川王衍遣僞署戶部侍郎歐陽彬來朝貢,稱「大蜀皇帝上書大唐皇帝」。

    庚申,以應州為雲州屬郡,升新州為威塞軍節度使,以妫、儒、武等州為屬郡。

    壬戌,皇子繼岌妻王氏封魏國夫人。

    幽州奏,契丹安巴堅東攻渤海。

      八月己巳,诏洛京應有隙地,任人請射修造,有主者限半年,令本主自修蓋,如過限不見屋宇,許他人占射。

    《五代會要》載此诏雲:籓方侯伯,内外臣僚,于京邑之中,無安居之所,亦可請射,各自修營。

    辛未,北京副留守、太原尹孟知祥加檢校太傅,增邑,賜功臣号。

    帝畋于西苑。

    癸酉,以租庸副使、守衛尉卿孔謙為租庸使,以右威衛上将軍孔循為租庸副使。

    甲戌,以權知汴州軍州事、翰林學士承旨、戶部尚書盧質為兵部尚書,依前翰林學士承旨,仍賜論思匡佐功臣。

    丙子,以雲州刺史、雁門以北都知兵馬使安元信為大同軍節度留後,以隰州刺史張廷裕為新州威塞軍節度留後。

    丁醜,樞密使郭崇韬上表請退,不允。

    戊寅,租庸使、守禮部尚書王正言罷使,守本官。

    辛巳,诏諸道節度、觀察、防禦、團練使、刺史,并于洛陽修宅一區。

    中書門下上言:「請今後諸道除節度副使、兩使判官外,其餘職員并諸州軍事判官,各任本處奏辟。

    」從之。

    《五代會要》:同光二年八月八日,中書門下奏:「諸道除節度副使及兩使判官除授外,其餘職員并軍事判官,伏以翹車著詠,箋帛垂文,式重弓旌,以光尊俎。

    由是副已知之薦,成接士之榮,必當備悉行藏,習知才行,允奉幕中之畫,以稱席上之珍。

    爰自僞梁,頗乖斯義,皆從除授,以佐籓宣。

    因緣多事之秋,慮爽得人之選,将期推擇,式示更張。

    今後諸道,除節度副使、判官兩使除授外,其餘職員并諸州軍事判官等,并任本道本州,各當辟舉,其軍事判官,仍不在奏官之限。

    」汴州奏,大水損稼。

    癸未,租庸使孔謙進封會稽縣男,仍賜豐财贍國功臣。

    淮南楊溥遣使貢方物。

    宋州大水,郓、曹等州大風雨,損稼。

    丁亥,中書門下侍郎奏:「請差左丞崔沂、吏部侍郎崔贻孫、給事中鄭韬光、李光序、吏部員外郎盧損等,同詳定選司長定格、循資格、十道圖。

    」從之。

    《五代會要》:同光二年八月,中書門下奏:「吏部三铨、下省、南曹、廢置、甲庫、格式、流外铨等司公事,并系長定格、循資格、十道圖等,前件格文,本朝創立,檢制奸濫,倫叙官資頗謂精詳,久同遵守。

    自亂離之後,巧僞滋多,兼同光元年八月,車駕在東京,權判工部員外郎盧重《本司起請》一卷,并以興複之始,務切懷來,凡有條流,多失根本,以至冬集赴選人,并南郊行事官,及陪位宗子共一千三百餘人,铨曹檢勘之時,互有援引,去留之際,不絕争論,若又依違,必長訛濫。

    望差權判尚書省铨左丞崔沂、吏部侍郎崔贻孫、給事中鄭韬光、李光序、吏部員外郎盧損等,同詳定舊長定格、循資格、十道圖,務令簡要 ,可久施行。

    」從之。

    癸巳,放朝參三日,以霖雨故也。

    陝州奏,河水溢岸。

    乙未,中書門下上言:「諸陵台令丞請停,以本縣令知陵台事。

    」從之。

     九月癸卯,畋于西北郊。

    幽州上言,契丹安巴堅自渤海國回軍。

    内園新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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