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書七 莊宗紀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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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仍須課績尤異,方得上聞。

    防禦使止許奏一人,刺史無奏薦之例。

    」從之。

    己酉,以太子少保李琪為刑部尚書 庚戌,幽州奏,契丹寇新城。

    是日,诏:「諸軍将校,自檢校司空已下,宜賜葉謀定亂匡國功臣。

    自檢校仆射、尚書、常侍及谏議大夫,并賜忠果拱衛功臣。

    初帶憲銜者,并賜忠烈功臣。

    節級長行,并賜扈跸功臣。

    」中書門下上言:「州縣官在任考滿,即具關申送吏部格式,本道不得差攝官替正官。

    」從之。

    《五代會要》:同光二年,中書門下奏:「刺史、縣令有政績尤異,為衆所知;或招複戶口,能增加賦稅者;或辨雪冤獄,能拯人命者;或去害物之積弊,立利世之新規,有益時政,為衆所推者,即仰本處逐件分明聞奏,當議獎擢。

    或在任貪猥,誅戮生靈,公事不治,為政怠惰,亦加懲罰。

    其州縣官任滿三考,即具關申送吏部格式,候敕除铨注,其本道不得差攝官替正授者。

    」從之。

    有司上言:「皇帝四月一日禦文明殿,受冊徽号,合服衮冕,禦殿前一日,散齋于内殿。

    」從之。

    是日,李嗣源上表乞退兵權,诏不允。

    是時伶人景進用事,閹官競進,故重臣憂懼,拜章請退。

    癸醜,左谏議大夫窦專上言:「請廢租庸使名目,事歸三司。

    」疏奏不報。

    唐州奏,木連理。

    诏:「先省員官,除已别授官外,其左散騎常侍李文矩等三十人卻複舊官,太子詹事石戬等五人宜以本官緻仕,将作少監岑保嗣等十四人續敕處分。

    」丙辰,責授萊州司戶鄭珏等一十一人并量移近地。

    尚書戶部侍郎、知貢舉趙颀卒,以中書舍人裴皞權知貢舉。

    禁用鉛錫錢。

     丁巳,中書門下奏:「懿祖陵請以永興為名,獻祖陵請以長甯為名,太祖陵請以建極為名。

    」從之。

    淮南楊溥遣使貢賀郊天禮物。

    《十國春秋·吳世家》:王遣右衛上将軍許确進賀郊天銀二千兩、錦绮羅一千二百匹、細茶五百斤、象牙四株、犀角十株于唐。

    戊午,诏應南郊行事官,并付三铨磨勘,優與處分。

    己未,以大理卿張紹珪充制置安邑、解縣兩池榷鹽使。

    幸左龍武軍,以皇子繼岌代張全義判六軍諸衛事故也。

    癸亥,以彰武、保大等軍節度使、北平王高萬興可依前延州鄜州節度使、檢校太保、兼中書令、北平王。

    甲子,幸東宅。

      夏四月己巳朔,帝禦文明殿,具衮冕,受冊尊号曰昭文睿武至德光孝皇帝。

    壬申,以成德軍節度行軍司馬、權知府事任圜為檢校右仆射、權北面水陸轉運制置使。

    甲戌,以順義軍留後華溫琪依前檢校太保,充留後。

    乙亥,以天策上将軍、武安等軍節度使、守太師、中書令、楚王馬殷可依前守太師,兼尚書令。

    诏在京諸道節度使、刺史、令各歸本任。

    丁醜,以前幽州節度使、内外蕃漢馬步總管、檢校太師、兼中書令李存審為宣武軍節度使,餘如故。

     己卯,帝禦文明殿,冊魏國夫人劉氏為皇後。

    庚辰,賜霍彥威姓,名曰紹真。

    癸未,以宋州節度使李繼安依前檢校太尉、同平章事、宋州節度使;以許州節度使李繼沖依前檢校太尉、同平章事、許州節度使;以襄州節度使孔勍依前檢校太傅、同平章事、襄州節度使。

    甲午,以樞密副使、通議大夫、行内侍省内侍宋唐玉為左監門衛将軍同正,依前樞密副使;以内客省使、通議大夫、行内侍省内侍楊希朗為右監門衛将軍同正,依前内客省使:并賜推忠匡佐功臣。

    車駕幸龍門。

    丙戌,回鹘遣使貢方物。

    己醜,以夏州節度使李仁福依前檢校太師、兼中書令、夏州節度使,封朔方王;以朔方、河西等軍節度使韓洙依前檢校太傅、兼侍中,充朔方、河西等軍節度使,靈、鹽、威、警、雄、涼、甘、肅等州觀察使。

    辛卯,以宣徽南院使、判内侍省、兼内局、特進、左監門将軍同正李紹宏為右領軍衛上将軍。

    癸巳,以靜江軍節度使、扶風郡王馬賓為檢校太師、兼中書令,依前靜江軍節度使;以朗州節度使馬希振為檢校太傅、兼侍中,依前朗州節度使。

    鳳翔節度使、秦王李茂貞薨。

     丙申,潞州小校楊立據城叛,以李嗣源為招讨使,陝州留後李紹真為副,率師以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