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書七 莊宗紀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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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殿面賜郭崇韬鐵券。

    有司上言:「皇太後到阙,皇帝合于銀台門内奉迎。

    」诏親至懷州奉迎。

    中書奏:「自二十三日後散齋内,車駕不合遠出。

    」诏改至河陽奉迎。

    以禮部尚書、興唐尹王正言依前禮部尚書,充租庸使。

     乙卯,渤海國遣使貢方物。

    幽州奏,妫州山後十三寨百姓卻複新州。

    戊午,以前太子少師薛廷珪為檢校戶部尚書、太子少師緻仕;以前太子賓客封舜卿為太子少保緻仕;以前太子賓客李文規為戶部侍郎緻仕。

    诏鹽鐵、度支、戶部并委租庸使管轄。

    庚申,四方館上言:「請今後除随駕将校,及外方進奉專使文武班三品以上官,可以内殿對見,其餘并詣正衙,以申常禮。

    」從之。

    車駕幸河陽,奉迎皇太後。

    辛酉,帝侍皇太後至,文武百僚迎于上東門。

    是日,河中府上言,稷山縣割隸绛州。

    以太仆卿李纾為宗正卿,以衛尉卿楊遘為太仆卿。

    西京昭應縣華清宮道士張沖虛上言,天尊院枯桧重生枝葉。

    乙醜,有司上言:「南郊朝享太廟,舊例親王充亞獻、終獻行事。

    」乃以皇子繼岌為亞獻,皇弟存紀為終獻。

    丙寅,帝赴明堂殿緻齋。

    丁卯,朝飨于太微宮。

    戊辰,飨太廟,是日赴南郊。

      二月己巳朔,親祀昊天上帝于圜丘,禮畢,宰臣率百官就次稱賀,還禦五鳳樓。

    宣制:「大赦天下,應同光二年二月一日昧爽已前,所犯罪無輕重常赦所不原者,鹹赦除之。

    十惡五逆、屠牛鑄錢、故意殺人、合造毒藥、持杖行劫、官典犯贓,不在此限。

    應自來立功将校,各與轉官,仍加賞給。

    文武常參官、節度、觀察、防禦、刺史、軍主、都虞候、指揮使,父母亡殁者,并與追贈;在者各與加爵增封。

    諸籓鎮各賜一子出身,仍封功臣名号。

    留後、刺史,官高者加階爵一級,官卑者加官一資。

    應本朝内外臣僚,被硃氏殺害者,特與追贈。

    應諸州府不得令富室分外收貯見錢,禁工人熔錢為銅器,勿令商人載錢出境。

    近年已來,婦女服飾,異常寬博,倍費缣绫。

    有力之家,不計卑賤,悉衣錦繡,宜令所在糾察。

    應有百姓婦女,曾經俘擄他處為婢妾者,一任骨肉識認。

    男子曾被刺面者,給與憑據,放逐營生。

    召天下有能以書籍進納者,各等第酬獎。

    仰有司速檢勘天下戶口正額,墾田實數,待憑條理,以息煩苛。

    」是日,風景和暢,人胥悅服。

    議者雲,五十年來無此盛禮。

    然自此權臣愎戾,伶官用事,吏人孔謙酷加賦斂,赦文之所原放,謙複刻剝不行,大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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