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書七 莊宗紀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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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光二年春正月庚子朔,帝禦明堂殿受朝賀,仗衛如式。

    壬寅,南郊禮儀使、太常卿李燕進太廟登歌酌獻樂舞名,懿祖室曰《昭德之舞》,獻祖室曰《文明之舞》,太祖室曰《應天之舞》,昭宗室曰《永平之舞》。

    甲辰,幽州上言,契丹入寇至瓦橋。

    《契丹國志》:時契丹日益強盛,遣使就唐求幽州,以處盧文進。

    以天平軍節度使李嗣源為北面行營都招讨使,陝州留後霍彥威為副,率軍援幽州。

    己巳,故宣武軍節度副使、權知軍州事、檢校太傅王瓚贈太子太師。

    丁未,诏改朝元殿複為明堂殿,又改崇勳殿為中興殿。

    戊申,以振武軍節度使、檢校太傅、同平章事李存霸權知潞州留後;以知保大軍軍州事高允韬為檢校太保。

    庚戌,以泾原節度使、充秦王府諸道行軍司馬、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太尉、兼侍中李?嚴為檢校太尉、兼中書令,依前泾原軍節度使,充秦王府諸道行軍司馬。

    诏改應順門為永曜門,太平門為萬春門,通政門為廣政門,鳳明門為韶和門,萬春門為中興門,解卸殿為端明殿。

     是日,诏曰:「皇綱已正,紫禁方嚴,凡事内官,不合更居外地。

    诏諸道應有内官,不計高低,并仰逐處并家口發遣赴阙,不得辄有停滞。

    」帝龍潛時,寺人數已及五百,至是合諸道赴阙者,約千餘人,皆給賜優贍,服玩華侈,委之事務,付以腹心。

    唐時宦官為内諸司使務、諸鎮監軍,出納王命,造作威福,昭宗以此亡國。

    及帝奄有天下,當知戒彼前車,以為殷鑒,一朝複興茲弊,議者惜之。

    新羅王金樸英遣使朝貢。

    辛亥,中書門下奏:「準本朝故事,諸王、内命婦、宰臣、學士、中書舍人、諸道節度、防禦、團練使、留後官告,即中書帖官告院索绫紙褾軸,下所司書寫印署畢,進入宣賜。

    其文武兩班及諸道官員并奏薦将校,并合于所司送納硃膠绫紙價錢。

    伏自僞梁,不分輕重,并從官給,今後如非前件事例,請官中不給告敕,其内司大官侍衛将校轉官,即不在此限。

    」從之。

    壬子,蜀主王衍緻書于帝,稱有詐為天使,馳報收複汴州者,诏捕之,不獲。

    癸醜,有司奏:郊祀前二日,迎祔高祖、太宗、懿祖、獻祖、太祖神主于太廟。

    議者以中興唐祚,不宜以追封之祖雜有國之君以為昭穆,自懿祖已下,宜别立廟于代州,如後漢南陽故事可也。

    幽州北面軍前奏,契丹還塞,诏李嗣源班師。

    鳳翔節度使、秦王李茂貞上表,請行籓臣之禮,帝優報之。

    甲寅,帝于中興殿面賜郭崇韬鐵券。

    有司上言:「皇太後到阙,皇帝合于銀台門内奉迎。

    」诏親至懷州奉迎。

    中書奏:「自二十三日後散齋内,車駕不合遠出。

    」诏改至河陽奉迎。

    以禮部尚書、興唐尹王正言依前禮部尚書,充租庸使。

     乙卯,渤海國遣使貢方物。

    幽州奏,妫州山後十三寨百姓卻複新州。

    戊午,以前太子少師薛廷珪為檢校戶部尚書、太子少師緻仕;以前太子賓客封舜卿為太子少保緻仕;以前太子賓客李文規為戶部侍郎緻仕。

    诏鹽鐵、度支、戶部并委租庸使管轄。

    庚申,四方館上言:「請今後除随駕将校,及外方進奉專使文武班三品以上官,可以内殿對見,其餘并詣正衙,以申常禮。

    」從之。

    車駕幸河陽,奉迎皇太後。

    辛酉,帝侍皇太後至,文武百僚迎于上東門。

    是日,河中府上言,稷山縣割隸绛州。

    以太仆卿李纾為宗正卿,以衛尉卿楊遘為太仆卿。

    西京昭應縣華清宮道士張沖虛上言,天尊院枯桧重生枝葉。

    乙醜,有司上言:「南郊朝享太廟,舊例親王充亞獻、終獻行事。

    」乃以皇子繼岌為亞獻,皇弟存紀為終獻。

    丙寅,帝赴明堂殿緻齋。

    丁卯,朝飨于太微宮。

    戊辰,飨太廟,是日赴南郊。

      二月己巳朔,親祀昊天上帝于圜丘,禮畢,宰臣率百官就次稱賀,還禦五鳳樓。

    宣制:「大赦天下,應同光二年二月一日昧爽已前,所犯罪無輕重常赦所不原者,鹹赦除之。

    十惡五逆、屠牛鑄錢、故意殺人、合造毒藥、持杖行劫、官典犯贓,不在此限。

    應自來立功将校,各與轉官,仍加賞給。

    文武常參官、節度、觀察、防禦、刺史、軍主、都虞候、指揮使,父母亡殁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