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二百一十九列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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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前出金贖之,俾有所歸。
子孫遵其遺訓,五世同居,并以孝友儒業著聞。
乾道九年,诏旌表其門闾雲。
廖氏,臨江軍貢士歐陽希文之妻也。
紹興三年春,盜起建昌,号“白氈笠”,過臨江,希文與妻共挾其母傅走山中,為賊所追。
廖以身蔽姑,使希文負之逃。
賊執廖氏,廖正色叱之。
賊知不可屈,揮刃斷其耳與臂,廖猶謂賊曰:“爾輩叛逆至此,我即死,爾輩亦不久屠戮。
”語絕而仆。
鄉人義而葬之,号“廖節婦墓”。
是年,盜彭友犯吉州龍泉,李生妻梁氏義不受辱,赴水而死。
王氏,利州路提舉常平司幹辦公事劉當可之母也。
紹定三年,就養興元。
大元兵破蜀,提刑龐授檄當可詣行司議事。
當可捧檄白母,王氏毅然勉之曰:“汝食君祿,豈可辭難。
”當可行,大元軍屠興元,王氏義不辱,大罵投江而死。
其婦杜氏及婢仆五人,鹹及于難。
當可聞變,奔赴江浒,得母喪以歸。
诏贈和義郡太夫人。
曾氏婦晏,汀州甯化人。
夫死,守幼子不嫁。
紹定間,寇破甯化縣,令佐俱逃,将樂縣宰黃垺令土豪王萬全、王倫結約諸砦以拒賊,晏首助兵給糧,多所殺獲。
賊忿其敗,結集愈衆,諸砦不能禦,晏乃依黃牛山傍,自為一砦。
一日,賊遣數十人來索婦女金帛,晏召其田丁谕曰:“汝曹衣食我家,賊求婦女,意實在我。
汝念主母,各當用命,不勝即殺我。
”因解首飾悉與田丁,田丁感激思奮。
晏自捶鼓,使諸婢鳴金,以作其勇。
賊複退敗。
鄰鄉知其可依,挈家依黃牛山避難者甚衆。
有不能自給者,晏悉以家糧助之。
于是聚衆日廣,複與倫、萬全共措置,析黃牛山為五砦,選少壯為義丁,有急則互相應援以為犄角,賊屢攻弗克。
所活老幼數萬人。
知南劍州陳韡遣人遺以金帛,晏悉散給其下;又遺楮币以勞五砦之義丁,且借補其子,名其砦曰萬安。
事聞,诏特封晏為恭人,仍賜冠帔,其子特與補承信郎。
王袤妻趙氏,饒州樂平人。
建炎中,袤監上高酒稅,金兵犯筠,袤棄官逃去,趙從之行。
遇金人,縛以去,系袤夫婦于劉氏門,而入剽掠劉室。
趙宛轉解縛,并解袤,謂袤曰:“君速去。
”俄而金人出,問袤安往,趙他指以誤之。
金人追之不得,怒趙欺己,殺之。
袤方伏叢薄間,望之悲痛,歸刻趙像以葬。
袤後仕至孝順監鎮。
塗端友妻陳氏,撫州臨川人。
紹興九年,盜起,被驅入黃山寺,賊逼之不從,以刃加其頸,叱曰:“汝輩鼠竊,命若蜉蝣,我良家子,義豈爾辱!縱殺我,官兵即至,爾其免乎?”賊知不可屈,乃幽之屋壁。
居數日,族黨有得釋者,鹹赍金帛以贖其孥。
賊引端友妻令婦。
曰:“吾聞貞女不出閨閣,今吾被驅至此,何面目登塗氏堂!”複罵賊不絕,竟死之。
詹氏女,蕪湖人。
紹興初,年十七,淮寇号“一窠蜂”倏破縣,女歎曰:“父子無俱生理,我計決矣。
”頃之賊至,欲殺其父兄,女趨而前拜曰:“妾雖窭陋,願執巾帚以事将軍,贖父兄命。
不然,父子并命,無益也。
”賊釋父兄縛,女麾手使亟去:“無顧我,我得侍将軍,何所憾哉。
”遂随賊。
行數裡,過市東橋,躍身入水死。
賊相顧駭歎而去。
劉生妻歐陽氏,吉州安福人。
生居新樂鄉,以事出,惡少來欲侵淩之,歐陽不受辱而死。
邑人劉寬作詩以吊之,時紹興十年也。
同縣有朱雲孫妻劉氏,姑病,雲孫刲股肉作糜以進而愈。
姑複病,劉亦刲股以進,又愈。
尚書謝谔為賦《孝婦詩》。
謝泌妻侯氏,南豐人。
始笄,家貧,事姑孝謹。
盜起,焚裡舍殺人,遠近逃避。
姑疾笃不能去,侯号泣姑側。
盜逼之,侯曰:“甯死不從。
”盜刃之,仆溝中。
賊退,漸蘇,見一箧在側,發之皆金珠,族婦以為己物,侯悉歸之,婦分其一以謝,侯辭曰:“非我有,不願也。
”後夫與姑俱亡,子幼,父母欲更嫁之,侯曰:“兒以賤婦人,得歸隐居賢者之門已幸矣,忍去而使謝氏無後乎?甯貧以養其子,雖餓死亦命也。
” 同縣有樂氏女,父以鬻果為業。
紹定二年,盜入境,其父買舟挈家走建昌。
盜掠其舟,将逼二女,俱不從,一赴水死,一見殺。
謝枋得妻李氏,饒州安仁人也。
色美而慧,通女訓諸書。
嫁枋得,事舅姑、奉祭、待賓皆有禮。
枋得起兵守安仁,兵敗逃入閩中。
武萬戶以枋得豪傑,恐其扇變,購捕之,根及其家人。
李氏攜二子匿貴溪山荊棘中,采草木而食。
至元十四年冬,信兵蹤迹至山中,令曰:“苟不獲李氏,屠而墟!”李聞之,曰:“豈可以我故累人,吾出,事塞矣。
”遂就俘。
明年,徙囚建康。
或指李言曰:“明當沒入矣。
”李聞之,撫二子,凄然而泣。
左右曰:“雖沒入,将不失為官人妻,何泣也?”李曰:“吾豈可嫁二夫耶!”顧謂二子曰:“若幸生還,善事吾姑,吾不得終養矣。
”是夕,
子孫遵其遺訓,五世同居,并以孝友儒業著聞。
乾道九年,诏旌表其門闾雲。
廖氏,臨江軍貢士歐陽希文之妻也。
紹興三年春,盜起建昌,号“白氈笠”,過臨江,希文與妻共挾其母傅走山中,為賊所追。
廖以身蔽姑,使希文負之逃。
賊執廖氏,廖正色叱之。
賊知不可屈,揮刃斷其耳與臂,廖猶謂賊曰:“爾輩叛逆至此,我即死,爾輩亦不久屠戮。
”語絕而仆。
鄉人義而葬之,号“廖節婦墓”。
是年,盜彭友犯吉州龍泉,李生妻梁氏義不受辱,赴水而死。
王氏,利州路提舉常平司幹辦公事劉當可之母也。
紹定三年,就養興元。
大元兵破蜀,提刑龐授檄當可詣行司議事。
當可捧檄白母,王氏毅然勉之曰:“汝食君祿,豈可辭難。
”當可行,大元軍屠興元,王氏義不辱,大罵投江而死。
其婦杜氏及婢仆五人,鹹及于難。
當可聞變,奔赴江浒,得母喪以歸。
诏贈和義郡太夫人。
曾氏婦晏,汀州甯化人。
夫死,守幼子不嫁。
紹定間,寇破甯化縣,令佐俱逃,将樂縣宰黃垺令土豪王萬全、王倫結約諸砦以拒賊,晏首助兵給糧,多所殺獲。
賊忿其敗,結集愈衆,諸砦不能禦,晏乃依黃牛山傍,自為一砦。
一日,賊遣數十人來索婦女金帛,晏召其田丁谕曰:“汝曹衣食我家,賊求婦女,意實在我。
汝念主母,各當用命,不勝即殺我。
”因解首飾悉與田丁,田丁感激思奮。
晏自捶鼓,使諸婢鳴金,以作其勇。
賊複退敗。
鄰鄉知其可依,挈家依黃牛山避難者甚衆。
有不能自給者,晏悉以家糧助之。
于是聚衆日廣,複與倫、萬全共措置,析黃牛山為五砦,選少壯為義丁,有急則互相應援以為犄角,賊屢攻弗克。
所活老幼數萬人。
知南劍州陳韡遣人遺以金帛,晏悉散給其下;又遺楮币以勞五砦之義丁,且借補其子,名其砦曰萬安。
事聞,诏特封晏為恭人,仍賜冠帔,其子特與補承信郎。
王袤妻趙氏,饒州樂平人。
建炎中,袤監上高酒稅,金兵犯筠,袤棄官逃去,趙從之行。
遇金人,縛以去,系袤夫婦于劉氏門,而入剽掠劉室。
趙宛轉解縛,并解袤,謂袤曰:“君速去。
”俄而金人出,問袤安往,趙他指以誤之。
金人追之不得,怒趙欺己,殺之。
袤方伏叢薄間,望之悲痛,歸刻趙像以葬。
袤後仕至孝順監鎮。
塗端友妻陳氏,撫州臨川人。
紹興九年,盜起,被驅入黃山寺,賊逼之不從,以刃加其頸,叱曰:“汝輩鼠竊,命若蜉蝣,我良家子,義豈爾辱!縱殺我,官兵即至,爾其免乎?”賊知不可屈,乃幽之屋壁。
居數日,族黨有得釋者,鹹赍金帛以贖其孥。
賊引端友妻令婦。
曰:“吾聞貞女不出閨閣,今吾被驅至此,何面目登塗氏堂!”複罵賊不絕,竟死之。
詹氏女,蕪湖人。
紹興初,年十七,淮寇号“一窠蜂”倏破縣,女歎曰:“父子無俱生理,我計決矣。
”頃之賊至,欲殺其父兄,女趨而前拜曰:“妾雖窭陋,願執巾帚以事将軍,贖父兄命。
不然,父子并命,無益也。
”賊釋父兄縛,女麾手使亟去:“無顧我,我得侍将軍,何所憾哉。
”遂随賊。
行數裡,過市東橋,躍身入水死。
賊相顧駭歎而去。
劉生妻歐陽氏,吉州安福人。
生居新樂鄉,以事出,惡少來欲侵淩之,歐陽不受辱而死。
邑人劉寬作詩以吊之,時紹興十年也。
同縣有朱雲孫妻劉氏,姑病,雲孫刲股肉作糜以進而愈。
姑複病,劉亦刲股以進,又愈。
尚書謝谔為賦《孝婦詩》。
謝泌妻侯氏,南豐人。
始笄,家貧,事姑孝謹。
盜起,焚裡舍殺人,遠近逃避。
姑疾笃不能去,侯号泣姑側。
盜逼之,侯曰:“甯死不從。
”盜刃之,仆溝中。
賊退,漸蘇,見一箧在側,發之皆金珠,族婦以為己物,侯悉歸之,婦分其一以謝,侯辭曰:“非我有,不願也。
”後夫與姑俱亡,子幼,父母欲更嫁之,侯曰:“兒以賤婦人,得歸隐居賢者之門已幸矣,忍去而使謝氏無後乎?甯貧以養其子,雖餓死亦命也。
” 同縣有樂氏女,父以鬻果為業。
紹定二年,盜入境,其父買舟挈家走建昌。
盜掠其舟,将逼二女,俱不從,一赴水死,一見殺。
謝枋得妻李氏,饒州安仁人也。
色美而慧,通女訓諸書。
嫁枋得,事舅姑、奉祭、待賓皆有禮。
枋得起兵守安仁,兵敗逃入閩中。
武萬戶以枋得豪傑,恐其扇變,購捕之,根及其家人。
李氏攜二子匿貴溪山荊棘中,采草木而食。
至元十四年冬,信兵蹤迹至山中,令曰:“苟不獲李氏,屠而墟!”李聞之,曰:“豈可以我故累人,吾出,事塞矣。
”遂就俘。
明年,徙囚建康。
或指李言曰:“明當沒入矣。
”李聞之,撫二子,凄然而泣。
左右曰:“雖沒入,将不失為官人妻,何泣也?”李曰:“吾豈可嫁二夫耶!”顧謂二子曰:“若幸生還,善事吾姑,吾不得終養矣。
”是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