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二百一十七隐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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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不知其姓名。

    每棹小舟遊長橋,往來波上,扣舷飲酒,酣歌自得。

    紹聖中,閩人潘裕自京師調官回,過吳江,遇而異焉,起揖之曰:“予視先生氣貌,固非漁釣之流,願丐緒言,以發蒙陋。

    ”翁瞪視曰:“君不凡,若誠有意,能過小舟語乎?”裕欣然過之。

    翁曰:“吾厭喧煩,處閑曠,遁迹于此三十年矣。

    幼喜誦經史百家之言,後觀釋氏書,今皆棄去。

    唯飽食以嬉,尚何所事?”裕曰:“先生澡身浴德如此。

    今聖明在上,盍出而仕乎?”笑曰:“君子之道,或出或處,吾雖不能栖隐岩穴,追園、绮之蹤,竊慕老氏曲全之義。

    且養志者忘形,養形者忘利,緻道者忘心,心形俱忘,其視軒冕如糞土耳,與子出處異趣,子勉之。

    ”裕曰:“裕也不才,幸聞先生之高義,敢問舍所在。

    ”曰:“吾姓名且不欲人知,況居室耶!”飲畢,長揖使裕反其所,鼓枻而去。

     杜生者,颍昌人。

    不知其名,縣人呼為杜五郎。

    所居去縣三十裡,有屋兩間,與其子并居,前有空地丈餘,即為籬門,生不出門者三十年。

     黎陽尉孫轸往訪之。

    其人頗灑落,自陳村人無所能,官人何為見顧。

    轸問所以不出門之因,笑曰:“以告者過也。

    ”指門外一桑曰:“憶十五年前,亦曾納涼其下,何謂不出?但無用于時,無求于人,偶自不出耳,何足尚哉。

    ”問所以為生,曰:“昔時居邑之南,有田五十畝,與某兄同耕。

    迨兄子娶婦,度所耕不足贍,乃盡以與兄,而攜妻子至此,蒙鄉人借屋,遂居之。

    唯與人擇日,又賣醫藥以給飦粥,亦有時不繼。

    後子能耕,荷長者見憐,與田三十畝使之耕,尚有餘力,又為人傭耕,自此食足。

    鄉人貧,以醫術自業者多。

    念己食既足,不當更兼他利,由是擇日賣藥,一切不為。

    ”問常日何所為,曰:“端坐耳。

    ”“頗觀書否?”曰:“二十年前,曾有人遺一書策,無題号,其間多說浮名經,當時極愛其議論,今忘之,并書亦不知所在矣。

    ”時盛寒,布袍草屩,室中枵然,而氣韻閑曠,言詞精簡,。

    蓋有道之士也。

    問其子之為人,曰:“村童也,然性質甚淳厚,不妄言,不敢嬉。

    唯間一至縣買鹽酪,可數行迹以待其歸,徑往徑還,未嘗旁遊一步也。

    ”轸嗟歎,留連久之,乃去。

    後至延安幕府,為沈括言之。

    括時理軍書,迨夜半,疲極未卧,聞轸談及此,及頓忘其勞。

     順昌山人。

    靖康末,有避亂于順昌山中者,深入得茅舍,主人風裁甚整,即之語,士君子也。

    怪而問曰:“諸君何事挈妻孥能至是耶?”因語之故。

    主人曰:“亂何自而起耶?”衆争為言,主人嗟恻久之,曰:“我父為仁宗朝人也,自嘉祐末蔔居于此,因不複出。

    以我所聞,但知有熙甯紀年,亦不知于今幾何年矣。

    ” 南安翁者。

    漳州陳元忠客居南海日,嘗赴省試過南安,會日暮,投宿野人家,茅茨數椽,竹樹茂密可愛。

    主翁雖麻衣草屦,而舉止談對宛若士人。

    幾案間有文籍散亂,視之皆經、子也。

    陳叩之曰:“翁訓子讀書乎?”曰:“種園為生耳。

    ”“亦入城市乎?”曰:“十五年不出矣。

    ”問:“藏書何用?”曰:“偶有之耳。

    ”因雜以他語。

    少焉,風雨暴作,其二子歸,舍鉏揖客,人物不類農家子。

    翁進豆羹享客,不複共談,遲明别去。

     陳以事留城中,翌日,見翁倉遑而行,陳追诘之曰:“翁雲十五年不出城,何為到此?”曰:“吾以急事不容不出。

    ”問之,乃大兒于關外鬻果失稅,為關吏所拘。

    陳為谒監征,至則已捕送郡。

    翁與小兒偕詣庭下,長子當杖,翁懇白郡守曰:“某老鈍無能,全藉此子贍給。

    若渠不勝杖,則翌日乏食矣。

    願以身代之。

    ”小兒曰:“大人豈可受杖,某願代兄。

    ”大兒又以罪在己,甘心焉,三人争不決。

    小兒來父耳旁語,若将有所請,翁叱之,兒必欲前。

    郡守疑之,呼問所以,對曰:“大人元系帶職正郎,宣和間累典州郡。

    ”翁急拽其衣使退,曰:“兒狂,妄言。

    ”守詢诰敕在否,兒曰:“見作一束置甕中,埋于山下。

    ”守立遣吏随兒發取,果得之,即延翁上坐,謝而釋其子。

    次日,枉駕訪之,室已虛矣。

     張UF字子厚,常州人。

    登進士甲科。

    以無他兄弟,獨養其親,不忍斯須去左右。

    親友強之仕,乃調青溪主簿,亦不之官。

    閉戶讀書四十年,手校數萬卷,無一字舛。

    窮經著書,至夜分不寐。

    元豐中,近臣薦其高行。

    至于元祐,大臣複薦之,起教授颍州,辭不就。

    于是孫覺、胡宗愈、範祖禹交章言曰:“UF且死草萊,後世必以為朝廷失士。

    ”蘇轼言之尤切。

    诏拜秘書省校書郎,敕郡縣緻禮敦遣,竟不出。

     UF孝弟修于家,忠信行于友,聲名聞于人,蹈中守常,從容不迫,為當時名流所慕,以不造門為恥。

    崇甯四年,卒。

    明年,诏以UF隐德丘園,聲聞顯著,賜谥曰正素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