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二百一十七隐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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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吏莫敢至,唯汝尚來辄排闼徑入,相對清談竟暮。

     王安石當國,患一時故老不同己,或言汝尚清望,可置之禦史,使以次彈擊。

    驿召詣京師,既知所以薦用意,力辭,章再上得免。

    親故有責以不能與子孫為地者,汝尚笑曰:“是乃所以為其地也。

    ”還家苦貧,未能忘祿養。

    又從趙抃于青州,遂以屯田郎中緻仕。

    蘇轼、蘇轍、孫覺、李常皆賦詩文歎美之。

     優遊數年,當六月徂暑,寝室不可居,出舍于門,妻黃就視之,汝尚曰:“人生七十者希,吾與夫人皆過之,可以行矣。

    ”妻應曰:“然則我先去。

    ”後三日卒。

    汝尚庀其喪,為作銘,召諸子告曰:“吾亦從此逝矣。

    ”隐幾而終,相去才十日。

    孫侔,紹興中敷文閣直學士。

      陽孝本,字行先,虔州贛人。

    學博行高,隐于城西通天岩。

    蘇頌、蒲宗孟皆以山林特起薦之。

    蘇轼自海外歸,過而愛焉,号之曰玉岩居士。

    嘗直造其室,知其不娶,戲以為元德秀之流。

    孝本自言為陽城之裔,故轼詩有雲:“衆謂元德秀,自稱陽道州。

    ”嘉之也。

    隐遁二十年,一時名士多從之遊。

    崇甯中,舉八行,解褐為國子錄,再轉博士。

    以直秘閣歸,卒,年八十四。

      鄧考甫,字成之,臨川人。

    第進士,曆陳留尉、萬載永明令、知上饒縣,積官奉議郎,提點開封府界河渠,坐事去官,遂閉戶著書,不複言仕。

     元符末,诏求直言。

    考甫年八十一,上書雲:“亂天下者,新法也,末流之禍,将不可勝言。

    今宜以時更化,純法祖宗。

    ”因論熙甯而下,權臣疊起,欺世誤國,曆指其事而枚數其人。

    蔡京嫉之,謂為诋讪宗廟,削籍羁筠州。

    崇甯去黨碑,釋逐臣,同類者五十三人,其五十人得歸,惟考甫與範柔中、封覺民獨否,遂卒于筠。

    且死,命幼孫名世執筆,口占百餘言,其略曰:“予自謂山中宰相,虛有其才也;自謂文昌先生,虛有其詞也。

    不得大用于盛世,亦無憾焉,蓋有天命爾。

    ”所論述有《蔔世大寶龜》、《伊周素蘊》、《義命雜著》、《太平策要》等,凡二百五十餘篇。

     宇文之邵,字公南,漢州綿竹人。

    舉進士,為文州曲水令。

    轉運以輕缣高其價,使縣鬻于民。

    之邵言:“縣下江上山,地狹人貧,耕者亡幾,方歲儉饑,羌夷數入寇,不可複困之以求利。

    ”運使怒。

     會神宗即位求言,乃上疏曰:“天下一家也。

    祖宗創業、守成之法具在。

    陛下方居諒陰,谄谀奸佞之人屏伏未動,正可念五聖之功德,常若左右前後。

    京師者,諸夏之視效,俗宜敦厚,而勿憸薄浮侈是尚。

    公卿大夫,民之表也,宜以名節自勵,而勢利合雜是先。

    願以節義廉恥風導之,使人知自重。

    千裡之郡,有利未必興,有害未必除者,轉運使、提點刑獄制之也。

    百裡之邑,有利未必興,有害未必除者,郡制之也。

    前日赦令,應在公逋負一切蠲除,而有司操之益急,督之愈甚,使上澤不下流,而細民益困。

    如擇賢才以為三司之官,稍假郡縣以權,則民瘼除矣。

    然後監番、棸、蹶、楀之盛以保安外戚,考《棠棣》、《角弓》之義以親睦九族,興墜典,拔滞淹,遠誇毗,來忠谠。

    凡所建置,必與大臣共議以廣其善,号令威福則專制之。

    如此,則天下之人思見太平可拱而俟也。

    ” 疏奏不報。

    喟然曰:“吾不可仕矣。

    ”遂緻仕,以太子中允歸,時年未四十。

    自強于學,不易其志,日與交友為經史琴酒之樂,退居十五年而終。

    司馬光曰:“吾聞志不行,顧祿位如锱铢;道不同,視富貴如土芥。

    今于之邵見之矣。

    ”範鎮亦曰:“之邵位下而言高,學富而行笃,少我二十一歲而先我挂冠,使吾慊然。

    ”其為兩賢所推尚如此。

     吳瑛,字德仁,蕲州蕲春人。

    以父龍圖閣學士遵路任補太廟齋郎,監西京竹木務,簽書淮南判官,通判池州、黃州,知郴州,至虞部員外郎。

    治平三年,官滿如京師,年四十六,即上書請緻仕。

    公卿大夫知之者相與出力挽留之,不聽,皆歎服以為不可及,相率賦詩飲餞于都門,遂歸。

     蕲有田,僅足自給。

    臨溪築室,種花釀酒,家事一付子弟。

    賓客至必飲,飲必醉,或困卧花間,客去亦不問。

    有臧否人物者,不酬一語,但促奴益行酒,人莫不愛其樂易而敬其高。

    嘗有貴客過之,瑛酒酣而歌,以樂器扣其頭為節,客亦不以為忤。

    視财物如糞土,妹婿辄取家财數十萬貸人,不能償,瑛哀之曰:“是人有母,得無重憂!”召而焚其券。

    門生為治田事曆歲,忽謝去,曰:“聞有言某簿書為欺者,誼不可留。

    ”瑛命取前後文書示之,蓋未嘗發封也。

    盜入室,覺而不言,且取其被,乃曰:“他物唯所欲,夜正寒,幸舍吾被。

    ”其真率曠達類此。

     哲宗朝有薦之者,召為吏部郎中,就知蕲州,皆不起。

    崇甯三年感疾,即閉閤謝醫藥,至垂絕不亂。

    卒,年八十四。

      松江漁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