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二百一十四忠義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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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帝,伸預其謀。
邦昌既僭立,賊臣多從臾之,伸首具書請邦昌速迎奉元帥康王。
同院無肯連名者,伸獨持以往,而銀台司視書不稱臣,辭不受。
伸投袂叱之曰:“吾今日不愛一死,正為此耳,爾欲吾稱臣邪?”即繳申尚書省,以示邦昌。
其書略曰: 相公服事累朝,為宋輔臣。
比不幸迫于強敵,使當僞号,變出非常,相公此時豈以義為可犯,君為可忘,宗社神靈為可昧邪?所以忍須臾死而詭聽之者,其心若曰:與其虛遜于人而實亡趙氏之宗,孰若虛受于己而實存以歸之耳。
忠臣義士未即就死,阖城民庶未即生變者,亦以相公必能立趙孤也。
今金人北還,相公義當憂懼,自列于朝。
康王在外,國統有屬,獄訟讴歌,人皆歸往。
宜即發使通問,掃清宮室,率群臣共迎而立之。
相公易服退處,省中庶事皆禀命太後,其赦書施恩惠、收人心等事,日下拘收,俟康王禦極施行。
然後相公北面引咎,以明身為人臣,昧于防患,遭寇仇脅污,當時不能即死,以待陛下,今複何面目事君,請歸死司寇,為人臣失節之戒,伏阙下俟命。
如此,則明主必能察相公忠實存國,義非苟生,且棄過而錄功矣。
今乃謀不出此,時日已多,肆然尚當非據,偃寝禁闼,若固有之。
群心狐疑,道路混澒,謂相公方挾強金,使人遊說康王,姑令南遁,為久假不歸之計。
上天難欺,下民可畏。
相公若以愚言粗知覺悟,及此改圖,猶可轉禍為福于匪朝伊夕之間。
過此以往,則相公包藏已深,志慮轉異,外飾事端,忄妻日待期,而陰結寇仇,合從為亂,九廟在天,萬無成理,伸必不能輔相公為宋朝叛臣也。
請先伏死都市,以明此心。
” 邦昌得書,氣沮謀喪。
明日,議迎哲宗後孟氏垂簾,追還僞赦,乃遣馮澥、李回等迎康王。
時王及之等猶請籍龍德宮寶貨,斥賣靈沼魚藕,以資官用。
伸複慨然引義檄之曰:“古者人臣去國,三年不反,然後收其田裡。
君之禮臣如此,臣之報君宜如何?今二聖遠狩,猶未出境,天下之人方且北首,欲追挽而還之。
君之府藏燕遊,忍一朝而毀乎?爾等逆節甚矣!”力争乃止。
高宗即位,伸拜章以城陷不能救,主遷不能死,請就竄削。
上知其有忠力于國,擢殿中侍禦史,撫谕荊湖、廣南,以誅邦昌及其黨王時雍等。
所過州縣,诹察吏之賢否與民利疚,以次列上于朝。
伸自湖、廣将入奏黃潛善、汪伯彥不法凡十有七事,草疏已具,朝廷方召孫觌、謝克家,乃先奏:“觌、克家趨操不正,在靖康間與王時雍、王及之等七人結為死黨,附耿南仲倡為和議,助成賊謀。
有不主和議者,則欲執送金人。
觌受金人女樂,草表媚之,極其筆力,乃負國之賊,宜加遠竄。
”不報。
伸又進疏曰: 陛下得黃潛善、汪伯彥以為輔相,委任不複疑。
然自入相以來,處事未嘗惬當物情,遂使女真日強,盜賊日熾,國本日蹙,威權日削。
且三鎮未服,汴都方危,前日遽下還都之诏,至今銮輿未能順動。
其不謹诏命如此。
草茅對策不如式,考官罰金可矣,一日黜三舍人,乃取沈晦、孫觌、黃哲輩諸群小以掌诰命。
其黜陟不公如此。
吳給、張訚以言事被逐,邵成章緣上言遠竄。
其壅塞言路如此。
祖宗舊制,谏官禦史有阙,禦史中丞、翰林學士具名以進,三省不敢預,厥有深旨。
近拟用台谏,多取親舊,不過欲為己助。
其毀法自恣如此。
張悫、宗澤、許景衡公忠有才,皆可任重,潛善、伯彥忌之,沮抑至死。
其妨功害能如此。
或責以救焚拯溺之事,則曰難言,蓋謂陛下制之不得施設也。
或問陳東之死,則曰不知,蓋謂其事繇于陛下也。
其過則稱君、善則稱己如此。
呂源狂橫,陛下逐去,不數月由郡守升發運。
其強狠自專如此。
禦營使雖主兵權,凡行在諸軍皆其所統,潛善、伯彥别置親兵一千人,請給居處,優于衆兵。
其務收軍情如此。
廣市私恩,則多複祠官之阙;同惡相濟,則力庇王安中之罪。
摭其所為,豈不辜陛下倚任之重哉? 陛下隐忍不肯斥逐,塗炭遺民固已絕望,二聖還期在何時邪?臣每念此,不如無生。
歲月如流,時幾易失,望速罷潛善、伯彥政柄,别選賢者,共圖大事。
疏入,留中。
明日,改衛尉少卿。
伸以論事不行,辭不拜,錄其疏申禦史台,且疊上章言:“臣言可采,即乞施行,若臣言非是,合坐誣罔之罪。
”移疾待命。
旬日,诏伸言事不實,送吏部責濮州監酒稅。
時用事者恚甚,必欲殺之,以濮迫寇境,故有是命。
趣使上道,伸怡然袱被而行,死道中。
或曰王淵在濮,潛善密嗾其不利于伸。
天下識與不識皆冤痛之。
明年,金人陷廣陵,伸言始驗,潛善、伯彥始以誤國竄殛。
于是台臣奏伸嘗論潛善等罪,乃複以衛尉少卿召,實未知其存亡也。
尋加直龍圖閣。
紹興初,胡安國上《時政論》,有曰:“伸言潛善、伯彥措置乖方,條其罪狀,凡舉一事,必立一證,皆衆所共知共見,不敢以無為有,以是為非。
而當時曾不從用,反以為言事不實而重責之,是罰沮忠谠,邪說何由而息,公道何由而明乎?伸既遠貶,雖有诏命,邈無來期,君子闵焉。
贲以龍圖,猶未盡褒勸之典。
乞重加追獎,及其子孫,以承天意。
”诏贈谏議大夫。
伸天資純确,學問有原委,勇于為義,而所韫深厚,恥以自名。
建炎初,右正言鄧肅嘗論朝士臣邦昌者,例貶二秩,伸不辨也。
凡有建明,辄削其稿,人罕知之。
居官,晨興必整衣端坐,讀《中庸》一遍,然後出涖事。
每曰:“吾志在行道。
以富貴為心,則為富貴所累;以妻子為念,則為妻子所奪,道不可行也。
”故在廣陵,行箧一擔,圖書半之。
山東已擾,家尚留于郓。
常稱:“孔子言:‘志士不忘在溝壑,勇士不忘喪其元。
’今日何日,溝壑乃吾死所也。
” 有何兌者,昭武人,受學于伸。
伸沒,兌嘗輯其事狀。
紹興中,為辰州通判,都郵報,秦桧自陳其存趙之功,謂它人莫預。
兌徑取所輯事狀達尚書省,桧大怒,下兌荊南诏獄,獄辭皆出吏手,兌坐削官竄真陽。
桧死始放還,複其官。
尋卒。
呂祖儉字子約,祖謙之弟也,受業祖謙如諸生。
監明州倉,将上,會祖謙卒。
部法半年不上者為違年,祖儉必欲終期喪,朝廷
邦昌既僭立,賊臣多從臾之,伸首具書請邦昌速迎奉元帥康王。
同院無肯連名者,伸獨持以往,而銀台司視書不稱臣,辭不受。
伸投袂叱之曰:“吾今日不愛一死,正為此耳,爾欲吾稱臣邪?”即繳申尚書省,以示邦昌。
其書略曰: 相公服事累朝,為宋輔臣。
比不幸迫于強敵,使當僞号,變出非常,相公此時豈以義為可犯,君為可忘,宗社神靈為可昧邪?所以忍須臾死而詭聽之者,其心若曰:與其虛遜于人而實亡趙氏之宗,孰若虛受于己而實存以歸之耳。
忠臣義士未即就死,阖城民庶未即生變者,亦以相公必能立趙孤也。
今金人北還,相公義當憂懼,自列于朝。
康王在外,國統有屬,獄訟讴歌,人皆歸往。
宜即發使通問,掃清宮室,率群臣共迎而立之。
相公易服退處,省中庶事皆禀命太後,其赦書施恩惠、收人心等事,日下拘收,俟康王禦極施行。
然後相公北面引咎,以明身為人臣,昧于防患,遭寇仇脅污,當時不能即死,以待陛下,今複何面目事君,請歸死司寇,為人臣失節之戒,伏阙下俟命。
如此,則明主必能察相公忠實存國,義非苟生,且棄過而錄功矣。
今乃謀不出此,時日已多,肆然尚當非據,偃寝禁闼,若固有之。
群心狐疑,道路混澒,謂相公方挾強金,使人遊說康王,姑令南遁,為久假不歸之計。
上天難欺,下民可畏。
相公若以愚言粗知覺悟,及此改圖,猶可轉禍為福于匪朝伊夕之間。
過此以往,則相公包藏已深,志慮轉異,外飾事端,忄妻日待期,而陰結寇仇,合從為亂,九廟在天,萬無成理,伸必不能輔相公為宋朝叛臣也。
請先伏死都市,以明此心。
” 邦昌得書,氣沮謀喪。
明日,議迎哲宗後孟氏垂簾,追還僞赦,乃遣馮澥、李回等迎康王。
時王及之等猶請籍龍德宮寶貨,斥賣靈沼魚藕,以資官用。
伸複慨然引義檄之曰:“古者人臣去國,三年不反,然後收其田裡。
君之禮臣如此,臣之報君宜如何?今二聖遠狩,猶未出境,天下之人方且北首,欲追挽而還之。
君之府藏燕遊,忍一朝而毀乎?爾等逆節甚矣!”力争乃止。
高宗即位,伸拜章以城陷不能救,主遷不能死,請就竄削。
上知其有忠力于國,擢殿中侍禦史,撫谕荊湖、廣南,以誅邦昌及其黨王時雍等。
所過州縣,诹察吏之賢否與民利疚,以次列上于朝。
伸自湖、廣将入奏黃潛善、汪伯彥不法凡十有七事,草疏已具,朝廷方召孫觌、謝克家,乃先奏:“觌、克家趨操不正,在靖康間與王時雍、王及之等七人結為死黨,附耿南仲倡為和議,助成賊謀。
有不主和議者,則欲執送金人。
觌受金人女樂,草表媚之,極其筆力,乃負國之賊,宜加遠竄。
”不報。
伸又進疏曰: 陛下得黃潛善、汪伯彥以為輔相,委任不複疑。
然自入相以來,處事未嘗惬當物情,遂使女真日強,盜賊日熾,國本日蹙,威權日削。
且三鎮未服,汴都方危,前日遽下還都之诏,至今銮輿未能順動。
其不謹诏命如此。
草茅對策不如式,考官罰金可矣,一日黜三舍人,乃取沈晦、孫觌、黃哲輩諸群小以掌诰命。
其黜陟不公如此。
吳給、張訚以言事被逐,邵成章緣上言遠竄。
其壅塞言路如此。
祖宗舊制,谏官禦史有阙,禦史中丞、翰林學士具名以進,三省不敢預,厥有深旨。
近拟用台谏,多取親舊,不過欲為己助。
其毀法自恣如此。
張悫、宗澤、許景衡公忠有才,皆可任重,潛善、伯彥忌之,沮抑至死。
其妨功害能如此。
或責以救焚拯溺之事,則曰難言,蓋謂陛下制之不得施設也。
或問陳東之死,則曰不知,蓋謂其事繇于陛下也。
其過則稱君、善則稱己如此。
呂源狂橫,陛下逐去,不數月由郡守升發運。
其強狠自專如此。
禦營使雖主兵權,凡行在諸軍皆其所統,潛善、伯彥别置親兵一千人,請給居處,優于衆兵。
其務收軍情如此。
廣市私恩,則多複祠官之阙;同惡相濟,則力庇王安中之罪。
摭其所為,豈不辜陛下倚任之重哉? 陛下隐忍不肯斥逐,塗炭遺民固已絕望,二聖還期在何時邪?臣每念此,不如無生。
歲月如流,時幾易失,望速罷潛善、伯彥政柄,别選賢者,共圖大事。
疏入,留中。
明日,改衛尉少卿。
伸以論事不行,辭不拜,錄其疏申禦史台,且疊上章言:“臣言可采,即乞施行,若臣言非是,合坐誣罔之罪。
”移疾待命。
旬日,诏伸言事不實,送吏部責濮州監酒稅。
時用事者恚甚,必欲殺之,以濮迫寇境,故有是命。
趣使上道,伸怡然袱被而行,死道中。
或曰王淵在濮,潛善密嗾其不利于伸。
天下識與不識皆冤痛之。
明年,金人陷廣陵,伸言始驗,潛善、伯彥始以誤國竄殛。
于是台臣奏伸嘗論潛善等罪,乃複以衛尉少卿召,實未知其存亡也。
尋加直龍圖閣。
紹興初,胡安國上《時政論》,有曰:“伸言潛善、伯彥措置乖方,條其罪狀,凡舉一事,必立一證,皆衆所共知共見,不敢以無為有,以是為非。
而當時曾不從用,反以為言事不實而重責之,是罰沮忠谠,邪說何由而息,公道何由而明乎?伸既遠貶,雖有诏命,邈無來期,君子闵焉。
贲以龍圖,猶未盡褒勸之典。
乞重加追獎,及其子孫,以承天意。
”诏贈谏議大夫。
伸天資純确,學問有原委,勇于為義,而所韫深厚,恥以自名。
建炎初,右正言鄧肅嘗論朝士臣邦昌者,例貶二秩,伸不辨也。
凡有建明,辄削其稿,人罕知之。
居官,晨興必整衣端坐,讀《中庸》一遍,然後出涖事。
每曰:“吾志在行道。
以富貴為心,則為富貴所累;以妻子為念,則為妻子所奪,道不可行也。
”故在廣陵,行箧一擔,圖書半之。
山東已擾,家尚留于郓。
常稱:“孔子言:‘志士不忘在溝壑,勇士不忘喪其元。
’今日何日,溝壑乃吾死所也。
” 有何兌者,昭武人,受學于伸。
伸沒,兌嘗輯其事狀。
紹興中,為辰州通判,都郵報,秦桧自陳其存趙之功,謂它人莫預。
兌徑取所輯事狀達尚書省,桧大怒,下兌荊南诏獄,獄辭皆出吏手,兌坐削官竄真陽。
桧死始放還,複其官。
尋卒。
呂祖儉字子約,祖謙之弟也,受業祖謙如諸生。
監明州倉,将上,會祖謙卒。
部法半年不上者為違年,祖儉必欲終期喪,朝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