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二百一十四忠義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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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東歐陽澈馬伸呂祖儉呂祖泰楊宏中華嶽鄧若水僧真寶莫謙之徐道明
陳東,字少陽,鎮江丹陽人。
早有隽聲,俶傥負氣,不戚戚于貧賤。
蔡京、王黼方用事,人莫敢指言,獨東無所隐諱。
所至宴集,坐客懼為己累,稍引去。
以貢入太學。
欽宗即位,率其徒伏阙上書,論:“今日之事,蔡京壞亂于前,梁師成陰謀于後。
李彥結怨于西北,朱勔結怨于東南,王黼、童貫又結怨于遼、金,創開邊隙。
宜誅六賊,傳首四方,以謝天下。
”言極憤切。
明年春,貫等挾徽宗東行,東獨上書請追貫還正典刑,别選忠信之人往侍左右。
金人迫京師,又請誅六賊。
時師成尚留禁中,東發其前後奸謀,乃谪死。
李邦彥議與金和,李綱及種師道主戰,邦彥因小失利罷綱而割三鎮,東複率諸生伏宣德門下上書曰: 在廷之臣,奮勇不顧、以身任天下之重者,李綱是也,所謂社稷之臣也。
其庸缪不才、忌疾賢能、動為身謀、不恤國計者,李邦彥、白時中、張邦昌、趙野、王孝迪、蔡懋、李棁之徒是也,所謂社稷之賊也。
陛下拔綱列卿之中,不一二日為執政,中外相慶,知陛下之能任賢矣。
斥時中而不用,知陛下之能去邪矣。
然綱任而未專,時中斥而未去,複相邦彥,又相邦昌,自餘又皆擢用,何陛下任賢猶未能勿貳,去邪猶未能勿疑乎?今又聞罷綱職事,臣等驚疑,莫知所以。
綱起自庶官,獨任大事。
邦彥等疾如仇雠,恐其成功,因用兵小不利,遂得乘閑投隙,歸罪于綱。
夫一勝一負,兵家常勢,豈可遽以此傾動任事之臣。
竊聞邦彥、時中等盡勸陛下他幸,京城騷動,若非綱為陛下建言,則乘輿播遷,宗廟社稷已為丘墟,生靈已遭魚肉。
賴聰明不惑,特從其請,宜邦彥等讒嫉無所不至。
陛下若聽其言,斥綱不用,宗社存亡,未可知也。
邦彥等執議割地,蓋河北實朝廷根本,無三關四鎮,是棄河北,朝廷能複都大梁乎?則不知割太原、中山、河間以北之後,邦彥等能使金人不複敗盟乎? 一進一退,在綱為甚輕,朝廷為甚重。
幸陛下即反前命,複綱舊職,以安中外之心,付種師道以阃外之事。
陛下不信臣言,請遍問諸國人,必皆曰綱可用,邦彥等可斥也。
用舍之際,可不審諸! 軍民從者數萬。
書聞,傳旨慰谕者旁午,衆莫肯去,方舁登聞鼓撾壞之,喧呼震地。
有中人出,衆脔而磔之。
于是亟诏綱入,複領行營,遣撫谕,乃稍引去。
金人既解去,學官觀望,時宰議屏伏阙之士,先自東始。
京尹王時雍欲盡緻諸生于獄,人人惴恐。
朝廷用楊時為祭酒,複東職,遣聶山詣學撫谕,然後定。
吳敏欲弭謗,議奏補東官,賜第,除太學錄。
東又請誅蔡氏,且力辭官以歸,前後書五上。
既歸,複預鄉薦。
高宗即位五日,相李綱,又五日召東至。
未得對,會綱去,乃上書乞留綱而罷黃潛善、汪伯彥。
不報。
請親征以還二聖,治諸将不進兵之罪,以作士氣;車駕歸京師,勿幸金陵。
又不報。
潛善輩方揭示綱幸金陵舊奏,東言綱在中途,不知事體,宜以後說為正,必速罷潛善輩。
會布衣歐陽澈亦上書言事,潛善遽以語激怒高宗,言不亟誅,将複鼓衆伏阙。
書獨下潛善‘所。
府尹孟庾召東議事,東請食而行,手書區處家事,字畫如平時,已乃授其從者曰:“我死,爾歸緻此于吾親。
”食已如廁,吏有難色,東笑曰:“我陳東也,畏死即不敢言,已言肯逃死乎?”吏曰:“吾亦知公,安敢相迫。
”頃之,東具冠帶出,别同邸,乃與澈同斬于市。
四明李猷贖其屍瘗之。
東初未識綱,特以國故,至為之死,識與不識皆為流涕。
時年四十有二。
潛善既殺二人,明日府尹白事,獨诘其何以不先關白,微示愠色,以明非己意。
越三年,高宗感悟,追贈東、澈承事郎。
東無子,官有服親一人,澈一子,令州縣撫其家。
及駕過鎮江,遣守臣祭東墓,賜缗錢五百。
紹興四年,并加朝奉郎、秘閣修撰,官其後二人,賜田十頃。
歐陽澈,字德明,撫州崇仁人。
年少美須眉,善談世事,尚氣大言,慷慨不少屈,而憂國闵時,出于天性。
靖康初,應制條敝政,陳安邊禦敵十策,州未許發。
退而複采朝廷之阙失,政令之乖違,可以為保邦禦俗之方、去蠹國殘民之賊者十事,複為書,并上聞。
已而複論列十事,言:“臣所進三書實為切要,然而觸權臣者有之,迕天聽者有之,或結怨富貴之門,或遺怒台谏之官,臣非不知,而敢抗言者,願以身而安天下也。
”所上書為三巨軸,廄置卒辭不能舉,州将為選力士荷之以行。
會金人大入,要盟城下而去,澈聞,辄語人曰:“我能口伐金人,強于百萬之師,願殺身以安社稷。
有如上不見信,請質子女于朝,身使穹廬,禦親王以歸。
”鄉人每笑其狂,止之不可,乃徒步走行在。
高宗即位南京,伏阙上封事,極诋用事大臣,遂見殺,見《陳東傳》。
死時年三十七。
許翰在政府,罷朝,問潛善處分何人,曰:“斬陳東、歐陽澈耳。
”翰驚失色,因究其書何以不下政府,曰:“獨下潛善,故不得以相視。
”遂力求罷。
為東、澈著哀詞。
澈所著《飄然集》六卷,會稽胡衍既刻之,豐城範應钤為之祠學中。
馬伸,字時中,東平人。
紹聖四年進士。
不樂馳骛,每調官,未嘗擇便利。
為成都郫縣丞,守委受成都租。
前受輸者率以食色玩好蠱訹而敗,伸請絕宿弊。
民争先輸,至沿途假寐以達旦,常平使者孫俟早行,怪問之,皆應曰:“今年馬縣丞受納,不病我也。
”俟薦于朝。
崇甯初,範緻虛攻程頤為邪說,下河南府盡逐學徒。
伸注西京法曹,欲依頤門以學,因張繹求見,十反愈恭,頤固辭之。
伸欲休官而來,頤曰:“時論方異,恐贻子累,子能棄官,則官不必棄也。
”曰:“使伸得聞道,死何憾,況未必死乎?”頤歎其有志,進之。
自是公暇雖風雨必日一造,忌娼者飛語中傷之,弗顧,卒受《中庸》以歸。
靖康初,孫傅以卓行薦召,禦史中丞秦桧迎辟之,擢監察禦史。
及汴京陷,金人立張邦昌,集百官,環以兵脅之,俾推戴。
衆唯唯,伸獨奮曰:“吾職谏争,忍坐視乎!”乃與禦史吳給約秦桧共為議狀,乞存趙氏,複嗣君位。
會統制官吳革起義,募兵圖複
早有隽聲,俶傥負氣,不戚戚于貧賤。
蔡京、王黼方用事,人莫敢指言,獨東無所隐諱。
所至宴集,坐客懼為己累,稍引去。
以貢入太學。
欽宗即位,率其徒伏阙上書,論:“今日之事,蔡京壞亂于前,梁師成陰謀于後。
李彥結怨于西北,朱勔結怨于東南,王黼、童貫又結怨于遼、金,創開邊隙。
宜誅六賊,傳首四方,以謝天下。
”言極憤切。
明年春,貫等挾徽宗東行,東獨上書請追貫還正典刑,别選忠信之人往侍左右。
金人迫京師,又請誅六賊。
時師成尚留禁中,東發其前後奸謀,乃谪死。
李邦彥議與金和,李綱及種師道主戰,邦彥因小失利罷綱而割三鎮,東複率諸生伏宣德門下上書曰: 在廷之臣,奮勇不顧、以身任天下之重者,李綱是也,所謂社稷之臣也。
其庸缪不才、忌疾賢能、動為身謀、不恤國計者,李邦彥、白時中、張邦昌、趙野、王孝迪、蔡懋、李棁之徒是也,所謂社稷之賊也。
陛下拔綱列卿之中,不一二日為執政,中外相慶,知陛下之能任賢矣。
斥時中而不用,知陛下之能去邪矣。
然綱任而未專,時中斥而未去,複相邦彥,又相邦昌,自餘又皆擢用,何陛下任賢猶未能勿貳,去邪猶未能勿疑乎?今又聞罷綱職事,臣等驚疑,莫知所以。
綱起自庶官,獨任大事。
邦彥等疾如仇雠,恐其成功,因用兵小不利,遂得乘閑投隙,歸罪于綱。
夫一勝一負,兵家常勢,豈可遽以此傾動任事之臣。
竊聞邦彥、時中等盡勸陛下他幸,京城騷動,若非綱為陛下建言,則乘輿播遷,宗廟社稷已為丘墟,生靈已遭魚肉。
賴聰明不惑,特從其請,宜邦彥等讒嫉無所不至。
陛下若聽其言,斥綱不用,宗社存亡,未可知也。
邦彥等執議割地,蓋河北實朝廷根本,無三關四鎮,是棄河北,朝廷能複都大梁乎?則不知割太原、中山、河間以北之後,邦彥等能使金人不複敗盟乎? 一進一退,在綱為甚輕,朝廷為甚重。
幸陛下即反前命,複綱舊職,以安中外之心,付種師道以阃外之事。
陛下不信臣言,請遍問諸國人,必皆曰綱可用,邦彥等可斥也。
用舍之際,可不審諸! 軍民從者數萬。
書聞,傳旨慰谕者旁午,衆莫肯去,方舁登聞鼓撾壞之,喧呼震地。
有中人出,衆脔而磔之。
于是亟诏綱入,複領行營,遣撫谕,乃稍引去。
金人既解去,學官觀望,時宰議屏伏阙之士,先自東始。
京尹王時雍欲盡緻諸生于獄,人人惴恐。
朝廷用楊時為祭酒,複東職,遣聶山詣學撫谕,然後定。
吳敏欲弭謗,議奏補東官,賜第,除太學錄。
東又請誅蔡氏,且力辭官以歸,前後書五上。
既歸,複預鄉薦。
高宗即位五日,相李綱,又五日召東至。
未得對,會綱去,乃上書乞留綱而罷黃潛善、汪伯彥。
不報。
請親征以還二聖,治諸将不進兵之罪,以作士氣;車駕歸京師,勿幸金陵。
又不報。
潛善輩方揭示綱幸金陵舊奏,東言綱在中途,不知事體,宜以後說為正,必速罷潛善輩。
會布衣歐陽澈亦上書言事,潛善遽以語激怒高宗,言不亟誅,将複鼓衆伏阙。
書獨下潛善‘所。
府尹孟庾召東議事,東請食而行,手書區處家事,字畫如平時,已乃授其從者曰:“我死,爾歸緻此于吾親。
”食已如廁,吏有難色,東笑曰:“我陳東也,畏死即不敢言,已言肯逃死乎?”吏曰:“吾亦知公,安敢相迫。
”頃之,東具冠帶出,别同邸,乃與澈同斬于市。
四明李猷贖其屍瘗之。
東初未識綱,特以國故,至為之死,識與不識皆為流涕。
時年四十有二。
潛善既殺二人,明日府尹白事,獨诘其何以不先關白,微示愠色,以明非己意。
越三年,高宗感悟,追贈東、澈承事郎。
東無子,官有服親一人,澈一子,令州縣撫其家。
及駕過鎮江,遣守臣祭東墓,賜缗錢五百。
紹興四年,并加朝奉郎、秘閣修撰,官其後二人,賜田十頃。
歐陽澈,字德明,撫州崇仁人。
年少美須眉,善談世事,尚氣大言,慷慨不少屈,而憂國闵時,出于天性。
靖康初,應制條敝政,陳安邊禦敵十策,州未許發。
退而複采朝廷之阙失,政令之乖違,可以為保邦禦俗之方、去蠹國殘民之賊者十事,複為書,并上聞。
已而複論列十事,言:“臣所進三書實為切要,然而觸權臣者有之,迕天聽者有之,或結怨富貴之門,或遺怒台谏之官,臣非不知,而敢抗言者,願以身而安天下也。
”所上書為三巨軸,廄置卒辭不能舉,州将為選力士荷之以行。
會金人大入,要盟城下而去,澈聞,辄語人曰:“我能口伐金人,強于百萬之師,願殺身以安社稷。
有如上不見信,請質子女于朝,身使穹廬,禦親王以歸。
”鄉人每笑其狂,止之不可,乃徒步走行在。
高宗即位南京,伏阙上封事,極诋用事大臣,遂見殺,見《陳東傳》。
死時年三十七。
許翰在政府,罷朝,問潛善處分何人,曰:“斬陳東、歐陽澈耳。
”翰驚失色,因究其書何以不下政府,曰:“獨下潛善,故不得以相視。
”遂力求罷。
為東、澈著哀詞。
澈所著《飄然集》六卷,會稽胡衍既刻之,豐城範應钤為之祠學中。
馬伸,字時中,東平人。
紹聖四年進士。
不樂馳骛,每調官,未嘗擇便利。
為成都郫縣丞,守委受成都租。
前受輸者率以食色玩好蠱訹而敗,伸請絕宿弊。
民争先輸,至沿途假寐以達旦,常平使者孫俟早行,怪問之,皆應曰:“今年馬縣丞受納,不病我也。
”俟薦于朝。
崇甯初,範緻虛攻程頤為邪說,下河南府盡逐學徒。
伸注西京法曹,欲依頤門以學,因張繹求見,十反愈恭,頤固辭之。
伸欲休官而來,頤曰:“時論方異,恐贻子累,子能棄官,則官不必棄也。
”曰:“使伸得聞道,死何憾,況未必死乎?”頤歎其有志,進之。
自是公暇雖風雨必日一造,忌娼者飛語中傷之,弗顧,卒受《中庸》以歸。
靖康初,孫傅以卓行薦召,禦史中丞秦桧迎辟之,擢監察禦史。
及汴京陷,金人立張邦昌,集百官,環以兵脅之,俾推戴。
衆唯唯,伸獨奮曰:“吾職谏争,忍坐視乎!”乃與禦史吳給約秦桧共為議狀,乞存趙氏,複嗣君位。
會統制官吳革起義,募兵圖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