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二百一文苑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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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諸郡,大者籍兵不逾數千,每歲防秋,則戍以禁兵,将師任輕而勢分,軍事往往中禦。

    愚謂此可以施于無事時,鎮中國,服豪傑心,苟戎夷侵轶,未必能取勝也。

    何則?兵主于外則勇,主于内則驕,勇生于勞,驕生于逸。

    夫外兵所習尚皆疆埸戰鬥勞苦之事,死生之命制之于将,故勇,勇而使之戰則多利;内兵居京師,日享安逸,加之以賞赉,未嘗服甲胄、荷戈戟,不知将帥号令之嚴,故驕,驕而勞之則怨,以之戰則多鈍。

      若唐之失,失于諸侯之不制,非失于外兵之強,故有驕将,罕聞有驕兵。

    今之失,失于将太輕,而外兵不足以應敵,内兵鮮得其用,故有驕兵,不聞有驕将。

    且唐之所失者勢也,今之所失者制也。

    勢也者。

    不得已也,制也者,可為而不為也。

     然則為今之計當如何?曰:“稍革舊制,大募豪勇,益外兵之籍,俾足以戰敵。

    以内兵為聲勢,重邊将之任,使專一軍之事,而不得連州郡之勢,斯可以獲近利而亡後害也。

     餘文多不錄。

     趙元昊寇定川堡,葛懷敏發泾原兵救之,源是時通判慶州,遺懷敏書曰:“賊舉國而來,其利不在城堡,而兵法有不得而救者,宜駐兵瓦亭,擇利而後動。

    ”懷敏不聽,以敗。

    範仲淹、韓琦薦其才,召試學士院。

    源素不喜賦,請以論易賦,主試者方以賦進,不悅其言,第其文下,除知懷州,卒。

     黃亢,字清臣,建州浦城人也。

    母夢星殒于懷,掬而吞之,遂有娠。

    少奇穎過人,年十五,以文谒翰林學士章得象,得象奇之。

    遊錢塘,以詩贈處士林逋,逋尤激賞。

    時王随知杭州,奏禁西湖為放生池,亢作詩數百言以諷,士人争傳之。

    亢為人侏儒,不飾小節,對人野率,如不能言。

    然嗜學強記,為文詞奇偉。

    卒,鄉人類其文為十二卷,号《東溪集》。

     黃鑒,字唐卿,與亢同鄉裡,少敏慧過人。

    舉進士,補桂陽監判官,為國子監直講。

    同郡楊億尤善其文詞,延置門下,由是知名。

    累遷太常博士,為國史院編修官。

    嘗诏館閣官後苑賞花,而鑒特預召。

    國史成,擢直集賢院。

    以母老,出通判蘇州,卒。

     楊蟠,字公濟,章安人也。

    舉進士,為密、和二州推官。

    歐陽修稱其詩。

    蘇轼知杭州,蟠通判州事,與轼倡酬居多。

    平生為詩數千篇,後知壽州,卒。

      顔太初,字醇之,徐州彭城人,顔子四十七世孫。

    少博學,有隽才,慷慨好義。

    喜為詩,多譏切時事。

    天聖中,亳州衛真令黎德潤為吏誣構,死獄中,太初以詩發其冤,覽者壯之。

    文宣公孔聖祐卒,無子,除襲封且十年。

    是時有醫許希以針愈仁宗疾,拜賜已,西向拜扁鵲曰“不敢忘師也!”帝為封扁鵲神應侯,立祠城西。

    太初作《許希詩》,指聖祐事以諷在位,又緻書參知政事蔡齊,齊為言于上,遂以聖祐弟襲封。

    山東人範諷、石延年、劉潛之徒喜豪放劇飲,不循禮法,後生多慕之,太初作《東州逸黨詩》,孔道輔深器之。

    太初中進士後,為莒縣尉,因事忤轉運使,投劾去。

    久之,補阆中主簿。

    時範諷以罪貶,同黨皆坐斥,齊與道輔薦太初,上其嘗所為詩,召試中書,言者以為此嘲譏之辭,遂報改臨晉主簿。

     前此有太常博士宋武通判同州,與守争事,恚死,守憾之,捃構其子以罪,發狂亦死,父子寓骨僧舍。

    時守方貴顯,無敢為直冤,太初因事至同州,葬武父子,蘇舜欽表其事于墓左。

    後移應天府戶曹參軍、南京國子監說書,卒。

    著書号《洙南子》,所居在凫、繹兩山之間,号凫繹處士。

    有集十卷,《淳曜聯英》二十卷。

     子複,嘉祐中,本郡敦遣至京師,召試舍人院,為奉議郎。

     郭忠恕,字恕先,河南洛陽人。

    七歲能誦書屬文,舉童子及第,尤工篆籀。

    弱冠,漢湘陰公召之,忠恕拂衣遽辭去。

    周廣順中,召為宗正丞兼國子書學博士,改《周易》博士。

     建隆初,被酒與監察禦史符昭文競于朝堂,禦史彈奏,忠恕叱台吏奪其奏,毀之,坐貶為乾州司戶參軍。

    乘醉毆從事範滌,擅離貶所,削籍配隸靈武。

    其後,流落不複求仕進,多遊岐、雍、京、洛間,縱酒跅弛,逢人無貴賤辄呼“苗”。

    有佳山水即淹留,浃旬不能去。

    或逾月不食。

    盛暑暴露日中,體不沾汗,窮冬鑿河水而浴,其傍淩澌消釋,人皆異之。

     尤善畫,所圖屋室重複之狀,頗極精妙。

    多遊王侯公卿家,或待以美醞,豫張纨素倚于壁,乘興即畫之,苟意不欲而固請之,必怒而去,得者藏以為寶。

    太宗即位,聞其名,召赴阙,授國子監主簿,賜襲衣、銀帶、錢五萬,館于太學,令刊定曆代字書。

      忠恕性無檢局,放縱敗度,上憐其才,每優容之。

    益使酒,肆言謗讟,時擅鬻官物取其直,诏減死,決杖流登州。

    時太平興國二年。

    已行至齊州臨邑,謂部送吏曰:“我今逝矣!”因掊地為穴,度可容其面,俯窺焉而卒,稾葬于道側。

    後累月,故人取其屍将改葬之,其體甚輕,空空然若蟬蛻焉。

    所定《古今尚書》并《釋文》并行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