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二百文苑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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秣,載渴載饑。
駿馬餒死,行人嗟咨。
委天骨于衢路,反星精于雲霧。
報主恩之無及,齊戎力而何誤。
生刍緻祭,弊帷成禮。
瘗于崇岡,全爾具體。
馬如有神,知帝之仁。
嗚呼! 又以西兵未弭,入判大理寺,改太常丞、知河中府,徙知鄧州。
代還,判吏部南曹三司催欠憑由司。
景德中使福建巡撫,俄判鼓司登聞院。
會修《兩朝國史》,以振為編修官。
大中祥符初,使契丹,撰《乘轺錄》以獻。
改太常博士、左司谏,擢知制诰。
振文詞溫麗,屢奏賦頌,為名輩所稱,尤長詩詠,多警句。
及居文翰之職,深惬物議,自是彌加精厲。
從祀谯、亳,時同職分局掌事,振獨直行在,專典綸翰,箋奏填委,應用無滞,時推其敏贍。
七年,同修起居注,張複、崔遵度以書事誤失降秩,擇振與夏竦代之。
嗜酒得疾,其冬卒,年五十八。
錄其子綸為太常寺奉禮郎。
振純厚無城府,恂恂如也,時人惜其登用之晚。
有集二十卷。
又嘗采五代末九國君臣行事作世家、列傳,書未成而卒。
崔遵度,字堅白,本江陵人,後徙淄州之淄川。
純介好學,始七歲,授經于叔父憲,嘗以《春秋》編年、《史》、《漢》紀傳之例問于憲,憲曰:“此兒他日成令名矣。
”太平興國八年舉進士,解褐和州主簿,換臨汾。
饋刍糧,三抵綏州,涉無定河,河沙與水混流無定迹,陷溺相繼,遵度憫之,著銘以紀焉。
端拱初,轉運副使夏侯濤上其勤狀,召歸,對便坐,因獻文自薦。
時新建秘閣,命中書試作頌一首,擢著作佐郎。
淳化中,吏部侍郎李至薦之,遷殿中丞,出知忠州。
李順之亂,賊遣其黨張餘來攻,遵度領甲士百餘背城而戰,賊逾堞以入,遵度投江中,賴州兵援之,得免。
坐失城池,貶崇陽令,移鹿邑。
鹹平初,複為太子中允。
景德初,内出遵度名,引對崇政殿,诏索所著文,召試舍人院,改太常丞、直史館。
會修《兩朝國史》,與路振并為編修官。
大中祥符元年,命同修起居注。
東封,進博士,祀汾陰,是歲,真宗以兩省官絕少,故因覃慶選補之,命為左司谏。
遵度與物無競,口不言是非,淳澹清素,于勢利泊如也。
掌右史十餘歲,立殿墀上,常退匿楹間,慮上之見。
善鼓琴,得其深趣。
所僦舍甚湫隘,有小閣,手植竹數本,朝退,默坐其上,彈琴獨酌,翛然自适。
嘗著《琴箋》雲: 世之言琴者,必曰長三尺六寸象期之日,十三徽象期之月,居中者象閏,前世未有辨者。
至唐協律郎劉贶以樂器配諸節候,而謂琴為夏至之音。
至于泛聲,卒無述者,愚嘗病之。
因張弓附案,泛其弦而十三徽聲具焉,況琴瑟之弦乎!是知非所謂象者,蓋天地自然之節耳,又豈止夏至之音而已。
夫《易》有太極,是生兩儀。
兩儀者,太極之節也;四時者,兩儀之節也;律呂者,四時之節也;晝夜者,律呂之節也;刻漏者,晝夜之節也。
節節相交,自細至大而歲成焉。
既不可使之節,亦不可使之不節,氣之自然者也。
氣既節矣,聲同則應,既不可使之應,亦不可使之不應,數之自然者也。
既節且應,則天地之文成矣。
文之義也,或任形而著,或假物而彰。
日星文乎上,山川理乎下,動物植物,花者節者,五色具矣。
斯任形者也。
至于人常有五性而不著,以事觀之然後著;日常有五色而不見,以水觀之然後見;氣常有五音而不聞,以弦考之然後聞。
斯假物者也。
是故聖人不能作《易》而能知自然之數,不能作琴而能知自然之節。
何則?數本于一而成于三,因而重之,故《易》六畫而成卦。
及其應也,一必于四,二必于五,三必于六焉。
氣氣相召,其應也必矣。
卦既畫矣,故畫琴焉。
始以一弦泛桐,當其節則清然而号,不當其節則泯然無聲,豈人力也哉!且徽有十三,而居中者為一。
自中而左泛有三焉,又右泛有三焉,其聲殺而已,弦盡則聲減。
及其應也,一必于四,二必于五,三必于六焉,節節相召,其應也必矣。
《易》之書也,偶三為六,三才之配具焉,萬物由之而出。
雖曰六畫,及其數也,止三而已矣。
琴之畫也,偶六而根于一,一鐘者,道之所生也。
在數為一,在律為黃,在音為宮,在木為根,在四體為心,衆徽由之而生。
雖曰十三,及其節也,止三而已矣。
卦之德方,經也;蓍之德圓,緯也;故萬物不能逃其象。
徽三其節,經也;弦五其音,緯也;故衆音不能勝其文。
先儒謂八音以絲為君,絲以琴為君。
愚謂琴以中徽為君,盡矣。
夫徽十三者,蓋盡昭昭可聞者也。
苟盡弦而考之,乃總有二十三徽焉,是一氣也。
丈弦具之,尺弦亦具之,豈有長短大小之限哉! 是則萬物本于天地,天地本于太極,太極之外以至于萬物,聖人本于道,道本于自然,自然之外以至于無為,樂本于琴,琴本于中徽,中徽之外以至于無聲。
是知作《易》者,考天地之象也;作琴者,考天地之聲也。
往者藏音而未談,來者專聲而忘理。
《琴箋》之作也,庶乎近之。
苟其阙也,請俟君子。
世稱其知言。
七年,東郊,建壇恭謝。
壇上設正坐奉天地,配坐奉二聖。
遵度時與張複同典記注,書昊天為天皇,又增聖祖配位,坐謬誤,降為右正言,複亦責為工部郎中。
逾歲,并複其秩。
九年,仁宗以壽春郡王開府,诏宰相擇耆德方正有學術之士,鹹曰遵度力學,有士行,時稱長者,遂命與張士遜并為王友。
改戶部員外郎,賜服金紫,又赉襲衣、犀帶、缗錢。
上作七言詩寵之。
因謂左右曰:“翊善、記室,皆府屬也,故王皆受拜,今賓友之禮,當令答拜。
”府中文翰皆遵度所作。
王讀《孝經》徹章,複以禦詩賜之。
國史成,拜吏部員外郎,升邸進封,改禮部郎中,充谘議參軍。
儲宮建,又加吏部兼左谕德。
未幾,命使契丹,判司農寺。
遵度性寡合,喜讀《易》,嘗雲:“意有疑,則彈琴辨其數,筮《易》觀其象,無不究也。
” 天禧四年八月卒,年六十七。
其子拜官者二人。
仁宗即位,特诏贈工部侍郎,又授其二孫官,有集二十卷。
陳越,字損之,開封尉氏人。
祖守危,興道令。
父夏,虞部員外郎。
越少好學,尤精曆代史。
善屬文,辭氣俊拔。
鹹平中,诏舉賢良,刑部侍郎郭贽薦之,策入第四等,解褐将作監丞、通判舒州,徙知端州,又徙袁州。
未幾召還,遷著作佐郎、直史館,掌鼓司登聞院。
預修《冊府元龜》,與陳從易、劉筠尤為勤職。
真宗以其奉薄,并命月增錢五千。
車駕朝陵,掌留司名表,時稱為工。
自是兩府箋奏多命草之,勳貴家以銘志為請者甚衆。
遷太常丞、群牧判官。
祀汾陰,擢為左正言。
越耿概任氣,喜箴切朋友,放曠杯酒間,家徒壁立,不以屑意。
然嗜酒過差,每食必先引數升,罕有醒日,亦用是遘疾。
大中祥符五年卒,年四十。
無子,母老,人皆傷之。
越兄鹹,嘗舉進士未第,楊億、杜鎬、陳彭年列奏為言,真宗憫之。
及《冊府元龜》奏禦,特賜鹹同《三傳》出身。
故事,中書章表皆舍人為之,東封後,朝廷多慶禮,舍人或以他務所嬰,乃擇館閣官,得盛度、路振、劉筠、夏竦、宋绶洎越分撰表奏,宰相嘗以名聞,其後皆相次掌外制,唯越不及登擢,時論惜之。
駿馬餒死,行人嗟咨。
委天骨于衢路,反星精于雲霧。
報主恩之無及,齊戎力而何誤。
生刍緻祭,弊帷成禮。
瘗于崇岡,全爾具體。
馬如有神,知帝之仁。
嗚呼! 又以西兵未弭,入判大理寺,改太常丞、知河中府,徙知鄧州。
代還,判吏部南曹三司催欠憑由司。
景德中使福建巡撫,俄判鼓司登聞院。
會修《兩朝國史》,以振為編修官。
大中祥符初,使契丹,撰《乘轺錄》以獻。
改太常博士、左司谏,擢知制诰。
振文詞溫麗,屢奏賦頌,為名輩所稱,尤長詩詠,多警句。
及居文翰之職,深惬物議,自是彌加精厲。
從祀谯、亳,時同職分局掌事,振獨直行在,專典綸翰,箋奏填委,應用無滞,時推其敏贍。
七年,同修起居注,張複、崔遵度以書事誤失降秩,擇振與夏竦代之。
嗜酒得疾,其冬卒,年五十八。
錄其子綸為太常寺奉禮郎。
振純厚無城府,恂恂如也,時人惜其登用之晚。
有集二十卷。
又嘗采五代末九國君臣行事作世家、列傳,書未成而卒。
崔遵度,字堅白,本江陵人,後徙淄州之淄川。
純介好學,始七歲,授經于叔父憲,嘗以《春秋》編年、《史》、《漢》紀傳之例問于憲,憲曰:“此兒他日成令名矣。
”太平興國八年舉進士,解褐和州主簿,換臨汾。
饋刍糧,三抵綏州,涉無定河,河沙與水混流無定迹,陷溺相繼,遵度憫之,著銘以紀焉。
端拱初,轉運副使夏侯濤上其勤狀,召歸,對便坐,因獻文自薦。
時新建秘閣,命中書試作頌一首,擢著作佐郎。
淳化中,吏部侍郎李至薦之,遷殿中丞,出知忠州。
李順之亂,賊遣其黨張餘來攻,遵度領甲士百餘背城而戰,賊逾堞以入,遵度投江中,賴州兵援之,得免。
坐失城池,貶崇陽令,移鹿邑。
鹹平初,複為太子中允。
景德初,内出遵度名,引對崇政殿,诏索所著文,召試舍人院,改太常丞、直史館。
會修《兩朝國史》,與路振并為編修官。
大中祥符元年,命同修起居注。
東封,進博士,祀汾陰,是歲,真宗以兩省官絕少,故因覃慶選補之,命為左司谏。
遵度與物無競,口不言是非,淳澹清素,于勢利泊如也。
掌右史十餘歲,立殿墀上,常退匿楹間,慮上之見。
善鼓琴,得其深趣。
所僦舍甚湫隘,有小閣,手植竹數本,朝退,默坐其上,彈琴獨酌,翛然自适。
嘗著《琴箋》雲: 世之言琴者,必曰長三尺六寸象期之日,十三徽象期之月,居中者象閏,前世未有辨者。
至唐協律郎劉贶以樂器配諸節候,而謂琴為夏至之音。
至于泛聲,卒無述者,愚嘗病之。
因張弓附案,泛其弦而十三徽聲具焉,況琴瑟之弦乎!是知非所謂象者,蓋天地自然之節耳,又豈止夏至之音而已。
夫《易》有太極,是生兩儀。
兩儀者,太極之節也;四時者,兩儀之節也;律呂者,四時之節也;晝夜者,律呂之節也;刻漏者,晝夜之節也。
節節相交,自細至大而歲成焉。
既不可使之節,亦不可使之不節,氣之自然者也。
氣既節矣,聲同則應,既不可使之應,亦不可使之不應,數之自然者也。
既節且應,則天地之文成矣。
文之義也,或任形而著,或假物而彰。
日星文乎上,山川理乎下,動物植物,花者節者,五色具矣。
斯任形者也。
至于人常有五性而不著,以事觀之然後著;日常有五色而不見,以水觀之然後見;氣常有五音而不聞,以弦考之然後聞。
斯假物者也。
是故聖人不能作《易》而能知自然之數,不能作琴而能知自然之節。
何則?數本于一而成于三,因而重之,故《易》六畫而成卦。
及其應也,一必于四,二必于五,三必于六焉。
氣氣相召,其應也必矣。
卦既畫矣,故畫琴焉。
始以一弦泛桐,當其節則清然而号,不當其節則泯然無聲,豈人力也哉!且徽有十三,而居中者為一。
自中而左泛有三焉,又右泛有三焉,其聲殺而已,弦盡則聲減。
及其應也,一必于四,二必于五,三必于六焉,節節相召,其應也必矣。
《易》之書也,偶三為六,三才之配具焉,萬物由之而出。
雖曰六畫,及其數也,止三而已矣。
琴之畫也,偶六而根于一,一鐘者,道之所生也。
在數為一,在律為黃,在音為宮,在木為根,在四體為心,衆徽由之而生。
雖曰十三,及其節也,止三而已矣。
卦之德方,經也;蓍之德圓,緯也;故萬物不能逃其象。
徽三其節,經也;弦五其音,緯也;故衆音不能勝其文。
先儒謂八音以絲為君,絲以琴為君。
愚謂琴以中徽為君,盡矣。
夫徽十三者,蓋盡昭昭可聞者也。
苟盡弦而考之,乃總有二十三徽焉,是一氣也。
丈弦具之,尺弦亦具之,豈有長短大小之限哉! 是則萬物本于天地,天地本于太極,太極之外以至于萬物,聖人本于道,道本于自然,自然之外以至于無為,樂本于琴,琴本于中徽,中徽之外以至于無聲。
是知作《易》者,考天地之象也;作琴者,考天地之聲也。
往者藏音而未談,來者專聲而忘理。
《琴箋》之作也,庶乎近之。
苟其阙也,請俟君子。
世稱其知言。
七年,東郊,建壇恭謝。
壇上設正坐奉天地,配坐奉二聖。
遵度時與張複同典記注,書昊天為天皇,又增聖祖配位,坐謬誤,降為右正言,複亦責為工部郎中。
逾歲,并複其秩。
九年,仁宗以壽春郡王開府,诏宰相擇耆德方正有學術之士,鹹曰遵度力學,有士行,時稱長者,遂命與張士遜并為王友。
改戶部員外郎,賜服金紫,又赉襲衣、犀帶、缗錢。
上作七言詩寵之。
因謂左右曰:“翊善、記室,皆府屬也,故王皆受拜,今賓友之禮,當令答拜。
”府中文翰皆遵度所作。
王讀《孝經》徹章,複以禦詩賜之。
國史成,拜吏部員外郎,升邸進封,改禮部郎中,充谘議參軍。
儲宮建,又加吏部兼左谕德。
未幾,命使契丹,判司農寺。
遵度性寡合,喜讀《易》,嘗雲:“意有疑,則彈琴辨其數,筮《易》觀其象,無不究也。
” 天禧四年八月卒,年六十七。
其子拜官者二人。
仁宗即位,特诏贈工部侍郎,又授其二孫官,有集二十卷。
陳越,字損之,開封尉氏人。
祖守危,興道令。
父夏,虞部員外郎。
越少好學,尤精曆代史。
善屬文,辭氣俊拔。
鹹平中,诏舉賢良,刑部侍郎郭贽薦之,策入第四等,解褐将作監丞、通判舒州,徙知端州,又徙袁州。
未幾召還,遷著作佐郎、直史館,掌鼓司登聞院。
預修《冊府元龜》,與陳從易、劉筠尤為勤職。
真宗以其奉薄,并命月增錢五千。
車駕朝陵,掌留司名表,時稱為工。
自是兩府箋奏多命草之,勳貴家以銘志為請者甚衆。
遷太常丞、群牧判官。
祀汾陰,擢為左正言。
越耿概任氣,喜箴切朋友,放曠杯酒間,家徒壁立,不以屑意。
然嗜酒過差,每食必先引數升,罕有醒日,亦用是遘疾。
大中祥符五年卒,年四十。
無子,母老,人皆傷之。
越兄鹹,嘗舉進士未第,楊億、杜鎬、陳彭年列奏為言,真宗憫之。
及《冊府元龜》奏禦,特賜鹹同《三傳》出身。
故事,中書章表皆舍人為之,東封後,朝廷多慶禮,舍人或以他務所嬰,乃擇館閣官,得盛度、路振、劉筠、夏竦、宋绶洎越分撰表奏,宰相嘗以名聞,其後皆相次掌外制,唯越不及登擢,時論惜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