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一百九十四儒林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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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沖朱震胡安國子寅宏甯
範沖,字元長,登紹聖進士第。
高宗即位,召為虞部員外郎,俄出為兩淮轉運副使。
紹興中,隆祐皇後誕日,上置酒宮中,從容語及前朝事,後曰:“吾老矣,有所懷為官家言之。
吾逮事宣仁聖烈皇後,聰明母儀,古今未見其比。
曩因奸臣誣謗,有玷聖德,建炎初雖下诏辨明,而史錄未經删定,無以傳信後世,而慰在天之靈也。
”上悚然,亟诏重修神、哲兩朝《實錄》,召沖為宗正少卿兼直史館。
沖父祖禹,元祐中嘗修《神宗實錄》,盡書王安石之過,以明神宗之聖。
其後安石婿蔡卞惡之,祖禹坐谪死嶺表。
至是複以命沖,上謂之曰:“兩朝大典,皆為奸臣所壞,故以屬卿。
”沖因論熙甯創置,元祐複古,紹聖以降弛張不一,本末先後,各有所因。
又極言王安石變法度之非,蔡京誤國之罪。
上嘉納之,遷起居郎。
俄開講筵,升兼侍讀。
上雅好《左氏春秋》,命沖與朱震專講。
沖敷衍經旨,因以規諷,上未嘗不稱善。
會皇子建國公瑗出就傅,首命沖以徽猷閣待制提舉建隆觀,為資善堂翊善,而朱震兼贊讀。
诏曰:“朕為宗廟社稷大計,不敢私于一身,選于屬籍,得藝祖七世孫鞠之宮中。
茲擇剛辰,出就外傅,宜有端良之士以充輔導之官,博觀在廷,無以易汝沖,德行文學,為時正人。
乃祖發議嘉祐之初,乃父納忠元祐之際,敷求是似,尚有典刑。
顧資善之開,史館經筵,姑仍厥舊。
朕方求多聞之益,爾實兼數器之長,施及童蒙,綽有餘裕。
蔽自朕志,宜即安之。
”時張浚在長沙,亦薦沖、震可備訓導。
沖、震皆一時名德老成,極天下之選,上命建國公見翊善、贊讀,皆納拜。
俄遷翰林學士兼侍讀,沖力辭,改翰林侍讀學士,用其父故事也。
尋以龍圖閣直學士奉祠。
卒,年七十五。
沖之修《神宗實錄》也,為《考異》一書,明示去取,舊文以墨書,删去者以黃書,新修者以朱書,世号“朱墨史”。
及修《哲宗實錄》,别為一書,名《辨誣錄》。
沖性好義樂善,司馬光家屬皆依沖所,沖撫育之。
為光編類《記聞》十卷奏禦,請以光之族曾孫宗召主光祀。
又嘗薦尹焞自代雲。
朱震,字子發,荊門軍人。
登政和進士第,仕州縣以廉稱。
胡安國一見大器之,薦于高宗,召為司勳員外郎,震稱疾不至。
會江西制置使趙鼎入為參知政事,上谘以當世人才,鼎曰:“臣所知朱震,學術深博,廉正守道,士之冠冕,使位講讀,必有益于陛下。
”上乃召之。
既至,上問以《易》、《春秋》之旨,震具以所學對。
上說,擢為祠部員外郎,兼川、陝、荊、襄都督府詳議官。
震因言:“荊、襄之間,沿漢上下,膏腴之田七百餘裡,若選良将領部曲鎮之,招集流亡,務農種谷,寇來則禦,寇去則耕,不過三年,兵食自足。
又給茶鹽鈔于軍中,募人中籴,可以下江西之舟,通湘中之粟。
觀釁而動,席卷河南,此以逸待勞,萬全計也。
” 遷秘書少監兼侍經筵,轉起居郎。
建國公出就傅,以震為贊讀,仍賜五品服。
遷中書舍人兼翊善。
時郭千裡除将作監丞,震言:“千裡侵奪民田,曾經按治,願寝新命。
”從之。
轉給事中兼直學士院,遷翰林學士。
是時,虔州民為盜,天子以為憂,選良太守往慰撫之。
将行,震曰:“使居官者廉而不擾,則百姓自安,雖誘之為盜,亦不為矣。
願诏新太守到官之日,條具本郡及屬縣官吏有貪墨無狀者,一切罷去,聽其自擇慈祥仁惠之人,有治效者優加獎勸。
”上從其言。
故事,當喪無享廟之禮。
時徽宗未祔廟,太常少卿吳表臣奏行明堂之祭。
震因言:“《王制》:‘喪三年不祭,惟天地社稷為越绋而行事。
’《春秋》書‘夏五月乙酉,吉,禘于莊公’,《公羊傳》曰:‘譏始不三年也。
’國朝景德二年,真宗居明德皇後喪,既易月而除服,明年遂享太廟,合祀天地于圜丘。
當時未行三年之喪,專行以日易月之制可也,在今日行之則非也。
”诏侍從、台谏、禮官參議,卒用禦史趙渙、禮部侍郎陳公輔言,大飨明堂。
七年,震謝病丐祠,旋知禮部貢舉,會疾卒。
震經學深醇,有《漢上易解》雲:“陳抟以《先天圖》傳種放,放傳穆修,穆修傳李之才,之才傳邵雍。
放以《河圖》、《洛書》傳李溉,溉傳許堅,許堅傳範谔昌,谔昌傳劉牧。
穆修以《太極圖》傳周惇頤,惇頤傳程颢、程頤。
是時,張載講學于二程、邵雍之間。
故雍著《皇極經世書》,牧陳天地五十有五之數,惇頤作《通書》,程頤著《易傳》,載造《太和》、《參兩》篇。
臣今以《易傳》為宗,和會雍、載之論,上采漢、魏、吳、晉,下逮有唐及今,包括異同,庶幾道離而複合。
”蓋其學以王弼盡去舊說,雜以莊、老,專尚文辭為非是,故其于象數加詳焉。
其論《圖》、《書》授受源委如此,蓋莫知其所自雲。
胡安國,字康侯,建甯崇安人。
入太學,以程頤之友朱長文及颍川靳裁之為師。
裁之與論經史大義,深奇重之。
三試于禮部,中紹聖四年進士第。
初,廷試考官定其策第一,宰職以無诋元祐語,遂以何昌言冠,方天若次之,又欲以宰相章惇子次天若。
時發策大要崇複熙甯、元豐之制,安國推明《大學》,以漸複三代為對。
哲宗命再讀之,注聽稱善者數四,親擢為第三。
為太學博士,足不蹑權門。
提舉湖南學事,有诏舉遺逸,安國以永州布衣王繪、鄧璋應诏。
二人老不行,安國請命之官,以勸為學者。
零陵簿稱二人黨人範純仁客,而流人鄒浩所請托也。
蔡京素惡安國與己異,得簿言,大喜,命湖南提刑置獄推治,又移湖北再鞫,卒無驗,安國竟除名。
未幾,簿以他罪抵法,台臣直前事,複安國元官。
政和元年,張商英相,除提舉成都學事。
二年,丁内艱,移江東。
父沒終喪,謂子弟曰:“吾昔為親而仕,今雖有祿萬鐘,将何所施?”遂稱疾不仕,築室墓傍,耕種取給,蓋将終身焉。
宣和末,李彌大、
高宗即位,召為虞部員外郎,俄出為兩淮轉運副使。
紹興中,隆祐皇後誕日,上置酒宮中,從容語及前朝事,後曰:“吾老矣,有所懷為官家言之。
吾逮事宣仁聖烈皇後,聰明母儀,古今未見其比。
曩因奸臣誣謗,有玷聖德,建炎初雖下诏辨明,而史錄未經删定,無以傳信後世,而慰在天之靈也。
”上悚然,亟诏重修神、哲兩朝《實錄》,召沖為宗正少卿兼直史館。
沖父祖禹,元祐中嘗修《神宗實錄》,盡書王安石之過,以明神宗之聖。
其後安石婿蔡卞惡之,祖禹坐谪死嶺表。
至是複以命沖,上謂之曰:“兩朝大典,皆為奸臣所壞,故以屬卿。
”沖因論熙甯創置,元祐複古,紹聖以降弛張不一,本末先後,各有所因。
又極言王安石變法度之非,蔡京誤國之罪。
上嘉納之,遷起居郎。
俄開講筵,升兼侍讀。
上雅好《左氏春秋》,命沖與朱震專講。
沖敷衍經旨,因以規諷,上未嘗不稱善。
會皇子建國公瑗出就傅,首命沖以徽猷閣待制提舉建隆觀,為資善堂翊善,而朱震兼贊讀。
诏曰:“朕為宗廟社稷大計,不敢私于一身,選于屬籍,得藝祖七世孫鞠之宮中。
茲擇剛辰,出就外傅,宜有端良之士以充輔導之官,博觀在廷,無以易汝沖,德行文學,為時正人。
乃祖發議嘉祐之初,乃父納忠元祐之際,敷求是似,尚有典刑。
顧資善之開,史館經筵,姑仍厥舊。
朕方求多聞之益,爾實兼數器之長,施及童蒙,綽有餘裕。
蔽自朕志,宜即安之。
”時張浚在長沙,亦薦沖、震可備訓導。
沖、震皆一時名德老成,極天下之選,上命建國公見翊善、贊讀,皆納拜。
俄遷翰林學士兼侍讀,沖力辭,改翰林侍讀學士,用其父故事也。
尋以龍圖閣直學士奉祠。
卒,年七十五。
沖之修《神宗實錄》也,為《考異》一書,明示去取,舊文以墨書,删去者以黃書,新修者以朱書,世号“朱墨史”。
及修《哲宗實錄》,别為一書,名《辨誣錄》。
沖性好義樂善,司馬光家屬皆依沖所,沖撫育之。
為光編類《記聞》十卷奏禦,請以光之族曾孫宗召主光祀。
又嘗薦尹焞自代雲。
朱震,字子發,荊門軍人。
登政和進士第,仕州縣以廉稱。
胡安國一見大器之,薦于高宗,召為司勳員外郎,震稱疾不至。
會江西制置使趙鼎入為參知政事,上谘以當世人才,鼎曰:“臣所知朱震,學術深博,廉正守道,士之冠冕,使位講讀,必有益于陛下。
”上乃召之。
既至,上問以《易》、《春秋》之旨,震具以所學對。
上說,擢為祠部員外郎,兼川、陝、荊、襄都督府詳議官。
震因言:“荊、襄之間,沿漢上下,膏腴之田七百餘裡,若選良将領部曲鎮之,招集流亡,務農種谷,寇來則禦,寇去則耕,不過三年,兵食自足。
又給茶鹽鈔于軍中,募人中籴,可以下江西之舟,通湘中之粟。
觀釁而動,席卷河南,此以逸待勞,萬全計也。
” 遷秘書少監兼侍經筵,轉起居郎。
建國公出就傅,以震為贊讀,仍賜五品服。
遷中書舍人兼翊善。
時郭千裡除将作監丞,震言:“千裡侵奪民田,曾經按治,願寝新命。
”從之。
轉給事中兼直學士院,遷翰林學士。
是時,虔州民為盜,天子以為憂,選良太守往慰撫之。
将行,震曰:“使居官者廉而不擾,則百姓自安,雖誘之為盜,亦不為矣。
願诏新太守到官之日,條具本郡及屬縣官吏有貪墨無狀者,一切罷去,聽其自擇慈祥仁惠之人,有治效者優加獎勸。
”上從其言。
故事,當喪無享廟之禮。
時徽宗未祔廟,太常少卿吳表臣奏行明堂之祭。
震因言:“《王制》:‘喪三年不祭,惟天地社稷為越绋而行事。
’《春秋》書‘夏五月乙酉,吉,禘于莊公’,《公羊傳》曰:‘譏始不三年也。
’國朝景德二年,真宗居明德皇後喪,既易月而除服,明年遂享太廟,合祀天地于圜丘。
當時未行三年之喪,專行以日易月之制可也,在今日行之則非也。
”诏侍從、台谏、禮官參議,卒用禦史趙渙、禮部侍郎陳公輔言,大飨明堂。
七年,震謝病丐祠,旋知禮部貢舉,會疾卒。
震經學深醇,有《漢上易解》雲:“陳抟以《先天圖》傳種放,放傳穆修,穆修傳李之才,之才傳邵雍。
放以《河圖》、《洛書》傳李溉,溉傳許堅,許堅傳範谔昌,谔昌傳劉牧。
穆修以《太極圖》傳周惇頤,惇頤傳程颢、程頤。
是時,張載講學于二程、邵雍之間。
故雍著《皇極經世書》,牧陳天地五十有五之數,惇頤作《通書》,程頤著《易傳》,載造《太和》、《參兩》篇。
臣今以《易傳》為宗,和會雍、載之論,上采漢、魏、吳、晉,下逮有唐及今,包括異同,庶幾道離而複合。
”蓋其學以王弼盡去舊說,雜以莊、老,專尚文辭為非是,故其于象數加詳焉。
其論《圖》、《書》授受源委如此,蓋莫知其所自雲。
胡安國,字康侯,建甯崇安人。
入太學,以程頤之友朱長文及颍川靳裁之為師。
裁之與論經史大義,深奇重之。
三試于禮部,中紹聖四年進士第。
初,廷試考官定其策第一,宰職以無诋元祐語,遂以何昌言冠,方天若次之,又欲以宰相章惇子次天若。
時發策大要崇複熙甯、元豐之制,安國推明《大學》,以漸複三代為對。
哲宗命再讀之,注聽稱善者數四,親擢為第三。
為太學博士,足不蹑權門。
提舉湖南學事,有诏舉遺逸,安國以永州布衣王繪、鄧璋應诏。
二人老不行,安國請命之官,以勸為學者。
零陵簿稱二人黨人範純仁客,而流人鄒浩所請托也。
蔡京素惡安國與己異,得簿言,大喜,命湖南提刑置獄推治,又移湖北再鞫,卒無驗,安國竟除名。
未幾,簿以他罪抵法,台臣直前事,複安國元官。
政和元年,張商英相,除提舉成都學事。
二年,丁内艱,移江東。
父沒終喪,謂子弟曰:“吾昔為親而仕,今雖有祿萬鐘,将何所施?”遂稱疾不仕,築室墓傍,耕種取給,蓋将終身焉。
宣和末,李彌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