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一百九十三儒林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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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子翚呂祖謙蔡元定子沉陸九齡兄九韶陸九淵薛季宣陳傅良葉适戴溪蔡幼學楊泰之
劉子翚,字彥沖,贈太師韐之仲子。
以父任授承務郎,辟真定府幕屬。
韐死靖康之難,子翚痛憤,幾無以為生,墓三年。
服除,通判興化軍。
寇楊勍犯閩境,子翚與郡将張當世畫計備禦,如素服戎事者,賊不敢犯。
事聞,诏因任。
子翚始執喪緻羸疾,至是以不堪吏責,辭歸武夷山,不出者凡十七年。
間走其父墓下,瞻望徘徊,涕泗嗚咽,或累日而返。
妻死不再娶,事繼母呂氏及兄子羽盡孝友。
子羽之子珙,幼英敏嗜學,子翚教之不懈,珙卒有立。
與籍溪胡憲、白水劉勉之交相得,每見,講學外無雜言。
它所與遊,皆海内知名士,而期以任重緻遠者,惟新安朱熹而已。
初,熹父松且死,以熹托子翚。
及熹請益,子翚告以《易》之“不遠複”三言,俾佩之終身,熹後卒為儒宗。
子翚少喜佛氏說,歸而讀《易》,即渙然有得。
其說以為學《易》當先《複》,故以是告熹焉。
一日,感微疾,即谒家廟,泣别母,與親朋訣,付珙家事,指葬處,處親戚孤弱之無業者,訓學者修身求道數百言。
後二日卒,年四十七。
學者稱屏山先生。
珙,别有傳。
呂祖謙,字伯恭,尚書右丞好問之孫也。
自其祖始居婺州。
祖謙之學本之家庭,有中原文獻之傳。
長從林之奇、汪應辰、胡憲遊,既又友張栻、朱熹,講索益精。
初,蔭補入官,後舉進士,複中博學宏詞科,調南外宗教。
丁内艱,居明招山,四方之士争趨之。
除太學博士,時中都官待次者例補外,添差教授嚴州,尋複召為博士兼國史院編修官、實錄院檢讨官。
輪對,勉孝宗留意聖學。
且言:“恢複大事也,規模當定,方略當審。
陛下方廣攬豪傑,共集事功,臣願精加考察,使之确指經畫之實,孰為先後,使嘗試僥幸之說不敢陳于前,然後與一二大臣定成算而次第行之,則大義可伸,大業可複矣。
” 召試館職。
先是,召試者率前期從學士院求問目,獨祖謙不然,而其文特典美。
嘗讀陸九淵文,喜之,而未識其人。
考試禮部,得一卷,曰:“此必江西小陸之文也。
”揭示,果九淵,人服其精鑒。
父憂,免喪,主管台州崇道觀。
越三年,除秘書郎、國史院編修官、實錄院檢讨官。
以修撰李焘薦,重修《徽宗實錄》。
書成,進秩。
面對,言曰:“夫治道體統,上下内外不相侵奪而後安。
鄉者,陛下以大臣不勝任而兼行其事,大臣亦皆親細務而行有司之事,外至監司、守令職任,率為其上所侵而不能令其下。
故豪猾玩官府,郡縣忽省部,掾屬淩長吏,賤人輕柄臣。
平居未見其患,一旦有急,誰與指麾而伸縮之邪?如曰臣下權任太重,懼其不能無私,則有給、舍以出納焉,有台谏以救正焉,有侍從以詢訪焉。
傥得端方不倚之人分處之,自無專恣之慮,何必屈至尊以代其勞哉?人之關鬲脈絡少有壅滞,久則生疾。
陛下于左右雖不勞操制,苟玩而弗慮,則聲勢浸長,趨附浸多,過咎浸積,内則懼為陛下所遣而益思壅蔽,外則懼為公議所疾而益肆诋排。
願陛下虛心以求天下之士,執要以總萬事之機。
勿以圖任或誤而謂人多可疑,勿以聰明獨高而謂智足遍察,勿詳于小而忘遠大之計,勿忽于近而忘壅蔽之萌。
” 又言:“國朝治體,有遠過前代者,有視前代為未備者。
夫以寬大忠厚建立規模,以禮遜節義成就風俗,此所謂遠過前代者也。
故于俶擾艱危之後,駐跸東南逾五十年,無纖毫之虞,則根本之深可知矣。
然文治可觀而武績未振,名勝相望而幹略未優,故雖昌熾盛大之時,此病已見。
是以元昊之難,範、韓皆極一時之選,而莫能平殄,則事功之不競從可知矣。
臣謂今日治體視前代未備者,固當激厲而振起。
遠過前代者,尤當愛護而扶持。
” 遷著作郎,以末疾,請祠歸。
先是,書肆有書曰《聖宋文海》,孝宗命臨安府校正刊行。
學士周必大言:《文海》去取差謬,恐難傳後,盍委館職铨擇,以成一代之書?孝宗以命祖謙。
遂斷自中興以前,崇雅黜浮,類為百五十卷,上之,賜名《皇朝文鑒》。
诏除直秘閣。
時方重職名,非有功不除,中書舍人陳爓駁之。
孝宗批旨雲:“館閣之職,文史為先。
祖謙所進,采取精詳,有益治道,故以寵之,可即命詞。
”爓不得已草制。
尋主管沖祐觀。
明年,除著作郎兼國史院編修官。
卒,年四十五。
谥曰成。
祖謙學以關、洛為宗,而旁稽載籍,不見涯涘。
心平氣和,不立崖異,一時英偉卓荦之士皆歸心焉。
少卞急,一日,誦孔子言:“躬自厚而薄責于人”,忽覺平時忿懥渙然冰釋。
朱熹嘗言:“學如伯恭,方是能變化氣質。
”其所講畫,将以開物成務,既卧病,而任重道遠之意不衰。
居家之政,皆可為後世法。
修《讀詩記》、《大事記》,皆未成書。
考定《古周易》、《書說》、《阃範》、《官箴》、《辨志錄》、《歐陽公本末》,皆行于世。
晚年會友之地曰麗澤書院,在金華城中,既殁。
郡人即而祠之。
子延年。
蔡元定,字季通,建州建陽人。
生而穎悟,八歲能詩,日記數千言。
父發,博覽群書,号牧堂老人,以程氏《語錄》、邵氏《經世》、張氏《正蒙》授元定,曰:“此孔、孟正脈也。
”元定深涵其義。
既長,辨析益精。
登西山絕頂,忍饑啖荠讀書。
聞朱熹名,往師之。
熹扣其學,大驚曰:“此吾老友也,不當在弟子列。
”遂與對榻講論諸經奧義,每至夜分。
四方來學者,熹必俾先從元定質正焉。
太常少卿尤袤、秘書少監楊萬裡聯疏薦于朝,召之,堅以疾辭。
築室西山,将為終焉之計。
時韓侂胄擅政,設僞學之禁,以空善類。
台谏承風,專肆排擊,然猶未敢誦言攻朱熹。
至沈繼祖、劉三傑為言官,始連疏诋熹,并及元定。
元定簡學者劉砺曰:“化性起僞,烏得無罪!”未幾,果谪道州。
州縣捕元定甚急,元定聞命,不辭家即就道。
熹與從遊者數百人餞别蕭寺中,坐客興歎,有泣下者。
熹微視元定,不異平時,因喟然曰:“友朋相愛之情,季通不挫之志,可謂兩得矣。
”元定賦詩曰:“執手笑相别,無為兒女悲。
”衆謂宜緩行,元定曰:“獲罪于天,天可逃乎?”杖屦同其子沉行三千裡,腳為流血,無幾微見言面。
至舂陵,遠近來學者日衆,州士子莫不趨席下以聽講說。
有名士挾才簡傲、非笑前修者,亦心服谒拜,執弟子禮甚恭。
人為之語曰:“初不敬,今納命。
”愛元定者謂宜謝生徒,元定曰:“彼以學來,何忍拒之?若有禍患,亦非閉門塞窦所能避也。
”贻書訓諸子曰:“獨行不愧影,獨寝不愧衾,勿以吾得罪故遂懈。
”一日,謂沉曰:“可謝客,吾欲安靜,以還造化舊物。
”閱三日卒。
侂胄既誅,贈迪功郎,賜谥文節。
元定于書無所不讀,于事無所不究。
義理洞見大原,下至圖書、禮樂、制度,無不精妙。
古書奇辭奧義,人所不能曉者,一過目辄解。
熹嘗曰:“人讀易書難,季通讀難書易。
”熹疏釋《四書》及為《易》、《詩》傳、《通鑒綱目》,皆與元定往複參訂。
《啟蒙》一書,則屬元定起稿。
嘗曰:“造化微妙,惟深于理者能識之,吾與季通言而不厭也。
”及葬,以文诔之曰:“精詣之識,卓絕之才,不可屈之志,不可窮之辯,不複可得而見矣。
”學者尊之曰西山先生。
其平生問學,多寓于熹書集中。
所著書有《大衍詳說》、《律呂新書》、《燕樂》、《原辯》、《皇極經世》、《太玄潛虛指要》、《洪範解》、《八陣圖說》,熹為之序。
子淵、沉,皆躬耕不仕。
淵有《周易訓解》。
沉字仲默,少從朱熹遊。
熹晚欲著《書傳》,未及為,遂以屬沉。
《洪範》之數,學者久失其傳,元定獨心得之,然未及論著,曰:“成吾書者沉也。
”沉受父師之托,沈潛反複者數十年,然後成書,發明先儒之所未及。
其于《洪範》數,謂:“體天地之撰者《易》之象,紀天地之撰者《範》之數。
數始于一奇,象成于二偶。
奇者數之所以立,偶者數之所以行。
故二四而八,八卦之象也;三三而九,九疇之數也。
由是八八而又八八之為四千九十六,而象備矣;九九而又九九之為六千五百六十一,而數周矣。
《易》更四聖而象已著,《範》錫神禹而數不傳。
後之作者,昧象數之原,窒變通之妙,或即象而為數,或反數而拟象,牽合傅會,自然之數益晦焉。
” 始,從元定谪道州,跋涉數千裡,道楚、粵窮僻處,父子相
以父任授承務郎,辟真定府幕屬。
韐死靖康之難,子翚痛憤,幾無以為生,墓三年。
服除,通判興化軍。
寇楊勍犯閩境,子翚與郡将張當世畫計備禦,如素服戎事者,賊不敢犯。
事聞,诏因任。
子翚始執喪緻羸疾,至是以不堪吏責,辭歸武夷山,不出者凡十七年。
間走其父墓下,瞻望徘徊,涕泗嗚咽,或累日而返。
妻死不再娶,事繼母呂氏及兄子羽盡孝友。
子羽之子珙,幼英敏嗜學,子翚教之不懈,珙卒有立。
與籍溪胡憲、白水劉勉之交相得,每見,講學外無雜言。
它所與遊,皆海内知名士,而期以任重緻遠者,惟新安朱熹而已。
初,熹父松且死,以熹托子翚。
及熹請益,子翚告以《易》之“不遠複”三言,俾佩之終身,熹後卒為儒宗。
子翚少喜佛氏說,歸而讀《易》,即渙然有得。
其說以為學《易》當先《複》,故以是告熹焉。
一日,感微疾,即谒家廟,泣别母,與親朋訣,付珙家事,指葬處,處親戚孤弱之無業者,訓學者修身求道數百言。
後二日卒,年四十七。
學者稱屏山先生。
珙,别有傳。
呂祖謙,字伯恭,尚書右丞好問之孫也。
自其祖始居婺州。
祖謙之學本之家庭,有中原文獻之傳。
長從林之奇、汪應辰、胡憲遊,既又友張栻、朱熹,講索益精。
初,蔭補入官,後舉進士,複中博學宏詞科,調南外宗教。
丁内艱,居明招山,四方之士争趨之。
除太學博士,時中都官待次者例補外,添差教授嚴州,尋複召為博士兼國史院編修官、實錄院檢讨官。
輪對,勉孝宗留意聖學。
且言:“恢複大事也,規模當定,方略當審。
陛下方廣攬豪傑,共集事功,臣願精加考察,使之确指經畫之實,孰為先後,使嘗試僥幸之說不敢陳于前,然後與一二大臣定成算而次第行之,則大義可伸,大業可複矣。
” 召試館職。
先是,召試者率前期從學士院求問目,獨祖謙不然,而其文特典美。
嘗讀陸九淵文,喜之,而未識其人。
考試禮部,得一卷,曰:“此必江西小陸之文也。
”揭示,果九淵,人服其精鑒。
父憂,免喪,主管台州崇道觀。
越三年,除秘書郎、國史院編修官、實錄院檢讨官。
以修撰李焘薦,重修《徽宗實錄》。
書成,進秩。
面對,言曰:“夫治道體統,上下内外不相侵奪而後安。
鄉者,陛下以大臣不勝任而兼行其事,大臣亦皆親細務而行有司之事,外至監司、守令職任,率為其上所侵而不能令其下。
故豪猾玩官府,郡縣忽省部,掾屬淩長吏,賤人輕柄臣。
平居未見其患,一旦有急,誰與指麾而伸縮之邪?如曰臣下權任太重,懼其不能無私,則有給、舍以出納焉,有台谏以救正焉,有侍從以詢訪焉。
傥得端方不倚之人分處之,自無專恣之慮,何必屈至尊以代其勞哉?人之關鬲脈絡少有壅滞,久則生疾。
陛下于左右雖不勞操制,苟玩而弗慮,則聲勢浸長,趨附浸多,過咎浸積,内則懼為陛下所遣而益思壅蔽,外則懼為公議所疾而益肆诋排。
願陛下虛心以求天下之士,執要以總萬事之機。
勿以圖任或誤而謂人多可疑,勿以聰明獨高而謂智足遍察,勿詳于小而忘遠大之計,勿忽于近而忘壅蔽之萌。
” 又言:“國朝治體,有遠過前代者,有視前代為未備者。
夫以寬大忠厚建立規模,以禮遜節義成就風俗,此所謂遠過前代者也。
故于俶擾艱危之後,駐跸東南逾五十年,無纖毫之虞,則根本之深可知矣。
然文治可觀而武績未振,名勝相望而幹略未優,故雖昌熾盛大之時,此病已見。
是以元昊之難,範、韓皆極一時之選,而莫能平殄,則事功之不競從可知矣。
臣謂今日治體視前代未備者,固當激厲而振起。
遠過前代者,尤當愛護而扶持。
” 遷著作郎,以末疾,請祠歸。
先是,書肆有書曰《聖宋文海》,孝宗命臨安府校正刊行。
學士周必大言:《文海》去取差謬,恐難傳後,盍委館職铨擇,以成一代之書?孝宗以命祖謙。
遂斷自中興以前,崇雅黜浮,類為百五十卷,上之,賜名《皇朝文鑒》。
诏除直秘閣。
時方重職名,非有功不除,中書舍人陳爓駁之。
孝宗批旨雲:“館閣之職,文史為先。
祖謙所進,采取精詳,有益治道,故以寵之,可即命詞。
”爓不得已草制。
尋主管沖祐觀。
明年,除著作郎兼國史院編修官。
卒,年四十五。
谥曰成。
祖謙學以關、洛為宗,而旁稽載籍,不見涯涘。
心平氣和,不立崖異,一時英偉卓荦之士皆歸心焉。
少卞急,一日,誦孔子言:“躬自厚而薄責于人”,忽覺平時忿懥渙然冰釋。
朱熹嘗言:“學如伯恭,方是能變化氣質。
”其所講畫,将以開物成務,既卧病,而任重道遠之意不衰。
居家之政,皆可為後世法。
修《讀詩記》、《大事記》,皆未成書。
考定《古周易》、《書說》、《阃範》、《官箴》、《辨志錄》、《歐陽公本末》,皆行于世。
晚年會友之地曰麗澤書院,在金華城中,既殁。
郡人即而祠之。
子延年。
蔡元定,字季通,建州建陽人。
生而穎悟,八歲能詩,日記數千言。
父發,博覽群書,号牧堂老人,以程氏《語錄》、邵氏《經世》、張氏《正蒙》授元定,曰:“此孔、孟正脈也。
”元定深涵其義。
既長,辨析益精。
登西山絕頂,忍饑啖荠讀書。
聞朱熹名,往師之。
熹扣其學,大驚曰:“此吾老友也,不當在弟子列。
”遂與對榻講論諸經奧義,每至夜分。
四方來學者,熹必俾先從元定質正焉。
太常少卿尤袤、秘書少監楊萬裡聯疏薦于朝,召之,堅以疾辭。
築室西山,将為終焉之計。
時韓侂胄擅政,設僞學之禁,以空善類。
台谏承風,專肆排擊,然猶未敢誦言攻朱熹。
至沈繼祖、劉三傑為言官,始連疏诋熹,并及元定。
元定簡學者劉砺曰:“化性起僞,烏得無罪!”未幾,果谪道州。
州縣捕元定甚急,元定聞命,不辭家即就道。
熹與從遊者數百人餞别蕭寺中,坐客興歎,有泣下者。
熹微視元定,不異平時,因喟然曰:“友朋相愛之情,季通不挫之志,可謂兩得矣。
”元定賦詩曰:“執手笑相别,無為兒女悲。
”衆謂宜緩行,元定曰:“獲罪于天,天可逃乎?”杖屦同其子沉行三千裡,腳為流血,無幾微見言面。
至舂陵,遠近來學者日衆,州士子莫不趨席下以聽講說。
有名士挾才簡傲、非笑前修者,亦心服谒拜,執弟子禮甚恭。
人為之語曰:“初不敬,今納命。
”愛元定者謂宜謝生徒,元定曰:“彼以學來,何忍拒之?若有禍患,亦非閉門塞窦所能避也。
”贻書訓諸子曰:“獨行不愧影,獨寝不愧衾,勿以吾得罪故遂懈。
”一日,謂沉曰:“可謝客,吾欲安靜,以還造化舊物。
”閱三日卒。
侂胄既誅,贈迪功郎,賜谥文節。
元定于書無所不讀,于事無所不究。
義理洞見大原,下至圖書、禮樂、制度,無不精妙。
古書奇辭奧義,人所不能曉者,一過目辄解。
熹嘗曰:“人讀易書難,季通讀難書易。
”熹疏釋《四書》及為《易》、《詩》傳、《通鑒綱目》,皆與元定往複參訂。
《啟蒙》一書,則屬元定起稿。
嘗曰:“造化微妙,惟深于理者能識之,吾與季通言而不厭也。
”及葬,以文诔之曰:“精詣之識,卓絕之才,不可屈之志,不可窮之辯,不複可得而見矣。
”學者尊之曰西山先生。
其平生問學,多寓于熹書集中。
所著書有《大衍詳說》、《律呂新書》、《燕樂》、《原辯》、《皇極經世》、《太玄潛虛指要》、《洪範解》、《八陣圖說》,熹為之序。
子淵、沉,皆躬耕不仕。
淵有《周易訓解》。
沉字仲默,少從朱熹遊。
熹晚欲著《書傳》,未及為,遂以屬沉。
《洪範》之數,學者久失其傳,元定獨心得之,然未及論著,曰:“成吾書者沉也。
”沉受父師之托,沈潛反複者數十年,然後成書,發明先儒之所未及。
其于《洪範》數,謂:“體天地之撰者《易》之象,紀天地之撰者《範》之數。
數始于一奇,象成于二偶。
奇者數之所以立,偶者數之所以行。
故二四而八,八卦之象也;三三而九,九疇之數也。
由是八八而又八八之為四千九十六,而象備矣;九九而又九九之為六千五百六十一,而數周矣。
《易》更四聖而象已著,《範》錫神禹而數不傳。
後之作者,昧象數之原,窒變通之妙,或即象而為數,或反數而拟象,牽合傅會,自然之數益晦焉。
” 始,從元定谪道州,跋涉數千裡,道楚、粵窮僻處,父子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