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一百九十三儒林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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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瑞安人。
年十八,試禮部第一。
是時,陳傅良有文名于太學,幼學從之遊。
月書上祭酒芮烨及呂祖謙,連選拔,辄出傅良右,皆謂幼學之文過其師。
孝宗聞之,因策士将置首列。
而是時外戚張說用事,宰相虞允文、梁克家皆陰附之。
幼學對策,其略曰:“陛下資雖聰明而所存未大,志雖高遠而所趨未正,治雖精勤而大原不立。
即位之始,冀太平旦暮至。
奈何今十年,風俗日壞,将難扶持;紀綱日亂,将難整齊;人心益搖,将難收拾;吏慢兵驕,财匮民困,将難正救。
”又曰:“陛下恥名相之不正,更制近古,二相并進,以為美談。
然或以虛譽惑聽,自許立功;或以緘默容身,不能持正。
”蓋指虞允文、梁克家也。
又曰:“漢武帝用兵以來,大司馬、大将軍之權重而丞相輕。
公孫弘為相,衛青用事,弘苟合取容,相業無有。
宣、元用許、史,成帝用王氏,哀帝用丁、傅,率為元始之禍。
今陛下使姨子預兵柄,其人無一才可取。
宰相忍與同列,曾不羞恥。
按其罪名,宜在公孫弘上。
”蓋指張說也。
帝覽之不怿,虞允文尤惡之。
遂得下第,教授廣德軍。
丁父憂,再調潭州。
執政薦于朝,帝許之,且問:“年幾何矣?何以名幼學?”參政施師點舉《孟子》“幼學壯行”之語以對。
上伫思,慨然曰:“今壯矣,可行也。
”遂除敕令所删定官。
首言:“大恥未雪,境土未複,陛下睿知神武,可以有為。
而苟且之議,委靡之習,顧得以緩陛下欲為之心。
”孝宗喜曰:“解卿意,欲令朕立規模爾。
”尋以母憂去。
光宗立,以太學錄召,改武學博士。
逾年,遷太學,擢秘書省正字兼實錄院檢讨官,遷校書郎。
時光宗以疾不朝重華宮,幼學上封事曰:“陛下自春以來,北宮之朝不講。
比者壽皇愆豫,侍從、台谏叩陛請對,陛下拂衣而起,相臣引裾,群臣随以号泣。
陛下退朝,宮門盡閉,大臣累日不獲一對清光。
望日之朝,都人延頸,遷延至午,禁衛飲恨。
市廛軍伍,謗诽籍籍,旁郡列屯,傳聞疑怪,變起倉卒,陛下實受其禍。
誠思身體發膚壽皇所與,宗社人民壽皇所命,則疇昔慈愛有感乎心,可不獨出聖斷,複父子之歡,弭宗社之禍!”疏入,不報。
甯宗即位,诏求直言。
幼學又奏:“陛下欲盡為君之道,其要有三:事親、任賢、寬民,而其本莫先于講學。
比年小人謀傾君子,為安靖和平之說以排之。
故大臣當興治而以生事自疑,近臣當效忠而以忤旨擯棄,其極至于九重深拱而群臣盡廢,多士盈庭而一籌不吐。
自非聖學日新,求賢如不及,何以作天下之才!自熙甯、元豐而始有免役錢,有常平積剩錢,有無額上供錢;自大觀、宣和而始有大禮進奉銀絹,有贍學籴本錢,有經制錢;自紹興而始有和買折帛錢,有總制錢,有月樁大軍錢;至于茶鹽酒榷、稅契、頭子之屬,積累增多,較之祖宗無慮數十倍,民困極矣。
” 幼學既論列時政,其極歸之聖學。
帝稱善,将進用之。
時韓侂胄方用事,指正人為“僞學”,異論者立黜。
幼學遂力求外補,特除提舉福建常平。
陛辭,言:“今除授命令徑從中出,而大臣之責始輕;谏省、經筵無故罷黜,而多士之心始惑。
或者有以誤陛下至此耶!”侂胄聞之不悅。
既至官,日講荒政。
時朱熹居建陽,幼學每事咨訪,遂為禦史劉德秀劾罷,奉祠者凡八年。
起知黃州,改提點福建路刑獄,未行。
有勸侂胄以收召海内名士者,乃召幼學為吏部員外郎。
入見,言:“高宗建炎間減婺州和買絹折羅事,因谕輔臣曰:‘一日行得如此一事,一年不過三百六十事而已。
’陛下除兩浙丁錢,視高宗無間,然而兵事既開,諸路罹鋒镝轉饷之艱,江、湖以南有調募科需之擾,惟陛下以愛惜邦本為念。
”遷國子司業、宗正少卿,皆兼權中書舍人。
侂胄既誅,餘黨尚塞正路,幼學次第彈繳,竄黜尤衆,号稱職。
遷中書舍人兼侍講。
故事,閣門、宣贊而下,供職十年,始得路都監若钤轄。
侂胄壞成法,率五六年七八年即越等除授,有已授外職猶通籍禁闼者,幼學一切厘正。
嘉定初,同樓鑰知貢舉。
時正學久锢,士專于聲律度數,其學支離。
幼學始取義理之文,士習漸複于正。
兼直學士院,内外制皆溫醇雅厚得體,人多稱之。
除刑部侍郎,改吏部,仍兼職。
趙師UA除知臨安府,UA辭。
故事,當有不允诏。
幼學言:“師UA以媚權臣進官,三尹京兆,狼籍無善狀,诏必出褒語,臣何辭以草?”命遂寝。
改兼侍讀,師UA命乃下。
除龍圖閣待制、知泉州,徙建康府、福州,進福建路安撫使。
政主寬大,惟恐傷民。
福建下州,例抑民買鹽,以戶産高下均賣者曰産鹽,以交易契紙錢科敷者曰浮鹽,皆出常賦外,久之遂為定賦。
幼學力請蠲之,不報。
提舉司令民以田高下藏新會子,不如令者籍其赀。
幼學曰:“罔民而可,吾忍之乎!惟有去而已。
”因言錢币未均,秤提無術,力求罷去。
遂升寶谟閣直學士、提舉萬壽宮。
召權兵部尚書兼修玉牒官,尋兼太子詹事。
先是,朝廷既遣歲币入金境,适值其有難,不果納,則遽以兵叩邊索之。
中外洶洶,皆言當亟與。
幼學請對,言:“玉帛之使未還,而侵轶之師奄至,且肆其侮慢,形之文辭。
天怒人憤,可不伸大義以破其謀乎!”于是朝論奮然,始诏與金絕。
幼學因請“固本根以弭外虞,示意向以定衆志,公汲引以合材謀,審懷附以一南北。
”帝稱善。
一夕感異夢,星隕于屋西南隅,遂卒,年六十四。
幼學早以文鳴于時,而中年述作,益窮根本,非關教化之大、由情性之正者不道也。
器質凝重,莫窺其際,終日危坐,一語不妄發。
及辨論義理,縱橫阖辟,沛然如決江河,雖辯士不及也。
嘗續司馬光《公卿百官表》,《年曆》、《大事記》、《備忘》、《辨疑》、《編年政要》、《列傳舉要》,凡百餘篇,傳于世。
楊泰之,字叔正,眉州青神人。
少刻志于學,卧不設榻幾十歲。
慶元元年類試,調滬川尉,易什邡,再調綿州學教授、羅江丞,制置司檄置幕府。
吳獵谕蜀,泰之贻書曰:“使吳曦為亂,而士大夫不從,必有不敢為;既亂,而士大夫能抗,曦猶有所憚。
夫亂,曦之為也;亂所以成,士大夫之為也。
” 改知嚴道縣,攝通判嘉定。
白厓砦将王埙引蠻寇利店,刑獄使者置埙于法,又罥絓餘人當坐死。
泰之訪知夷都實迩利店,夷都蠻稱亂,不需引導,固請釋之,不聽。
乃去官。
宣撫使安丙薦之曰:“蜀中名儒楊虞仲之子,當逆臣之變,勉有位者毋動。
言不用,拂衣而去。
使得尺寸之柄,必能見危緻命。
”召泰之赴都堂審察,以親老辭。
差知廣安軍,未上,丁父憂。
免喪,知富順監。
去官,以祿禀數千缗予鄰裡,以千缗為義莊。
知普州,以安居、安嶽二縣受禍尤慘,泰之力白丙盡蠲其賦。
丙複薦于朝,召赴行在,固辭。
知果州。
踦零錢病民,泰之以一年經費儲其赢為諸邑對減,上尚書省,按為定式。
民歌之曰:“前張後楊,惠我無疆。
”張謂張義,實自發其端,而泰之踵行之。
理宗即位,趣入對,言:“法天行健,奮發英斷,總攬威權,無牽于私意,無奪于邪說,以救蠱敝,以新治功。
本朝德澤,迩來斫喪無餘,民無恒心,何以為國?陛下以直言求人,而以直言罪之,使天下以言為戒。
臣恐言路既梗,士氣益消,循循默默,浸成衰世之風,為國者何便于此?”上奇其對,以為工部郎中。
其後言事者相繼,無所避忌,自泰之發之。
遷軍器少監、大理少卿。
紹定元年入對,謂:“風雨為暴,水潦潰溢,此陰盛陽微之證。
而台臣诿曰霅川水患之慘,桀之餘烈也。
”後又言:“巴陵追降之命,重于違群臣,輕于絕友愛。
陛下居天位之至逸,則當思天倫之大痛。
秦邸殁于房陵,既行封谥,又錄用其子。
今乃曰‘不當為之後,以贻它日憂’,何示人之不廣乎?”又曰:“今日不言,後必有言之者。
與其追恤于後,固不若舉行于今也。
”是日,诏直寶谟閣、知重慶府。
為書以别丞相曰:“宰相職事,無大于用人有道,去自私之心,恢容人之度,審取舍之理而已。
”至官,俗用大變。
主管千秋鴻禧觀,卒。
所著《克齋文集》、《論語解》、《老子解》、《春秋列國事目》、《公羊》、《穀梁類》、《詩類》、《詩名物編》、《論》、《孟類》、《東漢三國志南北史唐五代史類》、《曆代通鑒本朝長編類》、《東漢名物編》、《詩事類》、《大易要言》、雜著,凡二百九十七卷。
年十八,試禮部第一。
是時,陳傅良有文名于太學,幼學從之遊。
月書上祭酒芮烨及呂祖謙,連選拔,辄出傅良右,皆謂幼學之文過其師。
孝宗聞之,因策士将置首列。
而是時外戚張說用事,宰相虞允文、梁克家皆陰附之。
幼學對策,其略曰:“陛下資雖聰明而所存未大,志雖高遠而所趨未正,治雖精勤而大原不立。
即位之始,冀太平旦暮至。
奈何今十年,風俗日壞,将難扶持;紀綱日亂,将難整齊;人心益搖,将難收拾;吏慢兵驕,财匮民困,将難正救。
”又曰:“陛下恥名相之不正,更制近古,二相并進,以為美談。
然或以虛譽惑聽,自許立功;或以緘默容身,不能持正。
”蓋指虞允文、梁克家也。
又曰:“漢武帝用兵以來,大司馬、大将軍之權重而丞相輕。
公孫弘為相,衛青用事,弘苟合取容,相業無有。
宣、元用許、史,成帝用王氏,哀帝用丁、傅,率為元始之禍。
今陛下使姨子預兵柄,其人無一才可取。
宰相忍與同列,曾不羞恥。
按其罪名,宜在公孫弘上。
”蓋指張說也。
帝覽之不怿,虞允文尤惡之。
遂得下第,教授廣德軍。
丁父憂,再調潭州。
執政薦于朝,帝許之,且問:“年幾何矣?何以名幼學?”參政施師點舉《孟子》“幼學壯行”之語以對。
上伫思,慨然曰:“今壯矣,可行也。
”遂除敕令所删定官。
首言:“大恥未雪,境土未複,陛下睿知神武,可以有為。
而苟且之議,委靡之習,顧得以緩陛下欲為之心。
”孝宗喜曰:“解卿意,欲令朕立規模爾。
”尋以母憂去。
光宗立,以太學錄召,改武學博士。
逾年,遷太學,擢秘書省正字兼實錄院檢讨官,遷校書郎。
時光宗以疾不朝重華宮,幼學上封事曰:“陛下自春以來,北宮之朝不講。
比者壽皇愆豫,侍從、台谏叩陛請對,陛下拂衣而起,相臣引裾,群臣随以号泣。
陛下退朝,宮門盡閉,大臣累日不獲一對清光。
望日之朝,都人延頸,遷延至午,禁衛飲恨。
市廛軍伍,謗诽籍籍,旁郡列屯,傳聞疑怪,變起倉卒,陛下實受其禍。
誠思身體發膚壽皇所與,宗社人民壽皇所命,則疇昔慈愛有感乎心,可不獨出聖斷,複父子之歡,弭宗社之禍!”疏入,不報。
甯宗即位,诏求直言。
幼學又奏:“陛下欲盡為君之道,其要有三:事親、任賢、寬民,而其本莫先于講學。
比年小人謀傾君子,為安靖和平之說以排之。
故大臣當興治而以生事自疑,近臣當效忠而以忤旨擯棄,其極至于九重深拱而群臣盡廢,多士盈庭而一籌不吐。
自非聖學日新,求賢如不及,何以作天下之才!自熙甯、元豐而始有免役錢,有常平積剩錢,有無額上供錢;自大觀、宣和而始有大禮進奉銀絹,有贍學籴本錢,有經制錢;自紹興而始有和買折帛錢,有總制錢,有月樁大軍錢;至于茶鹽酒榷、稅契、頭子之屬,積累增多,較之祖宗無慮數十倍,民困極矣。
” 幼學既論列時政,其極歸之聖學。
帝稱善,将進用之。
時韓侂胄方用事,指正人為“僞學”,異論者立黜。
幼學遂力求外補,特除提舉福建常平。
陛辭,言:“今除授命令徑從中出,而大臣之責始輕;谏省、經筵無故罷黜,而多士之心始惑。
或者有以誤陛下至此耶!”侂胄聞之不悅。
既至官,日講荒政。
時朱熹居建陽,幼學每事咨訪,遂為禦史劉德秀劾罷,奉祠者凡八年。
起知黃州,改提點福建路刑獄,未行。
有勸侂胄以收召海内名士者,乃召幼學為吏部員外郎。
入見,言:“高宗建炎間減婺州和買絹折羅事,因谕輔臣曰:‘一日行得如此一事,一年不過三百六十事而已。
’陛下除兩浙丁錢,視高宗無間,然而兵事既開,諸路罹鋒镝轉饷之艱,江、湖以南有調募科需之擾,惟陛下以愛惜邦本為念。
”遷國子司業、宗正少卿,皆兼權中書舍人。
侂胄既誅,餘黨尚塞正路,幼學次第彈繳,竄黜尤衆,号稱職。
遷中書舍人兼侍講。
故事,閣門、宣贊而下,供職十年,始得路都監若钤轄。
侂胄壞成法,率五六年七八年即越等除授,有已授外職猶通籍禁闼者,幼學一切厘正。
嘉定初,同樓鑰知貢舉。
時正學久锢,士專于聲律度數,其學支離。
幼學始取義理之文,士習漸複于正。
兼直學士院,内外制皆溫醇雅厚得體,人多稱之。
除刑部侍郎,改吏部,仍兼職。
趙師UA除知臨安府,UA辭。
故事,當有不允诏。
幼學言:“師UA以媚權臣進官,三尹京兆,狼籍無善狀,诏必出褒語,臣何辭以草?”命遂寝。
改兼侍讀,師UA命乃下。
除龍圖閣待制、知泉州,徙建康府、福州,進福建路安撫使。
政主寬大,惟恐傷民。
福建下州,例抑民買鹽,以戶産高下均賣者曰産鹽,以交易契紙錢科敷者曰浮鹽,皆出常賦外,久之遂為定賦。
幼學力請蠲之,不報。
提舉司令民以田高下藏新會子,不如令者籍其赀。
幼學曰:“罔民而可,吾忍之乎!惟有去而已。
”因言錢币未均,秤提無術,力求罷去。
遂升寶谟閣直學士、提舉萬壽宮。
召權兵部尚書兼修玉牒官,尋兼太子詹事。
先是,朝廷既遣歲币入金境,适值其有難,不果納,則遽以兵叩邊索之。
中外洶洶,皆言當亟與。
幼學請對,言:“玉帛之使未還,而侵轶之師奄至,且肆其侮慢,形之文辭。
天怒人憤,可不伸大義以破其謀乎!”于是朝論奮然,始诏與金絕。
幼學因請“固本根以弭外虞,示意向以定衆志,公汲引以合材謀,審懷附以一南北。
”帝稱善。
一夕感異夢,星隕于屋西南隅,遂卒,年六十四。
幼學早以文鳴于時,而中年述作,益窮根本,非關教化之大、由情性之正者不道也。
器質凝重,莫窺其際,終日危坐,一語不妄發。
及辨論義理,縱橫阖辟,沛然如決江河,雖辯士不及也。
嘗續司馬光《公卿百官表》,《年曆》、《大事記》、《備忘》、《辨疑》、《編年政要》、《列傳舉要》,凡百餘篇,傳于世。
楊泰之,字叔正,眉州青神人。
少刻志于學,卧不設榻幾十歲。
慶元元年類試,調滬川尉,易什邡,再調綿州學教授、羅江丞,制置司檄置幕府。
吳獵谕蜀,泰之贻書曰:“使吳曦為亂,而士大夫不從,必有不敢為;既亂,而士大夫能抗,曦猶有所憚。
夫亂,曦之為也;亂所以成,士大夫之為也。
” 改知嚴道縣,攝通判嘉定。
白厓砦将王埙引蠻寇利店,刑獄使者置埙于法,又罥絓餘人當坐死。
泰之訪知夷都實迩利店,夷都蠻稱亂,不需引導,固請釋之,不聽。
乃去官。
宣撫使安丙薦之曰:“蜀中名儒楊虞仲之子,當逆臣之變,勉有位者毋動。
言不用,拂衣而去。
使得尺寸之柄,必能見危緻命。
”召泰之赴都堂審察,以親老辭。
差知廣安軍,未上,丁父憂。
免喪,知富順監。
去官,以祿禀數千缗予鄰裡,以千缗為義莊。
知普州,以安居、安嶽二縣受禍尤慘,泰之力白丙盡蠲其賦。
丙複薦于朝,召赴行在,固辭。
知果州。
踦零錢病民,泰之以一年經費儲其赢為諸邑對減,上尚書省,按為定式。
民歌之曰:“前張後楊,惠我無疆。
”張謂張義,實自發其端,而泰之踵行之。
理宗即位,趣入對,言:“法天行健,奮發英斷,總攬威權,無牽于私意,無奪于邪說,以救蠱敝,以新治功。
本朝德澤,迩來斫喪無餘,民無恒心,何以為國?陛下以直言求人,而以直言罪之,使天下以言為戒。
臣恐言路既梗,士氣益消,循循默默,浸成衰世之風,為國者何便于此?”上奇其對,以為工部郎中。
其後言事者相繼,無所避忌,自泰之發之。
遷軍器少監、大理少卿。
紹定元年入對,謂:“風雨為暴,水潦潰溢,此陰盛陽微之證。
而台臣诿曰霅川水患之慘,桀之餘烈也。
”後又言:“巴陵追降之命,重于違群臣,輕于絕友愛。
陛下居天位之至逸,則當思天倫之大痛。
秦邸殁于房陵,既行封谥,又錄用其子。
今乃曰‘不當為之後,以贻它日憂’,何示人之不廣乎?”又曰:“今日不言,後必有言之者。
與其追恤于後,固不若舉行于今也。
”是日,诏直寶谟閣、知重慶府。
為書以别丞相曰:“宰相職事,無大于用人有道,去自私之心,恢容人之度,審取舍之理而已。
”至官,俗用大變。
主管千秋鴻禧觀,卒。
所著《克齋文集》、《論語解》、《老子解》、《春秋列國事目》、《公羊》、《穀梁類》、《詩類》、《詩名物編》、《論》、《孟類》、《東漢三國志南北史唐五代史類》、《曆代通鑒本朝長編類》、《東漢名物編》、《詩事類》、《大易要言》、雜著,凡二百九十七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