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一百九十二儒林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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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朝命令必由三省,防此弊也。
請自今被禦前直降文書,皆申省審奏乃得行,以合祖宗之規,以防石顯之奸。
”又言:“去歲完顔亮入寇,無一士死守,而兵将至今策勳未已。
惟李寶捷膠西,虞允文戰采石,實屠亮之階。
今寶罷兵,允文守夔,此公論所謂不平也。
”帝稱善,選為恭王府贊讀。
遷國子司業兼權禮部侍郎、直學士院。
帝問大昌曰:“朕治道不進,奈何?”大昌對曰:“陛下勤儉過古帝王,自女真通和,知尊中國,不可謂無效。
但當求賢納谏,修政事,則大有為之業在其中,不必他求奇策,以幸速成。
”又言:“淮上築城太多,緩急何人可守?設險莫如練卒,練卒莫如擇将。
”帝稱善。
除浙東提點刑獄。
會歲豐,酒稅逾額,有挾朝命請增額者,大昌力拒之,曰:“大昌甯罪去,不可增也。
”徙江西轉運副使,大昌曰:“可以興利去害,行吾志矣。
”會歲歉,出錢十餘萬缗,代輸吉、贛、臨江、南安夏稅折帛。
清江縣舊有破坑、桐塘二堰,以捍江護田及民居,地幾二千頃。
後堰壞,歲罹水患且四十年,大昌力複其舊。
進秘閣修撰,召為秘書少監,帝勞之曰:“卿,朕所簡記。
監司若人人如卿,朕何憂?”兼中書舍人。
六和塔寺僧以鎮潮為功,求内降給賜所置田産仍免科徭,大昌奏:“僧寺既違法置田,又移科徭于民,奈何許之!況自修塔之後,潮果不齧岸乎?”寝其命。
權刑部侍郎,升侍講兼國子祭酒。
大昌言:“辟以止辟,未聞縱有罪為仁也。
今四方谳獄例拟貸死,臣謂有司當守法,人主察其可貸則貸之。
如此,則法伸乎下,仁歸乎上矣。
”帝以為然。
兼給事中。
江陵都統制率逢原縱部曲毆百姓,守帥辛棄疾以言狀徙帥江西。
大昌因極論“自此屯戍州郡,不可為矣”!逢原由是坐削兩官,降本軍副将。
累遷權吏部尚書。
言:“今日諸軍,西北舊人日少,其子孫伉健者,當教之戰陣。
不宜輕聽離軍。
且禁衛之士,祖宗非獨以備宿衛而已,南征北伐,是嘗為先鋒。
今率三年辄補外,用違其長,既有征行,無人在選。
奈何始以材武擇之,而終以庸常棄之乎?願留三衙勿遣。
” 會行中外更疊之制,力請郡,遂出知泉州。
汀州賊沈師作亂,戍将蕭統領與戰死,閩部大震。
漕檄統制裴師武讨之。
師武以未得帥符不行,大昌手書趣之曰:“事急矣,有如帥責君,可持吾書自解。
”當是時,賊謀攻城,而先使諜者衷甲縱火為内應。
會師武軍至,複得諜者,賊遂散去。
遷知建甯府。
光宗嗣位,徙知明州,尋奉祠。
紹熙五年,請老,以龍圖閣學士緻仕。
慶元元年卒,年七十三,谥文簡。
大昌笃學,于古今事靡不考究。
有《禹貢論》、《易原》、《雍錄》、《易老通言》、《考古編》、《演繁露》、《北邊備對》行于世。
林之奇,字少穎,福州候官人。
紫微舍人呂本中入閩,之奇甫冠,從本中學。
時将試禮部,行次衢州,以不得事親而反。
學益力,本中奇之,由是學者踵至。
中紹興二十一年進士第,調莆田簿,改尉長汀,召為秘書省正字,轉校書郎。
會朝廷欲令學者參用王安石《三經義》之說,之奇上言:“王氏三經,率為新法地。
晉人以王、何清談之罪,深于桀、纣。
本朝靖康禍亂,考其端倪,王氏實負王、何之責。
在孔、孟書,正所謂邪說、诐行、淫辭之不可訓者。
”或傳金人欲南侵,之奇作書抵當路,以為“久和畏戰,人情之常。
金知吾重于和,故常以虛聲喝我,而示我以欲戰之意,非果欲戰,所以堅吾和。
欲與之和,宜無憚于戰,則其權在我”。
又言:“戰之所須不一,而人才為先。
必求可與共患難者,非得如龐士元所謂俊傑者不可也。
” 以痹疾乞外,由宗正丞提舉閩舶,參帥議,遂以祠祿家居,自稱拙齋。
東萊呂祖謙嘗受學焉。
淳熙三年卒,年六十有五。
有《書》《春秋》《周禮說》、《論》、《孟》《楊子講義》、《道山記聞》等書行于世。
林光朝,字謙之,興化軍莆田人。
再試禮部不第,聞吳中陸子正嘗從尹焞學,因往從之遊。
自是專心聖賢踐履之學,通《六經》,貫百氏,言動必以禮,四方來學者亡慮數百人。
南渡後,以伊、洛之學倡東南者,自光朝始。
然未嘗著書,惟口授學者,使之心通理解。
嘗曰:“道之全體,全乎太虛。
《六經》既發明之,後世注解固已支離,若複增加,道愈遠矣。
” 孝宗隆興元年,光朝年五十,以進士及第。
調袁州司戶參軍。
乾道三年,龍大淵、曾觌以潛邸恩幸進,台谏、給舍論駁不行。
張闡自外召為執政,銳欲去之,覺其不可拙,遂以老疾力辭不拜。
而光朝及劉朔方以名儒薦對,頗及二人罪,由是光朝改左承奉郎、知永福縣。
而大臣論薦不已,召試館職,為秘書省正字兼國史編修、實錄檢讨官,曆著作佐郎兼禮部郎官。
八年,進國子司業兼太子侍讀,史職如故。
是時,張說再除簽書樞密院事,光朝不往賀,遂出為廣西提點刑獄,移廣東。
茶寇自荊、湘剽江西,薄嶺南,其鋒銳甚。
光朝自将郡兵,檄摧鋒統制路海、本路钤轄黃進各以軍分控要害。
會有诏徙光朝轉運副使,光朝謂賊勢方張,留屯不去,督二将遮擊,連敗之,賊
國朝命令必由三省,防此弊也。
請自今被禦前直降文書,皆申省審奏乃得行,以合祖宗之規,以防石顯之奸。
”又言:“去歲完顔亮入寇,無一士死守,而兵将至今策勳未已。
惟李寶捷膠西,虞允文戰采石,實屠亮之階。
今寶罷兵,允文守夔,此公論所謂不平也。
”帝稱善,選為恭王府贊讀。
遷國子司業兼權禮部侍郎、直學士院。
帝問大昌曰:“朕治道不進,奈何?”大昌對曰:“陛下勤儉過古帝王,自女真通和,知尊中國,不可謂無效。
但當求賢納谏,修政事,則大有為之業在其中,不必他求奇策,以幸速成。
”又言:“淮上築城太多,緩急何人可守?設險莫如練卒,練卒莫如擇将。
”帝稱善。
除浙東提點刑獄。
會歲豐,酒稅逾額,有挾朝命請增額者,大昌力拒之,曰:“大昌甯罪去,不可增也。
”徙江西轉運副使,大昌曰:“可以興利去害,行吾志矣。
”會歲歉,出錢十餘萬缗,代輸吉、贛、臨江、南安夏稅折帛。
清江縣舊有破坑、桐塘二堰,以捍江護田及民居,地幾二千頃。
後堰壞,歲罹水患且四十年,大昌力複其舊。
進秘閣修撰,召為秘書少監,帝勞之曰:“卿,朕所簡記。
監司若人人如卿,朕何憂?”兼中書舍人。
六和塔寺僧以鎮潮為功,求内降給賜所置田産仍免科徭,大昌奏:“僧寺既違法置田,又移科徭于民,奈何許之!況自修塔之後,潮果不齧岸乎?”寝其命。
權刑部侍郎,升侍講兼國子祭酒。
大昌言:“辟以止辟,未聞縱有罪為仁也。
今四方谳獄例拟貸死,臣謂有司當守法,人主察其可貸則貸之。
如此,則法伸乎下,仁歸乎上矣。
”帝以為然。
兼給事中。
江陵都統制率逢原縱部曲毆百姓,守帥辛棄疾以言狀徙帥江西。
大昌因極論“自此屯戍州郡,不可為矣”!逢原由是坐削兩官,降本軍副将。
累遷權吏部尚書。
言:“今日諸軍,西北舊人日少,其子孫伉健者,當教之戰陣。
不宜輕聽離軍。
且禁衛之士,祖宗非獨以備宿衛而已,南征北伐,是嘗為先鋒。
今率三年辄補外,用違其長,既有征行,無人在選。
奈何始以材武擇之,而終以庸常棄之乎?願留三衙勿遣。
” 會行中外更疊之制,力請郡,遂出知泉州。
汀州賊沈師作亂,戍将蕭統領與戰死,閩部大震。
漕檄統制裴師武讨之。
師武以未得帥符不行,大昌手書趣之曰:“事急矣,有如帥責君,可持吾書自解。
”當是時,賊謀攻城,而先使諜者衷甲縱火為内應。
會師武軍至,複得諜者,賊遂散去。
遷知建甯府。
光宗嗣位,徙知明州,尋奉祠。
紹熙五年,請老,以龍圖閣學士緻仕。
慶元元年卒,年七十三,谥文簡。
大昌笃學,于古今事靡不考究。
有《禹貢論》、《易原》、《雍錄》、《易老通言》、《考古編》、《演繁露》、《北邊備對》行于世。
林之奇,字少穎,福州候官人。
紫微舍人呂本中入閩,之奇甫冠,從本中學。
時将試禮部,行次衢州,以不得事親而反。
學益力,本中奇之,由是學者踵至。
中紹興二十一年進士第,調莆田簿,改尉長汀,召為秘書省正字,轉校書郎。
會朝廷欲令學者參用王安石《三經義》之說,之奇上言:“王氏三經,率為新法地。
晉人以王、何清談之罪,深于桀、纣。
本朝靖康禍亂,考其端倪,王氏實負王、何之責。
在孔、孟書,正所謂邪說、诐行、淫辭之不可訓者。
”或傳金人欲南侵,之奇作書抵當路,以為“久和畏戰,人情之常。
金知吾重于和,故常以虛聲喝我,而示我以欲戰之意,非果欲戰,所以堅吾和。
欲與之和,宜無憚于戰,則其權在我”。
又言:“戰之所須不一,而人才為先。
必求可與共患難者,非得如龐士元所謂俊傑者不可也。
” 以痹疾乞外,由宗正丞提舉閩舶,參帥議,遂以祠祿家居,自稱拙齋。
東萊呂祖謙嘗受學焉。
淳熙三年卒,年六十有五。
有《書》《春秋》《周禮說》、《論》、《孟》《楊子講義》、《道山記聞》等書行于世。
林光朝,字謙之,興化軍莆田人。
再試禮部不第,聞吳中陸子正嘗從尹焞學,因往從之遊。
自是專心聖賢踐履之學,通《六經》,貫百氏,言動必以禮,四方來學者亡慮數百人。
南渡後,以伊、洛之學倡東南者,自光朝始。
然未嘗著書,惟口授學者,使之心通理解。
嘗曰:“道之全體,全乎太虛。
《六經》既發明之,後世注解固已支離,若複增加,道愈遠矣。
” 孝宗隆興元年,光朝年五十,以進士及第。
調袁州司戶參軍。
乾道三年,龍大淵、曾觌以潛邸恩幸進,台谏、給舍論駁不行。
張闡自外召為執政,銳欲去之,覺其不可拙,遂以老疾力辭不拜。
而光朝及劉朔方以名儒薦對,頗及二人罪,由是光朝改左承奉郎、知永福縣。
而大臣論薦不已,召試館職,為秘書省正字兼國史編修、實錄檢讨官,曆著作佐郎兼禮部郎官。
八年,進國子司業兼太子侍讀,史職如故。
是時,張說再除簽書樞密院事,光朝不往賀,遂出為廣西提點刑獄,移廣東。
茶寇自荊、湘剽江西,薄嶺南,其鋒銳甚。
光朝自将郡兵,檄摧鋒統制路海、本路钤轄黃進各以軍分控要害。
會有诏徙光朝轉運副使,光朝謂賊勢方張,留屯不去,督二将遮擊,連敗之,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