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一百九十儒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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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
複上疏曰: 朱能者,奸憸小人,妄言祥瑞,而陛下崇信之,屈至尊以迎拜,歸秘殿以奉膊,上自朝廷,下及闾巷,靡不痛心疾首,反唇腹非,而無敢言者。
昔漢文成将軍以帛書飯牛,既而言牛腹中有奇書,殺視得書,天子識其手迹。
又有五利将軍妄言,方多不仇,二人皆坐誅。
先帝時有侯莫陳利用者,以方術暴得寵用,一旦發其奸,誅于鄭州。
漢武可謂雄材,先帝可謂英斷。
唐明皇得《靈寶符》、《上清護國經》、《寶券》等,皆王鉷、田同秀等所為,明皇不能顯戮,怵于邪說,自謂德實動天,神必福我。
夫老君,聖人也。
傥實降語,固宜不妄,而唐自安、史亂離,乘輿播越,兩都蕩覆,四海沸騰,豈天下太平乎?明皇雖況得歸阙,複為李輔國劫遷,卒以憂終,豈聖壽無疆、長生久視乎?以明皇之英睿,而禍患猥至曾不知者,良由在位既久,驕亢成性,謂人莫己若,謂谏不足聽#心玩居常之安,耳熟導谀之說,内惑寵嬖,外任奸回,曲奉鬼神,過崇妖妄。
今收見老君于閣上,明日見老君于山中。
大臣屍祿以将迎,端士畏威而緘默。
既惑左道,既紊政經,民心用離,變起倉卒。
當是之時,老君甯肯禦兵,寶符安能排蒲邪?今朱能所為,或類于此,願陛下思漢武之雄材,法先帝之英斷,鑒明皇之蹤禍,庶幾災害不生,禍亂不作。
未幾,能果敗。
奭又嘗請減修寺度僧,帝雖未用其言,嘗令向敏中谕令陳時政訪失奭以納谏、恕直、輕徭、薄斂四事為言,頗施行焉。
仁宗即位,宰相請擇名儒以經術侍講讀,乃召為翰林侍講學士、知審官院,判機子監,修《真宗實錄》。
丁父憂,起複,兼判太常寺及禮院,三遷兵部侍郎、龍霞閣學士。
每講論至前世亂君亡國,必反覆規諷。
仁宗意或不在書,昺則拱默以酃,帝為竦然改聽。
嘗畫《無逸圖》上之,帝施于講讀閣。
時章憲明肅皇後每五收一禦殿,與帝同聽政,奭言:“古帝王朝朝暮夕,未有曠日不朝。
陛下宜每日禦殿,以覽萬機。
”奏留中不報。
然帝與皇太後尤愛重之,每進見,未嘗不加禮。
三請緻仕。
召對承明殿,敦谕之,以年逾七十固請,泣下,帝亦恻然,诏與馮知講《老子》三章,各賜帛二百匹。
以不得請,求近郡,優拜工部尚書,複知兖州。
诏須宴而後行,又留數月,特宴太清樓,近臣皆預,帝作飛白大字以賜二府,而小字賜諸學生,獨奭與晁迥兼賜大小字。
诏群臣即席賦詩,太後又别出禁中卒器勸酒。
翌日,奭入謝,又命講《老子》,賜襲衣、金帶、銀鞍勒馬。
及行,賜隅瑞聖園,又賜詩,诏近臣皆賦。
以恭謝恩改禮部尚書,既而累表乞歸,以太子速傅緻仕。
疾甚,徙正寝,屏婢妾,謂子瑜曰:“無令我死婦人之手。
”卒。
奏至,帝謂張士遜曰:“朕方欲召奭還,而奭遂死矣。
”嗟惜者久之,罷朝一日,贈左仆射,谥曰宣。
奭性方重,事親笃孝。
父亡,舐其面以代颒。
常掇《五經》切于治道者,為《經典徽言》五十卷。
又撰《崇祀錄》、《樂記圖》、《五經節解》、《五服制度》。
嘗奉诏與邢昺、杜鎬校定諸經正義,《莊子》、《爾雅》釋文,考正《尚書》、《論語》、《孝經》、《爾雅》謬誤及律音義。
初,圜丘無外壝,五郊從祀不設席,尊不施幂;七祠時飨飲福用一尊,不設數登,升歌不以《雍》徹;冬至攝祀昊天上帝,外級止十七位,而不以星辰從;飨先農在祈谷之前;上丁釋奠無三獻;宗廟不備二舞;諸臣當谥者,或既葬乃請。
奭吭援古奏正,遂著于禮。
又請冬至罷祀五帝,大雩設五帝而罷祠昊天上帝。
事下有司議,不合而止。
瑜,官至工部侍郎緻仕。
王昭素,開封酸棗人。
少笃學不仕,有至行,為鄉裡所稱。
常聚徒教授以自給,李穆與弟肅及李恽皆常師事焉。
鄉人争訟,不詣官府,多就昭素決之。
昭素博通《九經》,兼究《莊》、《老》,尤精《詩》、《易》,以為王、韓注《易》及孔、馬疏義或未盡是,乃著《易論》二十三篇。
開寶中,穆薦之朝,诏召赴阙,見于便殿,時年七十七,精神不衰。
太祖問曰:“何以不求仕進,緻相見之晚?”對曰:“臣草野蠢愚,無以裨聖化。
”賜坐,令講《易。
乾卦》,召宰相薛居正等觀之,至“飛龍在天”,上曰:“此書豈可令常人見?”昭素對曰:“此書非聖人出不能合其象。
”因訪以民間事,昭素所言誠實無隐,上嘉之。
以衰老求歸鄉裡,拜國子博士緻仕,賜茶藥及錢二十萬,留月餘,遣之。
年八十九,卒于家。
昭素頗有人倫鑒。
初,李穆兄弟從昭素學《易》,常謂穆曰:“子所謂精理,往往出吾意表。
”又語人曰:“穆兄弟皆令器,穆尤沈厚,他日必至廊廟。
”後果參知政事。
昭素每市物,随所言而還直,未嘗論高下。
縣人相告曰:“王先生市物,無得高取其價也。
”治所居室,有椽木積門中,夜有盜者抉門将入,昭素覺之,即自門中潛擲椽于外,盜者慚而去,由是裡中無盜。
家有一驢,人多來假,将出,先問僮奴曰:“外無假驢者乎?”對雲“無”,然後出。
其為純質若此。
子仁著,亦有隐德。
孔維,字為則,開封雍丘人。
乾德四年《九經》及第,解褐東明、鄢陵二主簿。
開寶中,禮部再奏為考試官,調滁州軍事推官。
太宗即位,擢授太子左贊善大夫、知河南縣,通判滑、梓二州。
太平興國中,就拜國子《周易》博士,代還,遷《禮記》博士。
七年,使高麗,王治問禮于維,維對以君父臣子之道,升降等威之序,治悅,稱之曰:“今日複見中國之夫子也。
”九年,判國學事。
雍熙初,遷主客員外郎。
三年,擢為國子司業,賜金紫。
會将有事于籍田,維起《周禮》至于《唐書》,凡沿革制度并錄之以獻,觀者稱其博。
又上書請禁原蠶以利國馬。
直史館樂史駁之曰: 《管子》雲:“倉禀實,知禮節;衣食足,知榮辱。
”是以古先哲王厚農桑之業,以其為衣食之原耳。
一夫不耕,天下有受其饑者;一婦不蠶,天下有受其寒者。
故天子親耕,後妃親蠶,屈身以化下者,邦國之重務也。
《吳都賦》曰:“國賦再熟之稻,鄉貢八蠶之綿。
”則蠶之有原,其來舊矣。
今孔維請禁原蠶以利國馬,徒引前經物類同氣之文,不究時事确實之理。
夫所市國馬來自外方,涉遠馳驅,虧其秣飼,失于善視,遂至玄黃,緻斃之由,鮮不以此。
今乃欲禁其蠶事,甚無謂也。
唐朝畜馬,具存監牧之制,詳觀本書,亦無禁蠶之文。
況近降明诏,來年春有事于籍田,是則勸農之典方行,而禁蠶之制又下,事相違戾,恐非所長。
臣嘗曆職州縣,粗知利病,編民之内,貧窭者多,春蠶所成,止充賦調之備,晚蠶薄利,始及卒歲之資。
今若禁其後圖,必有因緣為弊,滋彰撓亂,民豈皇甯。
渙汗絲綸,所宜重慎。
上覽之,遂寝晚蠶之禁。
維複抗疏曰: 按《周禮。
夏官。
司馬》職禁原蠶者,為傷馬也。
原,再也。
天文,辰為馬。
《蠶書》,蠶為龍精,月直大火,則浴其種。
是蠶與馬同氣,物莫能兩大,故禁再蠶以益馬也。
又郭璞雲:“重蠶為原,今晚蠶也。
”臣少親耕桑之務,長曆州縣之職,物之利害,盡知之矣。
蚩蚩之氓知其利而不知其害,故有早蠶之後,重養晚蠶之繭,出絲甚少,再采之葉來歲不茂,豈止傷及于馬,而桑亦損矣。
臣自縣曆官,路見坰野之地官馬多死,若非明援典據,助其畜牧,安敢妄有舉陳哉。
按《本草》注:“以僵蠶塗馬齒,則不能食草。
”物類相感如此。
《月令》仲春祭馬祖,季春享先蠶,皆謂天驷房星也,為馬祈福,謂之馬祖,為蠶祈福,謂之先蠶,是蠶與馬同其類爾。
蠶重則馬損,氣感之而然也。
臣謂依《周禮》禁原蠶為當。
上雖不用維言,而嘉其援引經據,以章付史館。
籍田畢,拜國子祭酒。
淳化初,兼工部侍郎。
二年,卒,年六十四。
維通經術。
準舊制,舉《九經》,一上不中第即改科。
開寶中,維論其事非便,诏禮部自今《九經》同諸科許再赴舉。
太宗尹京日,維為屬邑吏,頗以經術受知。
即位後,維始升郎署。
自以通經,求為司業,即以授之。
使外國者皆假服紫,維自高麗還,會東使至,維自恥衣绯,因求見上,詭言:“高麗使問臣獲何罪降服,臣無以對。
”因泣下。
上憐之,即賜以金紫。
及為祭酒,又奏言:“朝廷久不置此官,少有知者,臣之親戚故舊有書信來者,多雲祭酒郎中。
田敏晉朝任祭酒,仍兼侍郎。
願循前例,兼領是官,庶獲美稱。
”上從之。
然缙紳惡其儒者躁求,無退讓之風。
嘗建議乞廣太學,上以侵壞民舍不許。
受诏與學官校定《五經疏義》,刻闆行用,功未及畢,被病,上遣太醫診視,使者撫問。
初,
複上疏曰: 朱能者,奸憸小人,妄言祥瑞,而陛下崇信之,屈至尊以迎拜,歸秘殿以奉膊,上自朝廷,下及闾巷,靡不痛心疾首,反唇腹非,而無敢言者。
昔漢文成将軍以帛書飯牛,既而言牛腹中有奇書,殺視得書,天子識其手迹。
又有五利将軍妄言,方多不仇,二人皆坐誅。
先帝時有侯莫陳利用者,以方術暴得寵用,一旦發其奸,誅于鄭州。
漢武可謂雄材,先帝可謂英斷。
唐明皇得《靈寶符》、《上清護國經》、《寶券》等,皆王鉷、田同秀等所為,明皇不能顯戮,怵于邪說,自謂德實動天,神必福我。
夫老君,聖人也。
傥實降語,固宜不妄,而唐自安、史亂離,乘輿播越,兩都蕩覆,四海沸騰,豈天下太平乎?明皇雖況得歸阙,複為李輔國劫遷,卒以憂終,豈聖壽無疆、長生久視乎?以明皇之英睿,而禍患猥至曾不知者,良由在位既久,驕亢成性,謂人莫己若,謂谏不足聽#心玩居常之安,耳熟導谀之說,内惑寵嬖,外任奸回,曲奉鬼神,過崇妖妄。
今收見老君于閣上,明日見老君于山中。
大臣屍祿以将迎,端士畏威而緘默。
既惑左道,既紊政經,民心用離,變起倉卒。
當是之時,老君甯肯禦兵,寶符安能排蒲邪?今朱能所為,或類于此,願陛下思漢武之雄材,法先帝之英斷,鑒明皇之蹤禍,庶幾災害不生,禍亂不作。
未幾,能果敗。
奭又嘗請減修寺度僧,帝雖未用其言,嘗令向敏中谕令陳時政訪失奭以納谏、恕直、輕徭、薄斂四事為言,頗施行焉。
仁宗即位,宰相請擇名儒以經術侍講讀,乃召為翰林侍講學士、知審官院,判機子監,修《真宗實錄》。
丁父憂,起複,兼判太常寺及禮院,三遷兵部侍郎、龍霞閣學士。
每講論至前世亂君亡國,必反覆規諷。
仁宗意或不在書,昺則拱默以酃,帝為竦然改聽。
嘗畫《無逸圖》上之,帝施于講讀閣。
時章憲明肅皇後每五收一禦殿,與帝同聽政,奭言:“古帝王朝朝暮夕,未有曠日不朝。
陛下宜每日禦殿,以覽萬機。
”奏留中不報。
然帝與皇太後尤愛重之,每進見,未嘗不加禮。
三請緻仕。
召對承明殿,敦谕之,以年逾七十固請,泣下,帝亦恻然,诏與馮知講《老子》三章,各賜帛二百匹。
以不得請,求近郡,優拜工部尚書,複知兖州。
诏須宴而後行,又留數月,特宴太清樓,近臣皆預,帝作飛白大字以賜二府,而小字賜諸學生,獨奭與晁迥兼賜大小字。
诏群臣即席賦詩,太後又别出禁中卒器勸酒。
翌日,奭入謝,又命講《老子》,賜襲衣、金帶、銀鞍勒馬。
及行,賜隅瑞聖園,又賜詩,诏近臣皆賦。
以恭謝恩改禮部尚書,既而累表乞歸,以太子速傅緻仕。
疾甚,徙正寝,屏婢妾,謂子瑜曰:“無令我死婦人之手。
”卒。
奏至,帝謂張士遜曰:“朕方欲召奭還,而奭遂死矣。
”嗟惜者久之,罷朝一日,贈左仆射,谥曰宣。
奭性方重,事親笃孝。
父亡,舐其面以代颒。
常掇《五經》切于治道者,為《經典徽言》五十卷。
又撰《崇祀錄》、《樂記圖》、《五經節解》、《五服制度》。
嘗奉诏與邢昺、杜鎬校定諸經正義,《莊子》、《爾雅》釋文,考正《尚書》、《論語》、《孝經》、《爾雅》謬誤及律音義。
初,圜丘無外壝,五郊從祀不設席,尊不施幂;七祠時飨飲福用一尊,不設數登,升歌不以《雍》徹;冬至攝祀昊天上帝,外級止十七位,而不以星辰從;飨先農在祈谷之前;上丁釋奠無三獻;宗廟不備二舞;諸臣當谥者,或既葬乃請。
奭吭援古奏正,遂著于禮。
又請冬至罷祀五帝,大雩設五帝而罷祠昊天上帝。
事下有司議,不合而止。
瑜,官至工部侍郎緻仕。
王昭素,開封酸棗人。
少笃學不仕,有至行,為鄉裡所稱。
常聚徒教授以自給,李穆與弟肅及李恽皆常師事焉。
鄉人争訟,不詣官府,多就昭素決之。
昭素博通《九經》,兼究《莊》、《老》,尤精《詩》、《易》,以為王、韓注《易》及孔、馬疏義或未盡是,乃著《易論》二十三篇。
開寶中,穆薦之朝,诏召赴阙,見于便殿,時年七十七,精神不衰。
太祖問曰:“何以不求仕進,緻相見之晚?”對曰:“臣草野蠢愚,無以裨聖化。
”賜坐,令講《易。
乾卦》,召宰相薛居正等觀之,至“飛龍在天”,上曰:“此書豈可令常人見?”昭素對曰:“此書非聖人出不能合其象。
”因訪以民間事,昭素所言誠實無隐,上嘉之。
以衰老求歸鄉裡,拜國子博士緻仕,賜茶藥及錢二十萬,留月餘,遣之。
年八十九,卒于家。
昭素頗有人倫鑒。
初,李穆兄弟從昭素學《易》,常謂穆曰:“子所謂精理,往往出吾意表。
”又語人曰:“穆兄弟皆令器,穆尤沈厚,他日必至廊廟。
”後果參知政事。
昭素每市物,随所言而還直,未嘗論高下。
縣人相告曰:“王先生市物,無得高取其價也。
”治所居室,有椽木積門中,夜有盜者抉門将入,昭素覺之,即自門中潛擲椽于外,盜者慚而去,由是裡中無盜。
家有一驢,人多來假,将出,先問僮奴曰:“外無假驢者乎?”對雲“無”,然後出。
其為純質若此。
子仁著,亦有隐德。
孔維,字為則,開封雍丘人。
乾德四年《九經》及第,解褐東明、鄢陵二主簿。
開寶中,禮部再奏為考試官,調滁州軍事推官。
太宗即位,擢授太子左贊善大夫、知河南縣,通判滑、梓二州。
太平興國中,就拜國子《周易》博士,代還,遷《禮記》博士。
七年,使高麗,王治問禮于維,維對以君父臣子之道,升降等威之序,治悅,稱之曰:“今日複見中國之夫子也。
”九年,判國學事。
雍熙初,遷主客員外郎。
三年,擢為國子司業,賜金紫。
會将有事于籍田,維起《周禮》至于《唐書》,凡沿革制度并錄之以獻,觀者稱其博。
又上書請禁原蠶以利國馬。
直史館樂史駁之曰: 《管子》雲:“倉禀實,知禮節;衣食足,知榮辱。
”是以古先哲王厚農桑之業,以其為衣食之原耳。
一夫不耕,天下有受其饑者;一婦不蠶,天下有受其寒者。
故天子親耕,後妃親蠶,屈身以化下者,邦國之重務也。
《吳都賦》曰:“國賦再熟之稻,鄉貢八蠶之綿。
”則蠶之有原,其來舊矣。
今孔維請禁原蠶以利國馬,徒引前經物類同氣之文,不究時事确實之理。
夫所市國馬來自外方,涉遠馳驅,虧其秣飼,失于善視,遂至玄黃,緻斃之由,鮮不以此。
今乃欲禁其蠶事,甚無謂也。
唐朝畜馬,具存監牧之制,詳觀本書,亦無禁蠶之文。
況近降明诏,來年春有事于籍田,是則勸農之典方行,而禁蠶之制又下,事相違戾,恐非所長。
臣嘗曆職州縣,粗知利病,編民之内,貧窭者多,春蠶所成,止充賦調之備,晚蠶薄利,始及卒歲之資。
今若禁其後圖,必有因緣為弊,滋彰撓亂,民豈皇甯。
渙汗絲綸,所宜重慎。
上覽之,遂寝晚蠶之禁。
維複抗疏曰: 按《周禮。
夏官。
司馬》職禁原蠶者,為傷馬也。
原,再也。
天文,辰為馬。
《蠶書》,蠶為龍精,月直大火,則浴其種。
是蠶與馬同氣,物莫能兩大,故禁再蠶以益馬也。
又郭璞雲:“重蠶為原,今晚蠶也。
”臣少親耕桑之務,長曆州縣之職,物之利害,盡知之矣。
蚩蚩之氓知其利而不知其害,故有早蠶之後,重養晚蠶之繭,出絲甚少,再采之葉來歲不茂,豈止傷及于馬,而桑亦損矣。
臣自縣曆官,路見坰野之地官馬多死,若非明援典據,助其畜牧,安敢妄有舉陳哉。
按《本草》注:“以僵蠶塗馬齒,則不能食草。
”物類相感如此。
《月令》仲春祭馬祖,季春享先蠶,皆謂天驷房星也,為馬祈福,謂之馬祖,為蠶祈福,謂之先蠶,是蠶與馬同其類爾。
蠶重則馬損,氣感之而然也。
臣謂依《周禮》禁原蠶為當。
上雖不用維言,而嘉其援引經據,以章付史館。
籍田畢,拜國子祭酒。
淳化初,兼工部侍郎。
二年,卒,年六十四。
維通經術。
準舊制,舉《九經》,一上不中第即改科。
開寶中,維論其事非便,诏禮部自今《九經》同諸科許再赴舉。
太宗尹京日,維為屬邑吏,頗以經術受知。
即位後,維始升郎署。
自以通經,求為司業,即以授之。
使外國者皆假服紫,維自高麗還,會東使至,維自恥衣绯,因求見上,詭言:“高麗使問臣獲何罪降服,臣無以對。
”因泣下。
上憐之,即賜以金紫。
及為祭酒,又奏言:“朝廷久不置此官,少有知者,臣之親戚故舊有書信來者,多雲祭酒郎中。
田敏晉朝任祭酒,仍兼侍郎。
願循前例,兼領是官,庶獲美稱。
”上從之。
然缙紳惡其儒者躁求,無退讓之風。
嘗建議乞廣太學,上以侵壞民舍不許。
受诏與學官校定《五經疏義》,刻闆行用,功未及畢,被病,上遣太醫診視,使者撫問。
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