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一百八十九道學四(朱氏門人)

關燈
,然後具奏可也。

    ”其時幕府書館皆輕儇浮靡之士,僚吏士民有獻謀畫,多為毀抹疏駁。

    将帥偏,人心不附,所向無功。

    流移滿道,而諸司長吏張宴無虛日。

    幹知不足與共事,歸自惟揚,再辭和州之命,仍乞祠,閉閣謝客,宴樂不與。

    乃複告珏曰: 浮光敵退已兩月,安豐已一月,盱眙亦将兩旬,不知吾所措置者何事,所施行者何策。

    邊備之弛,又甚于前,日複一日,恬不知懼,恐其禍又不止今春矣。

     向者輕信人言,為泗上之役,喪師萬人。

    良将勁卒、精兵利器,不戰而淪于泗水,黃團老幼,俘虜殺戮五六千人,盱眙東西數百裡,莽為丘墟。

    安豐、浮光之事大率類此。

    切意千乘言旋,必痛自咎責,出宿于外,大戒于國,曰:“此吾之罪也,有能箴吾失者,疾入谏。

    ”日與僚屬及四方賢士讨論條畫,以為後圖。

    今歸已五日矣,但聞請總領、運使至玉麟堂賞牡丹,用妓樂,又聞總領、運使請宴賞亦然,又聞宴僚屬亦然。

    邦人諸軍聞之,豈不痛憤。

    且視牡丹之紅豔,豈不思邊庭之流血;視管弦之啁啾,豈不思老幼之哀号;視棟宇之宏麗,豈不思士卒之暴露;視飲馔之豐美,豈不思流民之凍餒。

    敵國深侵,宇内騷動,主上食不甘味,聽朝不怡;大臣憂懼,不知所出。

    尚書豈得不朝夕憂懼,而乃如是之迂緩暇逸耶!  今浮光之報又至矣,金欲以十六縣之衆,四月攻浮光,侵五關,且以一縣五千人為率,則當有八萬人攻浮光,以萬人刈吾麥,以五萬人攻吾關。

    吾之守關不過五六百人,豈能當萬人之衆哉?則關之不可守決矣。

    五關失守,則蕲、黃決不可保;蕲、黃不保,則江南危。

    尚書聞此亦已數日,乃不聞有所施行,何耶? 其它言皆激切,同幕忌之尤甚,共诋排之。

    厥後光、黃、蕲繼失,果如其言。

    遂力辭去,請祠不已。

      俄再命知安慶,不就,入廬山訪其友李燔、陳宓,相與盤旋玉淵、三峽間,俯仰其師舊迹,講《乾》、《坤》二卦于白鹿書院,山南北之士皆來集。

    未幾,召赴行在所奏事,除大理丞,不拜,為禦史李楠所劾。

     初,幹入荊湖幕府,奔走諸關,與江、淮豪傑遊,而豪傑往往願依幹。

    及倅安豐、武定,諸将皆歸心焉。

    後倅建康,守漢陽,聲聞益著。

    諸豪又深知幹倜傥有謀,及來安慶,且兼制幕,長淮軍民之心,翕然相向。

    此聲既出,在位者益忌,且慮幹入見必直言邊事,以悟上意,至是群起擠之。

     幹遂歸裡,弟子日盛,巴蜀、江、湖之士皆來,編禮著書,日不暇給,夜與之講論經理,亹亹不倦,借鄰寺以處之,朝夕往來,質疑請益如熹時。

    俄命知潮州,辭不行,差主管亳州明道宮,逾月遂乞緻仕,诏許之,特授承議郎。

    既沒後數年,以門人請谥,又特贈朝奉郎,與一子下州文學,谥文肅。

    有《經解》、文集行于世。

     李燔字敬子,南康建昌人。

    少孤,依舅氏。

    中紹熙元年進士第,授嶽州教授,未上,往建陽從朱熹學。

    熹告以曾子弘毅之語,且曰:“緻遠固以毅,而任重貴乎弘也。

    ”燔退,以“弘”名其齋而自儆焉。

    至嶽州,教士以古文六藝,不因時好,且曰:“古之人皆通材,用則文武兼焉。

    ”即武學諸生文振而識高者拔之,辟射圃,令其習射;禀老将之長于藝者,以率偷惰。

    以祖母卒,解官承重而歸。

     改襄陽府教授。

    複往見熹,熹嘉之,凡諸生未達者先令訪燔,俟有所發,乃從熹折衷,諸生畏服。

    熹謂人曰:“燔交友有益,而進學可畏,且直諒樸實,處事不苟,它日任斯道者必燔也。

    ”熹沒,學禁嚴,燔率同門往會葬,視封窆,不少怵。

    及诏訪遺逸,九江守以燔薦,召赴都堂審察,辭,再召,再辭。

    郡守請為白鹿書院堂長,學者雲集,講學之盛,它郡無與比。

     除大理司直,辭,尋添差江西運司幹辦公事,江西帥李珏、漕使王補之交薦之。

    會洞寇作亂,帥、漕議平之,而各持其說。

    燔徐曰:“寇非吾民耶?豈必皆惡。

    然其如是,誠以吾有司貪刻者激之,及将校之邀功者逼城之耳。

    反是而行之,則皆民矣。

    ”帥、漕曰:“幹辦議是。

    誰可行者?”燔請自往,乃駐兵萬安,會近洞諸巡尉,察隅保之尤無良者易置之,分兵守險,馳辯士谕賊逆順禍福,寇皆帖服。

     洪州地下,異時贛江漲而堤壞,久雨辄澇,燔白于帥、漕修之,自是田皆沃壤。

    漕司以十四界會子新行,價日損,乃視民稅産物力,各藏會子若幹,官為封識,不時點閱,人愛重之則價可增,慢令者黥籍,而民讠壽張,持空券益不售。

    燔與國子學錄李誠之力争不能止。

    燔又入劄争之曰:“錢荒楮湧,子母不足以相權,不能行楮者,由錢不能權之也。

    楮不行而抑民藏之,是棄物也。

    誠能節用,先谷粟之實務,而不取必于楮币,則楮币為實用矣。

    ”劄入,漕司即弛禁,詣燔謝。

    燔又念社倉之置,僅貸有田之家,而力田之農不得沾惠,遂倡議裒谷創社倉,以貸佃人。

     有旨改官,通判潭州,辭,不許。

    真德秀為長沙帥,一府之事鹹咨燔。

    不數月,辭歸。

    當是時,史彌遠當國,廢皇子竑,燔以三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