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一百八十八道學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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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率稽緩後時,蝗旱相仍,不勝憂憤,複奏言:“為今之計,獨有斷自聖心,沛然發号,責躬求言,然後君臣相戒,痛自省改。

    其次惟有盡出内庫之錢,以供大禮之費為收籴之本,诏戶部免征舊負,诏漕臣依條檢放租稅,诏宰臣沙汰被災路分州軍監司、守臣之無狀者,遴選賢能,責以荒政,庶幾猶足下結人心,消其乘時作亂之意。

    不然,臣恐所憂者不止于饑殍,而将在于盜賊;蒙其害者不止于官吏,而上及于國家也。

    ” 知台州唐仲友與王淮同裡為姻家,吏部尚書鄭丙、侍禦史張大經交薦之,遷江西提刑,未行。

    熹行部至台,訟仲友者紛然,按得其實,章三上,淮匿不以聞。

    熹論愈力,仲友亦自辯,淮乃以熹章進呈,上令宰屬看詳,都司陳庸等乞令浙西提刑委清強官究實,仍令熹速往旱傷州郡相視。

    熹時留台未行,既奉诏,益上章論,前後六上,淮不得已,奪仲友江西新命以授熹,辭不拜,遂歸,且乞奉祠。

      時鄭丙上疏诋程氏之學以沮熹,淮又擢太府寺丞陳賈為監察禦史。

    賈面對,首論近日搢紳有所謂“道學”者,大率假名以濟僞,願考察其人,擯棄勿用。

    蓋指熹也。

    十年,诏以熹累乞奉祠,可差主管台州崇道觀,既而連奉雲台、鴻慶之祠者五年。

    十四年,周必大相,除熹提點江西刑獄公事,以疾辭,不許,遂行。

     十五年,淮罷相,遂入奏,首言近年刑獄失當,獄官當擇其人。

    次言經總制錢之病民,及江西諸州科罰之弊。

    而其末言:“陛下即位二十七年,因循荏苒,無尺寸之效可以仰酬聖志。

    嘗反覆思之,無乃燕閑蠖濩之中,虛明應物之地,天理有所未純,人欲有所未盡,是以為善不能充其量,除惡不能去其根,一念之頃,公私邪正、是非得失之機,交戰于其中。

    故體貌大臣非不厚,而便嬖側媚得以深被腹心之寄;寤寐英豪非不切,而柔邪庸缪得以久竊廊廟之權。

    非不樂聞公議正論,而有時不容;非不SW讒說殄行,而未免誤聽;非不欲報複陵廟仇恥,而未免畏怯苟安;非不愛養生靈财力,而未免歎息愁怨。

    願陛下自今以往,一念之頃必謹而察之:此為天理耶,人欲耶?果天理也,則敬以充之,而不使其少有壅阏;果人欲也,則敬以克之,而不使其少有凝滞。

    推而至于言語動作之間,用人處事之際,無不以是裁之,則聖心洞然,中外融澈,無一毫之私欲得以介乎其間,而天下之事将惟陛下所欲為,無不如志矣。

    ”是行也,有要之于路,以為“正心誠意”之論上所厭聞,戒勿以為言。

    熹曰:“吾平生所學,惟此四字,豈可隐默以欺吾君乎?”及奏,上曰:“久不見卿,浙東之事,朕自知之,今當處卿清要,不複以州縣為煩也。

    ” 時曾觌已死,王抃亦逐,獨内侍甘昪尚在,熹力以為言。

    上曰:“昪乃德壽所薦,謂其有才耳。

    ”熹曰:“小人無才,安能動人主。

    ”翌日,除兵部郎官,以足疾丐祠。

    本部侍郎林栗嘗與熹論《易》、《西銘》不合,劾熹:“本無學術,徒竊張載、程頤緒餘,謂之‘道學’。

    所至辄攜門生數十人,妄希孔、孟曆聘之風,邀索高價,不肯供職,其僞不可掩。

    ”上曰:“林栗言似過。

    ”周必大言熹上殿之日,足疾未廖,勉強登對。

    上曰:“朕亦見其跛曳。

    ”左補阙薛叔似亦奏援熹,乃令依舊職江西提刑。

    太常博士葉适上疏與栗辨,謂其言無一實者,“謂之道學”一語,無實尤甚,往日王淮表裡台谏,陰廢正人,蓋用此術。

    诏:“熹昨入對,所論皆新任職事,朕諒其誠,複從所請,可疾速之任。

    ”會胡晉臣除侍禦史,首論栗執拗不通,喜同惡異,無事而指學者為黨,乃黜栗知泉州。

    熹再辭免,除直寶文閣,主管西京嵩山崇福宮。

    未逾月再召,熹又辭。

     始,熹嘗以為口陳之說有所未盡,乞具封事以聞,至是投匦進封事曰:  今天下大勢,如人有重病,内自心腹,外達四支,無一毛一發不受病者。

    且以天下之大本與今日之急務,為陛下言之:大本者,陛下之心;急務則輔翼太子,選任大臣,振舉綱紀,變化風俗,愛養民力,修明軍政,六者是也。

      古先聖王兢兢業業,持守此心,是以建師保之官,列谏诤之職,凡飲食、酒漿、衣服、次舍、器用、财賄與夫宦官、宮妾之政,無一不領于冢宰。

    使其左右前後,一動一靜,無不制以有司之法,而無纖芥之隙、瞬息之頃,得以隐其毫發之私。

    陛下所以精一克複而持守其心,果有如此之功乎?所以修身齊家而正其左右,果有如此之效乎?宮省事禁,臣固不得而知,然爵賞之濫,貨賂之流,闾巷竊言,久已不勝其籍籍,則陛下所以修之家者,恐其未有以及古之聖王也。

     至于左右便嬖之私,恩遇過當,往者淵、觌、說、抃之徒勢焰熏灼,傾動一時,今已無可言矣。

    獨有前日臣所面陳者,雖蒙聖慈委曲開譬,然臣之愚,竊以為此輩但當使之守門傳命,供掃除之役,不當假借崇長,使得逞邪媚、作淫巧于内,以蕩上心,立門庭、招權勢于外,以累聖政。

    臣聞之道路,自王抃既逐之後,諸将差除,多出此人之手。

    陛下竭生靈膏血以奉軍旅,顧乃未嘗得一溫飽,是皆将帥巧為名色,奪取其糧,肆行貨賂于近習,以圖進用,出入禁闼腹心之臣,外交将帥,共為欺蔽,以至于此。

    而陛下不悟,反寵暱之,以是為我之私人,至使宰相不得議其制置之得失,給谏不得論其除授之是非,則陛下所以正其左右者,未能及古之聖王又明矣。

     至于輔翼太子,則自王十朋、陳良翰之後,宮僚之選号為得人,而能稱其職者,蓋已鮮矣。

    而又時使邪佞儇薄、阘冗庸妄之輩,或得參錯于其間,所謂講讀,亦姑以應文備數,而未聞其有箴規之效。

    至于從容朝夕、陪侍遊燕者,又不過使臣宦者數輩而已。

    師傅、賓客既不複置,而詹事、庶子有名無實,其左右春坊遂直以使臣掌之,既無以發其隆師親友、尊德樂義之心,又無以防其戲慢媟狎、奇邪雜進之害。

    宜讨論前典,置師傅、賓客之官,罷去春坊使臣,而使詹事、庶子各複其職。

     至于選任大臣,則以陛下之聰明,豈不知天下之事,必得剛明公正之人而後可任哉?其所以常不得如此之人,而反容鄙夫之竊位者,直以一念之間,未能徹其私邪之蔽,而燕私之好,便嬖之流,不能盡由于法度,若用剛明公正之人以為輔相,則恐其有以妨吾之事,害吾之人,而不得肆。

    是以選擇之際,常先排擯此等,而後取凡疲懦軟熟、平日不敢直言正色之人而揣摩之,又于其中得其至庸極陋、決可保其不至于有所妨者,然後舉而加之于位。

    是以除書未出,而物色先定,姓名未顯,而中外已逆知其決非天下第一流矣。

     至于振肅紀綱,變化風俗,則今日宮省之間,禁密之地,而天下不公之道,不正之人,顧乃得以窟穴盤據于其間。

    而陛下目見耳聞,無非不公不正之事,則其所以熏烝銷铄,使陛下好善之心不著,疾惡之意不深,其害已有不可勝言者矣。

    及其作奸犯法,則陛下又未能深割私愛,而付諸外廷之議,論以有司之法,是以紀綱不正于上,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