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一百八十八道學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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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張栻
朱熹,字元晦,一字仲晦,徽州婺源人。
父松字喬年,中進士第。
胡世将、謝克家薦之,除秘書省正字。
趙鼎都督川陝、荊、襄軍馬,招松為屬,辭。
鼎再相,除校書郎,遷著作郎。
以禦史中丞常同薦,除度支員外郎,兼史館校勘,曆司勳、吏部郎。
秦桧決策議和,松與同列上章,極言其不可。
桧怒,風禦史論松懷異自賢,出知饒州,未上,卒。
熹幼穎悟,甫能言,父指天示之曰:“天也。
”熹問曰:“天之上何物?”松異之。
就傅,授以《孝經》,一閱,題其上曰:“不若是,非人也。
”嘗從群兒戲沙上,獨端坐以指畫沙,視之,八卦也。
年十八貢于鄉,中紹興十八年進士第。
主泉州同安簿,選邑秀民充弟子員,日與講說聖賢修己治人之道,禁女婦之為僧道者。
罷歸請祠,監潭州南嶽廟。
明年,以輔臣薦,與徐度、呂廣問、韓元吉同召,以疾辭。
孝宗即位,诏求直言,熹上封事言:“聖躬雖未有過失,而帝王之學不可以不熟講。
朝政雖未有阙遺,而修攘之計不可以不早定。
利害休戚雖不可遍舉,而本原之地不可以不加意。
陛下毓德之初,親禦簡策,不過風誦文辭,吟詠情性,又頗留意于老子、釋氏之書。
夫記誦詞藻,非所以探淵源而出治道;虛無寂滅,非所以貫本末而立大中。
帝王之學,必先格物緻知,以極夫事物之變,使義理所存,纖悉畢照,則自然意誠心正,而可以應天下之務。
”次言:“修攘之計不時定者,講和之說誤之也。
夫金人于我有不共戴天之仇,則不可和也明矣。
願斷以義理之公,閉關絕約,任賢使能,立紀綱,厲風俗。
數年之後,國富兵強,視吾力之強弱,觀彼釁之淺深,徐起而圖之。
”次言:“四海利病,系欺民之休戚,斯民休戚,系守令之賢否。
監司者守令之綱,朝廷者監司之本也。
欲斯民之得其所,本原之地亦在朝廷而已。
今之監司,奸贓狼籍、肆虐以病民者,莫非宰執、台谏之親舊賓客。
其已失勢者,既按見其交私之狀而斥去之;尚在勢者,豈無其人,顧陛下無自而知之耳。
” 隆興元年,複召。
入對,其一言:“大學之道在乎格物以緻其知。
陛下雖有生知之性,高世之行,而未嘗随事以觀理,即理以應事。
是以舉措之間動涉疑貳,聽納之際未免蔽欺,平治之效所以未著。
”其二言:“君父之仇不與共戴天。
今日所當為者,非戰無以複仇,非守無以制勝。
”且陳古先聖王所以強本折沖、威制遠人之道。
時相湯思退方倡和議,除熹武學博士,待次。
乾道元年,促就職,既至而洪适為相,複主和,論不合,歸。
三年,陳俊卿、劉珙薦為樞密院編修官,待次。
五年,丁内艱。
六年,工部侍郎胡铨以詩人薦,與王庭珪同召,以未終喪辭。
七年,既免喪,複召,以祿不及養辭。
九年,梁克家相,申前命,又辭。
克家奏熹屢召不起,宜蒙褒錄,執政俱稱之,上曰:“熹安貧守道,廉退可嘉。
”特改合入官,主管台州崇道觀。
熹以求退得進,于義未安,再辭。
淳熙元年,始拜命。
二年,上欲獎用廉退,以勵風俗,龔茂良行丞相事以熹名進,除秘書郎,力辭,且以手書遺茂良,言一時權幸。
群小乘間讒毀,乃因熹再辭,即從其請,主管武夷山沖佑觀。
五年,史浩再相,除知南康軍,降旨便道之官,熹再辭,不許。
至郡,興利除害,值歲不雨,講求荒政,多所全活。
訖事,奏乞依格推賞納粟人。
間詣郡學,引進士子與之講論。
訪白鹿洞書院遺址,奏複其舊,為《學規》俾守之。
明年夏,大旱,诏監司、郡守條其民間利病,遂上疏言: 天下之務莫大于恤民,而恤民之本,在人君正心術以立紀綱。
蓋天下之紀綱不能以自立,必人主之心術公平正大,無偏黨反側之私,然後有所系而立。
君心不能以自正,必親賢臣,遠小人,講明義理之歸,閉塞私邪之路,然後乃可得而正。
今宰相、台省、師傅、賓友、谏诤之臣皆失其職,而陛下所與親密謀議者,不過一二近習之臣。
上以蠱惑陛下之心志,使陛下不信先王之大道,而說于功利之卑說,不樂莊士之谠言,而安于私X之鄙态。
下則招集天下士大夫之嗜利無恥者,文武彙分,各入其門。
所喜則陰為引援,擢置清顯。
所惡則密行訾毀,公肆擠排。
交通貨賂,所盜者皆陛下之财。
命卿置将,所竊者皆陛下之柄。
陛下所謂宰相、師傅、賓友、谏诤之臣,或反出入其門牆,承望其風旨;其幸能自立者,亦不過龊龊自守,而未嘗敢一言以斥之;其甚畏公論者,乃能略警逐其徒黨之一二,既不能深有所傷,而終亦不敢正言以搗其囊橐窟穴之所在。
勢成威立,中外靡然向之,使陛下之号令黜陟不複出于朝廷,而出于一二人之門,名為陛下獨斷,而實此一二人者陰執其柄。
且雲:“莫大之禍,必至之憂,近在朝夕,而陛下獨未之知。
”上讀之,大怒曰:“是以我為亡也。
”熹以疾請祠,不報。
陳俊卿以舊相守金陵,過阙入見,薦熹甚力。
宰相趙雄言于上曰:“士之好名,陛下疾之愈甚,則人之譽之愈衆,無乃适所以高之。
不若因其長而用之,彼漸當事任,能否自見矣。
”上以為然,乃除熹提舉江西常平茶鹽公事。
旋錄救荒之勞,除直秘閣,以前所奏納粟人未推賞,辭。
會浙東大饑,宰相王淮奏改熹提舉浙東常平茶鹽公事,即日單車就道,複以納粟人未推賞,辭職名。
納粟賞行,遂受職名。
入對,首陳災異之由與修德任人之說,次言:“陛下即政之初,蓋嘗選建英豪,任以政事,不幸其間不能盡得其人,是以不複廣求賢哲,而姑取軟熟易制之人以充其位。
于是左右私亵使令之賤,始得以奉燕間,備驅使,而宰相之權日輕。
又慮其勢有所偏,而因重以壅己也,則時聽外廷之論,将以陰察此輩之負犯而操切之。
陛下既未能循天理、公聖心,以正朝廷之大體,則固已失其本矣,而又欲兼聽士大夫之言,以為駕馭之術,則士大夫之進見有時,而近習之從容無間。
士大夫之禮貌既莊而難親,其議論又苦而難入,近習便辟側媚之态既足以蠱心志,其胥史狡狯之術又足以眩聰明。
是以雖欲微抑此輩,而此輩之勢日重,雖欲兼采公論,而士大夫之勢日輕。
重者既挾其重,以竊陛下之權,輕者又借力于所重,以為竊位固寵之計。
日往月來,浸淫耗蝕,使陛下之德業日隳,綱紀日壞,邪佞充塞,貨賂公行,兵愁民怨,盜賊間作,災異數見,饑馑薦臻。
群小相挺,人人皆得滿其所欲,惟有陛下了無所得,而顧乃獨受其弊。
”上為動容。
所奏凡七事,其一二事手書以防宣洩。
熹始拜命,即移書他郡,募米商,蠲其征,及至,則客舟之米已輻湊。
熹日鈎訪民隐,按行境内,單車屏徒從,所至人不及知。
郡縣官吏憚其風采,至自引去,所部肅然。
凡丁錢、和買、役法、榷酤之政,有不便于民者,悉厘而革之。
從救荒之餘,随事處畫,必為經久之計。
有短熹者,謂其疏于為政,上謂王淮曰:“朱熹政事卻有可觀。
” 熹以前後奏請多所見抑,幸而從
父松字喬年,中進士第。
胡世将、謝克家薦之,除秘書省正字。
趙鼎都督川陝、荊、襄軍馬,招松為屬,辭。
鼎再相,除校書郎,遷著作郎。
以禦史中丞常同薦,除度支員外郎,兼史館校勘,曆司勳、吏部郎。
秦桧決策議和,松與同列上章,極言其不可。
桧怒,風禦史論松懷異自賢,出知饒州,未上,卒。
熹幼穎悟,甫能言,父指天示之曰:“天也。
”熹問曰:“天之上何物?”松異之。
就傅,授以《孝經》,一閱,題其上曰:“不若是,非人也。
”嘗從群兒戲沙上,獨端坐以指畫沙,視之,八卦也。
年十八貢于鄉,中紹興十八年進士第。
主泉州同安簿,選邑秀民充弟子員,日與講說聖賢修己治人之道,禁女婦之為僧道者。
罷歸請祠,監潭州南嶽廟。
明年,以輔臣薦,與徐度、呂廣問、韓元吉同召,以疾辭。
孝宗即位,诏求直言,熹上封事言:“聖躬雖未有過失,而帝王之學不可以不熟講。
朝政雖未有阙遺,而修攘之計不可以不早定。
利害休戚雖不可遍舉,而本原之地不可以不加意。
陛下毓德之初,親禦簡策,不過風誦文辭,吟詠情性,又頗留意于老子、釋氏之書。
夫記誦詞藻,非所以探淵源而出治道;虛無寂滅,非所以貫本末而立大中。
帝王之學,必先格物緻知,以極夫事物之變,使義理所存,纖悉畢照,則自然意誠心正,而可以應天下之務。
”次言:“修攘之計不時定者,講和之說誤之也。
夫金人于我有不共戴天之仇,則不可和也明矣。
願斷以義理之公,閉關絕約,任賢使能,立紀綱,厲風俗。
數年之後,國富兵強,視吾力之強弱,觀彼釁之淺深,徐起而圖之。
”次言:“四海利病,系欺民之休戚,斯民休戚,系守令之賢否。
監司者守令之綱,朝廷者監司之本也。
欲斯民之得其所,本原之地亦在朝廷而已。
今之監司,奸贓狼籍、肆虐以病民者,莫非宰執、台谏之親舊賓客。
其已失勢者,既按見其交私之狀而斥去之;尚在勢者,豈無其人,顧陛下無自而知之耳。
” 隆興元年,複召。
入對,其一言:“大學之道在乎格物以緻其知。
陛下雖有生知之性,高世之行,而未嘗随事以觀理,即理以應事。
是以舉措之間動涉疑貳,聽納之際未免蔽欺,平治之效所以未著。
”其二言:“君父之仇不與共戴天。
今日所當為者,非戰無以複仇,非守無以制勝。
”且陳古先聖王所以強本折沖、威制遠人之道。
時相湯思退方倡和議,除熹武學博士,待次。
乾道元年,促就職,既至而洪适為相,複主和,論不合,歸。
三年,陳俊卿、劉珙薦為樞密院編修官,待次。
五年,丁内艱。
六年,工部侍郎胡铨以詩人薦,與王庭珪同召,以未終喪辭。
七年,既免喪,複召,以祿不及養辭。
九年,梁克家相,申前命,又辭。
克家奏熹屢召不起,宜蒙褒錄,執政俱稱之,上曰:“熹安貧守道,廉退可嘉。
”特改合入官,主管台州崇道觀。
熹以求退得進,于義未安,再辭。
淳熙元年,始拜命。
二年,上欲獎用廉退,以勵風俗,龔茂良行丞相事以熹名進,除秘書郎,力辭,且以手書遺茂良,言一時權幸。
群小乘間讒毀,乃因熹再辭,即從其請,主管武夷山沖佑觀。
五年,史浩再相,除知南康軍,降旨便道之官,熹再辭,不許。
至郡,興利除害,值歲不雨,講求荒政,多所全活。
訖事,奏乞依格推賞納粟人。
間詣郡學,引進士子與之講論。
訪白鹿洞書院遺址,奏複其舊,為《學規》俾守之。
明年夏,大旱,诏監司、郡守條其民間利病,遂上疏言: 天下之務莫大于恤民,而恤民之本,在人君正心術以立紀綱。
蓋天下之紀綱不能以自立,必人主之心術公平正大,無偏黨反側之私,然後有所系而立。
君心不能以自正,必親賢臣,遠小人,講明義理之歸,閉塞私邪之路,然後乃可得而正。
今宰相、台省、師傅、賓友、谏诤之臣皆失其職,而陛下所與親密謀議者,不過一二近習之臣。
上以蠱惑陛下之心志,使陛下不信先王之大道,而說于功利之卑說,不樂莊士之谠言,而安于私X之鄙态。
下則招集天下士大夫之嗜利無恥者,文武彙分,各入其門。
所喜則陰為引援,擢置清顯。
所惡則密行訾毀,公肆擠排。
交通貨賂,所盜者皆陛下之财。
命卿置将,所竊者皆陛下之柄。
陛下所謂宰相、師傅、賓友、谏诤之臣,或反出入其門牆,承望其風旨;其幸能自立者,亦不過龊龊自守,而未嘗敢一言以斥之;其甚畏公論者,乃能略警逐其徒黨之一二,既不能深有所傷,而終亦不敢正言以搗其囊橐窟穴之所在。
勢成威立,中外靡然向之,使陛下之号令黜陟不複出于朝廷,而出于一二人之門,名為陛下獨斷,而實此一二人者陰執其柄。
且雲:“莫大之禍,必至之憂,近在朝夕,而陛下獨未之知。
”上讀之,大怒曰:“是以我為亡也。
”熹以疾請祠,不報。
陳俊卿以舊相守金陵,過阙入見,薦熹甚力。
宰相趙雄言于上曰:“士之好名,陛下疾之愈甚,則人之譽之愈衆,無乃适所以高之。
不若因其長而用之,彼漸當事任,能否自見矣。
”上以為然,乃除熹提舉江西常平茶鹽公事。
旋錄救荒之勞,除直秘閣,以前所奏納粟人未推賞,辭。
會浙東大饑,宰相王淮奏改熹提舉浙東常平茶鹽公事,即日單車就道,複以納粟人未推賞,辭職名。
納粟賞行,遂受職名。
入對,首陳災異之由與修德任人之說,次言:“陛下即政之初,蓋嘗選建英豪,任以政事,不幸其間不能盡得其人,是以不複廣求賢哲,而姑取軟熟易制之人以充其位。
于是左右私亵使令之賤,始得以奉燕間,備驅使,而宰相之權日輕。
又慮其勢有所偏,而因重以壅己也,則時聽外廷之論,将以陰察此輩之負犯而操切之。
陛下既未能循天理、公聖心,以正朝廷之大體,則固已失其本矣,而又欲兼聽士大夫之言,以為駕馭之術,則士大夫之進見有時,而近習之從容無間。
士大夫之禮貌既莊而難親,其議論又苦而難入,近習便辟側媚之态既足以蠱心志,其胥史狡狯之術又足以眩聰明。
是以雖欲微抑此輩,而此輩之勢日重,雖欲兼采公論,而士大夫之勢日輕。
重者既挾其重,以竊陛下之權,輕者又借力于所重,以為竊位固寵之計。
日往月來,浸淫耗蝕,使陛下之德業日隳,綱紀日壞,邪佞充塞,貨賂公行,兵愁民怨,盜賊間作,災異數見,饑馑薦臻。
群小相挺,人人皆得滿其所欲,惟有陛下了無所得,而顧乃獨受其弊。
”上為動容。
所奏凡七事,其一二事手書以防宣洩。
熹始拜命,即移書他郡,募米商,蠲其征,及至,則客舟之米已輻湊。
熹日鈎訪民隐,按行境内,單車屏徒從,所至人不及知。
郡縣官吏憚其風采,至自引去,所部肅然。
凡丁錢、和買、役法、榷酤之政,有不便于民者,悉厘而革之。
從救荒之餘,随事處畫,必為經久之計。
有短熹者,謂其疏于為政,上謂王淮曰:“朱熹政事卻有可觀。
” 熹以前後奏請多所見抑,幸而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