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一百六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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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近見自辨之章,見其交鬥邊臣以啟嫌隙,妄言和戰以肆脅持,且以蜀既破蕩而欲泛舟五湖,又以安國家、利社稷自任,不知鳴複久居政府,今又有何安利之策?欺君罔上,無所不至。

    如臣等言是,即乞行之;所言若非,早賜罷斥。

    ”改起居郎,範奏:“臣論鳴複,未見施行,忽拜左史之命,則是所言不當,姑示優遷。

    臣前者嘗奏台谏但為仕途之捷徑,初無益朝廷之紀綱,躬言之,躬蹈之,臣之罪大矣。

    ”即渡江而歸。

    授江東提點刑獄,尋改浙西提點刑獄,範力辭之,而鳴複亦出守越。

     嘉熙二年,差知甯國府。

    明年至郡,适大旱,範即以便宜發常平粟,又勸寓公富人有積粟者發之,民賴以安。

    始至,倉庫多空,未幾,米餘十萬斛,錢亦數萬,悉以代輸下戶糧。

    兩淮饑民渡江者多剽掠,其首張世顯尤勇悍,擁衆三千餘人至城外。

    範遣人犒之,俾勿擾以俟處分,世顯乃陰有窺城之意。

    範以計擒斬之,給其衆使歸。

     四年,還朝,首言: 旱?薦臻,人無粒食。

    楮券猥輕,物價騰踴。

    行都之内,氣象蕭條,左浙近輔,殍死盈道。

    流民充斥,未聞安輯之政,剽掠成風,已開弄兵之萌,是内憂既迫矣。

    新興北兵,乘勝而善鬥,中原群盜,假名而崛起。

    搗我巴蜀,據我荊襄,擾我淮堧,近又由夔、峽以瞰鼎、澧。

    疆場之臣,肆為欺蔽,勝則張皇而言功,敗則掩覆而不言。

    脫使乘上流之無備,為飲馬長江之謀,其誰與捍之?是外患既深矣。

     人主上所事者天,下所恃者民。

    近者天文示變,妖彗吐芒,方冬而雷,既春而雪,海潮沖突于都城,赤地幾遍于畿甸,是不得乎天而天已怒矣。

    人死于幹戈,死于饑馑,父子相棄,夫婦不相保,怨氣盈腹,謗言載路,“等死”一萌,何所不至,是不得乎民而民已怨矣。

    内憂外患之交至,天心人心之俱失,陛下能與二三大臣安居于天下之上乎?陛下亦嘗思所以緻此否乎?  蓋自曩者權相陽進妾婦之小忠,陰竊君人之大柄,以聲色玩好内蠱陛下之心術,而廢置生殺,一切惟其意之所欲為,以緻紀綱陵夷,風俗頹靡,軍政不修而邊備廢缺。

    凡今日之内憂外患,皆權相三十年釀成之,如養護癰疽,待時而決耳。

    端平号為更化,而居相位者非其人,無能改于其舊,敗壞污穢,殆有甚焉。

    自是聖意惶惑,莫知所倚仗,方且不以彼為仇而以為德,不以彼為罪而以為功。

    于是天之望于陛下者孤,而變怪見矣,人之望于陛下者觖,而怨叛形矣。

     陛下敬天有圖,旨酒有箴,緝熙有記,使持此一念,振起傾頹,宜無難者。

    然聞之道路,謂警懼之意,祗見于外朝視政之頃;而好樂之私,多縱于内廷燕亵之際。

    名為任賢,而左右近習或得而潛間;政出于中書,而禦筆特奏或從而中出。

    左道之蠱惑,私親之請托,蒙蔽陛下之聰明,轉移陛下之心術。

      于是範去國四載矣,帝撫勞備至。

     遷權吏部侍郎兼侍講。

    以久旱,複言:“陛下嗣膺寶位餘二十年,災異譴告,無歲無之,至于今而益甚。

    陛下求所以應天者,将止于減膳徹樂、分禱群祀而已乎?抑當外此而反求諸躬乎?夫不務反躬悔過,而徒觊天怒之釋,天下甯有是理?欲望陛下一灑舊習以新天下,出宮女以遠聲色,斥近習以防蔽欺,省浮費以給國用,薄征斂以寬民力。

    且儲貳未立,國本尚虛,乞選宗姓之賢者育之宮中而教導之。

    ”又言铨法之壞:“廟堂既有堂除,複時取部缺以徇人情;士大夫既陷贓濫,乃間以不經推勘而改正。

    凡此皆徇私忘公之害。

    ”未幾,複上疏曰: 天災旱?,昔固有之。

    而倉廪匮竭,月支不繼,升粟一千,其增未已,富戶淪落,十室九空,此又昔之所無也。

    甚而阖門饑死,相率投江,裡巷聚首以議執政,軍伍谇語所不忍聞,此何等氣象,而見于京城衆大之區。

    浙西稻米所聚,而赤地千裡。

    淮民流離,襁負相屬,欲歸無所,奄奄待盡。

    使邊塵不起,尚可相依苟活,萬一敵騎沖突,彼必奔迸南來,或相攜從敵,因為之鄉導,巴蜀之覆轍可鑒也。

     竊意陛下宵旰憂懼,甯處弗遑。

    然宮中宴賜未聞有所貶損,左右嫱嬖未聞有所放遣,貂珰近習未聞有所斥遠,女冠請谒未聞有所屏絕,朝廷政事未聞有所修饬,庶府積蠹未聞有所搜革。

    秉國鈞者惟私情之徇,主道揆者惟法守之侵,國家大政則相持而不決,司存細務則出意而辄行。

    命令朝更而夕變,紀綱蕩廢而不存,無一事之不弊,無一弊之不極。

    陛下盍亦震懼自省。

     诏:“中外臣庶思當今急務,如河道未通,軍饷若何而可運?浙右旱歉,荒政若何而可行?财計空匮,籴本若何而可足?流徙失所,遣使若何而可定?敵情叵測,邊圉若何而可固?各務悉力盡思,以陳持危制變之策。

    ” 拜吏部侍郎兼中書舍人,複極言宴賜不節、修造不時、玩寇縱欲數事。

    兼權兵部尚書,改禮部尚書兼中書舍人。

     淳祐二年,擢同簽書樞密院事。

    範既入都堂,凡行事有得失,除授有是非,悉抗言無隐情。

    丞相史嵩之外示寬容,内實忌之。

    四年,遷同知樞密院事。

    以李鳴複參知政事,範不屑與鳴複共政,去之。

    帝遣中使召回,且敕諸城門不得出範。

    太學諸生亦上書留範而斥鳴複,并斥嵩之。

    嵩之令谏議大夫劉晉之等論範及鳴複,範遂行。

    會嵩之遭喪謀起複不果,于是拜範右丞相,範以遜遊似,不許,遂力疾入觐。

    帝親書“開誠心,布公道。

    集衆思,廣忠益”賜之。

     範上五事:“曰正治本,謂政事當常出于中書,毋使旁蹊得竊威福。

    曰肅宮闱,謂當嚴内外之限,使宮府一體。

    曰擇人才,謂當随其所長用之而久于職,毋徒守遷轉之常格。

    曰惜名器,謂如文臣貼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