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一百六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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憂。

    ”史彌遠讀至“濟王之死,非陛下本心”,大恚,擲于地。

    轉考功員外郎。

    轉對,複言李全必為國患。

    于是台谏李知孝、梁成大交論,镌二秩。

    讀書故山,七年而彌遠死,帝親政五日,即以禮部員外郎召,入見,乞養英明之氣,及論君子小人之分。

    帝問今日急務,對以“進君子而退小人,開誠心而布公道”。

    且言“在陛下一念堅凝”。

    又問在外人物,對以“崔與之護蜀而歸,閑居十年,終始全德之老臣,若趣其來,可為朝廷重。

    真德秀、魏了翁陛下所簡知,當聚之本朝。

    ” 翼日,與王遂并拜監察禦史。

    咨夔感激知遇,謂遂曰:“朝無親擢台谏久矣,要當極本窮原而先論之。

    ”乃上疏曰:“臣曆考往古治亂之原,權歸人主,政出中書,天下未有不治。

    權不歸人主,則廉級一夷,綱常且不立,奚政之問?政不出中書,則腹心無寄,必轉而他屬,奚權之攬?此八政馭群臣,所以獨歸之王,而诏之者必天官冢宰也。

    陛下親政以來,威福操柄,收還掌握,揚廷出令,震撼海宇,天下始知有吾君。

    元首既明,股肱不容于自惰,撤副封,罷先行,坐政事堂以治事,天下始知有朝廷。

    此其大權、大政,亦略舉矣。

    然中書之敝端,其大者有四:一曰自用,二曰自專,三曰自私,四曰自固。

    願陛下于從容論道之頃,宣示臣言,俾大臣充初志而加定力,懲往轍而圖方來,以仰稱勵精更始之意。

    ”帝嘉納之。

    又首乞罷樞密使薛極以厲大臣之節,章三上,卒出之。

    其他得罪清議者,相繼劾去,朝綱大振。

     明年,改元端平。

    咨夔預乞于正月朔下诏求直言,使人人得盡言無隐,又乞令内職任之穹者各舉所知,皆從之。

    時登進諸儒,以廣講讀、說書之選。

    咨夔言聖學之實,所當講明而推行者有六:一,親睦本支;二,正始閨門;三,警肅侍禦;四,審正邪用舍;五,儲養文武之才;六,憂根本無生事邀功。

    又言常平義倉、鹽課及苗稅多取之敝。

    京湖以《八陵圖》來上,咨夔援紹興留司奉表八陵及東晉大都督親谒五陵故事,乞先诏制臣往省,俟還,别議朝祭。

    又複以完顔守緒骨來獻,時相侈大其事,咨夔曰:“此朽骨耳,函之以葬大理寺可也。

    第當以金亡告九廟,歸諸祖宗德澤,況與大敵為鄰,抱虎枕蛟,事變叵測,顧可侈因人之獲,使邊臣論功,朝臣頌德。

    且陛下知慕崇政受俘之元祐,獨不鑒端門受降之崇甯乎?”然不果悉從。

     擢殿中侍禦史,會王定入台察,力诋蔣重珍,咨夔乃按定疾視善良,乞罷之。

    越三日,左遷定,而擢咨夔中書舍人,尋兼權吏部侍郎,與真德秀同知貢舉,俄兼直學士院。

    時咨夔口瘍已深,複上疏謂當引咎悔過,且乞祠,帝曰:“卿在朝多有裨益,何輕去?”咨夔奏:“臣數備台谏、給舍,皆不能遏六月之師,何補于朝?臣病久當去,去猶足裨風俗。

    ”帝勉留之,遷吏部侍郎兼給事中。

    奏:“比徇私成俗,化實未更,所恃以一公铄萬私者,獨陛下耳,而好樂營繕,親厚近屬,保護舊臣,若未能無所系累。

    ”上在位逾一紀,國本未立,未有敢深言之者,咨夔乞擇宗室子養之,并為濟王立後。

     擢給事中,史嵩之入相,召赴阙下,進刑部尚書,拜翰林學士、知制诰。

    求去愈力,加端明殿學士,卒。

    禦筆:“洪咨夔鲠亮忠悫,有助親政,與執政恩例,特贈兩官。

    ”其遺文有《兩漢诏令攬抄》、《春秋說》、外内制、奏議、詩文行于世。

     許奕,字成子,簡州人。

    以父任主長江簿。

    丁内艱,免喪調涪城尉。

    慶元五年,甯宗親擢進士第一,授簽書劍南東川節度判官。

    未期年,持所生父心喪,召為秘書省正字,遷校書郎兼吳興郡王府教授。

    尋遷秘書郎、著作佐郎、著作郎,權考功郎官,非報谒問疾不出。

     遷起居舍人,韓侂胄議開邊,奕贻書曰:“今日之勢,如元氣僅屬,不足以當寒暑之寇。

    ”又因轉對,論:“今日之急惟備邊,而朝廷晏然,百官充位如平時。

    京西、淮上之師敗同罰異。

    總領,王人也,而聽宣撫司節制,或為參謀。

    廟堂之議,外廷莫得聞,護聖之軍,半發于外,而禁衛單薄。

    ”乞鞫勘贓吏,永廢勿用。

    特與放行以啟僥幸者,宜加遏絕。

    所言皆侂胄所不樂也。

     蜀盜既平,以起居舍人宣撫四川。

    奕謂:“使從中遣,必淹時乃至,既又徒雲犒師,而不以旌别淑慝為指,無以尉蜀父老之望。

    ”執政是其言。

    又請:“遇朝會,起居郎、舍人分左右立如常儀。

    前後殿坐,侍立官禦坐東南面西立,可以獲聞聖訓,傳示無極。

    臣僚奏事,亦不敢易。

    ”诏下其疏讨論之。

     遣奕使金,奕與骨肉死訣,詣執政趣受指請行,執政曰:“金人要索,議未決者尚多,今将奈何?”奕曰:“往集議時,奕嘗謂增歲币、歸俘虜或可耳,外此其可從乎?不可行者,當死守之。

    ”尋遷起居郎兼權給事中,以國事未濟力辭,不許。

    金人聞奕名久,禮迓甚恭,方清暑,離宮相距二十裡,至是特為奕還内。

    方射,奕破的十有一,乃卒行成。

    還奏,帝優勞久之,奕複奏:“和不可恃,宜葺紀綱,練将卒,使屈信進退之權,複歸于我。

    ”客有以使事賀者,奕怃然曰:“是豈得已者,吾深為天下愧之。

    ” 權禮部侍郎,條六事以獻。

    俄兼侍講。

    會谏官五居安、傅伯成以言事去職,奕上疏力争之。

    其後又因災異申言曰:“比年上下以言為諱,谏官無故而去者再矣。

    以言名官,且不得盡,況疏遠乎。

    ”又論:“用兵以來,資賞泛濫,僥幸捷出,宜加裁制。

    ”夏旱,诏求言,奕言:“當以實意行實政,活民于死,不可責償于禱祠之間而已也。

    蝗至都城,然後下禮寺講酺祭,孰非王土,顧及境而懼,偶不至辇下,則終不以為災乎。

    ”又曰:“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