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一百六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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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與之洪咨夔許奕陳居仁劉漢弼
崔與之,字正子,廣州人。
父世明,試有司連黜,每曰“不為宰相則為良醫”,遂究心岐、黃之書,貧者療之不受直。
與之少卓荦有奇節,不遠數千裡遊太學。
紹熙四年舉進士,廣之士繇太學取科第自與之始。
授浔州司法參軍。
常平倉久弗葺,慮雨壞米,撤居廨瓦覆之。
郡守欲移兌常平之積,堅不可,守敬服,更薦之。
調淮西提刑司檢法官。
民有窘于豪民逋負,毆死其子誣之者,其長欲流之,與之曰:“小民計出倉猝,忍使一家轉徙乎?況故殺子孫,罪止徒。
”卒從之,知建昌之新城,歲适大歉,有強發民廪者,執其首,折手足以徇,盜為止,勸分有法,貧富安之。
開禧用兵,軍旅所需,天下騷然,與之獨買以系省錢。
吏告月解不登,曰:“甯罷去。
”和籴令下,與之獨以時賈籴,今民自概。
通判邕州,守武人,苛刻,衣賜不時給,諸卒大哄。
漕司檄與之攝守,叛者貼然,乃密訪其首事一人斬之,阖郡以甯。
擢發遣賓州軍事,郡政清簡。
尋特授廣西提點刑獄,遍曆所部,至浮海巡朱崖,秋毫無擾州縣,而停車裁決,獎廉劾貪,風采凜然。
朱崖地産苦{艹登},民或取葉以代茗,州郡征之,歲五百缗。
瓊人以吉貝織為衣衾,工作皆婦人,役之有至期年者,棄稚違老,民尤苦之。
與之皆為榜免。
其他利病,罷行甚衆。
瓊之人次其事為《海上澄清錄》。
嶺海去天萬裡,用刑慘酷,貪吏厲民,乃疏為十事,申論而痛懲之。
高惟肖嘗刻之,号《嶺海便民榜》。
廣右僻縣多右選攝事者,類多貪黩,與之請援廣東循、梅諸邑,減舉員賞格,以勸選人。
熙甯免役之法,獨不及海外四州,民破家相望。
與之議舉行未果,以語顔戣,戣守瓊,遂行之。
召為金部員外郎,時郎官多養資望,不省事,與之钜細必親省決,吏為欺者必杖之,莫不震栗。
金南遷于汴,朝議疑其進迫,特授直寶谟閣、權發遣揚州事、主管淮東安撫司公事。
甯宗宣引入内,親遣之,奏選守将、集民兵為邊防第一事。
既至,浚濠廣十有二丈,深二丈。
西城濠勢低,因疏塘水以限戎馬。
開月河,置釣橋。
州城與堡砦城不相屬,舊築夾土城往來,為易以甓。
因滁有山林之阻,創五砦,結忠義民兵,金人犯淮西,沿邊之民得附山自固,金人亦疑設伏,自是不敢深入。
揚州兵久不練,分強勇、鎮淮兩軍,月以三、八日習馬射,令所部兵皆仿行之。
淮民多畜馬善射,欲依萬弩手法創萬馬社,募民為之,宰相不果行。
浙東饑,流民渡江,與之開門撫納,所活萬餘。
楚州工役繁夥,士卒苦之,叛入射陽湖,亡命多從之者。
與之給旗帖招之,衆聞呼皆至,首謀者獨遲疑不前,禽戮之,分其餘隸諸軍。
山東李全以衆來歸,與之移書宰相,謂:“自昔召外兵以集事者,必有後憂。
”宰相欲圖邊功,諸将皆懷僥幸,都統劉琸承密劄取泗州,兵渡淮而後牒報。
琸全軍覆沒,與之憂憤,馳書宰相,言:“與之乘鄣五年,子養士卒,今以萬人之命,壞于一夫之手,敵将乘勝襲我。
”金人入境,宰相連遺與之三書,俾議和。
與之答曰:“彼方得勢,而我與之和,必遭屈辱。
今山砦相望,邊民米麥已盡輸藏,野無可掠,諸軍與山砦并力剿逐,勢必不能久駐。
況東海、漣水已為我有,山東歸順之徒已為我用,一旦議和,則漣、海二邑若為區處?山東諸酋若為措置?望别選通才,以任和議。
”與之自劉琸敗,亟修守戰備,遣精銳,布要害。
金人深入無功,而和議亦寝。
時議将姑阙兩淮制置,命兩淮帥臣互相為援,與之啟廟堂曰:“兩淮分任其責,而無制阃總其權,則東淮有警,西帥果能疾馳往救乎?東帥亦果能疾馳往救西淮乎?制阃俯瞰兩淮,特一水之隔,文移往來,朝發夕至,無制阃則事事禀命朝廷,必稽緩誤事矣。
”議遂寝。
召為秘書少監,軍民遮道垂涕。
與之力辭召命,竟還。
将度嶺,趣召不已,行次池口,聞金人至邊,乃造朝奏:“今邊聲可慮者非一,惟山東忠義區處要不容緩。
”前後累疏數千言,每歎養虎将自遺患。
升秘書監兼太子侍講,權工部侍郎。
未幾,成都帥董居誼以黩貨為叛卒所逐,總領楊九鼎遇害,蜀大擾。
與之以選為煥章閣待制、知成都府、本路安撫使,至即帖然。
時安丙握蜀重兵久,每忌蜀帥之自東南來者,至是獨推誠相與。
丙卒,诏盡護四蜀之師,開誠布公,兼用吳、蜀之士,拊循将士,人心悅服。
先是,軍政不立,戎帥多不協和,劉昌祖在西和,王大才在沔州,大才之兵屢衄,昌祖不救,遂棄皂郊。
吳政屯鳳州,張威屯西和,金人自白還堡突入黑谷,威不尾襲,而迂路由七方關上青野原,金人遂得入鳳州。
與之戒以同心體國之大義,于是戎帥協和,而軍政始立。
先是,丙嘗納夏人合從之請,會師攻秦、鞏,而夏人不至,遂有皂郊之敗。
與之至是饬邊将不得輕納。
逾年,夏人複攻金人,遣百騎入鳳州,邀守将求援兵。
與之使都統李沖來言曰:“通問當遣介持書,不當遣兵徑入。
若邊民不相悉,或有相傷,則失兩國之好,宜斂兵退屯。
”夏人知不可動,不複有言。
初,金人既弊,率衆南歸者所在而有,或疑不敢納。
與之優加爵賞以來之。
未幾,金萬戶呼延棫等扣洋州以歸,與之察其誠,納之,籍其兵千餘人,皆精悍善戰,金人自是不敢窺興元。
既複镂榜邊關,開谕招納,金人諜得之,自是上下相疑,多所屠戮,人無固志,以至于亡。
蜀盛時,四戎司馬萬五千有奇,開禧後,安丙裁去三之一,嘉定損耗過半,比與之至,馬僅五千。
與之移檄茶馬司,許戎司自于關外收市如舊,嚴私商之禁,給細
父世明,試有司連黜,每曰“不為宰相則為良醫”,遂究心岐、黃之書,貧者療之不受直。
與之少卓荦有奇節,不遠數千裡遊太學。
紹熙四年舉進士,廣之士繇太學取科第自與之始。
授浔州司法參軍。
常平倉久弗葺,慮雨壞米,撤居廨瓦覆之。
郡守欲移兌常平之積,堅不可,守敬服,更薦之。
調淮西提刑司檢法官。
民有窘于豪民逋負,毆死其子誣之者,其長欲流之,與之曰:“小民計出倉猝,忍使一家轉徙乎?況故殺子孫,罪止徒。
”卒從之,知建昌之新城,歲适大歉,有強發民廪者,執其首,折手足以徇,盜為止,勸分有法,貧富安之。
開禧用兵,軍旅所需,天下騷然,與之獨買以系省錢。
吏告月解不登,曰:“甯罷去。
”和籴令下,與之獨以時賈籴,今民自概。
通判邕州,守武人,苛刻,衣賜不時給,諸卒大哄。
漕司檄與之攝守,叛者貼然,乃密訪其首事一人斬之,阖郡以甯。
擢發遣賓州軍事,郡政清簡。
尋特授廣西提點刑獄,遍曆所部,至浮海巡朱崖,秋毫無擾州縣,而停車裁決,獎廉劾貪,風采凜然。
朱崖地産苦{艹登},民或取葉以代茗,州郡征之,歲五百缗。
瓊人以吉貝織為衣衾,工作皆婦人,役之有至期年者,棄稚違老,民尤苦之。
與之皆為榜免。
其他利病,罷行甚衆。
瓊之人次其事為《海上澄清錄》。
嶺海去天萬裡,用刑慘酷,貪吏厲民,乃疏為十事,申論而痛懲之。
高惟肖嘗刻之,号《嶺海便民榜》。
廣右僻縣多右選攝事者,類多貪黩,與之請援廣東循、梅諸邑,減舉員賞格,以勸選人。
熙甯免役之法,獨不及海外四州,民破家相望。
與之議舉行未果,以語顔戣,戣守瓊,遂行之。
召為金部員外郎,時郎官多養資望,不省事,與之钜細必親省決,吏為欺者必杖之,莫不震栗。
金南遷于汴,朝議疑其進迫,特授直寶谟閣、權發遣揚州事、主管淮東安撫司公事。
甯宗宣引入内,親遣之,奏選守将、集民兵為邊防第一事。
既至,浚濠廣十有二丈,深二丈。
西城濠勢低,因疏塘水以限戎馬。
開月河,置釣橋。
州城與堡砦城不相屬,舊築夾土城往來,為易以甓。
因滁有山林之阻,創五砦,結忠義民兵,金人犯淮西,沿邊之民得附山自固,金人亦疑設伏,自是不敢深入。
揚州兵久不練,分強勇、鎮淮兩軍,月以三、八日習馬射,令所部兵皆仿行之。
淮民多畜馬善射,欲依萬弩手法創萬馬社,募民為之,宰相不果行。
浙東饑,流民渡江,與之開門撫納,所活萬餘。
楚州工役繁夥,士卒苦之,叛入射陽湖,亡命多從之者。
與之給旗帖招之,衆聞呼皆至,首謀者獨遲疑不前,禽戮之,分其餘隸諸軍。
山東李全以衆來歸,與之移書宰相,謂:“自昔召外兵以集事者,必有後憂。
”宰相欲圖邊功,諸将皆懷僥幸,都統劉琸承密劄取泗州,兵渡淮而後牒報。
琸全軍覆沒,與之憂憤,馳書宰相,言:“與之乘鄣五年,子養士卒,今以萬人之命,壞于一夫之手,敵将乘勝襲我。
”金人入境,宰相連遺與之三書,俾議和。
與之答曰:“彼方得勢,而我與之和,必遭屈辱。
今山砦相望,邊民米麥已盡輸藏,野無可掠,諸軍與山砦并力剿逐,勢必不能久駐。
況東海、漣水已為我有,山東歸順之徒已為我用,一旦議和,則漣、海二邑若為區處?山東諸酋若為措置?望别選通才,以任和議。
”與之自劉琸敗,亟修守戰備,遣精銳,布要害。
金人深入無功,而和議亦寝。
時議将姑阙兩淮制置,命兩淮帥臣互相為援,與之啟廟堂曰:“兩淮分任其責,而無制阃總其權,則東淮有警,西帥果能疾馳往救乎?東帥亦果能疾馳往救西淮乎?制阃俯瞰兩淮,特一水之隔,文移往來,朝發夕至,無制阃則事事禀命朝廷,必稽緩誤事矣。
”議遂寝。
召為秘書少監,軍民遮道垂涕。
與之力辭召命,竟還。
将度嶺,趣召不已,行次池口,聞金人至邊,乃造朝奏:“今邊聲可慮者非一,惟山東忠義區處要不容緩。
”前後累疏數千言,每歎養虎将自遺患。
升秘書監兼太子侍講,權工部侍郎。
未幾,成都帥董居誼以黩貨為叛卒所逐,總領楊九鼎遇害,蜀大擾。
與之以選為煥章閣待制、知成都府、本路安撫使,至即帖然。
時安丙握蜀重兵久,每忌蜀帥之自東南來者,至是獨推誠相與。
丙卒,诏盡護四蜀之師,開誠布公,兼用吳、蜀之士,拊循将士,人心悅服。
先是,軍政不立,戎帥多不協和,劉昌祖在西和,王大才在沔州,大才之兵屢衄,昌祖不救,遂棄皂郊。
吳政屯鳳州,張威屯西和,金人自白還堡突入黑谷,威不尾襲,而迂路由七方關上青野原,金人遂得入鳳州。
與之戒以同心體國之大義,于是戎帥協和,而軍政始立。
先是,丙嘗納夏人合從之請,會師攻秦、鞏,而夏人不至,遂有皂郊之敗。
與之至是饬邊将不得輕納。
逾年,夏人複攻金人,遣百騎入鳳州,邀守将求援兵。
與之使都統李沖來言曰:“通問當遣介持書,不當遣兵徑入。
若邊民不相悉,或有相傷,則失兩國之好,宜斂兵退屯。
”夏人知不可動,不複有言。
初,金人既弊,率衆南歸者所在而有,或疑不敢納。
與之優加爵賞以來之。
未幾,金萬戶呼延棫等扣洋州以歸,與之察其誠,納之,籍其兵千餘人,皆精悍善戰,金人自是不敢窺興元。
既複镂榜邊關,開谕招納,金人諜得之,自是上下相疑,多所屠戮,人無固志,以至于亡。
蜀盛時,四戎司馬萬五千有奇,開禧後,安丙裁去三之一,嘉定損耗過半,比與之至,馬僅五千。
與之移檄茶馬司,許戎司自于關外收市如舊,嚴私商之禁,給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