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一百五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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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王庭秀附仇悆高登婁寅亮宋汝為  鄭?,字緻剛,建州人。

    政和八年舉進士,授安陸府教授,權信陽縣尉,監南康酒稅。

    遂召為禦史台主簿。

    張邦昌之僭号也,挺身見高宗于濟州。

    既即位,擢監察禦史,遷右司谏,升為谏議大夫。

      帝至杭州,?奏曰:“陛下南渡出于倉卒,省台寺監、百司之臣獲濟者鮮,當擢吳中之秀以為用。

    況天下賢俊多避地吳、越,宜令守臣體訪境内寄居待阙,及見任宮觀等京朝官以上,各具姓名以聞,簡拔任使,庶幾速得賢才以濟艱厄。

    ”诏從之。

     苗傅、劉正彥等逆亂,?庭立面折二兇,且謂逆賊兇焰熾甚,非請外援無可為者。

    乃上章待罪求去,退見呂頤浩,議興複計,太後降诏不允。

    朱勝非言?面折二兇事,拜禦史中丞。

     時二兇竊威福之柄,肆行殺戮,日至都堂侵紊機政。

    ?言:“黃門宦者之設,本以給事内庭,供掃除而已。

    俾與政事,則貪暴無厭,待以兵權,則慘毒無已,皆前世已行之驗也。

    故宦官用事于上,則生人受禍于下,匹夫力不能勝,則群起而攻之。

    是以靖康之初,群起而攻之者庶民也;睿聖皇帝南渡,駐跸未安,群起而攻之者衆兵也。

    今當痛革前弊,并令選擇其人,曾經事任招權納寵者,屏之遠方,俾無浸淫以激衆怒,則賞罰之柄自朝廷出,國勢尊矣。

    仍谕軍法便宜,止行于所轄軍伍,其餘當聞之朝廷,付之有司,明正典刑,所以昭尊君之禮而全臣子忠義之節也。

    ”疏留中不出。

    ?對,請付外行之。

      又論:“黃潛善、汪伯彥均于誤國,而潛善之罪居多,今同以散官竄谪湖南;錢伯言與黃願皆棄城,呂源與梁揚祖皆擁兵而逃,今願罷官,揚祖落職,而源、伯言未正典刑,非所以勸懲。

    ”诏竄削有差。

     傅、正彥日至都堂議事,?奏:“将帥之臣不可預政。

    ”及聞以簽書樞密院召呂頤浩,以禮部尚書召張浚,分張俊兵以五百人歸陝西,而浚不受尚書之命,俊不肯分所部兵,遂谪浚居郴州,擢俊以節度知鳳翔。

    ?知出二兇奸謀,具章乞留頤浩知金陵,浚不當貶,不報。

    ?遂遣所親謝向變姓名,微服為賈人,徒步如平江見浚等,具言城中事,以為嚴設兵備,大張聲勢,持重緩進,使賊自遁,無驚動三宮,此上策也。

    浚等聞之,皆感激奮厲為赴難計。

      俄诏睿聖皇帝為皇太弟、天下兵馬大元帥,幼主為皇太侄,即與大臣進議,以為:“在庭公卿、百司、群吏皆昔之臣屬也,今則與之比肩事主矣。

    稽之于古,則無所法;行之于今,則實逆天。

    或者謂大元帥可以任軍旅之大事,臣竊以為不然。

    昔舜之禅禹也,猶命禹徂征有苗,則禹雖受禅,而征伐之事舜猶親之也。

    唐睿宗傳位皇太子,以聽小事,自尊為太上皇,以聽大事。

    如是無不可者,則稽之于古為有法,行之于今為得宜。

    ” 太後垂簾同聽政,以安人心。

    退與禦史王庭秀上疏力争。

    太後召?與宰執同對簾前,?乞召庭秀,太後谕曰:“今欲令睿聖皇帝總領兵馬爾。

    ”?奏曰:“臣不知其他,但人君位号豈容降改,聞之天下,孰不懷疑。

    雖前世衰亂分裂之時,固未有旬日之間易兩君,一朝降兩朝位号者也。

    ”太後令?至都堂,朱勝非出朱昞等所上書以示?、庭秀,?、庭秀力言昨日诏書不可宣布,必召變。

    勝非與執政顔歧、王孝迪、路允迪皆在坐,尚書左丞張澄獨曰:“事勢若此,豈争此名位耶?”澄欲出,?等共止之。

      ?與李邴并為端明殿學士、同簽書樞密院事。

    高宗複位,進簽書,執政甫百日而卒。

    高宗甚悼之,謂大臣:“朕喪元子,猶能自排遣,于?殆不能釋也。

    ” 庭秀字颍彥,慈溪人。

    與黃庭堅、楊時遊,其為學旁搜遠紹,不苟趣時好,造詣深遠,操植堅正,發為文辭,俊邁宏遠。

    登政和二年上舍第,曆官州縣。

     侍禦史李光薦為禦史台檢法官。

    宣和、靖康時,進言皆發于忠義。

    禦史中丞言:“僞楚時庶官中如虞谟、王庭秀者,初非疾病,毅然緻為臣而歸,願褒擢之。

    ”拜監察禦史,奏:“乞威斷當出于人主,而所遣宣谕官,當令舉廉吏。

    ”又言:“刑名有疑慮者,令州郡法官申憲司閱實具奏,以取裁決。

    ”遷殿中侍禦史,論黃潛善賣官售寵,罷之。

     既與鄭?力争降封高宗事,未幾出知瑞州,右正言呂祉奏:“朝廷今日緣論大臣移一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