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一百五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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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嘗力争,坐此求去,至今悔之。

    ” 趙雄嘗薦劉光祖試館職,光祖答策,論科場取士之道,進入,上親批其後,略曰:“用人之弊,人君乏知人之哲,宰相不能擇人。

    國朝以來,過于忠厚,宰相而誤國,大将而敗軍,未嘗誅戮。

    要在人君必審擇相,相必當為官擇人,懋賞立乎前,誅戮設乎後,人才不出,吾不信也。

    ”手诏既出,中外大聳。

    議者謂曾觌視草,為光祖甲科發也。

    上遣觌持示浩,浩奏:“唐、虞之世,四兇極惡,止于流竄,三考之法,不過黜陟,未嘗有誅戮之科。

    誅戮大臣,秦、漢法也。

    太祖制治以仁,待臣下以禮,列聖傳心,迨仁宗而德化隆洽,本朝之治,與三代同風,此祖宗家法也。

    聖訓則曰‘過于忠厚’。

    夫為國而底于忠厚,豈有所謂過哉?臣恐議者以陛下自欲行刻薄之政,歸過祖宗,不可不審也。

    ”  及自經筵将告歸,乃于小官中薦江、浙之士十五人,有旨令升擢,皆一時選也。

    如薛叔似、楊簡、陸九淵、石宗昭、陳謙、葉适、袁燮、趙靜之、張子智,後皆擢用,不至通顯者六人而已。

      十年,請老,除太保緻仕,封魏國公。

    晚治第鄞之西湖上,建閣奉兩朝賜書,又作堂,上為書“明良慶會”名其閣、“舊學”名其堂。

    光宗禦極,進太師。

    紹熙五年薨,年八十九,封會稽郡王。

    甯宗登極,賜谥文惠,禦書“純誠厚德元老之碑”賜焉。

    嘉定十四年,追封越王,改谥忠定,配享孝宗廟庭。

     浩喜薦人才,嘗拟陳之茂進職與郡,上知之茂嘗毀浩,曰:“卿豈以德報怨耶?”浩曰:“臣不知有怨,若以為怨而以德報之,是有心也。

    ”莫濟狀王十朋行事,诋浩尤甚,浩薦濟掌内制,上曰:“濟非議卿者乎?”浩曰:“臣不敢以私害公。

    ”遂除中書舍人兼直學士院,待之如初。

    蓋其寬厚類此。

    子彌大、彌正、彌遠、彌堅。

    彌遠嘉定初為右丞相,有傳。

     王淮,字季海,婺州金華人。

    幼穎悟,力學屬文。

    登紹興十五年進士第,為台州臨海尉。

    郡守蕭振一見奇之,許以公輔器。

    振帥蜀,辟置幕府。

    振出,衆欲留,淮曰:“萬裡将母,豈為利祿計。

    ”皆服其器識,遷校書郎。

      高宗命中丞舉可為禦史者,朱倬舉淮,除監察禦史,尋遷右正言。

    首論:“大臣養尊,小臣持祿,以括囊為智,以引去為高。

    願陛下正心以正朝廷,正朝廷以正百官。

    ”宰相湯思退無物望,淮條其罪數十,于是策免。

    至于吏部侍郎沈介之欺世盜名,都司方師尹之狡險,大将劉寶掊克結權倖,皆劾罷之。

    又奏:“自治之策,治内有三:正心術,寶慈儉,去壅蔽。

    治外有四:固封守,選将帥,明賞罰,儲财用。

    ”上深嘉歎。

     除秘書少監兼恭王府直講。

    時恭王生子挺,淮白于丞相,曰:“恭王夫人李氏生皇嫡長孫,乞讨論典禮。

    ”錢端禮怒其名稱,奏:“淮有年鈞以長之說。

    ”上曰:“是何言也,豈不啟邪心?”出淮知建甯府,改浙西提刑。

    入見,陳閩中利病甚悉。

    帝褒嘉之,且令一至東宮,皇太子待以師儒,特施拜禮。

    尋召,除太常少卿,除中書舍人兼直學士院。

    龍大淵贈太師,仍畀儀同三司恩數,張栻說除太尉、在京宮觀,皆封還诏書。

    除翰林學士、知制诰,訓詞深厚,得王言體。

    上命擇文學行誼之士,淮薦鄭伯熊、李焘、程叔達,皆擢用。

     淳熙二年,除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

    辛棄疾平茶寇,上功太濫。

    淮謂:“不核真僞,何以勸有功。

    ”文州蕃部擾邊,吳挺奏:“庫彥威失利,靖州夷人擾邊。

    ”楊倓奏:“田淇失利。

    ”淮謂:“二将戰殁,若罪之,何以勸來者。

    ”上嘗谕曰:“樞密臨事盡公,人無間言,差除能守法甚善。

    ”薦軍帥吳拱、郭田、張宣。

    除同知樞密院事、參知政事。

      時宰相久虛,淮與李彥穎同行相事。

    淮謂:“授官當論賢否,不事形迹。

    誠賢,不敢以鄉裡故舊廢之;非才,不敢以己私庇之。

    ”上稱善。

    擢知院事、樞密使。

    上言武臣嶽祠之員宜省,淮曰:“有戰功者,壯用其力,老而棄之,可乎?”趙雄言:“北人歸附者,畀以員外置,宜令詣吏部。

    ”上曰:“姑仍舊。

    ”淮曰:“上意即天意也。

    ”雄又奏言:“宗室嶽祠八百員,宜罷。

    ”淮曰:“堯親睦九族,在平章百姓之先;骨肉之恩疏,可乎?”時辛棄疾平江西寇,王佐平湖南寇,劉焞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