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一百四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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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保,如其不悛,以義斷恩。

    ” 時左相丁外艱,诏起複,良佑言:“起複非正禮,今無疆場之事,宜使之終喪。

    ”遂寝。

    遷右谏議大夫兼侍講,同知貢舉,除給事中,兼直學士院,遷吏部侍郎。

    尋除尚書。

     時議遣泛使請地,良佑奏:“陛下恢複之志未嘗忘懷,然詞莫貴于佥同,不可不察;博訪歸于獨斷,不可不審。

    固有以用衆而興,亦有以用衆而亡;固有以獨斷而成,亦有以獨斷而敗。

    今遣使乃啟釁之端,萬一敵騎犯邊,則民力困于供輸,州郡疲于調發,兵拏禍結,未有息期。

    将帥庸鄙,類乏遠謀,對君父則言效死,臨戰陣則各求生。

    有如符離之役,不戰自潰,瓜洲之遇,望敵驚奔,孰可仗者?此臣所以未敢保其萬全。

    且今之求地,欲得河南,曩歲嘗歸版圖,不旋踵而又失,如其不許,徒費往來,若其許我,必邀重币。

    經理未定,根本内虛,又将随而取之矣。

    向之四郡得之亦勤,尚不能有,今又無故而求侵地,陛下度可以虛聲下之乎?況止求陵寝,地在其中,曩亦議此,觀其答書,幾于相戲。

    凡此二端,皆是求釁。

    必須遣使,則祈請欽宗梓宮,猶為有辭。

    内視不足,何暇事外?迩者未懷,豈能綏遠?” 奏入,忤旨,貶瑞州居住,尋移信州。

    九年,許令自便。

    淳熙四年,起知徽州,尋除敷文閣待制、知建甯府,卒。

     李浩,字德遠,其先居建昌,遷臨川。

    浩早有文稱。

    紹興十二年,擢進士第。

    時秦熹挾宰相子以魁多士,同年皆見之,或拉浩行,毅然不往。

    調饒州司戶參軍、襄陽府觀察推官,連丁内外艱,繼調金州教授,改太常寺主簿,尋兼光祿寺丞。

     輪對,首陳《無逸》之戒,且言:“宿衛大将楊存中恩寵特異,待之過,非其福。

    ”上悟,旋令就第。

    自秦桧用事,塞言路,及上總攬權綱,激厲忠谠,此習尚存,朝士多務慎默。

    至是命百官轉對,浩與王十朋、馮方、查鑰、胡憲始相繼言事,聞者興起。

     浩不安于朝,請祠,主管台州崇道觀以歸。

    孝宗即位,以太常丞召。

    時張浚督師江、淮,宰相多抑之,浩引仁宗用韓琦、範仲淹诏章得像故事,乞戒谕令同心協濟。

    兼權吏部郎官。

    浩雅為湯思退所厚,禦史尹穑欲引之以共擠浚,因薦浩。

    及對,乃明示不同之意,二人皆不樂。

    逾年,始除員外郎兼皇子恭王府直講。

      在王府多所裨益,且因事以及時政,書之于冊,幸上或見之,王亦素所愛重。

    他日外補,累年以歸,王喜曰:“李直講來矣。

    ”未幾,宰相召為郎者四人,将進用之,尤屬意浩。

    浩嘿然無一辭,同舍皆遷,浩獨如故。

     逾年,浙河水災,诏郎官、館職以上條時政阙失,浩謂上憂勞如此,今何可不言,即奏疏指論近臣,并及宰執惟奉行,台谏多迎合,百執事顧忌畏縮。

    反複數千言,傾倒罄竭,見者悚栗。

    上不以為忤,執事者深忌之。

      乞外,得台州。

    州有揀中禁軍五百人,訓練官貪殘失衆心,不逞者因謀作亂,忽露刃于庭,浩謂之曰:“汝等欲為亂乎?請先殺我。

    ”衆駭曰:“不敢。

    ”乃徐推其為首者四人黥徙之,迄無事。

    除直秘閣。

    并海有宿寇,久不獲,浩募其徒,自縛贖罪,即得其魁。

      裡豪民鄭憲以赀給事權貴人門,囊橐為奸,事覺,械系之,死獄中,盡籍其家,徙其妻孥。

    權貴人教其家訟冤,且誣浩以買妾事,言者用是擠之。

    疏方上,權參政劉珙越次奏曰:“李浩為郡,獲罪豪民,為其所誣,臣考其本末甚白。

    ”上顧曰:“守臣不畏強禦,豈易得邪?”且門章安在,珙袖出之,遂留中不下。

    大理觀望,猶欲還其所沒赀,上批其後曰:“台州所斷至甚允當,鄭憲家資,永不給還,流徙如故。

    ”浩始得安。

      明年,除司農少卿。

    時朝廷和籴米八萬,董其事者賤籴濕惡,隐克官錢,戶部不敢诘。

    浩白發其奸,下有司窮竟。

    戶部欲就支稽見數,大理附會之,浩争曰:“非但惠奸,且虧軍食。

    ”上是其言。

    會大理奏結他獄,上顧輔臣曰:“棘寺官得剛正如李浩者為之。

    ”已而卿缺,又曰:“無以易浩。

    ”遂除大理卿。

     時上英明,有大有為之志,廷臣不能奉行,誕慢苟且,依違避事。

    浩前在司農,嘗因面對,陳經理兩淮之策,至是為金使接伴還,奏曰:“臣親見兩淮可耕之田,盡為廢地,心嘗痛之。

    條畫營屯,以為恢複根本。

    ”又言:“比日措置邊事甚張皇,願戒将吏嚴備禦,無規微利近功。

    日與大臣修治具,結人心,持重安靜,以俟敵釁。

    ”上悉嘉納。

     宰相議遣泛使,浩與辨其不可,至以官職訹之,浩怒,以語觸之,且力求外。

    以直寶文閣知靜江府兼廣西安撫。

    有尚書郎入對,論及擇帥事,上曰:“如廣西,朕已得李浩矣。

    ”又谕大臣曰:“李浩營田議甚可行。

    ”大臣莫有應者。

     浩至郡,舊有靈渠通漕運及灌溉,歲久不治,命疏而通之,民賴其利。

    邕管所隸安平州,其酋恃險,謀聚兵為邊患,浩遣單使谕以禍福,且許其引赦自新,即日叩頭謝過,焚徹水栅,聽太府約束。

      治廣二年,召還,入對,論俗不美者八,其言曰:“陛下所求者規谏,而臣下專務迎合,所貴者執守,而臣下專務順從;所惜者名器,而僥幸之路未塞;所重者廉恥,而趣附之門尚開;儒術可行,而有險诐之徒;下情當盡,而有壅蔽之患;期以氣節,而偷惰者得以苟容;責以實效,而誕慢者得以自售。

    ”上問誕慢謂誰,浩具以實對。

    翌日,謂宰相曰:“李浩直諒。

    ”遂除權吏部侍郎。

    時政府有怙寵竊權者,黨與非一,自浩之入,已相側目,且欲以甘言誘之,浩中立不倚,拒弗納。

    于是相與謀嗾谏議大夫姚憲論浩以強狠之資,挾奸谀之志,置之近列,變亂黑白。

    未及正謝而罷。

      乾道九年,提舉太平興國宮。

    明年夏,夔路阙帥,命浩以秘閣修撰寵其行。

    夔有羁縻州曰思州,世襲為守則田氏,與其猶子不協,将起兵相攻,浩草檄遣官為勸解,二人感悟,歃血盟,盡釋前憾,邊得以甯。

    逾年,以疾請祠,提舉玉隆萬壽宮,命未至,以淳熙三年九月卒,年六十一。

    諸司奏浩盡瘁其職以死,诏特贈集英殿修撰。

     浩天資質直,涵養渾厚,不以利害動其心。

    少力學為文辭,及壯益沉潛理義。

    立朝慨然以時事為己任,忠憤激烈,言切時弊,以此見忌于衆。

    平居未嘗假人以辭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