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一百四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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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邲錢端禮魏杞周葵施師點蕭燧龔茂良
葛邲,字楚輔,其先居丹陽,後徙吳興。
世以儒學名家,高祖密邲五世登科第,大父勝仲至邲三世掌詞命。
邲少警敏,葉夢得、陳與義一見稱為國器。
以蔭授建康府上元丞。
會金人犯江,上元當敵沖,調度百出,邲不擾而辦,留守張浚、王綸皆器重之。
登進士第。
蕭之敏為禦史,薦其才,除國子博士。
輪對,論州縣受納及鬻爵之弊,孝宗獎谕曰:“觀所奏,知卿材。
”除著作郎兼學士院權直。
除正言,首疏言:“盈虛之理,隐于未然;治亂之分,生于所忽。
宜專以畏天愛民為先。
”又論:“征榷歲增之害,如辇下都稅務,紹興間所趁茶鹽歲以一千三百萬缗為額,乾道六年後增至二千四百萬缗。
成都府一務,初額四萬八千缗,今至四十餘萬缗,通四川酒額遂至五百餘萬缗,民力重困。
至若租稅有定數,而暗耗日增,折帛益多,民安得不窮乎?願明诏有司,茶鹽酒稅比原額已增至一倍者,毋更立新額,官吏不增賞,庶少蘇疲甿。
”上特召,複令條陳,邲以六事對,皆切中時病。
除侍禦史,論救荒三事,累遷中書舍人。
歲旱,诏求初政得失,邲應诏,大略謂:“虞允文制國用,南庫之積日以厚,戶部之入日以削,故近年以來,常有不足之憂。
罷兵以來,諸将皆以賂得升,其勢必至于掊刻取償,益精其選。
”遷給事中。
張嶷以說之子除知閣,裴良琮以顯仁之侄女夫落階官,邲皆繳奏。
廣西議更鹽法,邲言:“鈔法之行,漕臣嘗绐群商,沒入其赀。
楮币行之二廣,民必疑慮,且有後悔。
”除刑部尚書。
邲為東宮僚屬八年,孝宗書“安遇”字以賜,又出《梅花詩》命邲屬和,眷遇甚渥。
光宗受禅,除參知政事。
邲勸上專法孝宗,正風俗,節财用,振士氣,執中道,恤民力,選将帥,收人才,擇監司,明法令,手疏曆言之,上嘉納。
除知樞密院事。
紹熙四年,拜左丞相,專守祖宗法度,薦進人物,博采公論,惟恐其不聞之。
未期年,除觀文殿大學士、知建康府。
改隆興,請祠。
甯宗即位,邲上疏言:“今日之事莫先于修身齊家,結人心,定規模。
”判紹興府,簡稽期會,錢谷刑獄必親。
或謂大臣均佚有體,邲曰:“崇大體而簡細務,吾不為也。
”嘗曰:“十二時中,莫欺自己。
”其實踐如此。
改判福州,道行感疾,除少保,緻仕。
薨,年六十六。
贈少師,谥文定,配飨光宗廟庭。
有文集二百卷、《詞業》五十卷。
錢端禮,字處和,臨安府臨安人。
父忱,泸川軍節度使。
端禮以恩補官。
紹興間,通判明州,加直秘閣,累遷右文殿修撰,仕外服有聲。
高宗材之,知臨安府。
禦史中丞汪澈論版曹阙官,當遴選,權戶部侍郎兼樞密都承旨。
端禮嘗建明用楮為币,于是專委經畫,分為六務,出納皆有法,幾月易錢數百萬。
孝宗銳意恢複,诏張浚出師。
會符離稍失利,湯思退遂倡和議,端禮奏:“有用兵之名,無用兵之實,賈怨生事,無益于國。
”思退大喜,奏除戶部侍郎。
未幾,兼吏部。
端禮與戶部尚書韓仲通同對,論經費,奏:“所入有限,兵食日增,更有調發,不易支吾。
”上雲:“須恢複中原,财賦自足。
”仲通奏:“恢複未可必,且經度目前所用。
”端禮奏:“仲通言是,乞采納。
” 思退與張浚議和戰不決,浚方主戰,上意甚向之。
思退詭求去,端禮請對乞留,又奏:“兵者兇器,願以符離之潰為戒,早決國是,為社稷至計。
”于是思退複留,命浚行邊,還戍兵,罷招納。
以端禮充淮東宣谕使,王之望使淮西,端禮入奏:“兩淮名曰備守,守未必備;名曰治兵,兵未必精。
有用兵不勝,僥幸行險,輕躁出師,大喪師徒者,必勝之說果如此,皆誤國明甚。
”端禮既以是诋浚,右正言尹穑亦劾浚,罷都督,自此議論歸一矣。
端禮至淮還,極言守備疏略,恐召金兵,宜早定和議。
遂除吏部侍郎,再往淮上,驿疏言:“遣使、發兵當并行,使以盡其禮,兵以防其變,不必待金書至而後遣使。
”書中或有見脅之語,不若先遣以釋其疑,于計為得。
”上雲:“端禮所奏未是。
”思退傳旨撤海、泗二州戍兵,語在《思退傳》。
金帥仆散忠義分兵入,上意中悔,令思退都督江、淮軍馬,端禮試兵部尚書,參贊軍事。
思退畏怯不行,端禮赴阙,上曰:“前後廷臣議論,獨卿不變。
”兼戶部尚書,俄拜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
上嘗問:“欲遣楊由義持金帥書,而辭行甚力,誰可遣?”端禮請以王抃行,俾與金帥議,許割商、秦地,歸被俘人,惟叛亡者不與,餘誓目略同紹興,世為叔侄之國,減銀絹五萬,易歲貢為歲币。
及抃還,上見書,金皆聽許。
端禮贊上如其式報之:“謀國當思遠圖,如與之和,則我得休息以修内治,若為忿兵,未見其可。
”抃遂行。
諜報北軍已回,端禮以和議既定,乞降诏。
除參知政事兼權知樞密院事。
時久不置相,端禮以首參窺相位甚急。
皇長子鄧王夫人,端禮女也,殿中侍禦史唐堯封論端禮帝姻,不可任執政,不報,遷太常少卿。
館閣士相與上疏排端禮,皆坐绌。
刑部侍郎王茀陰附端禮,建為“國是”之說以助其勢。
吏部侍郎陳俊卿
世以儒學名家,高祖密邲五世登科第,大父勝仲至邲三世掌詞命。
邲少警敏,葉夢得、陳與義一見稱為國器。
以蔭授建康府上元丞。
會金人犯江,上元當敵沖,調度百出,邲不擾而辦,留守張浚、王綸皆器重之。
登進士第。
蕭之敏為禦史,薦其才,除國子博士。
輪對,論州縣受納及鬻爵之弊,孝宗獎谕曰:“觀所奏,知卿材。
”除著作郎兼學士院權直。
除正言,首疏言:“盈虛之理,隐于未然;治亂之分,生于所忽。
宜專以畏天愛民為先。
”又論:“征榷歲增之害,如辇下都稅務,紹興間所趁茶鹽歲以一千三百萬缗為額,乾道六年後增至二千四百萬缗。
成都府一務,初額四萬八千缗,今至四十餘萬缗,通四川酒額遂至五百餘萬缗,民力重困。
至若租稅有定數,而暗耗日增,折帛益多,民安得不窮乎?願明诏有司,茶鹽酒稅比原額已增至一倍者,毋更立新額,官吏不增賞,庶少蘇疲甿。
”上特召,複令條陳,邲以六事對,皆切中時病。
除侍禦史,論救荒三事,累遷中書舍人。
歲旱,诏求初政得失,邲應诏,大略謂:“虞允文制國用,南庫之積日以厚,戶部之入日以削,故近年以來,常有不足之憂。
罷兵以來,諸将皆以賂得升,其勢必至于掊刻取償,益精其選。
”遷給事中。
張嶷以說之子除知閣,裴良琮以顯仁之侄女夫落階官,邲皆繳奏。
廣西議更鹽法,邲言:“鈔法之行,漕臣嘗绐群商,沒入其赀。
楮币行之二廣,民必疑慮,且有後悔。
”除刑部尚書。
邲為東宮僚屬八年,孝宗書“安遇”字以賜,又出《梅花詩》命邲屬和,眷遇甚渥。
光宗受禅,除參知政事。
邲勸上專法孝宗,正風俗,節财用,振士氣,執中道,恤民力,選将帥,收人才,擇監司,明法令,手疏曆言之,上嘉納。
除知樞密院事。
紹熙四年,拜左丞相,專守祖宗法度,薦進人物,博采公論,惟恐其不聞之。
未期年,除觀文殿大學士、知建康府。
改隆興,請祠。
甯宗即位,邲上疏言:“今日之事莫先于修身齊家,結人心,定規模。
”判紹興府,簡稽期會,錢谷刑獄必親。
或謂大臣均佚有體,邲曰:“崇大體而簡細務,吾不為也。
”嘗曰:“十二時中,莫欺自己。
”其實踐如此。
改判福州,道行感疾,除少保,緻仕。
薨,年六十六。
贈少師,谥文定,配飨光宗廟庭。
有文集二百卷、《詞業》五十卷。
錢端禮,字處和,臨安府臨安人。
父忱,泸川軍節度使。
端禮以恩補官。
紹興間,通判明州,加直秘閣,累遷右文殿修撰,仕外服有聲。
高宗材之,知臨安府。
禦史中丞汪澈論版曹阙官,當遴選,權戶部侍郎兼樞密都承旨。
端禮嘗建明用楮為币,于是專委經畫,分為六務,出納皆有法,幾月易錢數百萬。
孝宗銳意恢複,诏張浚出師。
會符離稍失利,湯思退遂倡和議,端禮奏:“有用兵之名,無用兵之實,賈怨生事,無益于國。
”思退大喜,奏除戶部侍郎。
未幾,兼吏部。
端禮與戶部尚書韓仲通同對,論經費,奏:“所入有限,兵食日增,更有調發,不易支吾。
”上雲:“須恢複中原,财賦自足。
”仲通奏:“恢複未可必,且經度目前所用。
”端禮奏:“仲通言是,乞采納。
” 思退與張浚議和戰不決,浚方主戰,上意甚向之。
思退詭求去,端禮請對乞留,又奏:“兵者兇器,願以符離之潰為戒,早決國是,為社稷至計。
”于是思退複留,命浚行邊,還戍兵,罷招納。
以端禮充淮東宣谕使,王之望使淮西,端禮入奏:“兩淮名曰備守,守未必備;名曰治兵,兵未必精。
有用兵不勝,僥幸行險,輕躁出師,大喪師徒者,必勝之說果如此,皆誤國明甚。
”端禮既以是诋浚,右正言尹穑亦劾浚,罷都督,自此議論歸一矣。
端禮至淮還,極言守備疏略,恐召金兵,宜早定和議。
遂除吏部侍郎,再往淮上,驿疏言:“遣使、發兵當并行,使以盡其禮,兵以防其變,不必待金書至而後遣使。
”書中或有見脅之語,不若先遣以釋其疑,于計為得。
”上雲:“端禮所奏未是。
”思退傳旨撤海、泗二州戍兵,語在《思退傳》。
金帥仆散忠義分兵入,上意中悔,令思退都督江、淮軍馬,端禮試兵部尚書,參贊軍事。
思退畏怯不行,端禮赴阙,上曰:“前後廷臣議論,獨卿不變。
”兼戶部尚書,俄拜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
上嘗問:“欲遣楊由義持金帥書,而辭行甚力,誰可遣?”端禮請以王抃行,俾與金帥議,許割商、秦地,歸被俘人,惟叛亡者不與,餘誓目略同紹興,世為叔侄之國,減銀絹五萬,易歲貢為歲币。
及抃還,上見書,金皆聽許。
端禮贊上如其式報之:“謀國當思遠圖,如與之和,則我得休息以修内治,若為忿兵,未見其可。
”抃遂行。
諜報北軍已回,端禮以和議既定,乞降诏。
除參知政事兼權知樞密院事。
時久不置相,端禮以首參窺相位甚急。
皇長子鄧王夫人,端禮女也,殿中侍禦史唐堯封論端禮帝姻,不可任執政,不報,遷太常少卿。
館閣士相與上疏排端禮,皆坐绌。
刑部侍郎王茀陰附端禮,建為“國是”之說以助其勢。
吏部侍郎陳俊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