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一百四十二

關燈
方、王琪事,聖斷已明,忽谕臣曰:‘禁中取一飲一食,必待申審,豈不留滞。

    ’臣所慮者,命令之大,如三衙發兵,戶部取财,豈為宮禁細微事。

    臣等備數,出内陛下命令耳。

    凡奏審欲取決陛下,非臣欲專之,且非新條,申舊制耳。

    已行複收,中外惶惑,恐小人以疑似激聖怒。

    ”上曰:“朕豈以小人言疑卿等耶?” 同知樞密院事劉珙進對,争辨激切,忤旨,既退,手诏除珙端明殿學士,奉外祠。

    俊卿即藏去,密具奏:“前日奏劄,臣實草定,以為有罪,臣當先罷。

    珙之除命,未敢奉诏。

    陛下即位以來,納谏诤,體大臣,皆盛德事。

    今珙以小事獲罪,臣恐自此大臣皆阿順持祿,非國家福。

    ”上色悔久之,命珙帥江西。

    俊卿退自劾,上手劄留之,且曰:“卿雖百請,朕必不從。

    ”  四年十月,制授尚書右仆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樞密使。

    俊卿以用人為己任,所除吏皆一時選,獎廉退,抑奔競。

    或才可用,資曆淺,密薦于上,未嘗語人。

    每接朝士及牧守自遠至,必問以時政得失,人才賢否。

     虞允文宣撫四川,俊卿薦其才堪相。

    五年正月,上召允文為樞密使,至則以為右相,俊卿為左相。

    允文建議遣使金以陵寝為請,俊卿面陳,複手疏以為未可。

    上禦孤矢,弦激緻目眚,六月始禦便殿。

    俊卿疏曰:“陛下經月不禦外朝,口語籍籍,皆輔相無狀,不能先事開陳,虧損聖德。

    陛下憂勤恭儉,清靜寡欲,前代英主所不能免者皆屏絕,顧于騎射之末猶未能忘。

    臣知非樂此,志圖恢複,故俯而從事,以閱武備,激士氣耳。

    願陛下任智謀,明賞罰,恢信義,則英聲義烈,不越尊俎,固已震懾敵人于萬裡之遠,豈待區區騎射于百步間哉。

    陛下一身,宗社生靈之休戚系焉,願以今日之事,永為後戒。

    ”  曾觌官滿當代,俊卿預請處以浙東總管。

    上曰:“觌意似不欲為此官。

    ”俊卿曰:“前此陛下去二人,公論甚惬。

    願捐私恩,伸公議。

    ”觌怏怏而去。

    樞密承旨張說為親戚求官,憚俊卿不敢言,會在告,請于允文,得之。

    俊卿聞敕已出,語吏留之。

    說皇恐來謝,允文亦愧,猶為之請,俊卿竟不與,說深憾之。

    吏部尚書汪應辰與允文議事不合,求去,俊卿數奏應辰剛毅正直,可為執政。

    上初然之,後竟出應辰守平江。

    自是上意向允文,而俊卿亦數求去。

     明年,允文複申陵寝之議,上手劄谕俊卿,俊卿奏:“陛下痛念祖宗,思複故疆,臣雖疲驽,豈不知激昂仰贊聖谟,然于大事欲計其萬全,俟一二年間,吾之事力稍充乃可,不敢迎合意指誤國事。

    ”即杜門請去,以觀文殿大學士帥福州。

    陛辭,猶勸上遠佞親賢,修政攘敵,泛使未可輕遣。

    既去,允文卒遣使,終不得要領。

    曾觌亦召還,建節钺,跻保傅,而士大夫莫敢言。

     俊卿至福州,政尚寬厚,嚴于治盜,海道晏清,以功進秩。

    轉運判官陳岘建議改行鈔鹽法,俊卿移書宰執,極言福建鹽法與淮、浙異,遂不果行。

    明年,請祠,提舉洞霄宮。

    歸第,弊屋數楹,怡然不介意。

     淳熙二年,再命知福州。

    累章告歸,除特進,起判建康府兼江東安撫。

    召對垂拱殿,命坐賜茶,因從容言曰:“将帥當由公選,臣聞諸将多以賄得。

    曾觌、王抃招權納賄,進人皆以中批行之。

    髒吏已經結勘,而内批改正,将何所勸懲?”上曰:“卿言甚當。

    ”朝辭,奏曰:“去國十年,見都城谷賤人安,惟士大夫風俗大變。

    ”上曰:“何也?”俊卿曰:“向士大夫奔觌、抃之門,十纏一二,尚畏人知,今則公然趨附已七八,不複顧忌矣。

    人材進退由私門,大非朝廷美事。

    ”上曰:“抃則不敢。

    觌雖時或有請,朕多抑之,自今不複從矣。

    ”俊卿曰:“此曹聲勢既長,侍從、台谏多出其門,毋敢為陛下言,臣恐壞朝廷紀綱,廢有司法度,敗天下風俗,累陛下聖德。

    ”命二府飲餞浙江亭。

      俊卿去建康十五年,父老喜其再來。

    為政寬簡,罷無名之賦。

    時禦前多行“白劄”,用左右私人持送,俊卿奏非便,上手劄獎谕。

    除少保,判建康府如故。

    八年上章告老,以少師、魏國公緻仕。

    十三年十一月薨,年七十四。

    方屬疾,手書示諸子雲:“遺表止謝聖恩,勿祈恩澤及功德,勿請谥樹碑。

    ”上聞嗟悼,辍視朝,贈太保,命本路轉運司給葬事,賜谥正獻。

      俊卿孝友忠敬,得于天資,清嚴好禮,終日無惰容。

    平居恂恂若不能言,而在朝廷正色危論,分别邪正,斥權勢無顧避。

    凡所奏請,關治亂安危之大者。

    雅善汪應辰、李焘,尤敬朱熹,屢嘗論薦。

    其薨也,熹不遠千裡往哭之,又狀其行。

    有集二十卷。

     子五人,宓有志于學,終承奉郎,朱熹為銘其墓。

    宓自有傳。

     虞允文,字彬甫,隆州仁壽人。

    父祺,登政和進士第,仕至太常博士、潼川路轉運判官。

    允文六歲誦《九經》,七歲能屬文。

    以父任入官。

    丁母憂,哀毀骨立。

    既葬,朝夕哭墓側,墓有枯桑,兩烏來巢。

    念父之鳏且疾,七年不調,跬步不忍離左右。

    父死,紹興二十三年始登進士第,通判彭州,權知黎州、渠州。

     秦桧當國,蜀士多屏棄。

    桧死,高宗欲收用之,中書舍人趙達首薦允文,召對,謂人君必畏天,必安民,必法祖宗。

    又論士風之弊,以文章進必抑其輕浮,以言語進必黜其巧僞,以政事進必去其苛刻,庶可任重緻遠。

    且極論四川财賦科納之弊。

    上嘉納之。

     除秘書丞,累遷禮部郎官。

    金主亮修汴,已有南侵意。

    王綸還,言敵恭順和好。

    湯思退再拜賀,置邊備不問。

    及金使施宜生頗洩敵情,張焘密奏之。

    亮又隐畫工圖臨安湖山以歸。

    亮賦詩,情益露。

    允文上疏言:“金必敗盟,兵出有五道,願诏大臣豫思備禦。

    ”時三十年正月也。

    十月,借工部尚書充賀正使,與館伴賓射,一發破的,衆驚異之。

    允文見運糧造舟者多,辭歸,亮曰:“我将看花洛陽。

    ”允文還,奏所見及亮語,申言淮、海之備。

      除中書舍人、直學士院。

    三衙管軍以宦寺充承受,允文言:“自古人主大權,不移于奸臣,則落于近幸。

    秦桧盜權十有八年,桧死,權歸陛下。

    迩來三衙交結中官,宣和、明受厥鑒未遠。

    ”上大悟,立罷之。

     金使王全、高景山來賀生辰,口傳亮悖慢語,欲得淮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