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一百四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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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和則忘祖宗之仇,棄四州則失中原之心,遣歸正人則傷忠義之氣。

    惟陛下毋忘老臣平昔之言。

    ”其指時事尤諄切,帝眷益笃。

    谕以秋涼複召,加賜金犀帶,特許佩魚。

    居家逾月卒,年七十四。

    特贈端明殿學士。

      朱熹嘗言:“秦桧挾敵要君,力主和議,群言勃勃不平。

    桧既摧折忠臣義士之氣,遂使士大夫懷安成習。

    至癸未和議,則知其非者鮮矣。

    朝論間有建白,率雜言利害,其言金人世仇不可和者,惟胡右史铨、張尚書闡耳。

    ”子叔椿。

     洪拟,字成季,一字逸叟,鎮江丹陽人。

    本弘姓,其先有名璆者,嘗為中書令,避南唐諱,改今姓。

    後複避宣祖廟諱。

    遂因之。

     拟登進士甲科。

    崇甯中為國子博士,出提舉利州路學事,尋改福建路。

    坐譴,通判郓州,複提舉京西北路學事,曆湖南、河北東路。

    宣和中,為監察禦史,遷殿中,進侍禦史。

    時王黼、蔡京更用事,拟中立無所附會。

    殿中侍禦史許景衡罷,拟亦坐送吏部,知桂陽軍,改海州。

    時山東盜起,屢攻城,拟率兵民堅守。

     建炎間,居母憂,以秘書少監召,不起。

    終喪,為起居郎、中書舍人,言:“兵興累年,饋饷悉出于民,無屋而責屋稅,無丁而責丁稅,不時之須,無名之斂,殆無虛日,所以去而為盜。

    今關中之盜不可急,宜求所以弭之,江西之盜不可緩,宜求所以滅之。

    夫豐财者政事之本,而節用者又豐财之本也。

    ”高宗如越,執政議移跸饒、信間,拟上疏力争,謂“舍四通五達而趨偏方下邑,不足以示形勢、固守禦。

    ” 遷給事中、吏部尚書,言者以拟未嘗曆州縣,以龍圖閣待制知溫州。

    宣撫使孟庾總師讨閩寇,過郡,拟趣使赴援。

    庾怒,命拟犒師。

    拟借封椿錢用之,已乃自劾。

    賊平,加秩一等,召為禮部尚書,遷吏部。

     渡江後,法無見籍,吏随事立文,号為“省記”,出入自如。

    至是修《七司敕令》,命拟總之,以舊法及續降指揮詳定成書,上之。

     金人再攻淮,诏日輪侍從赴都堂,給劄問以攻守之策。

    拟言:“國勢強則戰,将士勇則戰,财用足則戰,我為主、彼為客則戰。

    陛下移跸東南,前年幸會稽,今年幸臨安,興王之居,未有定議非如高祖在關中、光武在河内也。

    以國勢論之,可言守,未可言戰。

    ”拟謂時相姑議戰以示武,實不能戰也。

     紹興三年,以天旱地震诏群臣言事,拟奏曰:“法行公,則人樂而氣和;行之偏,則人怨而氣乖。

    試以小事論之:比者監司、守臣獻羨餘則黜之,宣撫司獻則受之,是行法止及疏遠也。

    有自庶僚為侍從者,卧家視職,未嘗入謝,遂得美職而去,若鼓院官移疾廢朝谒,則斥罷之,是行法止及冗賤也。

    榷酤立法甚嚴,犯者籍家财充賞,大官勢臣連營列障,公行酤賣則不敢問,是行法止及孤弱也。

    小事如此,推而極之,則怨多而和氣傷矣。

    ”尋以言者罷為徽猷閣直學士、提舉江州太平觀。

    始,拟兄子駕部郎官興祖與拟上封事侵在位者,故父子俱罷。

    起知溫州,提舉亳州明道宮。

    卒,年七十五,谥文憲。

     初,拟自海州還居鎮江。

    趙萬叛兵逼郡,守臣趙子崧戰敗,遁去。

    拟挾母出避,遇賊至,欲兵之,拟曰:“死無所避,願勿驚老母。

    ”賊舍之。

    他賊又至,臨以刃,拟指其母曰:“此吾母也,幸勿怖之。

    ”賊又舍去。

    有《淨智先生集》及《注杜甫詩》二十卷。

     趙逵,字莊叔,其先秦人,八世祖處榮徙蜀,家于資州。

    逵讀書數行俱下,尤好聚古書,考曆代興衰治亂之迹,與當代名人钜公出處大節,根窮底究,尚友其人。

    紹興二十年,類省奏名,明年對策,論君臣父子之情甚切,擢第一。

    時秦桧意有所屬,而逵對獨當帝意,桧不悅。

    即罷知舉王□嚴,授逵左承事郎、簽書劍南東川。

    帝嘗問桧,趙逵安在?桧以實對。

    久之,帝又問,除校書郎。

    逵單車赴阙,征稅者希桧意,搜行橐皆書籍,才數金而已。

    既就職,未嘗私谒,桧意愈恨。

     逵赓禦制《芝草詩》,有“皇心未敢宴安圖”之句,桧見之怒曰:“逵猶以為未太平耶?”又謂逵曰:“館中祿薄,能以家來乎?”逵曰:“親老不能涉險遠。

    ”桧徐曰:“當以百金為助。

    ”逵唯唯而已。

    又遣所親申前言,諷逵往謝,逵不答,桧滋怒,欲擠之,未及而死。

     帝臨哭桧還,即遷逵著作佐郎兼權禮部員外郎。

    帝如景靈宮,秘省起居惟逵一人。

    帝屢目逵,即日命引見上殿,帝迎謂曰:“卿知之乎?始終皆朕自擢。

    自卿登第後,為大臣沮格,久不見卿。

    秦桧日薦士,未嘗一語及卿,以此知卿不附權貴,真天子門生也。

    ”诏充普安郡王府教授。

    逵奏:“言路久不通,乞廣賜開納,勿以微賤為間,庶幾養成敢言之氣。

    ”帝嘉納之。

    普安府勸講至戾太子事,王曰:“于斯時也,斬江充自歸于武帝,何如?”逵曰:“此非臣子所能。

    ”王意蓋有所在也。

      二十六年,遷著作郎,尋除起居郎。

    入謝,帝又曰:“秦桧炎炎,不附者惟卿一人。

    ”逵曰:“臣不能效古人抗折權奸,但不與之同爾,然所以事宰相禮亦不敢阙。

    ”又曰:“受陛下爵祿而奔走權門,臣不惟不敢,亦且不忍。

    ”明年同知貢舉,盡公考閱,以革舊弊,遂得王十朋、閻安中。

     始,逵未出貢闱,蔣璨除戶部侍郎,給事中辛次膺以璨交結希進,還之。

    帝怒,罷次膺,付逵書讀,逵不可,璨以此出知蘇州,次膺仍得次對,逵兼給事中。

    未幾,除中書舍人,登第六年而當外制,南渡後所未有也。

    帝語王綸曰:“趙逵純正可用,朕于蜀士未見其比。

    朕所以甫二歲令至此,報其不附權貴也。

    ”  先是,逵嘗薦杜莘老、唐文若、孫道夫皆蜀名士,至是奉诏舉士,又以馮方、劉儀鳳、李石、郯次雲應诏,宰執以聞。

    帝曰:“蜀人道遠,其間文學行義有用者,不因論薦無由得知。

    前此蜀中宦遊者多隔絕,不得一至朝廷,甚可惜也。

    ”自桧颛權,深抑蜀士,故帝語及之。

      逵以疾求外,帝命國醫王繼先視疾,不可為矣。

    卒年四十一。

    帝為之抆淚歎息。

    逵嘗自謂:“司馬溫公不近非色,不取非财,吾雖不肖,庶幾慕之。

    ” 方桧權盛時,忤桧者固非止逵一人,而帝亟稱逵不附麗,又謂逵文章似蘇轼,故稱為“小東坡”,未及用而逵死,惜其論建不傳于世。

    有《栖雲集》三十卷。

     論曰:如圭師于安國,居正師于楊時,敦複師于程頤,表臣交于陳瓘,其師友淵源有自來矣。

    故其議論谠直,剛嚴鲠峭,不惑異說,不畏強禦,大略相似。

    若夫居正辨王氏《三經》之缪,龜年首劾秦桧主和之非,程瑀力排蔡京之黨,尤為有功于名教。

    張闡論事無避,洪拟樸實端亮,趙逵純正善文,皆一時之良,為桧所忌而不撓者。

    語曰:“歲寒然後知松柏之後凋。

    ”信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