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一百三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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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鑄王次翁範同楊願樓照勾龍如淵薛弼羅汝楫子願附蕭振 何鑄,字伯壽,餘杭人。
登政和五年進士第,曆官州縣,入為諸王宮大小學教授、秘書郎。
禦史中丞廖剛薦鑄操履勁正,可備拾遺補阙之選。
即命對。
鑄首陳:“動天之德莫大于孝,感物之道莫過于誠。
誠孝既至,則歸梓宮于陵寝,奉兩宮于魏阙,紹大業,複境土,又何難焉。
”帝嘉納之。
拜監察禦史,尋遷殿中侍禦史。
上疏論:“士大夫心術不正,徇虛以掠名,托名以規利。
言不由中而首尾向背,行險自售而設意相傾者,為事君之失。
懷險□戲之謀,行刻薄之政,輕儇不莊,慢易無禮者,為行己之失。
乞大明好惡,申饬中外,各務正其心術,毋或欺誕。
”蓋有所指也。
時遷溫州諸宮殿神像于湖州,有司迎奉,所過騷然。
鑄言:“孝莫大于甯神,甯神莫大于得四海之歡心。
浙東旱荒,若加勤動,恐道路怨咨。
乞務從簡約,不得過為騷擾。
”疏奏,其事遂已。
擢右谏議大夫。
論:“中興之功,在于立志,天下之事濟與否,在于思與不思。
願陛下事無大小,精思熟慮,求其至當而行。
如是,則事無過舉矣。
”尋拜禦史中丞。
先是,秦桧力主和議,大将嶽飛有戰功,金人所深忌,桧惡其異己,欲除之,脅飛故将王貴上變,逮飛系大理獄,先命鑄鞫之。
鑄引飛至庭,诘其反狀。
飛袒而示之背,背有舊涅“盡忠報國”四大字,深入膚理。
既而閱實俱無驗,鑄察其冤,白之桧。
桧不悅曰:“此上意也。
”鑄曰:“鑄豈區區為一嶽飛者,強敵未滅,無故戮一大将,失士卒心,非社稷之長計。
”桧語塞,改命萬俟契。
飛死獄中,子雲斬于市。
桧銜鑄。
時金遣蕭毅、邢具瞻來議事,桧言:“先帝梓宮未反,太後銮輿尚遷朔方,非大臣不可祈請。
”乃以鑄為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為報謝使。
鑄曰:“是行猶顔真卿使李希烈也,然君命不可辭。
”既返命,桧諷萬俟契使論鑄私嶽飛為不反,欲竄諸嶺表,帝不從,止谪徽州。
時有使金者還,言金人問鑄安在,曾用否。
于是複使知溫州。
未幾,以端明殿學士提舉萬壽觀兼侍讀,召赴行在,力辭。
乃再遣使金,使事秘而不傳。
既歸報,帝複許以大用,又力請祠,除資政殿學士、知徽州。
居數月,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
卒,年六十五。
鑄孝友廉儉。
既貴,無屋可居,止寓佛寺。
其辨嶽飛之冤,亦人所難。
然紹興己未以後,遍曆台谏,所論如趙鼎、李光、周葵、範沖、孫近諸人,未免迎望風旨,議者以此少之。
至于慈甯歸養,梓宮複還,雖鑄祈請之力,而金謀蓋素定矣。
先是,金諸将皆已厭兵欲和,難自己發,故使桧盡室航海而歸,密有成約。
紹興以後,我師屢捷,金欲和益堅。
至是,遣鑄銜命,蓋桧之陰謀,以鑄嘗争嶽飛之獄,而飛竟死,使金知之而其議速諧也。
鑄死四十餘年,谥通惠,其家辭焉。
嘉定初,改谥恭敏。
王次翁,字慶曾,濟南人。
聚徒授業,齊、魯多從遊者,入太學,貧甚,夜持書就旁舍借燈讀之。
禮部别頭試第一,授恩州司理參軍,曆婺州教授、辟雍博士,出知道州。
燕雲之役,取免夫錢不及期,辄以乏興論。
次翁檄取屬邑丁籍,視民産高下以為所輸多寡之數,約期受輸,不擾而集。
除廣西轉運判官。
時劇盜馬友、孔彥舟、曹成更據長沙,帥檄漕司預鸠糧刍三十萬以備調發,次翁即以具報,吏愕眙,次翁曰:“兵未必發,先擾民可乎?吾以一路常平上供計之,不啻三十萬。
”已而賊不犯境。
召對,論事不合,出知處州,乞祠,歸寓于婺。
呂頤浩帥長沙,辟為參謀官。
頃之,力乞緻仕。
秦桧召還,道出婺,次翁見之。
樓照言:“頤浩與次翁同郡,頤浩再相,次翁貧困至此。
”桧笑曰:“非其類也。
”桧居朝,遂以為吏部員外郎,遷秘書少監,除起居舍人,遷中書舍人。
劉光世除使相,奏以文資蔭其子,次翁執奏繳還。
除工部侍郎兼侍講。
蜀阙帥,宰執拟次翁以聞。
帝以次翁明經術,留兼資善堂翊善。
改禦史中丞。
論趙鼎不法,罷知泉州。
部差李泗為鄂州巡檢,而湖北宣撫使不可,次翁言:“法令沮于下,而不知朝廷之尊,漸不可長。
”帝令诘宣撫司。
宣贊舍人陳谔、孫崇節即閣門受旨升轉,次翁言:“閣門徑自畫旨,不由三省,非祖宗法。
”寝弗命。
呼延通因内教出不遜語,次翁乞斬通以肅軍,且言:“着令,寸鐵入皇城者有常刑。
”遂罷内教。
韓世忠與劉光世、張俊與劉锜皆不相能,次翁言:“世忠于光世因言議有隙,俊于锜由措置有睽。
竊恐锜保一孤壘,光世軍處窮,獨俊與世忠不肯急援。
願遣使切責,因用郭子儀、李光弼以忠義泣别相勉者感動之。
” 金人敗盟入侵,次翁為秦桧言于帝曰:“前日國是,初無主議,事有小變則更用他相,後來者未必賢于前人,而排斥異黨,收召親故,紛紛非累月不能定,于國事初無補。
願陛下以為至戒,無使小人異議乘間而入。
”桧德之。
先是,桧兄子與其内兄王 □奂皆以恩幸得官,桧初罷政,二人擯斥累年。
至是,次翁希桧旨,言:“吏部之有審量,皆暴揚君父過舉,得無傷陛下孝治。
乞悉罷建炎、紹興前後累降指揮。
”由是二人驟進。
初,次翁既論罷趙鼎,鼎歸會稽,上書言時政。
桧忌鼎複用,乃令次翁又言之,乞顯置于法。
且言:“特進乃宰相階官,鼎雖谪降,而階官如故,是未嘗罷相也。
”遂降散官,谪居興化軍。
右谏議大夫何鑄又論鼎罪重罰輕,降朝奉大夫,移漳州。
桧意猶未厭,次翁又論:“鼎聞邊警,喜見顔
登政和五年進士第,曆官州縣,入為諸王宮大小學教授、秘書郎。
禦史中丞廖剛薦鑄操履勁正,可備拾遺補阙之選。
即命對。
鑄首陳:“動天之德莫大于孝,感物之道莫過于誠。
誠孝既至,則歸梓宮于陵寝,奉兩宮于魏阙,紹大業,複境土,又何難焉。
”帝嘉納之。
拜監察禦史,尋遷殿中侍禦史。
上疏論:“士大夫心術不正,徇虛以掠名,托名以規利。
言不由中而首尾向背,行險自售而設意相傾者,為事君之失。
懷險□戲之謀,行刻薄之政,輕儇不莊,慢易無禮者,為行己之失。
乞大明好惡,申饬中外,各務正其心術,毋或欺誕。
”蓋有所指也。
時遷溫州諸宮殿神像于湖州,有司迎奉,所過騷然。
鑄言:“孝莫大于甯神,甯神莫大于得四海之歡心。
浙東旱荒,若加勤動,恐道路怨咨。
乞務從簡約,不得過為騷擾。
”疏奏,其事遂已。
擢右谏議大夫。
論:“中興之功,在于立志,天下之事濟與否,在于思與不思。
願陛下事無大小,精思熟慮,求其至當而行。
如是,則事無過舉矣。
”尋拜禦史中丞。
先是,秦桧力主和議,大将嶽飛有戰功,金人所深忌,桧惡其異己,欲除之,脅飛故将王貴上變,逮飛系大理獄,先命鑄鞫之。
鑄引飛至庭,诘其反狀。
飛袒而示之背,背有舊涅“盡忠報國”四大字,深入膚理。
既而閱實俱無驗,鑄察其冤,白之桧。
桧不悅曰:“此上意也。
”鑄曰:“鑄豈區區為一嶽飛者,強敵未滅,無故戮一大将,失士卒心,非社稷之長計。
”桧語塞,改命萬俟契。
飛死獄中,子雲斬于市。
桧銜鑄。
時金遣蕭毅、邢具瞻來議事,桧言:“先帝梓宮未反,太後銮輿尚遷朔方,非大臣不可祈請。
”乃以鑄為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為報謝使。
鑄曰:“是行猶顔真卿使李希烈也,然君命不可辭。
”既返命,桧諷萬俟契使論鑄私嶽飛為不反,欲竄諸嶺表,帝不從,止谪徽州。
時有使金者還,言金人問鑄安在,曾用否。
于是複使知溫州。
未幾,以端明殿學士提舉萬壽觀兼侍讀,召赴行在,力辭。
乃再遣使金,使事秘而不傳。
既歸報,帝複許以大用,又力請祠,除資政殿學士、知徽州。
居數月,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
卒,年六十五。
鑄孝友廉儉。
既貴,無屋可居,止寓佛寺。
其辨嶽飛之冤,亦人所難。
然紹興己未以後,遍曆台谏,所論如趙鼎、李光、周葵、範沖、孫近諸人,未免迎望風旨,議者以此少之。
至于慈甯歸養,梓宮複還,雖鑄祈請之力,而金謀蓋素定矣。
先是,金諸将皆已厭兵欲和,難自己發,故使桧盡室航海而歸,密有成約。
紹興以後,我師屢捷,金欲和益堅。
至是,遣鑄銜命,蓋桧之陰謀,以鑄嘗争嶽飛之獄,而飛竟死,使金知之而其議速諧也。
鑄死四十餘年,谥通惠,其家辭焉。
嘉定初,改谥恭敏。
王次翁,字慶曾,濟南人。
聚徒授業,齊、魯多從遊者,入太學,貧甚,夜持書就旁舍借燈讀之。
禮部别頭試第一,授恩州司理參軍,曆婺州教授、辟雍博士,出知道州。
燕雲之役,取免夫錢不及期,辄以乏興論。
次翁檄取屬邑丁籍,視民産高下以為所輸多寡之數,約期受輸,不擾而集。
除廣西轉運判官。
時劇盜馬友、孔彥舟、曹成更據長沙,帥檄漕司預鸠糧刍三十萬以備調發,次翁即以具報,吏愕眙,次翁曰:“兵未必發,先擾民可乎?吾以一路常平上供計之,不啻三十萬。
”已而賊不犯境。
召對,論事不合,出知處州,乞祠,歸寓于婺。
呂頤浩帥長沙,辟為參謀官。
頃之,力乞緻仕。
秦桧召還,道出婺,次翁見之。
樓照言:“頤浩與次翁同郡,頤浩再相,次翁貧困至此。
”桧笑曰:“非其類也。
”桧居朝,遂以為吏部員外郎,遷秘書少監,除起居舍人,遷中書舍人。
劉光世除使相,奏以文資蔭其子,次翁執奏繳還。
除工部侍郎兼侍講。
蜀阙帥,宰執拟次翁以聞。
帝以次翁明經術,留兼資善堂翊善。
改禦史中丞。
論趙鼎不法,罷知泉州。
部差李泗為鄂州巡檢,而湖北宣撫使不可,次翁言:“法令沮于下,而不知朝廷之尊,漸不可長。
”帝令诘宣撫司。
宣贊舍人陳谔、孫崇節即閣門受旨升轉,次翁言:“閣門徑自畫旨,不由三省,非祖宗法。
”寝弗命。
呼延通因内教出不遜語,次翁乞斬通以肅軍,且言:“着令,寸鐵入皇城者有常刑。
”遂罷内教。
韓世忠與劉光世、張俊與劉锜皆不相能,次翁言:“世忠于光世因言議有隙,俊于锜由措置有睽。
竊恐锜保一孤壘,光世軍處窮,獨俊與世忠不肯急援。
願遣使切責,因用郭子儀、李光弼以忠義泣别相勉者感動之。
” 金人敗盟入侵,次翁為秦桧言于帝曰:“前日國是,初無主議,事有小變則更用他相,後來者未必賢于前人,而排斥異黨,收召親故,紛紛非累月不能定,于國事初無補。
願陛下以為至戒,無使小人異議乘間而入。
”桧德之。
先是,桧兄子與其内兄王 □奂皆以恩幸得官,桧初罷政,二人擯斥累年。
至是,次翁希桧旨,言:“吏部之有審量,皆暴揚君父過舉,得無傷陛下孝治。
乞悉罷建炎、紹興前後累降指揮。
”由是二人驟進。
初,次翁既論罷趙鼎,鼎歸會稽,上書言時政。
桧忌鼎複用,乃令次翁又言之,乞顯置于法。
且言:“特進乃宰相階官,鼎雖谪降,而階官如故,是未嘗罷相也。
”遂降散官,谪居興化軍。
右谏議大夫何鑄又論鼎罪重罰輕,降朝奉大夫,移漳州。
桧意猶未厭,次翁又論:“鼎聞邊警,喜見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