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一百三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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擊,得其辎重而歸。

      濟南僧劉文舜聚黨萬餘,保舒州投子山縱剽,舜陟遣介使招降之。

    時丁進、李勝合兵為盜蕲、壽間,舜陟遣文舜破之。

     張遇自濠州奄至梁縣,舜陟使毀竹裡橋,伏兵河西,伺其半渡擊敗之。

    又請以身守江北,以護行宮。

    帝壯其言,擢徽猷閣待制,充淮西制置使。

    範瓊自壽春渡淮,贻書責贍軍錢帛,舜陟谕以逆順,瓊乃去。

     自軍興後,淮西八郡,群盜攻蹂無全城,舜陟守廬二年,按堵如故,以徽猷閣待制知建康府,充沿江都制置使。

    逾年,改知臨安府,複為徽猷閣待制,充京畿數路宣撫使。

    尋罷,遷廬、壽鎮撫使,改淮西安撫使。

    至廬州,潰兵王全與其徒來降,舜陟散财發粟,流民漸歸。

    改知靜江府,诏措置市戰馬。

    禦史中丞常同奏舜陟兇暴傾險,罷之。

     後十八年,複為廣西經略。

    以知邕州俞儋有髒,為運副呂源所按,事連舜陟,提舉太平觀。

    先是,舜陟與源有隙,舜陟因讨郴賊,劾源沮軍事,源以書抵秦桧,訟舜陟受金盜馬,非讪朝政。

    桧素惡舜陟,入其說,奏遣大理寺官袁柟、燕仰之往推劾,居兩旬,辭不服,死獄中。

     舜陟有惠愛,邦人聞其死,為之哭。

    妻江氏訴于朝,诏通判德慶府洪元英究實。

    元英言:“舜陟受金盜馬,事涉暧昧,其得人心,雖古循吏無以過。

    ”帝謂桧曰:“舜陟從官,又罪不至死,勘官不可不懲。

    ”遂送柟、仰之吏部。

     沉晦,字符用,錢塘人,翰林學士沈遘孫。

    宣和間進士廷對第一,除校書郎,遷著作佐郎。

    金人攻汴京,借給事中從肅王樞出質斡離不軍。

    金人再攻也,與之俱南。

    京城陷,邦昌僞立,請金人歸馮澥等,晦因得還,真為給事中。

     高宗即位,言者論晦雖使金艱苦,而封駁之職不可以賞勞,除集英殿修撰、知信州。

    帝如揚州,将召為中書舍人,侍禦史張守論晦為布衣時事,帝曰:“頃在金營見其慷慨,士人細行,豈足為終身累邪?”不果召。

    知明州,移處州。

     帝如會稽,移守婺州。

    賊成臯入寇,晦用教授孫邦策,率民兵數百出城與戰,大敗,晦欲斬邦,已而釋之。

    時浙東防遏使傅崧卿在城中,單騎往說臯,臯遂降。

    進徽猷閣待制。

    以言者論晦妄用便宜指揮行事,降集英殿修撰、提舉臨安府洞霄宮。

    尋複徽猷閣待制、知宣州,移知建康府。

    甫逾月,以禦史常同論罷。

     紹興四年,起知鎮江府、兩浙西路安撫使,過行在面對,言:“藩帥之兵可用。

    今沿江千餘裡,若令鎮江、建康、太平、池、鄂五郡各有兵一二萬,以本郡财賦易官田給之,敵至,五郡以舟師守江,步兵守隘,彼難自渡。

    假使參渡,五郡合擊,敵雖善戰,不能一日破諸城也。

    若圍五郡,則兵分勢弱,或以偏師綴我大軍南侵,則五郡尾而邀之,敵安敢遠去。

    此制稍定,三年後移江北,糧饷、器械悉自随。

    ”又自乞“分兵二千及召募敢戰士三千,參用昭義步兵法,期年後,京口便成強藩”。

    時方以韓世忠屯軍鎮江,不果用。

      劉麟入寇,世忠拒于揚州,晦乞促張俊兵為世忠援。

    趙鼎稱晦議論激昂,帝曰:“晦誠可嘉,然朕知其人言甚壯,膽志頗怯,更觀臨事,能副所言與否?”然晦不為世忠所樂,尋提舉臨安府洞霄宮,起為廣西經略兼知靜江府。

     先是,南州蠻酋莫公晟歸朝,歲久,用為本路钤轄羁縻之,後遁去,旁結諸峒蠻,歲出為邊患。

    晦選老将羅統戍邊,招誘諸酋,喻以威信,皆詣府請降,晦犒遺之,結誓而去。

    自是公晟孤立,不複犯邊。

    晦在郡,歲買馬三千匹,繼者皆不能及。

    進徽猷閣直學士,召赴行在,除知衢州,改潭州,提舉太平興國宮,卒。

     晦膽氣過人,不能盡循法度,貧時尤甚,故累緻人言。

    然其當官才具,亦不可掩雲。

     劉一止,字行簡,湖州歸安人。

    七歲能屬文,試太學,有司欲舉八行,一止曰:“行者士之常。

    ”不就。

    登進士第,為越州教授。

    參知政事李邴薦為詳定一司敕令所删定官。

     紹興初,召試館職,其略曰:“事不克濟者,患在不為,不患其難,聖人不畏多難,以因難而圖事耳。

    如其不為,俟天命自回,人事自正,敵國自屈,盜賊自平,有是哉?”高宗稱善,且谕近臣以所言剀切知治道,欲驟用,執政不樂,除秘書省校書郎。

    考兩浙類試,以科舉方變,欲得通時務者,同列皆患無其人,一止出一卷曰:“是宜為首。

    ”啟号乃張九成也,衆皆厭服。

      遷監察禦史。

    上疏謂:“天下之治,衆君子成之而不足,一小人敗之而有餘,君子雖衆道則孤,小人雖寡勢易蔓,不加察,則小人伺隙而入以敗政矣。

    ”又言:“陛下憫宿蠹未除,頹綱未振,民困财竭,故置司講究,然未聞有所施行,得無有以疑似之說欺陛下,曰‘如此将失人心’。

    夫所謂失人心者,必刑政之苛,賦役之多,好惡之不公,賞罰之不明;若皆無是,則所失者小人之心耳,何病焉。

    ”  時庶事草創,有司以吏所省記為法,吏并緣為奸,一止曰:“法令具在,吏猶得舞文,矧一切聽其省記,所欲與則陳與例,欲奪則陳奪例,與奪在其牙頰,患可勝言哉!請以省記之文刊定頒行,庶幾絕奸吏弄法受赇之弊。

    ”從之。

    逾年而書成。

     秦桧請置修政局,一止言:“宣王内修政事,修其外攘之政而已。

    今之所修,特簿書獄訟,官吏遷降,土木營建之務,未見所當急也。

    ”又謂:“人才進用太遽,仕者或不由铨選,朝士入而不出,外官雖有異能,不見召用,非軍事而起複,皆幸門不塞之故。

    請選近臣曉财利者,仿劉晏法,瀕江置司以制國用,鄉村置義倉以備水旱,增重監司之選。

    ”後多采用其言。

     遷起居郎。

    奏事,帝迎語曰:“朕親擢也,繇六察遷二史,祖宗時有幾?”一止謝:“先朝惟張澄、李梲耳。

    ”因極陳堂吏宦官之蠹,執政植私黨,無憂國心。

    翌日罷,主管台州崇道觀。

     召為祠部郎、知袁州,改浙東路提點刑獄,為秘書少監,複除起居郎,擢中書舍人兼侍講。

    莫将賜出身除起居郎,一止奏:“将以上書助和議,驟自太府丞綴從班,前此未有,臣乃與将同命,願并臣罷之。

    ”不報。

     遷給事中。

    徐偉達者,嘗事張邦昌為郎,得知池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