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一百三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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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之侄也,太宗以來,凡母後兄弟之子無為侍從者。

    ”武義大夫康義用登極恩,遷遙郡刺史,康又封還詞頭,言:“恩例遷官一等,謂于階官上進一階。

    今康義得特旨轉一官,自武義大夫躐上遙郡刺史,名為遷一官,實升五等,紊法之甚也。

    自古召亂之源,非外戚撓法,則内侍幹政,漢、唐可鑒。

    ”凡再降旨,竟不肯行。

     後軍統制韓世忠以不能戢所部,坐贖金。

    康言:“世忠無赫赫功,祗緣捕盜微勞,遂亞節钺。

    今其所部卒伍至奪禦器,逼谏臣于死地,乃止罰金,何以懲後?”诏降世忠一官。

      知江州陳彥文用劉光世奏,錄其守城功,遷龍圖閣待制。

    康以光世所上彥文功狀前後抵牾,閣而未下。

    宰相力主彥文趣康行詞,康論不已,宰相銜之。

    會布衣省試卷子不合式,康以其文取之,谏官李處遁論奏,遂以集英殿修撰提舉杭州洞霄宮。

      未幾,移跸錢塘,再除中書舍人,奏曰:“去歲郊禮前日食,而日官不以聞,廷臣不以告,使陛下所以應天者未至,故逆臣敢萌不軌者,無先事之戒也。

    陛下即位,行再歲矣,側怛愛民之政徒為空言,而百姓不被其恩;哀痛責躬之诏不着事實,四方不以為信。

    忠佞并馳,而多士解體;刑賞失當,而三軍沮氣。

    臣願陛下取建炎初元以來所下诏書,所舉政事,熟思審度,得無一二不類臣言者乎?望參稽得失而罷行之。

    ”上再三褒谕,稱其有谏臣風。

    除左谏議大夫。

    旬日間,封章屢上,遂擢翰林學士。

    翌日,除端明殿學士、同簽書樞密院事。

     建炎三年,宰相呂頤浩議幸武昌為趨陝之計,既移跸建康,又議欲盡棄中原,徙居民于東南。

    康力持不可,上悟而止。

    未幾,上請太後奉神主如江西,以參知政事李邴權知三省樞密院事,康為資政殿學士,同從衛以行。

    邴辭疾,又命康權知,以劉珏為貳。

    賜康褒诏,許綴宰執班奏事。

     康從衛至洪州,劉光世護江不密,金人絕而渡,康等倉卒奉太後趨虔州。

    殿中侍禦史張延壽論康與珏無憂國之心,至使太後涉險,為敵人追迫,責授康秘書少監,分司南京,永州居住。

    未幾,許自便,複左朝請大夫,提舉明道宮。

    紹興二年九月卒,年四十八。

    八年,追複龍圖閣學士。

    有文集二十卷。

     張守,字子固,常州晉陵人。

    家貧無書,從人假借,過目辄不忘。

    登崇甯元年進士第,中詞學兼茂科。

    除詳定《九域圖志》編修官。

    以省員罷,改宣德郎,擢為監察禦史。

    丁内艱去。

      建炎元年冬,召還,改官,賜五品服。

    上在維揚,粘罕将自東平曆泗、淮以窺行在,宰臣汪伯彥、黃潛善以為李成餘黨不足畏,上召百官各言所見。

    葉夢得請上南巡,阻江為守,張俊亦奏敵勢方張,宜且南渡。

    守獨抗疏,上防淮渡江利害六事,又别疏言金人犯淮甸之路有四,宜擇四路帥守繕兵儲粟以捍禦之。

    疏再上,又請诏大臣惟以選将治兵為急,凡不急之務,付之都司、六曹。

    二相滋不悅,遂建議遣守撫谕京城,守聞命即就道。

     三年正月,還,奏金人必來,願早為之圖,上恻然。

    除起居郎兼直學士院。

    金人果渡淮,上幸臨安。

    遷禦史中丞。

     苗、劉既平,诏赦百官,表奏皆守與李邴分為之。

    守論宰相朱勝非不能思患預防,緻賊猖獗,乞罷政,疏留中不出,既而勝非竟罷政。

     呂頤浩初相,舉行司馬光之言,欲并合三省,诏侍從、台谏集議。

    守言光之所奏,較然可行,若更集衆,徙為紛纭。

    既而悉無異論,竟合三省為一。

     上幸建康,呂頤浩、張浚葉議将奉上幸武昌為趨陝之計。

    時方拜浚為宣撫處置使,身任陝、蜀,守與谏議大夫滕康皆持不可,曰:“東南今日根本也,陛下遠适,則奸雄生窺伺之心。

    況将士多陝西人,以蜀近關陝,可圖西歸,自為計耳,非為陛下與國家計也。

    ”守又陳十害,至殿廬謂康曰:“幸蜀之事,吾曹當以死争之。

    ”上曰:“朕固以為難行。

    ”議遂寝。

     六月,久雨恒陰,呂頤浩、張浚皆謝罪求去,诏郎官以上言阙政。

    初,守為副端時嘗上疏曰:“陛下處宮室之安,則思二帝、母後穹廬毳幕之居;享膳羞之奉,則思二帝、母後膻肉酪漿之味;服細暖之衣,則思二帝、母後窮邊絕塞之寒苦;操與奪之柄,則思二帝、母後語言動作受制于人;享嫔禦之适,則思二帝、母後誰為之使令;對臣下之朝,則思二帝、母後誰為之尊禮。

    思之又思,兢兢栗栗,聖心不倦,而天不為之助順者,萬無是理也。

    ”至是複申前說,曰:“今罪己之诏數下,而天未悔禍,實有所未至耳。

    ”且曰:“天時人事至此極矣,陛下睹今日之勢與去年孰愈?而朝廷之措置施設,與前日未始異也。

    俟其如維揚之變而後言之,則雖斥逐大臣,無救于禍。

    漢制災異策免三公,今任宰相者,雖有勳勞,然其器識不足以斡旋機務。

    願更擇文武全材、海内所共推者,親擢而并用之。

    上書論事,或有切直,宜加褒擢以來言路。

    ” 先是,守嘗論呂頤浩不可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