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一百三十三

關燈
也,秦桧以腹心大臣而亦為之。

    陛下有堯、舜之資,桧不能緻君如唐、虞,而欲導陛下為石晉,近者禮部侍郎曾開等引古誼以折之,桧乃厲聲責曰:“侍郎知故事,我獨不知!”則桧之遂非愎谏,已自可見,而乃建白令台谏、侍臣佥議可否,是蓋畏天下議己,而令台谏、侍臣共分謗耳。

    有識之士皆以為朝廷無人,籲,可惜哉! 孔子曰:“微管仲,吾其被發左衽矣。

    ”夫管仲,霸者之佐耳,尚能變左衽之區,而為衣裳之會。

    秦桧,大國之相也,反驅衣冠之俗,而為左衽之鄉。

    則桧也不唯陛下之罪人,實管仲之罪人矣。

    孫近傅會桧議,遂得參知政事,天下望治有如饑渴,而近伴食中書,漫不敢可否事。

    桧曰虜可和,近亦曰可和;桧曰天子當拜,近亦曰當拜。

    臣嘗至政事堂,三發問而近不答,但曰:“已令台谏、侍從議矣。

    ”嗚呼!參贊大政,徒取充位如此。

    有如虜騎長驅,尚能折沖禦侮耶?臣竊謂秦桧、孫近亦可斬也。

     臣備員樞屬,義不與桧等共戴天,區區之心,願斷三人頭,竿之蒿街,然後羁留虜使,責以無禮,徐興問罪之師,則三軍之士不戰而氣自倍。

    不然,臣有赴東海而死爾,甯能處小朝廷求活邪! 書既上,桧以铨狂妄兇悖,鼓衆劫持,诏除名,編管昭州,仍降诏播告中外。

    給、舍、台谏及朝臣多救之者,桧迫于公論,乃以铨監廣州鹽倉。

    明年,改簽書威武軍判官。

    十二年,谏官羅汝楫劾铨飾非橫議,诏除名,編管新州。

    十八年,新州守臣張棣讦铨與客唱酬,謗讪怨望,移谪吉陽軍。

      二十六年,桧死,铨量移衡州。

    铨之初上書也,宜興進士吳師古锓木傳之,金人募其書千金。

    其谪廣州也,朝士陳剛中以啟事為賀。

    其谪新州也,同郡王延珪以詩贈行。

    皆為人所讦,師古流袁州,廷珪流辰州,剛中谪知虔州安遠縣,遂死焉。

    三十一年,铨得自便。

     孝宗即位,複奉議郎、知饒州。

    召對,言修德、結民、練兵、觀釁,上曰:“久聞卿直諒。

    ”除吏部郎官。

    隆興元年,遷秘書少監,擢起居郎,論史官失職者四:一謂記注不必進呈,庶人主有不觀史之美;二謂唐制二史立螭頭之下,今在殿東南隅,言動未嘗得聞;三謂二史立後殿,而前殿不立,乞于前後殿皆分日侍立;四謂史官欲其直前,而閣門以未嘗預牒,以今日無班次為辭。

    乞自今直前言事,不必預牒閣門,及以有無班次為拘。

    诏從之。

    兼侍講、國史院編修官。

    因講《禮記》,曰:“君以禮為重,禮以分為重,分以名為重,願陛下無以名器輕假人。

    ” 又進言乞都建康,謂:“漢高入關中,光武守信都。

    大抵與人鬥,不搤其亢,拊其背,不能全勝。

    今日大勢,自淮以北,天下之亢與背也,建康則搤之拊之之地也。

    若進據建康,下臨中原,此高、光興王之計也。

    ” 诏議行幸,言者請纾其期,遂以張浚視師圖恢複,侍禦史王十朋贊之。

    克複宿州,大将李顯忠私其金帛,且與邵宏淵忿争,軍大潰。

    十朋自劾。

    上怒甚,铨上疏願毋以小衄自沮。

      時旱蝗、星變,诏問政事阙失,铨應诏上書數千言,始終以《春秋》書災異之法,言政令之阙有十,而上下之情不合亦有十,且言:“堯、舜明四目,達四聰,雖有共、鲧,不能塞也。

    秦二世以趙高為腹心,劉、項橫行而不得聞;漢成帝殺王章,王氏移鼎而不得聞;靈帝殺窦武、陳蕃,天下橫潰而不得聞;梁武信朱異,侯景斬關而不得聞;隋炀帝信虞世基,李密稱帝而不得聞;唐明皇逐張九齡,安、史胎禍而不得聞。

    陛下自即位以來,号召逐客,與臣同召者張焘、辛次膺、王大寶、王十朋,今焘去矣,次膺去矣,十朋去矣,大寶又将去,惟臣在爾。

    以言為諱,而欲塞災異之源,臣知其必不能也。

    ” 铨又言:“昔周世宗為劉旻所敗,斬敗将何徽等七十人,軍威大震,果敗旻,取淮南,定三關。

    夫一日戮七十将,豈複有将可用?而世宗終能恢複,非庸懦者去,則勇敢者出耶!近宿州之敗,士死于敵者滿野,而敗軍之将以所得之金賂權貴以自解,上天見變昭然,陛下非信賞必罰以應天不可。

    ”其論納谏曰:“今廷臣以箝默為賢,容悅為忠。

    馴至興元之幸,所謂‘一言喪邦’。

    ”上曰:“非卿不聞此。

    ” 金人求成,铨曰:“金人知陛下銳意恢複,故以甘言款我,願絕口勿言‘和’字。

    ”上以邊事全倚張浚,而王之望、尹穑專主和排浚,铨廷責之。

    兼權中書舍人、同修國史。

    張浚之子栻賜金紫,铨繳奏之,謂不當如此待勳臣子。

    浚雅與铨厚,不顧也。

     十一月,诏以和戎遣使,大詢于庭,侍從、台谏預議者凡十有四人。

    主和者半,可否者半,言不可和者铨一人而已,乃獨上一議曰:“京師失守自耿南仲主和,二聖播遷自何□主和,維揚失守自汪伯彥、黃潛善主和,完顔亮之變自秦桧主和。

    議者乃曰:‘外雖和而内不忘戰。

    ’此向來權臣誤國之言也。

    一溺于和,不能自振,尚能戰乎?”除宗正少卿,乞補外,不許。

     先是,金将蒲察徒穆、大周仁以泗州降,蕭琦以軍百人降,诏并為節度使。

    铨言:“受降古所難,六朝七得河南之地,不旋踵而皆失;梁武時侯景以河南來奔,未幾而陷台城;宣、政間郭藥師自燕雲來降,未幾為中國患。

    今金之三大将内附,高其爵祿,優其部曲,以系中原之心,善矣。

    然處之近地,萬一包藏禍心,或為内應,後将噬臍,願勿任以兵柄,遷其衆于湖、廣以絕後患。

    ” 二年,兼國子祭酒,尋除權兵部侍郎。

    八月,上以災異避殿減膳,诏廷臣言阙政急務。

    铨以振災為急務,議和為阙政,其議和之書曰: 自靖康迄今凡四十年,三遭大變,皆在和議,則醜虜之不可與和,彰彰然矣。

    肉食鄙夫,萬口一談,牢不可破。

    非不知和議之害,而争言為和者,是有三說焉:曰偷懦,曰苟安,曰附會。

    偷懦則不知立國,苟安則不戒鸩毒,附會則觊得美官,小人之情狀具于此矣。

     今日之議若成,則有可吊者十;若不成,則有可賀者亦十。

    請為陛下極言之。

    何謂可吊者十?  真宗皇帝時,宰相李沆謂王旦曰:“我死,公必為相,切勿與虜講和。

    吾聞出則無敵國外患,如是者國常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