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一百三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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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辦公事,入為敕令所删定官。
皓忤秦桧投閑,桧憾未已,禦史汪勃論邁知其父不靖之謀,遂出添差教授福州。
累遷吏部郎兼禮部。
上居顯仁皇後喪,當孟飨,禮官未知所從,邁請遣宰相分祭,奏可。
除樞密檢詳文字。
建議令民入粟贖罪,以纾國用,又請嚴法駕出入之儀。
三十一年,議欽宗谥,邁曰:“淵聖北狩不返,臣民悲痛,當如楚人立懷王之義,号懷宗,以系複仇之意。
”不用。
吳璘病笃,朝論欲徙吳拱代之。
邁曰:“吳氏以功握蜀兵三十年,宜有以新民觀聽,毋使尾大不掉。
知樞密院事葉義問出視師,奏以邁參議軍事,至鎮江,聞瓜洲官軍與金人相持,遑遽失措。
會建康走驿告急,義問遽欲還,邁力止之曰:“今退師,無益京口勝敗之數,而金陵聞返旆,人心動搖,不可。
”遷左司員外郎。
三十二年春,金主褒遣左監軍高忠建來告登位,且議和,邁為接伴使,知閣門張掄副之。
上謂執政曰:“向日講和,本為梓宮、太後,雖屈己卑辭,有所不憚。
今兩國之盟已絕,名稱以何為正,疆土以何為準,朝見之儀,歲币之數,所宜先定。
”及邁、掄入辭,上又曰:“朕料此事終歸于和,欲首議名分,而土地次之。
”邁于是奏更接伴禮數,凡十有四事。
自渡江以來,屈己含忍多過禮,至是一切殺之,用敵國體,凡遠迎及引接金銀等皆罷。
既而高忠建有責臣禮及取新複州郡之議,邁以聞,且奏言:“土疆實利不可與,禮際虛名不足惜。
”禮部侍郎黃中聞之,亟奏曰:“名定實随,百世不易,不可謂虛。
土疆得失,一彼一此,不可謂實。
”兵部侍郎陳俊卿亦謂:“先正名分,名分正則國威張,而歲币亦可損矣。
” 進起居舍人。
時議遣使報金國聘,三月丁巳,诏侍從、台谏各舉可備使命者一人。
初,邁之接伴也,既持舊禮折伏金使,至是,慨然請行。
于是假翰林學士,充賀登位使,欲令金稱兄弟敵國而歸河南地。
夏四月戊子,邁辭行,書用敵國禮,高宗親劄賜邁等曰:“祖宗陵寝,隔闊三十年,不得以時灑掃祭祀,心實痛之。
若彼能以河南地見歸,必欲居尊如故,正複屈己,亦何所惜。
”邁奏言:“山東之兵未解,則兩國之好不成。
”至燕,金閣門見國書,呼曰:“不如式。
”抑令使人于表中改陪臣二字,朝見之儀必欲用舊禮。
邁初執不可,既而金鎖使館,自旦及暮水漿不通,三日乃得見。
金人語極不遜,大都督懷忠議欲質留,左丞相張浩持不可,乃遣還。
七月,邁回朝,則孝宗已即位矣。
殿中侍禦史張震以邁使金辱命,論罷之。
明年,起知泉州。
乾道二年,複知吉州。
入對,遂除起居舍人,直前言:“起居注皆據諸處關報,始加修纂,雖有日曆、時政記,亦莫得書。
景佑故事,有《迩英延義二閣注記》,凡經筵侍臣出處、封章進對、宴會賜予,皆用存記。
十年間稍廢不續,陛下言動皆罔聞知,恐非命侍本意。
乞令講讀官自今各以日得聖語關送修注官,令講筵所牒報,使謹錄之,因今所禦殿名曰《祥曦記注》。
”制可。
三年,遷起居郎,拜中書舍人兼侍讀、直學士院,仍參史事。
父忠宣、兄适、遵皆曆此三職,邁又踵之。
邁奏:“三省事無钜細,必先經中書書黃,宰執書押,當制舍人書行,然後過門下,給事中書讀,如給、舍有所建明,則封黃具奏,以聽上旨。
惟樞密院既得旨,即書黃過門下,例不送中書,謂之‘密白’,則封駁之職似有所偏,況今宰相兼樞密,因而厘正,不為有嫌。
望诏樞密院。
凡已被制敕,并關左右省依三省書黃,以示重出命之意。
”報可。
六年,除知贛州,起學宮,造浮梁,士民安之。
郡兵素驕,小不如欲則跋扈,郡歲遣千人戍九江,是歲,或怵以至則留不複返,衆遂反戈。
民訛言相驚,百姓恟懼。
邁不為動,但遣一校婉說之,俾歸營,衆皆聽,垂橐而入,徐诘什五長兩人,械送浔陽,斬于市。
辛卯歲饑,贛适中熟,邁移粟濟鄰郡。
僚屬有谏止者,邁笑曰:“秦、越瘠肥,臣子義耶?”尋知建甯府。
富民有睚眦殺人衷刃篡獄者,久拒捕,邁正其罪,黥流嶺外。
十一年,知婺州,奏:“金華田多沙,勢不受水,五日不雨則旱,故境内陂湖最當繕治。
命耕者出力,田主出谷,凡為公私塘堰及湖,總之為八百三十七所。
”婺軍素無律,春給衣,欲以缗易帛,吏不可,則群呼嘯聚于郡将之治,郡将惴恐,姑息如其欲。
邁至,衆狃前事,至以飛語榜谯門。
邁以計逮捕四十有八人,置之理,黨衆相嗾,哄擁邁轎,邁曰:“彼罪人也,汝等何預?”衆逡巡散去。
邁戮首惡二人,枭之市,餘黥撻有差,莫敢嘩者。
事聞,上語輔臣曰:“不謂書生能臨事達權。
”特遷敷文閣待制。
明年,召對,首論淮東邊備六要地:曰海陵,曰喻洳,曰鹽城,曰寶應,曰清口,曰盱眙。
謂宜修城池,嚴屯兵,立遊樁,益戍卒。
又言:“許浦宜開河三十六裡,梅裡鎮宜築二大堰,作鬥門,遇行師,則決防送船。
”又言:“馮湛創多槳船,底平樯浮,雖尺水可運。
今十五六年,修葺數少,不足用。
”謂宜募瀕海富商入船予爵,招善操舟者以補水軍,上嘉之。
以提舉佑神觀兼侍講、同修國史。
邁初入史館,預修《四朝帝紀》,進敷文閣直學士、直學士院。
講讀官宿直,上時召入,談論至夜分。
十三年九月,拜翰林學士,遂上《四朝史》,一祖八宗百七十八年為一書。
紹熙改元,進煥章閣學士、知紹興府。
過阙奏事,言新政宜以十漸為戒。
上曰:“浙東民困于和市,卿往,為朕正之。
”邁再拜曰:“誓盡力。
”邁至郡,核實詭戶四萬八千三百有奇,所減絹以匹計者,略如其數。
提舉玉隆萬壽宮。
明年,再上章告老,進龍圖閣學士。
尋以端明殿學士緻仕,是歲卒,年八十。
贈光祿大夫,谥文敏。
邁兄弟皆以文章取盛名,跻貴顯,邁尤以博洽受知孝宗,謂其文備衆體。
邁考閱典故,漁獵經史,極鬼神事物之變,手書《資治通鑒》凡三。
有《容齋五筆》、《夷堅志》行于世,其它著述尤多。
所修《欽宗紀》多本之孫觌,附耿南仲,惡李綱,所紀多失實,故朱熹舉王允之論,言佞臣不可使執筆,以為不當取觌所紀雲。
論曰:孔子雲:“使于四方,不辱君命,可謂士矣。
”當建炎、紹興之際,凡使金者,如探虎口,能全節而歸,若朱弁、張邵、洪皓其庶幾乎,望之不足議也。
皓留北十五年,忠節尤着,高宗謂蘇武不能過,誠哉。
然竟以忤秦桧谪死,悲夫!其子适、遵、邁相繼登詞科,文名滿天下,适位極台輔,而邁文學尤高,立朝議論最多,所謂忠議之報,讵不信夫。
皓忤秦桧投閑,桧憾未已,禦史汪勃論邁知其父不靖之謀,遂出添差教授福州。
累遷吏部郎兼禮部。
上居顯仁皇後喪,當孟飨,禮官未知所從,邁請遣宰相分祭,奏可。
除樞密檢詳文字。
建議令民入粟贖罪,以纾國用,又請嚴法駕出入之儀。
三十一年,議欽宗谥,邁曰:“淵聖北狩不返,臣民悲痛,當如楚人立懷王之義,号懷宗,以系複仇之意。
”不用。
吳璘病笃,朝論欲徙吳拱代之。
邁曰:“吳氏以功握蜀兵三十年,宜有以新民觀聽,毋使尾大不掉。
知樞密院事葉義問出視師,奏以邁參議軍事,至鎮江,聞瓜洲官軍與金人相持,遑遽失措。
會建康走驿告急,義問遽欲還,邁力止之曰:“今退師,無益京口勝敗之數,而金陵聞返旆,人心動搖,不可。
”遷左司員外郎。
三十二年春,金主褒遣左監軍高忠建來告登位,且議和,邁為接伴使,知閣門張掄副之。
上謂執政曰:“向日講和,本為梓宮、太後,雖屈己卑辭,有所不憚。
今兩國之盟已絕,名稱以何為正,疆土以何為準,朝見之儀,歲币之數,所宜先定。
”及邁、掄入辭,上又曰:“朕料此事終歸于和,欲首議名分,而土地次之。
”邁于是奏更接伴禮數,凡十有四事。
自渡江以來,屈己含忍多過禮,至是一切殺之,用敵國體,凡遠迎及引接金銀等皆罷。
既而高忠建有責臣禮及取新複州郡之議,邁以聞,且奏言:“土疆實利不可與,禮際虛名不足惜。
”禮部侍郎黃中聞之,亟奏曰:“名定實随,百世不易,不可謂虛。
土疆得失,一彼一此,不可謂實。
”兵部侍郎陳俊卿亦謂:“先正名分,名分正則國威張,而歲币亦可損矣。
” 進起居舍人。
時議遣使報金國聘,三月丁巳,诏侍從、台谏各舉可備使命者一人。
初,邁之接伴也,既持舊禮折伏金使,至是,慨然請行。
于是假翰林學士,充賀登位使,欲令金稱兄弟敵國而歸河南地。
夏四月戊子,邁辭行,書用敵國禮,高宗親劄賜邁等曰:“祖宗陵寝,隔闊三十年,不得以時灑掃祭祀,心實痛之。
若彼能以河南地見歸,必欲居尊如故,正複屈己,亦何所惜。
”邁奏言:“山東之兵未解,則兩國之好不成。
”至燕,金閣門見國書,呼曰:“不如式。
”抑令使人于表中改陪臣二字,朝見之儀必欲用舊禮。
邁初執不可,既而金鎖使館,自旦及暮水漿不通,三日乃得見。
金人語極不遜,大都督懷忠議欲質留,左丞相張浩持不可,乃遣還。
七月,邁回朝,則孝宗已即位矣。
殿中侍禦史張震以邁使金辱命,論罷之。
明年,起知泉州。
乾道二年,複知吉州。
入對,遂除起居舍人,直前言:“起居注皆據諸處關報,始加修纂,雖有日曆、時政記,亦莫得書。
景佑故事,有《迩英延義二閣注記》,凡經筵侍臣出處、封章進對、宴會賜予,皆用存記。
十年間稍廢不續,陛下言動皆罔聞知,恐非命侍本意。
乞令講讀官自今各以日得聖語關送修注官,令講筵所牒報,使謹錄之,因今所禦殿名曰《祥曦記注》。
”制可。
三年,遷起居郎,拜中書舍人兼侍讀、直學士院,仍參史事。
父忠宣、兄适、遵皆曆此三職,邁又踵之。
邁奏:“三省事無钜細,必先經中書書黃,宰執書押,當制舍人書行,然後過門下,給事中書讀,如給、舍有所建明,則封黃具奏,以聽上旨。
惟樞密院既得旨,即書黃過門下,例不送中書,謂之‘密白’,則封駁之職似有所偏,況今宰相兼樞密,因而厘正,不為有嫌。
望诏樞密院。
凡已被制敕,并關左右省依三省書黃,以示重出命之意。
”報可。
六年,除知贛州,起學宮,造浮梁,士民安之。
郡兵素驕,小不如欲則跋扈,郡歲遣千人戍九江,是歲,或怵以至則留不複返,衆遂反戈。
民訛言相驚,百姓恟懼。
邁不為動,但遣一校婉說之,俾歸營,衆皆聽,垂橐而入,徐诘什五長兩人,械送浔陽,斬于市。
辛卯歲饑,贛适中熟,邁移粟濟鄰郡。
僚屬有谏止者,邁笑曰:“秦、越瘠肥,臣子義耶?”尋知建甯府。
富民有睚眦殺人衷刃篡獄者,久拒捕,邁正其罪,黥流嶺外。
十一年,知婺州,奏:“金華田多沙,勢不受水,五日不雨則旱,故境内陂湖最當繕治。
命耕者出力,田主出谷,凡為公私塘堰及湖,總之為八百三十七所。
”婺軍素無律,春給衣,欲以缗易帛,吏不可,則群呼嘯聚于郡将之治,郡将惴恐,姑息如其欲。
邁至,衆狃前事,至以飛語榜谯門。
邁以計逮捕四十有八人,置之理,黨衆相嗾,哄擁邁轎,邁曰:“彼罪人也,汝等何預?”衆逡巡散去。
邁戮首惡二人,枭之市,餘黥撻有差,莫敢嘩者。
事聞,上語輔臣曰:“不謂書生能臨事達權。
”特遷敷文閣待制。
明年,召對,首論淮東邊備六要地:曰海陵,曰喻洳,曰鹽城,曰寶應,曰清口,曰盱眙。
謂宜修城池,嚴屯兵,立遊樁,益戍卒。
又言:“許浦宜開河三十六裡,梅裡鎮宜築二大堰,作鬥門,遇行師,則決防送船。
”又言:“馮湛創多槳船,底平樯浮,雖尺水可運。
今十五六年,修葺數少,不足用。
”謂宜募瀕海富商入船予爵,招善操舟者以補水軍,上嘉之。
以提舉佑神觀兼侍講、同修國史。
邁初入史館,預修《四朝帝紀》,進敷文閣直學士、直學士院。
講讀官宿直,上時召入,談論至夜分。
十三年九月,拜翰林學士,遂上《四朝史》,一祖八宗百七十八年為一書。
紹熙改元,進煥章閣學士、知紹興府。
過阙奏事,言新政宜以十漸為戒。
上曰:“浙東民困于和市,卿往,為朕正之。
”邁再拜曰:“誓盡力。
”邁至郡,核實詭戶四萬八千三百有奇,所減絹以匹計者,略如其數。
提舉玉隆萬壽宮。
明年,再上章告老,進龍圖閣學士。
尋以端明殿學士緻仕,是歲卒,年八十。
贈光祿大夫,谥文敏。
邁兄弟皆以文章取盛名,跻貴顯,邁尤以博洽受知孝宗,謂其文備衆體。
邁考閱典故,漁獵經史,極鬼神事物之變,手書《資治通鑒》凡三。
有《容齋五筆》、《夷堅志》行于世,其它著述尤多。
所修《欽宗紀》多本之孫觌,附耿南仲,惡李綱,所紀多失實,故朱熹舉王允之論,言佞臣不可使執筆,以為不當取觌所紀雲。
論曰:孔子雲:“使于四方,不辱君命,可謂士矣。
”當建炎、紹興之際,凡使金者,如探虎口,能全節而歸,若朱弁、張邵、洪皓其庶幾乎,望之不足議也。
皓留北十五年,忠節尤着,高宗謂蘇武不能過,誠哉。
然竟以忤秦桧谪死,悲夫!其子适、遵、邁相繼登詞科,文名滿天下,适位極台輔,而邁文學尤高,立朝議論最多,所謂忠議之報,讵不信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