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一百三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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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弁三人在遣中。
金人懼為患,猶遣人追之,七騎及淮,而皓已登舟。
十二年七月,見于内殿,力求郡養母。
帝曰:“卿忠貫日月,志不忘君,雖蘇武不能過,豈可舍朕去邪!”請見慈甯宮,帟人設簾,太後曰:“吾故識尚書。
”命撤之。
皓自建炎己酉出使,至是還,留北中凡十五年。
同時使者十三人,惟皓、邵、弁得生還,而忠義之聲聞于天下者,獨皓而已。
皓既對,退見秦桧,語連日不止,曰:“張和公金人所憚,乃不得用。
錢塘暫居,而景靈宮、太廟皆極土木之華,豈非示無中原意乎?”桧不怿,謂皓子适曰:“尊公信有忠節,得上眷。
但官職如讀書,速則易終而無味,須如黃鐘、大呂乃可。
”八月,除徽猷閣直學士、提舉萬壽觀兼權直學士院。
金人來取趙彬等三十人家屬,诏歸之。
皓曰:“昔韓起谒環于鄭,鄭,小國也,能引義不與。
金既限淮,官屬皆吳人,宜留不遣,蓋慮知其虛實也。
彼方困于蒙兀,姑示強以嘗中國,若遽從之,謂秦無人,益輕我矣。
”桧變色曰:“公無謂秦無人。
”既而複上疏曰:“恐以不與之故,或緻渝盟,宜告之曰:‘俟淵聖及皇族歸,乃遣。
’”又言:“王倫、郭元邁以身徇國,棄之不取,緩急何以使人?”桧大怒,又因言室撚寄聲,桧怒益甚,語在《桧傳》。
翌日,侍禦史李文會劾皓不省母,出知饒州。
明年,大水,中官白锷宣言:“燮理乖盭,洪尚書名聞天下,胡不用?”桧聞之愈怒,系锷大理獄,尋流嶺表。
谏官詹大方遂論皓與锷為刎頸交,更相稱譽,罷皓提舉江州太平觀。
锷初不識皓,特以從太後北歸,在金國素知皓名爾。
尋居母喪,他言者猶謂皓睥睨鈞衡。
終喪,除饒州通判。
李勤又附桧誣皓作欺世飛語,責濠州團練副使,安置英州。
居九年,始複朝奉郎,徙袁州,至南雄州卒,年六十八。
死後一日,桧亦死。
帝聞皓卒,嗟惜之,複敷文閣直學士,贈四官。
久之,複徽猷閣直學士,谥忠宣。
皓雖久在北廷,不堪其苦,然為金人所敬,所着詩文,争鈔誦求锓梓。
既歸,後使者至,必問皓為何官、居何地。
性急義,當艱危中不少變。
懿節後之戚趙伯璘隸悟室戲下,貧甚,皓赒之。
範鎮之孫祖平為傭奴,皓言于金人而釋之。
劉光世庶女為人豢豕,贖而嫁之。
他貴族流落賤微者,皆力拔以出。
惟為桧所嫉,不死于敵國,乃死于讒慝。
皓博學強記,有文集五十卷及《帝王勇要》、《姓氏指南》、《松漠紀聞》、《金國文具錄》等書。
子适、遵、邁。
适字景伯,皓長子也。
幼敏悟,日誦三千言。
皓使朔方,适年甫十三,能任家事。
以皓出使恩,補修職郎。
紹興十二年,與弟遵同中博學宏詞科。
高宗曰:“父在遠方,子能自立,此忠義報也,宜升擢。
”遂除敕令所删定官。
後三年,弟邁亦中是選,由是三洪文名滿天下。
改秘書省正字。
甫數月,皓歸,忤秦桧,出知饒州,适亦出為台州通判。
垂滿,皓谪英州,适複論罷,往來嶺南省侍者九載。
桧死皓還,道卒,服阕,起知荊門軍。
應诏上寬恤四事:輕茶額錢,它州代貢禮物,辟試闱以複舊額,蠲官田令不種者輸租。
改知徽州,尋提舉江東路常平茶鹽,首言役法不均之弊。
會完顔亮來侵,上親征,适觐金陵,言:“本路旱,百姓逐食于淮,複遭金兵,今各懷歸而田産為官鬻,請聽其估贖之。
”及亮斃,适上疏曰:“大定僭号,諸國未必服從,宜多遣密诏傳谕中原義士,各取州縣,因以畀之。
王師但留屯淮、泗,募兵積粟,以為聲援。
俟蜀、漢、山東之兵數道皆集,見可而進,庶幾兵力不頓,可以萬全。
”升尚書戶部郎中,總領淮東軍馬錢糧。
孝宗即位,海州解圍,符離用兵,饋饷繁多,适究心調度,供億無阙。
遷司農少卿。
隆興二年二月,召貳太常兼權直學士院。
上欲除諸将環衛官,诏讨論其制。
适具唐及本朝沿革十一條上之,且言:“太祖、太宗朝,常以處諸将及降王之君臣,自後多以皇族為之,故國史以為官存而事廢。
陛下修饬戎備,不必遠取唐制,祖宗故事蓋可法則。
今徑行換授,恐有減奉之患,乞如閣職兼帶節度,至刺史帶上将軍,橫行遙郡帶大将軍,正使帶将軍,副使帶中郎将,又以下則帶左右郎将,其官府人吏,令有司相度以聞。
”除中書舍人。
時金人再犯淮,羽檄沓至,書诏填委,盜訪酬答率稱上旨,自此有大用意。
金既尋盟,首為賀生辰使。
金遣同簽書樞密院事高嗣先接伴,自言其父司空有德于皓,相與甚歡,得其要領以歸。
乾道元年五月,遷翰林學士,仍兼中書舍人。
秦埙久廢,忽予祠,适奏曰:“李林甫死後,諸子皆流配嶺南。
秦桧稔惡自斃,不肖之孫官職仍舊,可謂幸矣。
宮觀雖小,埙得之,則人以除用之漸,恐桧黨牽連而進。
”其命遂寝。
時巫伋複召,莫汲擢樞密院編修官,餘堯弼複龍圖閣學士,适謂其皆桧黨也,随命繳之。
六月,除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
上谕參政錢端禮、虞允文曰:“三省事與洪适商量。
”東西府始同班奏事。
八月,拜參知政事。
谏議大夫林安宅以銅錢多入北境,請禁之,即蜀中取鐵錢行之淮上。
事既行,适言其不可。
上問之,适曰:“今每州不得千缗,一州以萬戶計之,每家才得數百,恐民間無以貿易。
且客旅無回貨,鹽場有大利害。
”上以為然,乃寝前命,但于蜀中取十五萬缗,行之廬、和二州而已。
十二月,拜尚書右仆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樞密使。
未幾,春霖,适引咎乞退,林安宅抗疏論适,既而台臣複合奏。
三月,除觀文殿學士、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
尋起知紹興府、浙東安撫使。
再奉祠。
淳熙十一年薨,年六十八,谥文惠。
适以文學聞望,遭時遇主,自兩制一月入政府,又四閱月居相位,又三月罷政,然無大建明以究其學。
家居十有六年,兄弟鼎立,子孫森然,以著述吟詠自樂,近世備福鮮有及之。
或謂适黨湯思退,又謂适來自淮東,言張浚妄費,浚以此罷相,子九人:槻、柲、□□、□修、灌、桴、楹、□、梠。
遵字景嚴,皓仲子也。
自兒時端重如成人,從師業文,不以歲時寒暑辍。
父留沙漠,母亡,遵孺慕攀号。
既葬,兄弟即僧舍肄詞業,夜枕不解衣。
以父蔭補承務郎,與兄适同試博學宏詞科,中魁選,賜進士出身。
高宗以皓遠使,擢為秘書省正字。
中興以來,詞科中選即入館,自遵始。
宰相秦桧子熹為官長,謦欬為人輕重,遵恬然不附麗。
二年弗遷。
皓南還,與朝論異,出守。
遵遂乞外,通判常、婺、越三州。
紹興二十五年,湯思退薦之,複入為正字。
八月,
金人懼為患,猶遣人追之,七騎及淮,而皓已登舟。
十二年七月,見于内殿,力求郡養母。
帝曰:“卿忠貫日月,志不忘君,雖蘇武不能過,豈可舍朕去邪!”請見慈甯宮,帟人設簾,太後曰:“吾故識尚書。
”命撤之。
皓自建炎己酉出使,至是還,留北中凡十五年。
同時使者十三人,惟皓、邵、弁得生還,而忠義之聲聞于天下者,獨皓而已。
皓既對,退見秦桧,語連日不止,曰:“張和公金人所憚,乃不得用。
錢塘暫居,而景靈宮、太廟皆極土木之華,豈非示無中原意乎?”桧不怿,謂皓子适曰:“尊公信有忠節,得上眷。
但官職如讀書,速則易終而無味,須如黃鐘、大呂乃可。
”八月,除徽猷閣直學士、提舉萬壽觀兼權直學士院。
金人來取趙彬等三十人家屬,诏歸之。
皓曰:“昔韓起谒環于鄭,鄭,小國也,能引義不與。
金既限淮,官屬皆吳人,宜留不遣,蓋慮知其虛實也。
彼方困于蒙兀,姑示強以嘗中國,若遽從之,謂秦無人,益輕我矣。
”桧變色曰:“公無謂秦無人。
”既而複上疏曰:“恐以不與之故,或緻渝盟,宜告之曰:‘俟淵聖及皇族歸,乃遣。
’”又言:“王倫、郭元邁以身徇國,棄之不取,緩急何以使人?”桧大怒,又因言室撚寄聲,桧怒益甚,語在《桧傳》。
翌日,侍禦史李文會劾皓不省母,出知饒州。
明年,大水,中官白锷宣言:“燮理乖盭,洪尚書名聞天下,胡不用?”桧聞之愈怒,系锷大理獄,尋流嶺表。
谏官詹大方遂論皓與锷為刎頸交,更相稱譽,罷皓提舉江州太平觀。
锷初不識皓,特以從太後北歸,在金國素知皓名爾。
尋居母喪,他言者猶謂皓睥睨鈞衡。
終喪,除饒州通判。
李勤又附桧誣皓作欺世飛語,責濠州團練副使,安置英州。
居九年,始複朝奉郎,徙袁州,至南雄州卒,年六十八。
死後一日,桧亦死。
帝聞皓卒,嗟惜之,複敷文閣直學士,贈四官。
久之,複徽猷閣直學士,谥忠宣。
皓雖久在北廷,不堪其苦,然為金人所敬,所着詩文,争鈔誦求锓梓。
既歸,後使者至,必問皓為何官、居何地。
性急義,當艱危中不少變。
懿節後之戚趙伯璘隸悟室戲下,貧甚,皓赒之。
範鎮之孫祖平為傭奴,皓言于金人而釋之。
劉光世庶女為人豢豕,贖而嫁之。
他貴族流落賤微者,皆力拔以出。
惟為桧所嫉,不死于敵國,乃死于讒慝。
皓博學強記,有文集五十卷及《帝王勇要》、《姓氏指南》、《松漠紀聞》、《金國文具錄》等書。
子适、遵、邁。
适字景伯,皓長子也。
幼敏悟,日誦三千言。
皓使朔方,适年甫十三,能任家事。
以皓出使恩,補修職郎。
紹興十二年,與弟遵同中博學宏詞科。
高宗曰:“父在遠方,子能自立,此忠義報也,宜升擢。
”遂除敕令所删定官。
後三年,弟邁亦中是選,由是三洪文名滿天下。
改秘書省正字。
甫數月,皓歸,忤秦桧,出知饒州,适亦出為台州通判。
垂滿,皓谪英州,适複論罷,往來嶺南省侍者九載。
桧死皓還,道卒,服阕,起知荊門軍。
應诏上寬恤四事:輕茶額錢,它州代貢禮物,辟試闱以複舊額,蠲官田令不種者輸租。
改知徽州,尋提舉江東路常平茶鹽,首言役法不均之弊。
會完顔亮來侵,上親征,适觐金陵,言:“本路旱,百姓逐食于淮,複遭金兵,今各懷歸而田産為官鬻,請聽其估贖之。
”及亮斃,适上疏曰:“大定僭号,諸國未必服從,宜多遣密诏傳谕中原義士,各取州縣,因以畀之。
王師但留屯淮、泗,募兵積粟,以為聲援。
俟蜀、漢、山東之兵數道皆集,見可而進,庶幾兵力不頓,可以萬全。
”升尚書戶部郎中,總領淮東軍馬錢糧。
孝宗即位,海州解圍,符離用兵,饋饷繁多,适究心調度,供億無阙。
遷司農少卿。
隆興二年二月,召貳太常兼權直學士院。
上欲除諸将環衛官,诏讨論其制。
适具唐及本朝沿革十一條上之,且言:“太祖、太宗朝,常以處諸将及降王之君臣,自後多以皇族為之,故國史以為官存而事廢。
陛下修饬戎備,不必遠取唐制,祖宗故事蓋可法則。
今徑行換授,恐有減奉之患,乞如閣職兼帶節度,至刺史帶上将軍,橫行遙郡帶大将軍,正使帶将軍,副使帶中郎将,又以下則帶左右郎将,其官府人吏,令有司相度以聞。
”除中書舍人。
時金人再犯淮,羽檄沓至,書诏填委,盜訪酬答率稱上旨,自此有大用意。
金既尋盟,首為賀生辰使。
金遣同簽書樞密院事高嗣先接伴,自言其父司空有德于皓,相與甚歡,得其要領以歸。
乾道元年五月,遷翰林學士,仍兼中書舍人。
秦埙久廢,忽予祠,适奏曰:“李林甫死後,諸子皆流配嶺南。
秦桧稔惡自斃,不肖之孫官職仍舊,可謂幸矣。
宮觀雖小,埙得之,則人以除用之漸,恐桧黨牽連而進。
”其命遂寝。
時巫伋複召,莫汲擢樞密院編修官,餘堯弼複龍圖閣學士,适謂其皆桧黨也,随命繳之。
六月,除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
上谕參政錢端禮、虞允文曰:“三省事與洪适商量。
”東西府始同班奏事。
八月,拜參知政事。
谏議大夫林安宅以銅錢多入北境,請禁之,即蜀中取鐵錢行之淮上。
事既行,适言其不可。
上問之,适曰:“今每州不得千缗,一州以萬戶計之,每家才得數百,恐民間無以貿易。
且客旅無回貨,鹽場有大利害。
”上以為然,乃寝前命,但于蜀中取十五萬缗,行之廬、和二州而已。
十二月,拜尚書右仆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樞密使。
未幾,春霖,适引咎乞退,林安宅抗疏論适,既而台臣複合奏。
三月,除觀文殿學士、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
尋起知紹興府、浙東安撫使。
再奉祠。
淳熙十一年薨,年六十八,谥文惠。
适以文學聞望,遭時遇主,自兩制一月入政府,又四閱月居相位,又三月罷政,然無大建明以究其學。
家居十有六年,兄弟鼎立,子孫森然,以著述吟詠自樂,近世備福鮮有及之。
或謂适黨湯思退,又謂适來自淮東,言張浚妄費,浚以此罷相,子九人:槻、柲、□□、□修、灌、桴、楹、□、梠。
遵字景嚴,皓仲子也。
自兒時端重如成人,從師業文,不以歲時寒暑辍。
父留沙漠,母亡,遵孺慕攀号。
既葬,兄弟即僧舍肄詞業,夜枕不解衣。
以父蔭補承務郎,與兄适同試博學宏詞科,中魁選,賜進士出身。
高宗以皓遠使,擢為秘書省正字。
中興以來,詞科中選即入館,自遵始。
宰相秦桧子熹為官長,謦欬為人輕重,遵恬然不附麗。
二年弗遷。
皓南還,與朝論異,出守。
遵遂乞外,通判常、婺、越三州。
紹興二十五年,湯思退薦之,複入為正字。
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