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一百三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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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見劉豫,長揖而已,又呼為“殿院”,責以君臣大義,詞氣俱厲,豫怒,械置于獄,楊憲遂降。

    豫知邵不屈,久之,複送于金,拘之燕山僧寺,從者皆莫知所之。

    後又作書,為金言“劉豫挾大國之勢,日夜南侵,不勝則首鼠兩端,勝則如養鷹,飽則揚去,終非大國之利”,守者密以告,金取其書去,益北徙之會甯府,距燕三千裡。

    金嘗大赦,許宋使者自便還鄉,人人多占籍淮北,冀幸稍南。

    惟邵與洪皓、朱弁言家在江南。

     十三年,和議成,及皓、弁南歸。

    八月,入見,奏前後使者如陳過庭、司馬樸、滕茂實、崔縱、魏行可皆殁異域未褒贈者,乞早頒恤典。

    邵并攜崔縱柩歸其家。

    升秘閣修撰,主管佑神觀。

    左司谏詹大方論其奉使無成,改台州崇道觀。

    移書時相,勸其迎請欽宗與諸王後妃。

    十九年,以敷文閣待制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

    知池州,再奉祠卒,年六十一。

    累贈少師。

      邵負氣,遇事慷慨,常以功名自許,出使囚徙,屢瀕于死。

    其在會甯,金人多從之學。

    喜誦佛書,雖異域不廢。

    初,使金時,遇秦桧于濰州。

    及歸,上書言桧忠節,議者以是少之。

    後弟祁下大理獄,将株連邵,會桧死得免。

    有文集十卷。

     子孝覽、孝曾、孝忠。

    孝曾後亦以出使殁于金,金人知為邵子,尚憐之。

      洪皓,字光弼,番易人。

    少有奇節,慷慨有經略四方志。

    登政和五年進士第。

    王黼、朱勉皆欲婚之,力辭。

    宣和中,為秀州司錄。

    大水,民多失業,皓白郡守以拯荒自任,發廪損直以粜。

    民坌集,皓恐其紛競,乃别以青白幟,涅其手以識之,令嚴而惠遍。

    浙東綱米過城下,皓白守邀留之,守不可,皓曰:“願以一身易十萬人命。

    ”人感之切骨,号“洪佛子”。

    其後秀軍叛,縱掠郡民,無一得脫,惟過皓門曰:“此洪佛子家也。

    ”不敢犯。

     建炎三年五月,帝将如金陵,皓上書言:“内患甫平,外敵方熾,若輕至建康,恐金人乘虛侵轶。

    宜先遣近臣往經營,俟告辦,回銮未晚。

    ”時朝議已定,不從,既而悔之。

    他日,帝問宰輔近谏移跸者謂誰,張浚以皓對。

    時議遣使金國,浚又薦皓于呂頤浩,召與語,大悅。

    皓方居父喪,頤浩解衣巾,俾易墨衰绖入對。

    帝以國步艱難、兩宮遠播為憂。

    皓極言:“天道好還,金人安能久陵中夏!此正春秋邲、郢之役,天其或者警晉訓楚也。

    ”帝悅,遷皓五官,擢徽猷閣待制,假禮部尚書,為大金通問使,龔 □副之。

    令與執政議國書,皓欲有所易,頤浩不樂,遂抑遷官之命。

     時淮南盜賊踵起,李成甫就招,即命知泗州羁縻之。

    乃命皓兼淮南、京東等路撫谕使,俾成以所部衛皓至南京。

    比過淮南,成方與耿堅共圍楚州,責權州事賈敦詩以降敵,實持叛心。

    皓先以書抵成,成以汴涸,虹有紅巾賊,軍食絕,不可往。

    皓聞堅起義兵,可撼以義,遣人密谕之曰:“君數千裡赴國家急,山陽縱有罪,當禀命于朝;今擅攻圍,名勤王,實作賊爾。

    ”堅意動,遂強成斂兵。

     皓至泗境,迎騎介而來,龔□曰:“虎口不可入。

    ”皓遂還,上疏言:“成以朝廷饋饷不繼,有‘引衆建康’之語。

    今靳賽據揚州,薛慶據高郵,萬一三叛連衡,何以待之?此含垢之時,宜使人谕意,優進官秩,畀之以京口綱運,如晉明帝待王敦可也。

    ”疏奏,帝即遣使撫成,給米伍萬石。

    頤浩惡其直達而不先白堂,奏皓托事稽留,貶二秩。

    皓遂請出滁陽路,自壽春由東京以行。

    至順昌,聞群盜李閻羅、小張俊者梗穎上道。

    皓與其黨遇,譬曉之曰:“自古無白頭賊。

    ”其黨悔悟,皓使持書至賊巢,二渠魁聽命,領兵入宿衛。

     皓至太原,留幾一年,金遇使人禮日薄。

    及至雲中,粘罕迫二使仕劉豫,皓曰:“萬裡銜命,不得奉兩宮南歸,恨力不能磔逆豫,忍事之邪!留亦死,不即豫亦死,不願偷生鼠狗間,願就鼎镬無悔。

    ”粘罕怒,将殺之。

    旁一酋唶曰:“此真忠臣也。

    ”目止劍士,為之跪請,得流遞冷山。

    流遞,猶編竄也。

    惟□至汴受豫官。

     雲中至冷山行六十日,距金主所都僅百裡,地苦寒,四月草生,八月已雪,穴居百家,陳王悟室聚落也。

    悟室敬皓,使教其八子。

    或二年不給食,盛夏衣粗布,嘗大雪薪盡,以馬矢然火煨面食之。

    或獻取蜀策,悟室持問皓,皓力折之。

    悟室銳欲南侵,曰:“孰謂海大,我力可幹,但不能使天地相拍爾。

    ”皓曰:“兵猶火也,弗戢将自焚,自古無四十年用兵不止者。

    ”又數為言所以來為兩國事,既不受使,乃令深入教小兒,非古者待使之禮也。

    悟室或答或默,忽發怒曰:“汝作和事官,而口硬如許,謂我不能殺汝耶?”皓曰:“自分當死,顧大國無受殺行人之名,願投之水,以墜淵為名可也。

    ”悟室義之而止。

     和議将成,悟室問所議十事,皓條析甚至。

    大略謂封冊乃虛名,年号本朝自有;金三千兩景德所無,東南不宜蠶,絹不可增也;至于取淮北人,景德載書猶可覆視。

    悟室曰:“誅投附人何為不可?”皓曰:“昔魏侯景歸梁,梁武帝欲以易其侄蕭明于魏,景遂叛,陷台城,中國決不蹈其覆轍。

    ”悟室悟曰:“汝性直不诳我,吾與汝如燕,遣汝歸議。

    ”遂行。

    會莫将北來,議不合,事複中止。

    留燕甫一月,兀朮殺悟室,黨類株連者數千人,獨皓與異論幾死,故得免。

      方二帝遷居五國城,皓在雲中密遣人奏書,以桃、梨、粟、面獻,二帝始知帝即位。

    皓聞佑陵訃,北向泣血,旦夕臨,諱日操文以祭,其辭激烈,舊臣讀之皆揮涕。

    紹興十年,因諜者趙德,書機事數萬言,藏故絮中,歸達于帝。

    言:“順昌之役,金人震懼奪魄,燕山珍寶盡徙以北,意欲捐燕以南棄之。

    王師亟還,自失機會,今再舉尚可。

    ”十一年,又求得太後書,遣李微持歸,帝大喜曰:“朕不知太後甯否幾二十年,雖遣使百輩,不如此一書。

    ”是冬,又密奏書曰:“金已厭兵,勢不能久,異時以婦女随軍,今不敢也。

    若和議未決,不若乘勢進擊,再造反掌爾。

    ”又言:“胡铨封事此或有之,金人知中國有人,益懼。

    張丞相名動異域,惜置之散地。

    ”又問李綱、趙鼎安否,獻六朝禦容、徽宗禦書。

    其後梓宮及太後歸音,皓皆先報。

     初,皓至燕,宇文虛中已受金官,因薦皓。

    金主聞其名,欲以為翰林直學士,力辭之。

    皓有逃歸意,乃請于參政韓昉,乞于真定或大名以自養。

    昉怒,始易皓官為中京副留守,再降為留司判官。

    趣行屢矣,皓乞不就職,昉竟不能屈。

    金法,雖未易官而曾經任使者,永不可歸,昉遂令皓校雲中進士試,蓋欲以計堕皓也。

    皓複以疾辭。

    未幾,金主以生子大赦,許使人還鄉,皓與張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