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一百三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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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弁鄭望之張邵洪皓子适遵邁 朱弁,字少章,徽州婺源人。

    少穎悟,讀書日數千言。

    既冠,入太學,晁說之見其詩,奇之,與歸新鄭,妻以兄女。

    新鄭介汴、洛間,多故家遺俗,弁遊其中,聞見日廣。

    靖康之亂,家碎于賊,弁南歸。

     建炎初,議遣使問安兩宮,弁奮身自獻,诏補修武郎,借吉州團練使,為通問副使。

    至雲中,見粘罕,邀說甚切。

    粘罕不聽,使就館,守之以兵。

    弁複與書,言用兵講和利害甚悉。

     紹興二年,金人忽遣宇文虛中來,言和議可成,當遣一人詣元帥府受書還,虛中欲弁與正使王倫探策決去留,弁曰:“吾來,固自分必死,豈應今日觊幸先歸。

    願正使受書歸報天子,成兩國之好,蚤申四海之養于兩宮,則吾雖暴骨外國,猶生之年也。

    ”倫将歸,弁請曰:“古之使者有節以為信,今無節有印,印亦信也。

    願留印,使弁得抱以死,死不腐矣。

    ”倫解以授弁,弁受而懷之,卧起與俱。

     金人迫弁仕劉豫,且訹之曰:“此南歸之漸。

    ”弁曰:“豫乃國賊,吾嘗恨不食其肉,又忍北面臣之,吾有死耳。

    ”金人怒,絕其饩遺以困之。

    弁固拒驿門,忍饑待盡,誓不為屈。

    金人亦感動,緻禮如初。

    久之,複欲易其官,弁曰:“自古兵交,使在其間,言可從從之,不可從則囚之、殺之,何必易其官?吾官受之本朝,有死而已,誓不易以辱吾君也。

    ”且移書耶律紹文等曰:“上國之威命朝以至,則使人夕以死,夕以至則朝以死。

    ”又以書訣後使洪皓曰:“殺行人非細事,吾曹遭之,命也,要當舍生以全義爾。

    ”乃具酒食,召被掠士夫飲,半酣,語之曰:“吾已得近郊某寺地,一旦畢命報國,諸公幸瘗我其處,題其上曰‘有宋通問副使朱公之墓’,于我幸矣。

    ”衆皆泣下,莫能仰視。

    弁談笑自若,曰:“此臣子之常,諸君何悲也?”金人知其終不可屈,遂不複強。

     王倫還朝,言弁守節不屈,帝為官其子林,賜其家銀帛。

    會粘罕等相繼死滅,弁密疏其事及金國虛實,曰:“此不可失之時也。

    ”遣李發等間行歸報。

    其後,倫複歸,又以弁奉送徽宗大行之文為獻,其辭有曰:“歎馬角之未生,魂消雪窖;攀龍髯而莫逮,淚灑冰天。

    ”帝讀之感泣,官其親屬五人,賜吳興田五頃。

    帝謂丞相張浚曰:“歸日,當以禁林處之。

    ”八年,金使烏陵思謀、石慶充至,稱弁忠節,诏附黃金三十兩以賜。

     十三年,和議成,弁得歸。

    入見便殿,弁謝且曰:“人之所難得者時,而時之運無已;事之不可失者幾,而幾之藏無形。

    惟無已也,故來遲而難遇;惟無形也,故動微而難見。

    陛下與金人講和,上返梓宮,次迎太母,又其次則憐赤子之無辜,此皆知時知幾之明驗。

    然時運而往,或難固執;幾動有變,宜鑒未兆。

    盟可守,而詭詐之心宜嘿以待之;兵可息,而銷弭之術宜詳以講之。

    金人以黩武為至德,以苟安為太平,虐民而不恤民,廣地而不廣德,此皆天助中興之勢。

    若時與幾,陛下既知于始,願圖厥終。

    ”帝納其言,賜金帛甚厚。

    弁又以金國所得六朝禦容及宣和禦書畫為獻。

    秦桧惡其言敵情,奏以初補官易宣教郎、直秘閣。

    有司校其考十七年,應遷數官。

    桧沮之,僅轉奉議郎。

    十四年,卒。

     弁為文慕陸宣公,援據精博,曲盡事理。

    詩學李義山,詞氣雍容,不蹈其險怪奇澀之弊。

    金國名王貴人多遣子弟就學,弁因文字往來說以和好之利。

    及歸,述北方所見聞忠臣義士朱昭、史抗、張忠輔、高景平、孫益、孫谷、傅偉文、李舟、五台僧寶真、婦人丁氏、晏氏、小校閻進、朱績等死節事狀,請加褒錄以勸來者。

    有《聘遊集》四十二卷、《書解》十卷、《曲洧舊聞》三卷、《續骫骳說》一卷,《雜書》一卷、《風月堂詩話》三卷、《新鄭舊詩》一卷、《南歸詩文》一卷。

     鄭望之,字顧道,彭城人,顯谟閣直學士僅之子也。

    望之少有文名,山東皆推重。

    登崇甯五年進士第,自陳留簿累遷樞密院編修官,曆開封府儀、工、戶曹,以治辦稱。

    臨事勁正,不受請托。

    宦寺有強占民田者,奏歸之。

    蔡京子欲奪人妾,使人谕意,望之拒不受。

    除駕部員外郎兼金部。

     靖康元年,金人攻汴京,假尚書工部侍郎,俾為軍前計議使。

    既還,金人遣吳孝民與望之同入見。

    望之言金人意在金币,且要大臣同議,乃命同知樞密院事李梲與望之再使,斡離不以朝廷受歸朝官及賜平州張覺手诏為辭,遣蕭三寶奴偕梲等還,以書求割三鎮,欲得宰相交地,親王送大軍過河。

     時高宗在康邸慷慨請行,遂與張邦昌乘筏渡濠,自午至夜分,始達金砦。

    又除望之戶部侍郎,同梲再至金營,仍以珠玉遺金人。

    金人拘留望之逾旬。

    會姚平仲夜劫砦不克,斡離不以用兵诘責諸使者,邦昌恐懼涕泣,王不為動。

    金人遂不欲留王,更請肅王,乃以兵送望之詣國王砦诘問。

    會再遣宇文虛中持割地诏至,望之得還,因盛言敵勢強大,我兵削弱,不可不和。

    既而金兵退,朝廷以議和非策,罷望之提舉亳州明道宮。

     建炎初,李綱以望之張皇敵勢,沮損國威,以緻禍敗,責海州團練副使,連州居住。

    綱罷,诏望之為戶部侍郎,尋轉吏部侍郎。

    論王雲之冤,帝為感動,複雲元官,與七子恩澤。

    尋兼主管禦營司參贊軍事。

    論航海不便,忤旨,以集英殿修撰再領亳州明道宮。

    起知宣州,逾年,以言章罷。

     紹興二年,會赦,複徽猷閣待制緻仕。

    七年,落緻仕,召赴行在。

    望之以衰老辭,帝謂大臣曰:“望之,朕故人也。

    ”于是升徽猷閣直學士,複緻仕。

    三十一年,卒,年八十四。

    贈中大夫。

     張邵,字才彥,烏江人。

    登宣和三年上舍第。

    建炎元年,為衢州司刑曹事。

    會诏求直言,邵上疏曰:“有中原之形勢,有東南之形勢。

    今縱未能遽争中原,宜進都金陵,因江、淮、蜀、漢、閩、廣之資,以圖恢複,不應退自削弱。

    ” 三年,金人南侵,诏求可至軍前者,邵慨然請行,轉五官,直龍圖閣,假禮部尚書,充通問使,武官楊憲副之,即日就道。

    至濰州,接伴使置酒張樂,邵曰:“二帝北遷,邵為臣子,所不忍聽,請止樂。

    ”至于三四,聞者泣下。

    翌日,見左監軍撻攬,命邵拜,邵曰:“監軍與邵為南北朝從臣,無相拜禮。

    ”且以書抵之曰:“兵不在強弱,在曲直。

    宣和以來,我非無兵也,帥臣初開邊隙,謀臣複啟兵端,是以大國能勝之。

    厥後僞楚僭立,群盜蜂起,曾幾何時,電掃無餘,是天意人心未厭宋德也。

    今大國複裂地以封劉豫,窮兵不已,曲有在矣。

    ”撻攬怒,取國書去,執邵送密州,囚于祚山砦。

      明年,又送邵于劉豫,使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