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一百三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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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倬王綸尹穑王之望徐俯沉與求翟汝文王庶辛炳
朱倬,字漢章,唐宰相敬則之後,七世祖避地閩中,為閩縣人。
世學《易》,入太學。
宣和五年,登進士第,調常州宜興簿。
金将犯邊,居民求避地,倬為具舟給食,衆賴以濟。
未幾,民告澇于郡,郡檄倬考實,乃除田租什九,守怒,不能奪。
張浚薦倬,召對,除福建、廣東西财用所屬官。
宣谕使明橐再薦于朝,時方以劉豫為憂,倬因賜對,策其必敗。
高宗大喜,诏改合入官。
與丞相秦桧忤,出教授越州。
用張守薦,除諸王府教授。
桧惡言兵,倬論掩骼事,又忤之。
梁汝嘉制置浙東,表攝參謀。
有群寇就擒,屬倬鞫問,獨竄二人,餘釋不問。
曰:“吾大父尉崇安日,獲寇二百,坐死者七十餘人。
大父謂此饑民剽食爾,烏可盡繩以法?悉除其罪,不以徼賞。
吾其可愧大父乎?”通判南劍。
建寇阿魏衆數千,劍鄰于建,兵心耎不可用,倬重賞募卒擒獲,境内迄平。
除知惠州。
陛辭,因言嘗策劉豫必敗,高宗記其言,問:“卿久淹何所?”倬曰:“厄于桧。
”上愀然慰谕,目送之。
旬日間,除國子監丞,尋除浙西提舉,且命自今在内除提舉官,今朝辭上殿,蓋為倬設也。
既對,上曰:“卿以朕親擢出為部使者,使鹹知内外任均。
”又曰:“人不知卿,朕獨知卿。
”除右正言,累遷中丞。
嘗言:“人主任以耳目,非報怨任氣之地,必上合天心。
”每上疏辄夙興露告,若上帝鑒臨。
奏疏凡數十,如發倉廪,蠲米價,減私鹽,核軍食,率焚稿不傳。
知貢舉,遷參知政事。
紹興三十一年,拜尚書右仆射。
金兵犯江,倬陳戰、備、應三策,且謂兵應者勝,上深然之。
又策敵三事:上焉者為耕築計,中焉者守備,下則妄意絕江,金必出下策。
果如所料。
史浩、虞允文、王淮、陳俊卿、劉珙之進用,皆倬所薦也。
高宗自建康回銮,有内禅意。
倬密奏曰:“靖康之事正以傳位太遽,盍姑徐之。
”心不自安,屢求去。
诏以觀文殿學士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
孝宗即位,谏臣以為言,降資政殿學士。
明年緻仕,卒。
複元職,恤典如宰相,贈特進。
孫着,淳熙十四年登第,仕至吏部尚書。
王綸,字德言,建康人。
幼穎悟,十歲能屬文。
登紹興五年進士第,授平江府昆山縣主簿,曆鎮江府、婺州、臨安府教授,權國子正。
時初建太學,亡舊規,憑吏省記,吏緣為奸。
綸厘正之,其弊稍革。
遷敕令所删定官、諸王宮大小學教授兼權兵部郎官。
言:“孔門弟子與後世諸儒有功斯文者,皆得從祀先聖,今辟庠序,修禮樂,宜以其式頒諸郡縣。
” 二十四年,以禦史中丞魏師遜薦,為監察禦史,與秦桧論事,忤其意,師遜遂劾綸,且言:“智識淺昧,不能知綸。
”由此罷去。
逾年,知興國軍。
桧死,召為起居舍人兼崇政殿說書,尋兼權禮部侍郎。
二十六年,試中書舍人。
高宗躬親政事,收攬威柄,召諸賢于散地,诏命填委,多綸所草。
綸奏守臣裕民事,乞毋拘五條,從之。
兼侍講。
上喜讀《春秋左氏傳》,綸進講,與上意合。
嘗同講讀官薦興化軍鄭樵學行,召對命官,且給筆劄,錄其所着史。
兼直學士院,遷工部侍郎,仍兼直院。
撰《吳玠神道碑》,稱上旨,賜宸翰褒寵。
二十八年,除同知樞密院事。
金将渝盟,邊報沓至,宰相沈該未敢以聞。
綸率參知政事陳康伯、同知樞密院事陳誠之共白其事,乞備禦。
已而綸病肺暍,告請祠,上遣禦醫診視,且賜白金五百兩。
二十九年六月,朝論欲遣大臣為泛使觇敵,且堅盟好。
綸請行,乃以為稱謝使,曹勳副之。
至金,館禮甚隆。
一日,急召使入,金主禦便殿,惟一執政在焉,連發數問,綸條對,金主不能屈。
九月,還朝入見,言:“鄰國恭順和好,皆陛下威德所緻。
”宰臣湯思退等皆賀。
然當時金已謀犯江,特以善意绐綸爾。
綸舊疾作,力丐外,除資政殿大學士知福州,上解所禦犀帶賜之。
明年,知建康府兼行宮留守。
敵犯江,綸每以守禦利害驿聞,上多從之。
三十一年八月,卒。
贈左光祿大夫,谥章敏。
無子,以兄綽之子為後。
尹穑,字少稷。
建炎中興,自北歸南。
紹興三十二年,與陸遊同為樞密院編修官。
權知院史浩、同知王祖舜薦其博學有文,召對稱旨,二人并賜進士出身。
孝宗獎用西北之士,隆
世學《易》,入太學。
宣和五年,登進士第,調常州宜興簿。
金将犯邊,居民求避地,倬為具舟給食,衆賴以濟。
未幾,民告澇于郡,郡檄倬考實,乃除田租什九,守怒,不能奪。
張浚薦倬,召對,除福建、廣東西财用所屬官。
宣谕使明橐再薦于朝,時方以劉豫為憂,倬因賜對,策其必敗。
高宗大喜,诏改合入官。
與丞相秦桧忤,出教授越州。
用張守薦,除諸王府教授。
桧惡言兵,倬論掩骼事,又忤之。
梁汝嘉制置浙東,表攝參謀。
有群寇就擒,屬倬鞫問,獨竄二人,餘釋不問。
曰:“吾大父尉崇安日,獲寇二百,坐死者七十餘人。
大父謂此饑民剽食爾,烏可盡繩以法?悉除其罪,不以徼賞。
吾其可愧大父乎?”通判南劍。
建寇阿魏衆數千,劍鄰于建,兵心耎不可用,倬重賞募卒擒獲,境内迄平。
除知惠州。
陛辭,因言嘗策劉豫必敗,高宗記其言,問:“卿久淹何所?”倬曰:“厄于桧。
”上愀然慰谕,目送之。
旬日間,除國子監丞,尋除浙西提舉,且命自今在内除提舉官,今朝辭上殿,蓋為倬設也。
既對,上曰:“卿以朕親擢出為部使者,使鹹知内外任均。
”又曰:“人不知卿,朕獨知卿。
”除右正言,累遷中丞。
嘗言:“人主任以耳目,非報怨任氣之地,必上合天心。
”每上疏辄夙興露告,若上帝鑒臨。
奏疏凡數十,如發倉廪,蠲米價,減私鹽,核軍食,率焚稿不傳。
知貢舉,遷參知政事。
紹興三十一年,拜尚書右仆射。
金兵犯江,倬陳戰、備、應三策,且謂兵應者勝,上深然之。
又策敵三事:上焉者為耕築計,中焉者守備,下則妄意絕江,金必出下策。
果如所料。
史浩、虞允文、王淮、陳俊卿、劉珙之進用,皆倬所薦也。
高宗自建康回銮,有内禅意。
倬密奏曰:“靖康之事正以傳位太遽,盍姑徐之。
”心不自安,屢求去。
诏以觀文殿學士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
孝宗即位,谏臣以為言,降資政殿學士。
明年緻仕,卒。
複元職,恤典如宰相,贈特進。
孫着,淳熙十四年登第,仕至吏部尚書。
王綸,字德言,建康人。
幼穎悟,十歲能屬文。
登紹興五年進士第,授平江府昆山縣主簿,曆鎮江府、婺州、臨安府教授,權國子正。
時初建太學,亡舊規,憑吏省記,吏緣為奸。
綸厘正之,其弊稍革。
遷敕令所删定官、諸王宮大小學教授兼權兵部郎官。
言:“孔門弟子與後世諸儒有功斯文者,皆得從祀先聖,今辟庠序,修禮樂,宜以其式頒諸郡縣。
” 二十四年,以禦史中丞魏師遜薦,為監察禦史,與秦桧論事,忤其意,師遜遂劾綸,且言:“智識淺昧,不能知綸。
”由此罷去。
逾年,知興國軍。
桧死,召為起居舍人兼崇政殿說書,尋兼權禮部侍郎。
二十六年,試中書舍人。
高宗躬親政事,收攬威柄,召諸賢于散地,诏命填委,多綸所草。
綸奏守臣裕民事,乞毋拘五條,從之。
兼侍講。
上喜讀《春秋左氏傳》,綸進講,與上意合。
嘗同講讀官薦興化軍鄭樵學行,召對命官,且給筆劄,錄其所着史。
兼直學士院,遷工部侍郎,仍兼直院。
撰《吳玠神道碑》,稱上旨,賜宸翰褒寵。
二十八年,除同知樞密院事。
金将渝盟,邊報沓至,宰相沈該未敢以聞。
綸率參知政事陳康伯、同知樞密院事陳誠之共白其事,乞備禦。
已而綸病肺暍,告請祠,上遣禦醫診視,且賜白金五百兩。
二十九年六月,朝論欲遣大臣為泛使觇敵,且堅盟好。
綸請行,乃以為稱謝使,曹勳副之。
至金,館禮甚隆。
一日,急召使入,金主禦便殿,惟一執政在焉,連發數問,綸條對,金主不能屈。
九月,還朝入見,言:“鄰國恭順和好,皆陛下威德所緻。
”宰臣湯思退等皆賀。
然當時金已謀犯江,特以善意绐綸爾。
綸舊疾作,力丐外,除資政殿大學士知福州,上解所禦犀帶賜之。
明年,知建康府兼行宮留守。
敵犯江,綸每以守禦利害驿聞,上多從之。
三十一年八月,卒。
贈左光祿大夫,谥章敏。
無子,以兄綽之子為後。
尹穑,字少稷。
建炎中興,自北歸南。
紹興三十二年,與陸遊同為樞密院編修官。
權知院史浩、同知王祖舜薦其博學有文,召對稱旨,二人并賜進士出身。
孝宗獎用西北之士,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