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一百三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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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五路襟喉,今既失矣。
《春秋》大夫出疆之義得以專之,請誅庶。
”亮曰:“使事有指,今以人臣而擅誅于外,是跋扈也,公則自為之。
”端沮而歸,乃奪庶節制使印,又拘縻其官屬。
會诏庶守京兆,庶先以失律自劾得罷。
丁内艱。
時張浚自富平敗歸,始思庶及端之言可用,乃并召之。
庶地近先至,力陳撫秦保蜀之策,勸浚收熙河、秦鳳之兵,扼關、隴以為後圖。
浚不納。
求終制,不許,乃版授參議官。
浚念端與庶必不兼容,端未至,但複其官,移恭州。
庶因謂浚曰:“端有反心。
”浚亦畏端得士,始有殺端意矣。
語在《端傳》。
紹興五年,起複知興元府、利夔路制置使。
庶以士卒單寡,籍興、洋諸邑及三泉縣強壯,兩丁取一,三丁取二,号“義士”,日閱于縣,月閱于州,厚犒之,不半年,有兵數萬。
浚言于朝,升徽猷閣直學士。
有讒于浚者,徙庶知成都,改嘉州。
明年,浚劾庶輕率傾險,落職奉祠。
尋起知遂甯,固避得請。
六年,除湖北安撫使、知鄂州。
趨阙,上因燕見,庶言:“陛下欲保江南,無所事;如曰紹複大業,都荊為可。
荊州左吳右蜀,利盡南海,前臨江、漢,出三川,涉大河,以圖中原,曹操所以畏關羽者也。
”上大異之。
複顯谟閣待制、知荊南府、湖北經略安撫使,又複直學士。
七年十月,以兵部侍郎召。
明年春,入對,上曰:“召卿之日,張浚已去,趙鼎未來,此朕親擢,非有左右之助。
”庶頓首謝,因奏:“恢複之功十年未立,其失在偏聽,在欲速,在輕爵賞,是非邪正混淆。
誠能賞功罰罪,其誰不服?昔漢光武以兵取天下,不以不急奪其費,不知兵者不可使言兵。
”又口陳手畫秦、蜀利害。
上大喜,即日遷本部尚書。
閱月,拜樞密副使。
議者乞遣重臣行邊,遂命庶措置江、淮邊防。
京、湖宣撫使嶽飛聞庶行邊,遺書曰:“今歲若不出師,當納節請閑。
”庶壯之。
庶還朝,論金人變詐,自渝海上之盟,因及飛納節之語。
當是時,秦桧再相,以和戎為事。
金使烏陵思謀至,诏趣庶還。
庶力诋和議,乞誅金使,其言甚切。
金又遣張通古來許割地,還梓宮,歸太後。
庶曰:“和議之事,臣所不知。
”凡七疏乞免官,乃以資政殿學士知潭州。
禦史中丞勾龍如淵劾庶本趙鼎所薦,欺君罔上。
庶罷歸,至九江,被命奪職,徙家居焉。
十三年,禦史胡汝明論庶譏讪朝政,責響德軍節度副使,道州安置。
至貶所卒。
孝宗思庶言,追複其官,谥敏節。
子六人,之奇,乾道中,知樞密院事。
辛炳,字如晦,福州候官縣人。
登元符三年進士第,累官至監察禦史兼權殿中侍禦史。
先是,蔡京廢發運司轉般倉為直達綱,舟入,率侵盜,沉舟而遁,戶部受虛數,人畏京莫敢言。
炳極疏其弊,且以變法後兩歲所得之數,較常歲虧欠一百三十有二萬,支益廣而入寝微,乞下有司計度。
徽宗以問京,京怒,以炳為沮撓,責監南劍州新豐場,尋提舉洞霄宮,起知袁州,移無為軍。
靖康初,召為兵部員外郎。
高宗即位,除左司員外郎,辭;未幾,起直龍圖閣、知潭州。
明年,張浚調兵潭州,以炳懦怯不能,罷之,尋以起居舍人召,辭。
紹興二年,複以侍禦史召。
首言今日公道壅塞,風俗頹薄,連疏三省所行乖失數十事,請谕大臣勿廢都堂公見之禮。
時福建八州添差至百八十餘員,炳言:“艱危多事之時,冗食之官無益,當罷。
”從之。
蘇、湖地震,下诏求言。
炳言:“大臣無畏天之心,何事不可為?”其言甚峻,由是宰執呂頤浩居家待罪,炳劾罷頤浩。
知樞密院事張浚召赴行在,炳論其敗事誤國,浚坐落職。
除禦史中丞。
時方遣使議和,炳方言:“金人無信,和議不可恃,宜講求守禦攻戰之策。
”以疾請外,除顯谟閣直學士、知漳州,未赴而卒。
诏:炳任中執法,操行清修,今其雲亡,貧無以葬,賜銀帛赙其家,贈通議大夫。
論曰:秦桧晚薦士以收人望,然一時知名之士,亦豈盡可籠絡者哉!朱倬論事辄不合,王綸代言辭合體要,若尹穑、王之望人品雖不同,其附和議則一爾。
徐俯末與赴鼎争辨,沮抑嶽飛,異哉。
沉與求止和親之議,翟汝文善料事,而桧以為異己。
王庶論都荊州,當時諸臣之慮皆不及此。
考夫祈寬之事,庶蓋忠義人也。
辛炳雅志清修,又豈多見也欤。
《春秋》大夫出疆之義得以專之,請誅庶。
”亮曰:“使事有指,今以人臣而擅誅于外,是跋扈也,公則自為之。
”端沮而歸,乃奪庶節制使印,又拘縻其官屬。
會诏庶守京兆,庶先以失律自劾得罷。
丁内艱。
時張浚自富平敗歸,始思庶及端之言可用,乃并召之。
庶地近先至,力陳撫秦保蜀之策,勸浚收熙河、秦鳳之兵,扼關、隴以為後圖。
浚不納。
求終制,不許,乃版授參議官。
浚念端與庶必不兼容,端未至,但複其官,移恭州。
庶因謂浚曰:“端有反心。
”浚亦畏端得士,始有殺端意矣。
語在《端傳》。
紹興五年,起複知興元府、利夔路制置使。
庶以士卒單寡,籍興、洋諸邑及三泉縣強壯,兩丁取一,三丁取二,号“義士”,日閱于縣,月閱于州,厚犒之,不半年,有兵數萬。
浚言于朝,升徽猷閣直學士。
有讒于浚者,徙庶知成都,改嘉州。
明年,浚劾庶輕率傾險,落職奉祠。
尋起知遂甯,固避得請。
六年,除湖北安撫使、知鄂州。
趨阙,上因燕見,庶言:“陛下欲保江南,無所事;如曰紹複大業,都荊為可。
荊州左吳右蜀,利盡南海,前臨江、漢,出三川,涉大河,以圖中原,曹操所以畏關羽者也。
”上大異之。
複顯谟閣待制、知荊南府、湖北經略安撫使,又複直學士。
七年十月,以兵部侍郎召。
明年春,入對,上曰:“召卿之日,張浚已去,趙鼎未來,此朕親擢,非有左右之助。
”庶頓首謝,因奏:“恢複之功十年未立,其失在偏聽,在欲速,在輕爵賞,是非邪正混淆。
誠能賞功罰罪,其誰不服?昔漢光武以兵取天下,不以不急奪其費,不知兵者不可使言兵。
”又口陳手畫秦、蜀利害。
上大喜,即日遷本部尚書。
閱月,拜樞密副使。
議者乞遣重臣行邊,遂命庶措置江、淮邊防。
京、湖宣撫使嶽飛聞庶行邊,遺書曰:“今歲若不出師,當納節請閑。
”庶壯之。
庶還朝,論金人變詐,自渝海上之盟,因及飛納節之語。
當是時,秦桧再相,以和戎為事。
金使烏陵思謀至,诏趣庶還。
庶力诋和議,乞誅金使,其言甚切。
金又遣張通古來許割地,還梓宮,歸太後。
庶曰:“和議之事,臣所不知。
”凡七疏乞免官,乃以資政殿學士知潭州。
禦史中丞勾龍如淵劾庶本趙鼎所薦,欺君罔上。
庶罷歸,至九江,被命奪職,徙家居焉。
十三年,禦史胡汝明論庶譏讪朝政,責響德軍節度副使,道州安置。
至貶所卒。
孝宗思庶言,追複其官,谥敏節。
子六人,之奇,乾道中,知樞密院事。
辛炳,字如晦,福州候官縣人。
登元符三年進士第,累官至監察禦史兼權殿中侍禦史。
先是,蔡京廢發運司轉般倉為直達綱,舟入,率侵盜,沉舟而遁,戶部受虛數,人畏京莫敢言。
炳極疏其弊,且以變法後兩歲所得之數,較常歲虧欠一百三十有二萬,支益廣而入寝微,乞下有司計度。
徽宗以問京,京怒,以炳為沮撓,責監南劍州新豐場,尋提舉洞霄宮,起知袁州,移無為軍。
靖康初,召為兵部員外郎。
高宗即位,除左司員外郎,辭;未幾,起直龍圖閣、知潭州。
明年,張浚調兵潭州,以炳懦怯不能,罷之,尋以起居舍人召,辭。
紹興二年,複以侍禦史召。
首言今日公道壅塞,風俗頹薄,連疏三省所行乖失數十事,請谕大臣勿廢都堂公見之禮。
時福建八州添差至百八十餘員,炳言:“艱危多事之時,冗食之官無益,當罷。
”從之。
蘇、湖地震,下诏求言。
炳言:“大臣無畏天之心,何事不可為?”其言甚峻,由是宰執呂頤浩居家待罪,炳劾罷頤浩。
知樞密院事張浚召赴行在,炳論其敗事誤國,浚坐落職。
除禦史中丞。
時方遣使議和,炳方言:“金人無信,和議不可恃,宜講求守禦攻戰之策。
”以疾請外,除顯谟閣直學士、知漳州,未赴而卒。
诏:炳任中執法,操行清修,今其雲亡,貧無以葬,賜銀帛赙其家,贈通議大夫。
論曰:秦桧晚薦士以收人望,然一時知名之士,亦豈盡可籠絡者哉!朱倬論事辄不合,王綸代言辭合體要,若尹穑、王之望人品雖不同,其附和議則一爾。
徐俯末與赴鼎争辨,沮抑嶽飛,異哉。
沉與求止和親之議,翟汝文善料事,而桧以為異己。
王庶論都荊州,當時諸臣之慮皆不及此。
考夫祈寬之事,庶蓋忠義人也。
辛炳雅志清修,又豈多見也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