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一百三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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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書舍人程俱言:“俯以前任省郎遽除谏議,自元豐更制以來未之有。

    考之古今,非陽城、種放,則未嘗不循序而進,願姑以所應者命之。

    昔元稹在長慶間,擢知制诰,真不忝矣。

    緣其為荊南判司,命從中出,召為省郎,便知制诰,遂喧朝論,時謂荊南監軍崔潭峻實引之。

    近亦傳俯與宦寺倡酬,稱其警策,恐或者不知陛下得俯之由。

    ”不報,俱遂罷。

     紹興二年,賜進士出身,兼侍讀。

    三年,遷翰林學士,俄擢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

    四年,兼權參知政事。

    宰相朱勝非言:“襄陽上流,所當先取。

    ”帝曰:“盍就委嶽飛?”參政趙鼎曰:“知上流利害,無如飛者。

    ”俯獨持不可,帝不聽。

    會劉光世乞入奏,鼎言:“方議出師,大将不宜離軍。

    ”俯欲許之,鼎固争,俯乃求去,提舉洞霄宮。

     九年,知信州。

    中丞王次翁論其不理郡事,予祠。

    明年,卒。

    俯才俊,與曾幾、呂本中遊,有詩集六卷。

     沉與求,字必先,湖州德清人。

    登政和五年進士第,累遷至明州通判。

    以禦史張守薦,召對,除監察禦史。

    上疏論執政,遷兵部員外郎,自劾以為言苟不當,不應得遷。

    上乃行其言,除殿中侍禦史。

     上在會稽,或勸幸饒、信,有急則入閩。

    與求以為今日根本正在江、浙,宜進都建康,以圖恢複。

    論範宗尹年少為相,恐誤國事。

    上不悅,以直龍圖閣知台州。

    宗尹罷,召還,再除侍禦史。

     時軍儲窘乏,措置諸鎮屯田,與求取古今屯田利害,為《集議》二卷上之,诏付戶部看詳。

    江西安撫、知江州朱勝非未至,而馬進寇江州陷之,與求論九江之陷,由勝非赴鎮太緩,勝非罷去。

    時方多事,百司稽違,與求援元豐舊制,請許台谏官彈奏,上從之。

    與求再居言路,或疑凡範宗尹所引用者,将悉論出之。

    與求曰:“近世朋黨成風,人才不問賢否,皆視宰相出處為進退。

    今當别人才邪正而言之,豈可謂一時所用皆不賢哉?”人服其言。

     呂頤浩再相,禦營統制辛永宗、樞密富直柔、右司谏韓璜屢言其短。

    與求劾直柔附會永宗兄弟,為緻身之資。

    上遂出永宗,而璜、直柔亦相繼罷黜。

     遷禦史中丞。

    時禁衛寡弱,諸将各擁重兵,與求言:“漢有南北軍,唐用府兵,彼此相維,使無偏重之勢。

    今兵權不在朝廷,雖有樞密院及三省兵房、尚書兵部,但行文字而已。

    願诏大臣益修兵政,助成中興之勢。

    ”浙西安撫劉光世來朝,以缯帛、方物為獻,上已分乞六宮,與求奏:“今為何時而有此。

    ”時已暮,疏入,上命追取斥還。

    内侍馮益請别置禦馬院,自領其事,又擅穿皇城便門。

    與求劾益專恣,請治其罪。

     諜報劉豫在淮陽造舟,議者多欲于明州向頭設備。

    與求言:“使賊舟至此,則入吾腹心之地。

    臣聞海舟自京東入浙,必由泰州石港、通州料角崇明鎮等處,次至平江南北洋,次至秀州金山,次至向頭。

    又聞料角水勢湍險,必得沙上水手方能轉運。

    宜于石港、料角等處拘收水手,優給錢糧而存養之,以備緩急。

    ” 兩浙轉運副使徐康國自溫州進發宣和間所制間金、銷金屏障什物,與求奏曰:“陛下儉侔大禹,今康國欲以微物累盛德,乞斥而焚之,仍顯黜康國。

    ”從之。

    與求曆禦史三院,知無不言,前後幾四百奏,其言切直,自敵己已下有不能堪者。

    上時有所訓敕,每曰:“汝不識沉中丞邪?”移吏部尚書兼權翰林學士兼侍讀,遂出為荊湖南路安撫使、知潭州。

    引疾丐祠許之。

     四年,出知鎮江府兼兩浙西路安撫使。

    複以吏部尚書召,除參知政事。

    金人将入寇,上谕輔臣曰:“朕當親總六軍。

    ”與求贊之曰:“今日親征,皆由聖斷。

    ”上意決親征,書《車攻詩》以賜。

    上曰:“朕以二聖在遠,屈己通和。

    今豫逆亂如此,安可複忍?”與求曰:“和親乃金人屢試之策,不足信也。

    ”因奏:“諸将分屯江岸,而敵人往來淮甸,當遣嶽飛自上流取間道乘虛擊之,彼必有反顧之憂。

    ”上曰:“當如此措置。

    ” 五年,兼權知樞密院事。

    時張浚視師江上,以行府為名,言知泰州邵彪及具營田利害事,乞送尚書省。

    有旨從之。

    與求不能平,曰:“三省、樞密院乃奉行行府文書邪?”六年,張浚複欲出視師,不告之同列。

    及得旨,乃退而歎曰:“此大事也,吾不與聞,何以居位?”遂丐祠,罷,出知明州。

     七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