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一百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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侍禦史周操言浚忠勤,人望所屬,不當使去國。
浚留平江,凡八章乞緻仕,除少師、保信軍節度、判福州。
浚辭,改醴泉觀使。
朝廷遂決棄地求和之議。
浚既去,猶上疏論尹穑奸邪,必誤國事,且勸上務學親賢。
或勉浚勿複以時事為言,浚曰:“君臣之羲,無所逃于天地之間。
吾荷兩朝厚恩,久屍重任,今雖去國,猶日望上心感悟,苟有所見,安忍弗言。
上如欲複用浚,浚當即日就道,不敢以老病為辭。
如若等言,是誠何心哉!”聞者聳然。
行次餘幹,得疾,手書付二子曰:“吾嘗相國,不能恢複中原,雪祖宗之恥,即死,不當葬我先人墓左,葬我衡山下足矣。
”訃聞,孝宗震悼,辍視朝,贈太保,後加贈太師,谥忠獻。
浚幼有大志,及為熙河幕官,遍行邊壘,覽觀山川形勢,時時與舊戍守将握手飲酒,問祖宗以來守邊舊法,及軍陳方略之宜。
故一旦起自疏遠,當樞筦之任,悉能通知邊事本末。
在京城中,親見二帝北行,皇族系虜,生民塗炭,誓不與敵俱存,故終身不主和議。
每論定都大計,以為東南形勢,莫如建康,人主居之,可以北望中原,常懷憤惕。
至如錢塘,僻在一隅,易于安肆,不足以号召北方。
與趙鼎共政,多所引擢,從臣朝列,皆一時之望,人号“小元佑”。
所薦虞允文、汪應辰、王十朋、劉珙等為名臣;拔吳玠、吳璘于行間,謂韓世忠忠勇,可倚以大事,一見劉锜奇之,付以事任,卒皆為名将,有成功,一時稱浚為知人。
浚事母以孝稱,學邃于《易》,有《易解》及《雜說》十卷,《書》、《詩》、《禮》、《春秋》、《中庸》亦各有解,文集十卷,奏議二十卷。
子二人、栻、枃。
栻自有傳。
枃字定叟,以父恩授承奉郎,曆廣西經略司機宜、通判嚴州。
方年少,已有能稱,浙西使者薦所部吏而不及枃,孝宗特令再薦。
召對,差知袁州,戢豪強,弭盜賊。
尉獲盜上之州,枃察知其枉,縱去,莫不怪之,未幾,果獲真盜。
改知衢州。
兄栻喪,無壯子,請祠以營葬事,主管玉局觀,遷湖北提舉常平。
奏事,帝大喜,谕輔臣曰:“張浚有子如此。
”改浙西,督理荒政,蘇、湖二州皆阙守,命兼攝焉。
有執政姻黨閉粜,枃首治之,帝獎其不畏強禦,遷兩浙轉運判官。
未幾,以直徽猷閣升副使,改知臨安府。
奏除逋欠四萬缗,米八百斛,進直龍圖閣。
都城浩穰,奸盜聚慝,枃畫分地以警捕,夜戶不閉。
張師尹納女掖庭供給使,恃以恣橫,枃因事痛繩之,徙其家信州,其類帖伏。
南郊禮成,賜五品服,權兵部侍郎,仍知臨安,加賜三品服。
修三閘,複六井。
府治火,延及民居,上疏自劾,诏削二秩。
枃再疏乞罷,移知鎮江。
尋改明州,辭,仍知鎮江。
召為戶部侍郎,面對言事,迕時相意。
高宗崩,以集英殿修撰知紹興府,董山陵事。
召還,為吏部侍郎。
光宗即位,權刑部侍郎,複兼知臨安府。
紹熙元年,為刑部侍郎,仍為府尹。
内侍毛伯益冒西湖茭地為亭,外戚有殺其仆者,獄具,夤緣宣谕求免,枃皆執奏論如律。
孝宗觀湖,枃以彈壓伏谒道左,孝宗止辇問勞,賜以酒炙。
京西謀帥,進煥章閣學士、知襄陽府,賜金二百兩,别賜金百兩,白金倍之。
未幾,進徽猷閣學士、知建康府,繼複命還襄陽。
甯宗嗣位,歸正人陳應祥、忠義人黨琪等謀襲均州,副都統馮湛間道疾馳以聞。
枃不為動,徐部分掩捕,獄成,斬其為首者二人,盡釋黨與,反側以安。
升寶文閣學士、知平江府,未行,改知建康府。
升龍圖閣學士、知隆興府兼江西安撫使。
奉新縣舊有營田,募民耕之,畝賦米鬥五升,錢六十,其後議臣請鬻之。
始,征兩稅和買,且加折變,民重為困,枃悉奏蠲之。
進端明殿學士,複知建康府。
以疾乞祠,卒。
枃天分高爽,吏材敏給,遇事不凝滞,多随宜變通,所至以治辨稱。
再渡以來,論尹京者,以枃為首。
子忠純、忠恕,自有傳。
論曰:儒者之于國家,能養其正直之氣,則足以正君心,一衆志,攘兇逆,處憂患,蓋無往而不自得焉。
若張浚者,可謂善養其氣者矣。
觀其初逃張邦昌之議,平苗、劉之亂,其才識固有非偷懦之所敢望。
及其攘卻勍敵,招降劇盜,能使将帥用命,所向如志。
遠人伺其用舍為進退,天下占其出處為安危,豈非卓然所謂人豪者欤!群言沸騰,屢奮屢踬,而辭氣概然。
嘗曰:“上如欲複用浚,當即日就道,不敢以老病辭。
”其言如是,則其愛君憂國之心,為何如哉!時論以浚之忠大類漢諸葛亮,然亮能使魏延、楊儀終其身不為異同,浚以吳玠故遂殺曲端,亮能容法孝直,浚不能容李綱、趙鼎而又诋之,茲所以為不及欤!至于富平之潰師,淮西之兵變,則成敗利鈍,雖亮不能逆睹也。
浚留平江,凡八章乞緻仕,除少師、保信軍節度、判福州。
浚辭,改醴泉觀使。
朝廷遂決棄地求和之議。
浚既去,猶上疏論尹穑奸邪,必誤國事,且勸上務學親賢。
或勉浚勿複以時事為言,浚曰:“君臣之羲,無所逃于天地之間。
吾荷兩朝厚恩,久屍重任,今雖去國,猶日望上心感悟,苟有所見,安忍弗言。
上如欲複用浚,浚當即日就道,不敢以老病為辭。
如若等言,是誠何心哉!”聞者聳然。
行次餘幹,得疾,手書付二子曰:“吾嘗相國,不能恢複中原,雪祖宗之恥,即死,不當葬我先人墓左,葬我衡山下足矣。
”訃聞,孝宗震悼,辍視朝,贈太保,後加贈太師,谥忠獻。
浚幼有大志,及為熙河幕官,遍行邊壘,覽觀山川形勢,時時與舊戍守将握手飲酒,問祖宗以來守邊舊法,及軍陳方略之宜。
故一旦起自疏遠,當樞筦之任,悉能通知邊事本末。
在京城中,親見二帝北行,皇族系虜,生民塗炭,誓不與敵俱存,故終身不主和議。
每論定都大計,以為東南形勢,莫如建康,人主居之,可以北望中原,常懷憤惕。
至如錢塘,僻在一隅,易于安肆,不足以号召北方。
與趙鼎共政,多所引擢,從臣朝列,皆一時之望,人号“小元佑”。
所薦虞允文、汪應辰、王十朋、劉珙等為名臣;拔吳玠、吳璘于行間,謂韓世忠忠勇,可倚以大事,一見劉锜奇之,付以事任,卒皆為名将,有成功,一時稱浚為知人。
浚事母以孝稱,學邃于《易》,有《易解》及《雜說》十卷,《書》、《詩》、《禮》、《春秋》、《中庸》亦各有解,文集十卷,奏議二十卷。
子二人、栻、枃。
栻自有傳。
枃字定叟,以父恩授承奉郎,曆廣西經略司機宜、通判嚴州。
方年少,已有能稱,浙西使者薦所部吏而不及枃,孝宗特令再薦。
召對,差知袁州,戢豪強,弭盜賊。
尉獲盜上之州,枃察知其枉,縱去,莫不怪之,未幾,果獲真盜。
改知衢州。
兄栻喪,無壯子,請祠以營葬事,主管玉局觀,遷湖北提舉常平。
奏事,帝大喜,谕輔臣曰:“張浚有子如此。
”改浙西,督理荒政,蘇、湖二州皆阙守,命兼攝焉。
有執政姻黨閉粜,枃首治之,帝獎其不畏強禦,遷兩浙轉運判官。
未幾,以直徽猷閣升副使,改知臨安府。
奏除逋欠四萬缗,米八百斛,進直龍圖閣。
都城浩穰,奸盜聚慝,枃畫分地以警捕,夜戶不閉。
張師尹納女掖庭供給使,恃以恣橫,枃因事痛繩之,徙其家信州,其類帖伏。
南郊禮成,賜五品服,權兵部侍郎,仍知臨安,加賜三品服。
修三閘,複六井。
府治火,延及民居,上疏自劾,诏削二秩。
枃再疏乞罷,移知鎮江。
尋改明州,辭,仍知鎮江。
召為戶部侍郎,面對言事,迕時相意。
高宗崩,以集英殿修撰知紹興府,董山陵事。
召還,為吏部侍郎。
光宗即位,權刑部侍郎,複兼知臨安府。
紹熙元年,為刑部侍郎,仍為府尹。
内侍毛伯益冒西湖茭地為亭,外戚有殺其仆者,獄具,夤緣宣谕求免,枃皆執奏論如律。
孝宗觀湖,枃以彈壓伏谒道左,孝宗止辇問勞,賜以酒炙。
京西謀帥,進煥章閣學士、知襄陽府,賜金二百兩,别賜金百兩,白金倍之。
未幾,進徽猷閣學士、知建康府,繼複命還襄陽。
甯宗嗣位,歸正人陳應祥、忠義人黨琪等謀襲均州,副都統馮湛間道疾馳以聞。
枃不為動,徐部分掩捕,獄成,斬其為首者二人,盡釋黨與,反側以安。
升寶文閣學士、知平江府,未行,改知建康府。
升龍圖閣學士、知隆興府兼江西安撫使。
奉新縣舊有營田,募民耕之,畝賦米鬥五升,錢六十,其後議臣請鬻之。
始,征兩稅和買,且加折變,民重為困,枃悉奏蠲之。
進端明殿學士,複知建康府。
以疾乞祠,卒。
枃天分高爽,吏材敏給,遇事不凝滞,多随宜變通,所至以治辨稱。
再渡以來,論尹京者,以枃為首。
子忠純、忠恕,自有傳。
論曰:儒者之于國家,能養其正直之氣,則足以正君心,一衆志,攘兇逆,處憂患,蓋無往而不自得焉。
若張浚者,可謂善養其氣者矣。
觀其初逃張邦昌之議,平苗、劉之亂,其才識固有非偷懦之所敢望。
及其攘卻勍敵,招降劇盜,能使将帥用命,所向如志。
遠人伺其用舍為進退,天下占其出處為安危,豈非卓然所謂人豪者欤!群言沸騰,屢奮屢踬,而辭氣概然。
嘗曰:“上如欲複用浚,當即日就道,不敢以老病辭。
”其言如是,則其愛君憂國之心,為何如哉!時論以浚之忠大類漢諸葛亮,然亮能使魏延、楊儀終其身不為異同,浚以吳玠故遂殺曲端,亮能容法孝直,浚不能容李綱、趙鼎而又诋之,茲所以為不及欤!至于富平之潰師,淮西之兵變,則成敗利鈍,雖亮不能逆睹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