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一百一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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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拯錢遹石豫左膚附許敦仁吳執中吳材劉昺宋喬年子忭強淵明蔡居厚劉嗣明蔣靜賈偉節崔鶠張根弟樸任諒周常
劉拯,字彥修,宣州南陵人。
進士及第。
知常熟縣,有善政,縣人稱之。
元豐中,為監察禦史,曆江東淮西轉運判官、提點廣西刑獄。
紹聖初,複為禦史,言:“元佑修先帝實錄,以司馬光、蘇轼之門人範祖禹、黃庭堅、秦觀為之,竄易增減,誣毀先烈,願明正國典。
”又言:“蘇轼貪鄙狂悖,無事君之義,嘗議罪抵死,先帝赦之,敢以怨忿形于诏诰,醜诋厚誣。
策試館職,至及王莽、曹操之事,方異意之臣,分據要略,而轼問及此,傳之四方,忠義之士,為之寒心扼腕。
願正其罪,以示天下。
”時祖禹等已貶,轼谪英州,而拯猶鸷視不惬也。
進右正言累至給事中。
徽宗立,欽聖後臨朝,而欽慈後葬,大臣欲用妃禮。
拯曰:“母以子貴,子為天子,則母乃後也,當改園陵為山陵。
”又言:“門下侍郎韓忠彥,雖以德選,然不可啟貴戚預政之漸。
”帝疑其阿私觀望,黜知濠州。
改廣州,加寶文閣待制,以吏部侍郎召還。
帝稱其議欽慈事,褒進兩秩,遷戶部尚書。
蔡京編次元佑奸黨,拯言:“漢、唐失政,皆分朋黨,今日指前人為黨,安知後人不以今人為黨乎?不若定為三等,某事為上,某事為中,某事為下,而不斥其名氏,”京不樂。
又言戶部月賦入不足償所出。
京益怒,徙之兵部。
旋罷知蕲州,徙潤州。
張商英入相,召為吏部尚書。
拯已昏愦,吏乘為奸,又左轉工部,以樞密直學士知同州。
時商英去位,侍禦史洪彥升并劾之,削職,提舉鴻慶宮,卒。
錢遹,字德循,婺州浦江人。
以進士甲科調洪州推官,累通判越州。
至校書郎。
徽宗立,擢殿中侍禦史。
中丞豐稷論其回邪不可任風憲,不報。
稷複言“必用遹則願罷臣”,乃以提舉湖北常平。
崇甯初,召為都官員外郎、殿中侍禦史。
劾曾布援元佑奸黨,擠紹聖忠賢,布去。
遷侍禦史,閱兩月,進中丞。
乞治元符末大臣嘗乞複孟後而廢劉後事,韓忠彥、曾布、李清臣、黃履及議者曾肇、豐稷、陳瓘、龔□皆坐貶。
遂與殿中侍禦史石豫、左膚言:“元佑皇後得罪先朝,昭告宗廟,天下莫不知。
哲宗上賓,太母聽政。
當國大臣盡欲變亂紹聖之事,以逞私欲,因一布衣何大正狂言,複還廢後位号。
當時物議固已洶洶,乃至疏逖小臣,詣阙上書,忠議激切,則天下公議從可知矣。
今朝廷既已貶削忠彥等,及追褫大正誤恩,則元佑皇後義非所安。
孔子曰:‘必也正名乎,名不正則言不順。
’夫在先朝則曰後,今日則謂之元佑皇後,于名為不正;先朝廢而陛下複,于事為不順。
考之典禮,則古昔所無;稽之本朝,則故實未有;詢之師言,則大以為不然。
況既為先朝所廢,則宗廟祭告,歲時薦飨,人事有嫌疑之迹,神靈萌厭斁之心,萬世之後,配祔将安所施。
宜蚤正厥事,斷以大義,無牽于流俗非正之論,以累聖朝。
” 明日,又言:“典禮所在,實朝廷治亂之所系,雖人主之尊不得而擅,又況區區臣下,敢輕變易者哉?元佑皇後得罪先朝,廢處瑤華,制诰一頒,天下無間然者。
并後匹嫡,《春秋》譏之,豈宜明盛之朝,而循衰世非禮之事?”于是尚書右仆射京、門下侍郎将、中書侍郎尚書左丞挺之、右丞商英言:“元佑皇後再複位号,考之典禮,将來宗廟不可從享,陵寝不可配祔。
揆諸禮制,皆所未安,請如紹聖三年九月诏書旨。
”後由是複廢。
遹、豫遂言元符皇後名位未正,乃冊為崇恩太後。
遹章所言小臣上書者,昌州推官馮澥也。
其書以謂:“先帝既終,則後無單立之義;稽之逆順,陛下無立嫂之禮;要之終始,皇太後亦不得伸慈婦之恩。
雖已遂之事,難複之失,然感悟追正,何有不可?”澥用是得召對,除鴻胪主簿。
蔡京謀取青唐,遹助成其議。
會籍元佑黨,遹以為多漏略,給事中劉逵駁之,左轉戶部侍郎,俄遷工部尚書兼侍讀。
逾年,以樞密直學士知穎昌府。
言者疏其罪,黜為滁州,稍複顯谟閣待制、直學士,徙宣州。
複為工部尚書,舉馮澥自代,謂:“澥趣操端勁,古人與稽,嘗建明典禮,忠義凜凜,搢紳歎服。
”言者又疏其罪,以待制知秀州;中書舍人侯绶封還之,又奪待制。
久之,還故職,改述古殿直學士。
屏居十五年,方臘陷婺,遹逃奔蘭溪,為賊所殺,年七十二。
石豫者,甯陵人。
第進士。
以安惇薦,為監察禦史。
與左膚鞠鄒浩獄,文緻重比,又使廣東鐘正甫逮治浩,欲緻之死。
豫論邊事,謂中國與四夷,相交為君臣,相與為賓客。
徽宗以其言無倫理,且辱國,出為淮南轉運判官。
陳瓘又追論羅織鄒浩事,降通判亳州。
崇甯元年,召拜殿中侍禦史。
遂同錢遹造廢元佑皇後議,亟遷待禦史,至中丞。
請削去景靈宮繪像臣僚,自文彥博、司馬光、呂公着、呂大防、範純仁、劉摯、範百祿、梁焘、王岩叟以下。
既,以論罷軍器監蔡碩,碩訟豫平生交通狀,黜知陳州,徙鄧州。
過阙,留為工部侍郎,進戶部,兼侍讀。
以調度不繼,降秩一等,徙刑部。
祖母死,用嫡孫承重去官,服未阕而卒。
膚,廬州人,亦用安惇薦為禦史,履曆大略與石豫同。
遷侍禦史,累至刑、兵、戶三尚書,以樞密直學士知河南府,改永興軍,卒。
許敦仁,興化人。
第進士。
崇甯初,入為校書郎。
蔡京以州裡之舊,擢監察禦史,亟遷右正言、起居郎,倚為腹心。
敦仁凡所建請,悉受京旨,言:“元符之末,奸臣用事,内外制诏,類多誣實。
乞自今日以前,委中書舍人或著作局讨論删正。
”起居郎、舍人,異時遇車駕行幸,惟當直者從,敦仁始請悉扈跸。
遷殿中監,拜禦史中丞。
甫視事,即上章請五日一視朝。
徽宗以其言失當,乖宵旰圖治之意,命罰金,仍左遷兵部侍郎;他日,為朱谔言,且欲逐敦仁,而京庇之甚力,敦仁亦處之自如。
後二年卒。
靖康中,谏官呂好問論蔡京使敦仁請五日
進士及第。
知常熟縣,有善政,縣人稱之。
元豐中,為監察禦史,曆江東淮西轉運判官、提點廣西刑獄。
紹聖初,複為禦史,言:“元佑修先帝實錄,以司馬光、蘇轼之門人範祖禹、黃庭堅、秦觀為之,竄易增減,誣毀先烈,願明正國典。
”又言:“蘇轼貪鄙狂悖,無事君之義,嘗議罪抵死,先帝赦之,敢以怨忿形于诏诰,醜诋厚誣。
策試館職,至及王莽、曹操之事,方異意之臣,分據要略,而轼問及此,傳之四方,忠義之士,為之寒心扼腕。
願正其罪,以示天下。
”時祖禹等已貶,轼谪英州,而拯猶鸷視不惬也。
進右正言累至給事中。
徽宗立,欽聖後臨朝,而欽慈後葬,大臣欲用妃禮。
拯曰:“母以子貴,子為天子,則母乃後也,當改園陵為山陵。
”又言:“門下侍郎韓忠彥,雖以德選,然不可啟貴戚預政之漸。
”帝疑其阿私觀望,黜知濠州。
改廣州,加寶文閣待制,以吏部侍郎召還。
帝稱其議欽慈事,褒進兩秩,遷戶部尚書。
蔡京編次元佑奸黨,拯言:“漢、唐失政,皆分朋黨,今日指前人為黨,安知後人不以今人為黨乎?不若定為三等,某事為上,某事為中,某事為下,而不斥其名氏,”京不樂。
又言戶部月賦入不足償所出。
京益怒,徙之兵部。
旋罷知蕲州,徙潤州。
張商英入相,召為吏部尚書。
拯已昏愦,吏乘為奸,又左轉工部,以樞密直學士知同州。
時商英去位,侍禦史洪彥升并劾之,削職,提舉鴻慶宮,卒。
錢遹,字德循,婺州浦江人。
以進士甲科調洪州推官,累通判越州。
至校書郎。
徽宗立,擢殿中侍禦史。
中丞豐稷論其回邪不可任風憲,不報。
稷複言“必用遹則願罷臣”,乃以提舉湖北常平。
崇甯初,召為都官員外郎、殿中侍禦史。
劾曾布援元佑奸黨,擠紹聖忠賢,布去。
遷侍禦史,閱兩月,進中丞。
乞治元符末大臣嘗乞複孟後而廢劉後事,韓忠彥、曾布、李清臣、黃履及議者曾肇、豐稷、陳瓘、龔□皆坐貶。
遂與殿中侍禦史石豫、左膚言:“元佑皇後得罪先朝,昭告宗廟,天下莫不知。
哲宗上賓,太母聽政。
當國大臣盡欲變亂紹聖之事,以逞私欲,因一布衣何大正狂言,複還廢後位号。
當時物議固已洶洶,乃至疏逖小臣,詣阙上書,忠議激切,則天下公議從可知矣。
今朝廷既已貶削忠彥等,及追褫大正誤恩,則元佑皇後義非所安。
孔子曰:‘必也正名乎,名不正則言不順。
’夫在先朝則曰後,今日則謂之元佑皇後,于名為不正;先朝廢而陛下複,于事為不順。
考之典禮,則古昔所無;稽之本朝,則故實未有;詢之師言,則大以為不然。
況既為先朝所廢,則宗廟祭告,歲時薦飨,人事有嫌疑之迹,神靈萌厭斁之心,萬世之後,配祔将安所施。
宜蚤正厥事,斷以大義,無牽于流俗非正之論,以累聖朝。
” 明日,又言:“典禮所在,實朝廷治亂之所系,雖人主之尊不得而擅,又況區區臣下,敢輕變易者哉?元佑皇後得罪先朝,廢處瑤華,制诰一頒,天下無間然者。
并後匹嫡,《春秋》譏之,豈宜明盛之朝,而循衰世非禮之事?”于是尚書右仆射京、門下侍郎将、中書侍郎尚書左丞挺之、右丞商英言:“元佑皇後再複位号,考之典禮,将來宗廟不可從享,陵寝不可配祔。
揆諸禮制,皆所未安,請如紹聖三年九月诏書旨。
”後由是複廢。
遹、豫遂言元符皇後名位未正,乃冊為崇恩太後。
遹章所言小臣上書者,昌州推官馮澥也。
其書以謂:“先帝既終,則後無單立之義;稽之逆順,陛下無立嫂之禮;要之終始,皇太後亦不得伸慈婦之恩。
雖已遂之事,難複之失,然感悟追正,何有不可?”澥用是得召對,除鴻胪主簿。
蔡京謀取青唐,遹助成其議。
會籍元佑黨,遹以為多漏略,給事中劉逵駁之,左轉戶部侍郎,俄遷工部尚書兼侍讀。
逾年,以樞密直學士知穎昌府。
言者疏其罪,黜為滁州,稍複顯谟閣待制、直學士,徙宣州。
複為工部尚書,舉馮澥自代,謂:“澥趣操端勁,古人與稽,嘗建明典禮,忠義凜凜,搢紳歎服。
”言者又疏其罪,以待制知秀州;中書舍人侯绶封還之,又奪待制。
久之,還故職,改述古殿直學士。
屏居十五年,方臘陷婺,遹逃奔蘭溪,為賊所殺,年七十二。
石豫者,甯陵人。
第進士。
以安惇薦,為監察禦史。
與左膚鞠鄒浩獄,文緻重比,又使廣東鐘正甫逮治浩,欲緻之死。
豫論邊事,謂中國與四夷,相交為君臣,相與為賓客。
徽宗以其言無倫理,且辱國,出為淮南轉運判官。
陳瓘又追論羅織鄒浩事,降通判亳州。
崇甯元年,召拜殿中侍禦史。
遂同錢遹造廢元佑皇後議,亟遷待禦史,至中丞。
請削去景靈宮繪像臣僚,自文彥博、司馬光、呂公着、呂大防、範純仁、劉摯、範百祿、梁焘、王岩叟以下。
既,以論罷軍器監蔡碩,碩訟豫平生交通狀,黜知陳州,徙鄧州。
過阙,留為工部侍郎,進戶部,兼侍讀。
以調度不繼,降秩一等,徙刑部。
祖母死,用嫡孫承重去官,服未阕而卒。
膚,廬州人,亦用安惇薦為禦史,履曆大略與石豫同。
遷侍禦史,累至刑、兵、戶三尚書,以樞密直學士知河南府,改永興軍,卒。
許敦仁,興化人。
第進士。
崇甯初,入為校書郎。
蔡京以州裡之舊,擢監察禦史,亟遷右正言、起居郎,倚為腹心。
敦仁凡所建請,悉受京旨,言:“元符之末,奸臣用事,内外制诏,類多誣實。
乞自今日以前,委中書舍人或著作局讨論删正。
”起居郎、舍人,異時遇車駕行幸,惟當直者從,敦仁始請悉扈跸。
遷殿中監,拜禦史中丞。
甫視事,即上章請五日一視朝。
徽宗以其言失當,乖宵旰圖治之意,命罰金,仍左遷兵部侍郎;他日,為朱谔言,且欲逐敦仁,而京庇之甚力,敦仁亦處之自如。
後二年卒。
靖康中,谏官呂好問論蔡京使敦仁請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