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一百一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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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易董敦逸上官均來之邵葉濤楊畏崔台符楊汲呂嘉問李南公董必虞策弟奕郭知章  賈易,字明叔,無為人。

    七歲而孤。

    母彭,以紡績自給,日與易十錢,使從學。

    易不忍使一錢,每浃旬,辄複歸之。

    年逾冠,中進士甲科,調常州司法參軍。

    自以儒者不閑法令,歲議獄,唯求合于人情,曰:“人情所在,法亦在焉。

    ”訖去,郡中稱平。

      元佑初,為太常丞、兵部員外郎,遷左司谏。

    論呂陶不争張舜民事,與陶交攻,遂劾陶黨附蘇轼兄弟,并及文彥博、範純仁。

    宣仁後怒其讦,欲谪之,呂公着救之力,出知懷州。

    禦史言其謝表文過,徙廣德軍。

    明年,提點江東刑獄,召拜殿中侍禦史。

    遂疏彥博至和建儲之議為不然,宣仁後命付史館,彥博不自安,竟解平章重事而去。

    蘇轍為中丞,易引前嫌求避,改度支員外郎,孫升以為左遷。

    又改國子司業,不拜,提點淮東刑獄。

    複入,為侍禦史。

    上書言: 天下大勢可畏者五:一曰上下相蒙,而毀譽不得其真。

    故人主聰明壅蔽,下情不得上達;邪正無别,而君子之道日消,小人之黨日進。

    二曰政事苟且,而官人不任其責。

    故治道不成,萬事隳廢,惡吏市奸而自得,良民受弊而無告;愁歎不平之氣,充溢宇宙,以幹陰陽之和。

    三曰經費不充,而生财不得其道。

    故公私困弊,無及時預備之計,衣食之源日蹙;無事之時尚猶有患,不幸倉卒多事,則狼狽窮迫而禍敗至矣。

    四曰人材廢阙,而教養不以其方。

    故士君子無可用之實,而愚不肖充牣于朝;污合苟容之俗滋長,背上欺君之風益扇,士氣浸弱,将誰與立太平之基。

    五曰刑賞失中,而人心不知所向。

    故以非為是,以黑為白,更相欺惑,以罔其上;爵之以高祿而不加勸,僇之以顯罰而不加懼,徼利苟免之奸,冒貨犯義之俗,将何所不有。

     今二聖焦勞念治,而天下之勢乃如此,任事者不可以不憂。

    是猶寝于積薪之上,火未及然,而自以為安,可不畏乎?  然則欲知毀譽真僞之情,則莫若明目達聰,使下無壅蔽之患。

    欲官人皆任其責,則莫若詢事考言,循名責實。

    欲生财不逆其道,則莫若敦本業而抑末作,崇儉約而戒奢僭。

    欲教養必以其方,則莫若廣詳延之路,厲廉恥之節,使公卿大臣各舉所知,召對延問,以觀其能否,善者用之,不善者罷之。

    欲人心皆知所向,則莫若賞以勸善,刑以懲惡,不以親疏貴賤為之輕重。

    則民志一定,而放僻邪侈不為矣。

     其言雖頗切直,然皆老生常談,志于抵厄時事,無他奇畫。

      蘇轼守杭,訴浙西災潦甚苦。

    易率其僚楊畏、安鼎論轼姑息邀譽,眩惑朝聽,乞加考實。

    诏下,給事中範祖禹封還之,以謂正宜闊略不問,以活百姓。

    易遂言:“轼頃在揚州題詩,以奉先帝遺诏為‘聞好語’;草《呂大防制》雲‘民亦勞止’,引周厲王詩以比熙甯、元豐之政。

    弟轍蚤應制科試,文缪不應格,幸而濫進,與轼昔皆诽怨先帝,無人臣禮。

    ”至指李林甫、楊國忠為喻,議者由是薄易,出知宣州。

    除京西轉運副使,徙蘇州、徐州,加直秘閣。

    元符中,累谪保靜軍行軍司馬,邵州安置。

     徽宗立,召為太常少卿,進右谏議大夫。

    陳次升論其為曾布客,改權刑部侍郎,曆工部、吏部,未滿歲為真。

    以寶文閣待制知鄧州,尋入黨籍。

    卒,年七十三。

      董敦逸,字夢授,吉州永豐人。

    登進士第,調連州司理參軍、知穰縣。

    時方興水利,提舉官調民鑿馬渡港,雲可灌田二百頃,敦逸言于朝,以為利不補害,核實如敦逸言。

    免役夫十六萬,全舊田三千六百頃。

    徙知弋陽縣,寶豐銅冶役卒多困于誘略,有緻死者,敦逸推見本末,縱還鄉者數百人。

    稍遷梓州路轉運判官。

      元佑六年,召為監察禦史,同禦史黃慶基言:“蘇轼昔為中書舍人,制诰中指斥先帝事,其弟轍相為表裡,以紊朝政。

    ”宰相呂大防奏曰:“敦逸、慶基言轼所撰制詞,以為謗毀先帝。

    臣竊觀先帝聖意,本欲富國強兵,鞭撻不庭,一時群臣将順太過,故事或失當。

    及太皇太後與皇帝臨禦,因民所欲,随事救改,蓋事理當然爾。

    昔漢武帝好用兵,重斂傷民,昭帝嗣位,博采衆議,多行寝罷,明帝尚察,屢興慘獄,章帝改之以寬厚,天下悅服,未有以為謗毀先帝者也。

    至如本朝真宗即位,弛放逋欠以厚民财;仁宗即位,罷修宮觀以息民力。

    凡此皆因時施宜,以補助先朝阙政,亦未聞當時士大夫有以為謗毀先帝者也。

    比惟元佑以來,言事官用此以中傷士人,兼欲動搖朝廷,意極不善。

    ”轍複奏曰:“臣昨日取兄轼所撰《呂惠卿告》觀之,其言及先帝者,有曰:‘始以帝堯之仁,姑試伯鲧;終然孔子之聖,不信宰予。

    ’兄轼亦豈是謗毀先帝者邪?臣聞先帝末年,亦自深悔已行之事,但未暇改爾。

    元佑改更,蓋追述先帝美意而已。

    ”宣仁後曰:“先帝追悔往事,至于泣下。

    ”大防曰:“先帝一時過舉,非其本意。

    ”宣仁後曰:“皇帝宜深知。

    ”于是敦逸、慶基并罷。

    敦逸出為湖北運判,改知臨江軍。

     紹聖初,轼、轍失位,劉拯訟敦逸無罪。

    哲宗記其人,曰:“非前日白須禦史乎?”複除監察禦史。

    論常安民為二蘇之黨,凡論議主元佑者,斥去之。

    改工部員外郎,遷殿中待禦史、左司谏、侍禦史,入謝曰:“臣再污言路,第恐擠逐,不能久奉彈糾之責。

    ”哲宗曰:“卿能言,無患朕之不能聽;卿言而信,無患朕之不能行也。

    ” 瑤華秘獄成,诏詣掖庭錄問。

    敦逸察知冤狀,握筆弗忍書,郝随從旁脅之,乃不敢異。

    獄既上,于心終不安。

    幾兩旬,竟上疏,其略雲:“瑤華之廢,事有所因,情有可察。

    诏下之日,天為之陰翳,是天不欲廢之也;人為之流涕,是人不欲廢之也。

    臣嘗閱錄其獄,恐得罪天下。

    ”哲宗讀之怒,蔡卞欲加重貶,章惇、曾布以為不可,曰:“陛下本以皇城獄出于近習,故使台端錄問,冀以取信中外。

    今谪敦逸,何以解天下後世之謗。

    ”哲宗意解而止。

    明年,用他事出知興國軍,徙江州。

      徽宗即位,加直龍圖閣、知荊南,召入,為左谏議大夫,敦逸極言蔡京、蔡卞過惡。

    遷戶部侍郎。

    卒,年六十九。

     上官均,字彥衡,邵武人。

    神宗熙甯親策進士,擢第二,為北京留守推官、國子直講。

    元豐中,蔡确薦為監察禦史裡行。

    時相州富人子殺人,谳獄為審刑、大理所疑,京師流言法官窦莘等受赇。

    蔡确引猜險吏數十人,窮治莘等慘酷,無敢明其冤。

    均上疏言之,乞以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