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一百一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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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中、大司成、禮部侍郎。
端友言:“朝廷尊安,重内輕外。
可令内外侍從更出疊入,以奉禁闼,殿大邦,俾天下之勢如持衡,庶無首重尾輕之患。
”疏入,即請補郡,乃以顯谟閣待制知平江。
改陳州,為政以寬聞,不立聲威。
陳地污下,久雨則積潦,時疏新河八百裡,而去淮尚遠,水不時洩。
端友請益開二百裡,徹于淮,自是水患遂去。
内侍石焘傳诏索瑞香花數十本,端友不可,疏罷之。
複以禮部召,轉吏部。
官至通議大夫。
卒,贈宣奉大夫。
俞栗,字祗若,江甯人。
崇甯四年,以上舍生賜進士第,簽書鎮南軍判官。
未赴,為辟雍博士、秘書省正字、吏部員外郎、起居舍人,兼定、嘉二王記室,擢中書舍人。
居三月,進給事中、殿中侍禦史。
毛注建議罷增石炭場,栗駁其非。
除顯谟閣待制、知蔡州,明日複留。
逾年,竟出為襄州。
還,拜給事中,上言:“學校,三代之學也。
然崇甯四年以前,議者以為是,五年,則非之;大觀三年以前,議者以為是,四年,則非之。
豈學校固若是哉?觀望者無定說爾。
必使士有成才,人無異論,事之不美者不出于學校,然後為得。
”言頗見行。
蔡京再相,憾向所用士多畔己,葉夢得言栗獨否,遂拜禦史中丞。
陳士風六弊,又發戶部尚書劉炳為舉子時陰事。
京方倚炳為腹心,戾其意,改栗翰林學士。
遷兵部尚書,以樞密直學士知開德府。
石公弼在襄州,以論衙前事谪言者,謂栗實倡之,罷,提舉崇禧觀。
竟以毀紹聖法度,貶常州團練副使,安置太平州。
行未至,複述古殿直學士、知江甯府,卒。
蔡薿,字文饒,開封人。
崇甯五年,以諸生試策,揣蔡京且複用,即對曰:“熙、豐之德業,足以配天,不幸繼之以元佑;紹聖之缵述,足以永賴,不幸繼之以靖國。
陛下兩下求言之诏,冀以聞至言、收實用也。
而見于元符之末者,方且幸時變而肆奸言,乘間隙而投異意,诋誣先烈不以為疑,動搖國是不以為憚。
願逆處其未至而絕其原。
”于是擢為第一,以所對頒天下,甫解褐,即除秘書省正字,遷起居舍人。
未幾,為中書舍人。
自布衣至侍從,才九月,前所未有也。
旋進給事中。
一意附蔡京,叙族屬,尊為叔父。
京命攸、修等出見,薿亟雲:“向者大誤,公乃叔祖,此諸父行也。
”遽列拜之。
八寶赦恩,诏兩省差擇元佑黨人,情輕者出籍。
薿不肯書,言者論其不能推廣上恩,使歲久獲罪之人得以洗濯。
出知和州。
明年,加顯谟閣待制、知杭州。
始,薿未第時,以書谒陳瓘,稱其谏疏似陸贽,剛方似狄仁傑,明道似韓愈。
及對策,所持論頓異,遂欲害瓘以絕口。
因其子正彙告蔡京不軌,執送京師。
薿複入為給事中,又與宰相何執中謀,使石悈治瓘,幾不免,事具《瓘傳》。
禦史毛注言:“陛下修善政以應天,斥大奸以定國,而薿巧言惑衆,造為釁端。
”疏入不報。
範柔中者,頃以上書入邪等,至是進階。
薿言:“柔中嘗毀神考,哲宗有弗共戴天之雠。
自今春黨人複官,士論駭愕,有緻疑于紹述者。
乞削其叙遷,昭示好惡。
”從之。
張商英作相,常安民與之書,激使為善。
薿弟萊剽其稿示薿,即論之以搖商英。
薿遷翰林學士,坐妄議政事罷,提舉洞霄宮。
起知建甯府。
方建神霄宮,薿先一路奏辦,下诏褒獎,召為學士承旨、禮部尚書。
嘗陰附權幸,事覺,徽宗令入對,将面诘之。
逾月不奉诏,帝怒,命黜之。
禦史言:“薿遊太學,則挾詭計以鉗諸生;居侍從,則抉私事以脅宰輔;處門下,則借國法以快私忿;為郡守,則妄尊大而蔑監司。
召自金陵,偃然以丞轄自處,既升宗伯,乃懷不滿之心。
宜重置諸罰。
”遂貶單州團練副使,房州安置。
宣和中,複龍圖閣直學士,再知杭州。
為政喜怒徇情,任刑大慘。
方臘亂後,西北戍卒代歸,人得犒絹,薿禁民與為市,乃下其直,強取之。
卒怒,乘薿夜飲客,縱火焚州治,須其出救,殺之。
薿知事勢洶洶,逾垣走,僅得免。
诏奪職罷歸。
明年,以徽猷閣待制卒。
論曰:自太宗歲設大科,緻多士,居首選者躐取華要,有不十年至宰相,亦多忠亮雅厚,為時名臣。
治平更三歲之制,繼以王安石改新法,士習始變。
哲、徽紹述,尚王氏學,非是無以得高第。
葉祖洽首迎合時相意,擢第一,自是靡然,士風大壞,得人亦衰,而上之恩秩亦薄矣。
熙甯而後,訖于宣和,首選十八人,唯何栗、馬涓與此五人有傳,然時彥、端友龊龊,祖洽、俞栗、蔡薿憸邪小人。
繇王氏之學不正,害人心術,橫潰爛漫,并邦家而覆之;如是其慘焉,此孟子所以必辯邪說、正人心也。
端友言:“朝廷尊安,重内輕外。
可令内外侍從更出疊入,以奉禁闼,殿大邦,俾天下之勢如持衡,庶無首重尾輕之患。
”疏入,即請補郡,乃以顯谟閣待制知平江。
改陳州,為政以寬聞,不立聲威。
陳地污下,久雨則積潦,時疏新河八百裡,而去淮尚遠,水不時洩。
端友請益開二百裡,徹于淮,自是水患遂去。
内侍石焘傳诏索瑞香花數十本,端友不可,疏罷之。
複以禮部召,轉吏部。
官至通議大夫。
卒,贈宣奉大夫。
俞栗,字祗若,江甯人。
崇甯四年,以上舍生賜進士第,簽書鎮南軍判官。
未赴,為辟雍博士、秘書省正字、吏部員外郎、起居舍人,兼定、嘉二王記室,擢中書舍人。
居三月,進給事中、殿中侍禦史。
毛注建議罷增石炭場,栗駁其非。
除顯谟閣待制、知蔡州,明日複留。
逾年,竟出為襄州。
還,拜給事中,上言:“學校,三代之學也。
然崇甯四年以前,議者以為是,五年,則非之;大觀三年以前,議者以為是,四年,則非之。
豈學校固若是哉?觀望者無定說爾。
必使士有成才,人無異論,事之不美者不出于學校,然後為得。
”言頗見行。
蔡京再相,憾向所用士多畔己,葉夢得言栗獨否,遂拜禦史中丞。
陳士風六弊,又發戶部尚書劉炳為舉子時陰事。
京方倚炳為腹心,戾其意,改栗翰林學士。
遷兵部尚書,以樞密直學士知開德府。
石公弼在襄州,以論衙前事谪言者,謂栗實倡之,罷,提舉崇禧觀。
竟以毀紹聖法度,貶常州團練副使,安置太平州。
行未至,複述古殿直學士、知江甯府,卒。
蔡薿,字文饒,開封人。
崇甯五年,以諸生試策,揣蔡京且複用,即對曰:“熙、豐之德業,足以配天,不幸繼之以元佑;紹聖之缵述,足以永賴,不幸繼之以靖國。
陛下兩下求言之诏,冀以聞至言、收實用也。
而見于元符之末者,方且幸時變而肆奸言,乘間隙而投異意,诋誣先烈不以為疑,動搖國是不以為憚。
願逆處其未至而絕其原。
”于是擢為第一,以所對頒天下,甫解褐,即除秘書省正字,遷起居舍人。
未幾,為中書舍人。
自布衣至侍從,才九月,前所未有也。
旋進給事中。
一意附蔡京,叙族屬,尊為叔父。
京命攸、修等出見,薿亟雲:“向者大誤,公乃叔祖,此諸父行也。
”遽列拜之。
八寶赦恩,诏兩省差擇元佑黨人,情輕者出籍。
薿不肯書,言者論其不能推廣上恩,使歲久獲罪之人得以洗濯。
出知和州。
明年,加顯谟閣待制、知杭州。
始,薿未第時,以書谒陳瓘,稱其谏疏似陸贽,剛方似狄仁傑,明道似韓愈。
及對策,所持論頓異,遂欲害瓘以絕口。
因其子正彙告蔡京不軌,執送京師。
薿複入為給事中,又與宰相何執中謀,使石悈治瓘,幾不免,事具《瓘傳》。
禦史毛注言:“陛下修善政以應天,斥大奸以定國,而薿巧言惑衆,造為釁端。
”疏入不報。
範柔中者,頃以上書入邪等,至是進階。
薿言:“柔中嘗毀神考,哲宗有弗共戴天之雠。
自今春黨人複官,士論駭愕,有緻疑于紹述者。
乞削其叙遷,昭示好惡。
”從之。
張商英作相,常安民與之書,激使為善。
薿弟萊剽其稿示薿,即論之以搖商英。
薿遷翰林學士,坐妄議政事罷,提舉洞霄宮。
起知建甯府。
方建神霄宮,薿先一路奏辦,下诏褒獎,召為學士承旨、禮部尚書。
嘗陰附權幸,事覺,徽宗令入對,将面诘之。
逾月不奉诏,帝怒,命黜之。
禦史言:“薿遊太學,則挾詭計以鉗諸生;居侍從,則抉私事以脅宰輔;處門下,則借國法以快私忿;為郡守,則妄尊大而蔑監司。
召自金陵,偃然以丞轄自處,既升宗伯,乃懷不滿之心。
宜重置諸罰。
”遂貶單州團練副使,房州安置。
宣和中,複龍圖閣直學士,再知杭州。
為政喜怒徇情,任刑大慘。
方臘亂後,西北戍卒代歸,人得犒絹,薿禁民與為市,乃下其直,強取之。
卒怒,乘薿夜飲客,縱火焚州治,須其出救,殺之。
薿知事勢洶洶,逾垣走,僅得免。
诏奪職罷歸。
明年,以徽猷閣待制卒。
論曰:自太宗歲設大科,緻多士,居首選者躐取華要,有不十年至宰相,亦多忠亮雅厚,為時名臣。
治平更三歲之制,繼以王安石改新法,士習始變。
哲、徽紹述,尚王氏學,非是無以得高第。
葉祖洽首迎合時相意,擢第一,自是靡然,士風大壞,得人亦衰,而上之恩秩亦薄矣。
熙甯而後,訖于宣和,首選十八人,唯何栗、馬涓與此五人有傳,然時彥、端友龊龊,祖洽、俞栗、蔡薿憸邪小人。
繇王氏之學不正,害人心術,橫潰爛漫,并邦家而覆之;如是其慘焉,此孟子所以必辯邪說、正人心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