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一百一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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劾之,留守王拱辰争于朝曰:“微冠氏,城民魚矣。
”猶坐罰金。
時河朔饑,盜起,獨冠氏無之,且不入境。
他邑獲盜,诘治之,盜因言:“鄭冠氏仁,故相戒不犯爾。
”知福昌縣,複值歲饑,悉意振貸,民不流亡。
當第賞,不肯自列。
提舉京東常平,入為戶部員外郎,至太府卿,加直龍圖閣,為陝西都轉運使。
論饋饷河湟功,進集賢殿修撰、顯谟閣待制。
僅請籍閉田為官莊,是歲,鎮戎、德順收谷十餘萬。
會西甯高永年戰沒熙河,帥臣歸咎官莊奪屬羌地,緻其怨畔,诏罷之,議者以為惜。
改知慶州,諸軍多殺老弱,持首要賞。
僅下令非強壯而能生緻者,賞半之。
有内附羌追寇,得老人,不忍殺,擒之,乃其父也,相持哭,一軍感動。
時諸路争進讨奏捷,僅獨保境不生事,寇亦不犯。
徙秦州,複為都轉運使,召拜戶部侍郎,改吏部侍郎、知徐州。
以顯谟閣直學士、通議大夫卒,年六十七,贈光祿大夫,谥曰修敏。
子望之,自有傳。
宇文昌齡,字伯修,成都雙流人。
進士甲科,調榮州推官。
熊本經制梓夔,辟幹當公事。
凡攻讨招襲,建南平諸城砦,皆出其畫。
遷大理丞。
本歸阙,言其功,擢提舉秦鳳路常平,改兩浙。
神宗患司農圖籍不肅,選官厘整,昌齡以使夔路入辭,留為寺主簿,遂拜監察禦史。
鄜延帥奏所部劉紹能與西羌通,将為患。
帝察其不然,命昌齡即鄜州鞫之,果妄也。
昌齡因請深戒守臣,毋生事徼賞,以靖邊人之心。
使還,賜五品服。
尚書省建,以為比部員外郎。
時官曹更新,統紀未立,昌齡悉力從事,雖抵暮亦程吏不止。
具所立綱要,請于朝而行之。
三司故吏狃玩弛,多不便,思有以中之。
擿邏卒糾其宿直遣小吏取衾服事,大臣欲論以私役,帝以職事修饬,釋不問。
改吏部員外郎,出京西轉運副使,召為左司員外郎。
送遼使至雄州,當宴,從者不待揖而坐,昌齡诮其使曰:“兩朝聘好百年矣,入境置宴,非但今日,揖而後坐,此禮渠可阙邪?”使者陽若不服,而心悟其非,卒成禮去。
遷太常少卿,诏議郊祀合祭,論者不一。
昌齡曰:“天地之數,以高卑則異位,以禮制則異宜,以樂舞則異數,至于衣服之章,器用之具,日至之時,皆有辨而不亂。
夫祀者自有以感于無,自實以通于虛,必以類應類,以氣合氣,合然後可以得而親,可以冀其格。
今祭地于圜丘,以氣則非所合,以類則非所應,而求高厚之來享,不亦難乎。
”後竟用其議。
改直秘閣、知梓州,曆壽州、河中府、鄧、郓、青三州。
徽宗立,召為刑部侍郎,徙戶部侍郎。
陝西饋刍糧于邊,舊制令内郡轉給,為民病。
昌齡建言止輸其州,而令量取道裡費助邊籴,從之。
歲省籴價五百萬,公私便之。
以寶文閣待制知開封府,複為戶部侍郎,知青、杭、越三州。
卒,年六十五,诏為封傅護送歸,官給其葬費。
子常。
常字權可。
政和末,知黎州。
有上書乞于大渡河外置城邑以便互市者,诏以訪常。
常言:“自孟氏入朝,藝祖取蜀輿地圖觀之,畫大渡為境,曆百五十年無西南夷患。
今若于河外建城立邑,虜情攜貳,邊隙寝開,非中國之福也。
”尋提舉成都路茶馬。
自熙、豐以來,歲入馬蕃多;至崇、觀間,其法始壞。
提舉官歲以所入進羨餘,吏緣為奸,市馬裁十一二,且負其直,夷人皆怨。
常盡革其弊,馬遂溢額。
加直秘閣,改知夔州,進秘閣修撰。
官累中大夫。
卒。
許幾,字先之,信州貴溪人。
少以諸生谒韓琦于魏,琦勉入太學。
擢第,調高安、樂平主簿,知南陵縣,還民之托僧尼為奸者數百人。
提舉京西常平,為開封府推官,進至将作監。
吏與匠比為奸欺,凡斫削、塗塈、丹雘之工當以次用,而始役即概給其禀,費亡藝而患不均。
幾逆為之程,費省工倍。
再遷太仆卿、戶部侍郎,以顯谟閣待制知郓州。
梁山泺多盜,皆漁者窟穴也。
幾籍十人為保,使晨出夕歸,否則以告,辄窮治,無脫者。
幾有吏幹,善理财,由是四入戶部至尚書。
嘗以搖泉布法罷,又以治染院事失實,知婺州。
進樞密直學士、河北都轉運使、徙知成德軍、知太原府。
張商英裁損吏祿,幾預其議,貶永州團練副使,安置袁州。
遇恩,複中大夫,卒。
程之邵,字懿叔,眉州眉山人。
曾祖仁霸,治獄有陰德。
之邵以父蔭為新繁主簿。
熙甯更募役法,常平使者欲概州縣民力,以羨乏相補。
之邵曰:“此法乃成周均力遺意,當各以一邑之力供一邑之役,豈宜以此邑助他邑哉?”使者愧服,辟之邵為屬,聽其所為。
熊本察訪蜀道歸,語諸朝曰:“役法初行,成都路為最詳,之邵力也。
”诏召見,成都守趙抃奏留之。
入為三司磨勘官,得隐匿數十萬缗。
從副使蹇周輔計度江、嶺鹽,還,除廣東轉運判官。
元佑初,提舉利、梓路常平,周輔得罪,亦罷知祥符縣。
俄知泗州,為夔路轉運判官。
夔守強狠不奉法
”猶坐罰金。
時河朔饑,盜起,獨冠氏無之,且不入境。
他邑獲盜,诘治之,盜因言:“鄭冠氏仁,故相戒不犯爾。
”知福昌縣,複值歲饑,悉意振貸,民不流亡。
當第賞,不肯自列。
提舉京東常平,入為戶部員外郎,至太府卿,加直龍圖閣,為陝西都轉運使。
論饋饷河湟功,進集賢殿修撰、顯谟閣待制。
僅請籍閉田為官莊,是歲,鎮戎、德順收谷十餘萬。
會西甯高永年戰沒熙河,帥臣歸咎官莊奪屬羌地,緻其怨畔,诏罷之,議者以為惜。
改知慶州,諸軍多殺老弱,持首要賞。
僅下令非強壯而能生緻者,賞半之。
有内附羌追寇,得老人,不忍殺,擒之,乃其父也,相持哭,一軍感動。
時諸路争進讨奏捷,僅獨保境不生事,寇亦不犯。
徙秦州,複為都轉運使,召拜戶部侍郎,改吏部侍郎、知徐州。
以顯谟閣直學士、通議大夫卒,年六十七,贈光祿大夫,谥曰修敏。
子望之,自有傳。
宇文昌齡,字伯修,成都雙流人。
進士甲科,調榮州推官。
熊本經制梓夔,辟幹當公事。
凡攻讨招襲,建南平諸城砦,皆出其畫。
遷大理丞。
本歸阙,言其功,擢提舉秦鳳路常平,改兩浙。
神宗患司農圖籍不肅,選官厘整,昌齡以使夔路入辭,留為寺主簿,遂拜監察禦史。
鄜延帥奏所部劉紹能與西羌通,将為患。
帝察其不然,命昌齡即鄜州鞫之,果妄也。
昌齡因請深戒守臣,毋生事徼賞,以靖邊人之心。
使還,賜五品服。
尚書省建,以為比部員外郎。
時官曹更新,統紀未立,昌齡悉力從事,雖抵暮亦程吏不止。
具所立綱要,請于朝而行之。
三司故吏狃玩弛,多不便,思有以中之。
擿邏卒糾其宿直遣小吏取衾服事,大臣欲論以私役,帝以職事修饬,釋不問。
改吏部員外郎,出京西轉運副使,召為左司員外郎。
送遼使至雄州,當宴,從者不待揖而坐,昌齡诮其使曰:“兩朝聘好百年矣,入境置宴,非但今日,揖而後坐,此禮渠可阙邪?”使者陽若不服,而心悟其非,卒成禮去。
遷太常少卿,诏議郊祀合祭,論者不一。
昌齡曰:“天地之數,以高卑則異位,以禮制則異宜,以樂舞則異數,至于衣服之章,器用之具,日至之時,皆有辨而不亂。
夫祀者自有以感于無,自實以通于虛,必以類應類,以氣合氣,合然後可以得而親,可以冀其格。
今祭地于圜丘,以氣則非所合,以類則非所應,而求高厚之來享,不亦難乎。
”後竟用其議。
改直秘閣、知梓州,曆壽州、河中府、鄧、郓、青三州。
徽宗立,召為刑部侍郎,徙戶部侍郎。
陝西饋刍糧于邊,舊制令内郡轉給,為民病。
昌齡建言止輸其州,而令量取道裡費助邊籴,從之。
歲省籴價五百萬,公私便之。
以寶文閣待制知開封府,複為戶部侍郎,知青、杭、越三州。
卒,年六十五,诏為封傅護送歸,官給其葬費。
子常。
常字權可。
政和末,知黎州。
有上書乞于大渡河外置城邑以便互市者,诏以訪常。
常言:“自孟氏入朝,藝祖取蜀輿地圖觀之,畫大渡為境,曆百五十年無西南夷患。
今若于河外建城立邑,虜情攜貳,邊隙寝開,非中國之福也。
”尋提舉成都路茶馬。
自熙、豐以來,歲入馬蕃多;至崇、觀間,其法始壞。
提舉官歲以所入進羨餘,吏緣為奸,市馬裁十一二,且負其直,夷人皆怨。
常盡革其弊,馬遂溢額。
加直秘閣,改知夔州,進秘閣修撰。
官累中大夫。
卒。
許幾,字先之,信州貴溪人。
少以諸生谒韓琦于魏,琦勉入太學。
擢第,調高安、樂平主簿,知南陵縣,還民之托僧尼為奸者數百人。
提舉京西常平,為開封府推官,進至将作監。
吏與匠比為奸欺,凡斫削、塗塈、丹雘之工當以次用,而始役即概給其禀,費亡藝而患不均。
幾逆為之程,費省工倍。
再遷太仆卿、戶部侍郎,以顯谟閣待制知郓州。
梁山泺多盜,皆漁者窟穴也。
幾籍十人為保,使晨出夕歸,否則以告,辄窮治,無脫者。
幾有吏幹,善理财,由是四入戶部至尚書。
嘗以搖泉布法罷,又以治染院事失實,知婺州。
進樞密直學士、河北都轉運使、徙知成德軍、知太原府。
張商英裁損吏祿,幾預其議,貶永州團練副使,安置袁州。
遇恩,複中大夫,卒。
程之邵,字懿叔,眉州眉山人。
曾祖仁霸,治獄有陰德。
之邵以父蔭為新繁主簿。
熙甯更募役法,常平使者欲概州縣民力,以羨乏相補。
之邵曰:“此法乃成周均力遺意,當各以一邑之力供一邑之役,豈宜以此邑助他邑哉?”使者愧服,辟之邵為屬,聽其所為。
熊本察訪蜀道歸,語諸朝曰:“役法初行,成都路為最詳,之邵力也。
”诏召見,成都守趙抃奏留之。
入為三司磨勘官,得隐匿數十萬缗。
從副使蹇周輔計度江、嶺鹽,還,除廣東轉運判官。
元佑初,提舉利、梓路常平,周輔得罪,亦罷知祥符縣。
俄知泗州,為夔路轉運判官。
夔守強狠不奉法